第40节
作者:古凤阁    更新:2021-11-25 02:16
  屏幕前后判若两人,这虚拟时空里的人格和现实并行着。我在长时间的论坛生涯里,包括现在这游戏里,屡屡目睹这样的事件发生。不禁对此困惑,到底哪个才是真实?
  有时候需要一个真切的解释,有时候仅仅需要一个解释的托词。反观自己的游戏态度,答案慢慢浮了出来。
  要说没心没肺,玩游戏的时候,我也该算一号了。就拿经典角色扮演游戏《仙剑奇侠传》来说,善良美丽勇于牺牲的林月如在许多玩家眼里是非常可爱的,以致在游戏的同时,对这个人物不知不觉地怜爱,令其脱离了虚拟的界限,变得有血有肉,成了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和情人,共同成长着。
  可在我眼里,游戏就是游戏。通关全览剧情满足好奇,获取最终胜利满足愉悦,总结最经济最高效的攻略从而拥有成就感,这些就是引领我去完成游戏的所有动力。
  游戏里所有的煽情效果不能改变我的游戏目的,游戏人物对我的意义和那些救命丹药、升级经验值没有不同,全部都是获取成功的道具。既然是道具,当然没人情可说。
  为了不同的目标和记录一再把玩,游戏步骤和操作的取舍也就各不相同。好比这回追求最短通关时间,下回追求最高攻防级别。
  有回玩这游戏的最终目的是要取得最高数额的财富,在有把握一招制敌时候,我操作的李逍遥可以任凭林月如被怪物打死而不施加任何援手DD反正回合结束后她总会复活,何必浪费药物给她吃呢?
  一再如此对待林月如,居然让林月如说出了一句别的玩家也许永远听不到的话:“你……你一点都不关心我……”
  当林月如满含怨愤说出这话的时候,我还在为自己挖掘出一句新的人物台词而乐不可支DD这也算是意外收获了一个小小的隐藏剧情吧。
  更有甚者,为了聚敛财富,我不惜在林月如舍己救人即将死去的前一刻,摘下了她的武器,扒光了她的所有装备包括鞋子衣服,任她赤条条地死了。
  为此还得罪了同事的朋友,他是个地道的仙剑迷,得知我如此对待他深深喜爱的林月如后,气得当场放言,再也不帮我这种没人性的家伙修电脑了。当时把我笑了个死去活来,现在想起来,反是桩很可严肃思考的事情。
  (倒非因现今在传奇游戏里的经历,对过去在RPG里的所为有什么后悔,我是打定主意要一如既往地狼心狗肺下去的。)
  以那个RPG游戏来说,玩家体验的是男主角李逍遥的经历,其中的女主角林月如对不同的玩家而言,意义并不相同。
  一个游戏可以有不同的玩法,你可以让操纵的角色成为惟利是图的奸商,或者以充沛精力拥有超级练级狂的头衔,当然也可以全心代入体验游戏设定中角色的情感,这些都是玩家个人选择的自由,怎样选择都全无是非对错可言。
  所有的成功或失误次数只能反映玩家操作熟练度和游戏技巧的高低,在这个视角看待游戏,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林月如”这三个字,并不比“挖地雷”游戏里那个代表地雷的小旗帜的意义更多。
  在操作RPG角色时,代入的角色有限,游戏的结局也就有限。RPG的游戏设定环境不足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虚拟社会,盖因二人以上才能形成社会关系,而单机硬件软件所能模拟的内容目前最多只能部分地模拟人工智能,即便不同的玩家代入操作,也只有得到相同的任务,相同的对话,相同的历程,相同的结果。
  剧情版本再多,由于行为受到游戏条件的限制,因而不能反映玩家的世界观。角色最终无法拥有玩家的人格,不具备完全的社会人属性。
  角色是游戏生产者建立的,没有各类玩家互动的参与,也就只能属于游戏而非生活。游戏与生活,对应映射的是“虚拟”和“现实”,想通过虚拟世界获得的愉悦和现实规则无关,因为游戏里打交道的对象其实是单机里光盘里的那一堆数据,无论作弊不作弊,都无损于他人。
  网络的参与打破了单机的模式,MMORPG的世界不同于RPG,角色连同装备并不都仅仅是某些数据和字符,自角色创建一始,就已经印下了纯属玩家个人好恶的属性。这个角色参与的不是单纯的游戏,而是一个类似论坛社区的组织系统。角色名称和其典故的关系小,反是和论坛等虚拟社区里的ID关系更紧密。
  好比在传奇里建立一个叫“林月如”的角色,这个玩家人物和《仙剑奇侠传》里的“林月如”可说没什么关系,但他的行为所体现的好恶和价值观,却会和他在论坛里注册的ID所表现的近似,形成更为统一的人格。
  同时,MMORPG社会中所发生的事件,有时候已经脱离了游戏开发者设定的程序,进而影响到玩家的现实生活、现实利益,这是和APG完全不同的。
  好比交易,RPG里的交易途径永远要通过NPC实现,事件永远是游戏现金和游戏道具的置换,而在MMORPG里面,交易收获的往往不单是游戏道具,连带会产生出交易双方的虚拟社会关系。诚信的交易双方通过多次接触,便会形成固定的买卖客户关系,虽然没有文字协约,但在无形中已经建立了基础的交易原则,以及双方认可的价格。
  MMORPG里的经济生活由于有了玩家的互动参与,价格会根据供求有所浮动,比之RPG里,买卖道具总是禀从固定的价格,前者更接近现实,侧面体现出虚拟社会的市场规律和现实社会并无不同。
  但同样是两个字的名称DD“游戏”,往往令某些玩家模糊了MMORPG和APG的区别。
  我有些怀疑,当某些玩家在游戏为争夺经验、装备而与同类厮杀的时候,其实他们压根没把在屏幕上活动的那些同类视为人,仅仅把他们看作一种类似NPC的存在。那些人物是否和自己一样有欲求有情感,均不在考虑之列。也许在杀死他们,拣走他们爆出的药物和装备的时候,那些玩家所获得的快感同在RPG中消灭了一个怪物BOSS并没区别。
  RPG中,主角常常有着一些共同作战的伙伴,或短暂或长久地同自己组队,抗击敌人。MMORPG中也有组队。有人对RPG中的虚构伙伴忘情地关顾,也有人对MMORPG中的战友落井下石。
  不能一味指责他们道德沦丧,心平气和地想想,他们追求的就是在这游戏中的自利DD那是唯我的,排他的。
  杀人只是个表象,他们并不象表象所显现得那么凶恶残忍。如果真的质问下去,他们会反问一句:“杀人和被杀都是游戏,在CS里,在三角洲里都可以,在传奇里为什么就不能?大家不就是比比操作技能么?值得大惊小怪么?”
  通常有这种游戏态度的玩家,对于自己在PK中死亡也会非常坦然,不会做出粗言侮辱胜利者的举动,老老实实复活,继续开始游戏,至多为丢了的装备短暂地懊恼一下。就算复仇去解气,多半也靠的是PK,不会故意给对方捏造点谣言,败坏对方的名声。
  假如这类玩家找上门来挑衅,只要你做出没兴趣的表示,他们会立刻打住,另外找有兴趣的对象切磋。
  我可以有限度地接受这类玩家,因为他们选择传奇并非为了加入那个虚拟社会,仅仅是多个可打发时间的游戏而已。
  他们的好杀只因ARPG的惯性。
  CS也罢,三角洲也罢,它们该算是ARPG游戏,以动作为主,人物的装备永远是短暂的拥有,也并不存在级别和财富的长期积累过程,每次战斗结束,立刻又能重新开始,除了分数记录,在游戏里别的一切都没存盘保留的可能,每次的起点都一样,不会比前次战斗更多,也不会更少。游戏的平台是虚拟场景,而非虚拟社会。
  没有在虚拟社会里沉沦的玩家,就算杀了人,红了名,自身都不会有太大问题。我相信他们非常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拟,所以不会因网络游戏而产生某种程度的精神依赖。值得注意的不是他们,而是无法分清现实和虚拟的玩家。
  RPG游戏里玩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为了追求利益,有人用作弊软件修改游戏里的金钱数量以及装备属性,从而节省积累时间,加快游戏进度。
  这种玩法即便有人不认同,但由于其修改的只是个人电脑里某些文件的某些字节,因此通过作弊取得个人利益的同时,并不会伤害到其他玩家的利益,也就不会有社会影响。
  然而在MMORPG游戏中,金钱装备的数据并不在玩家的个人电脑里存在,所以无法通过服务端修改数据进行直接作弊。如此,作弊者就只有对虚拟社会里的其它玩家进行坑蒙拐骗。没有遏制的规则等于没有惩戒,这样发展下去,等若创建了一个完全没有法治的国度,其负面影响,可以从前面所提的网吧男孩的身上看得清清楚楚。
  很明显,他对杀人和被杀的看法对比其前面提到的那类玩家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他愤怒过,说明起先他并不认同恃强凌弱、落井下石的行为。从愤怒到麻木,从麻木到同化,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认识因为这游戏而改变了。
  游戏的娱乐定位,决定了你不能指望所有的游戏都承担起教育责任,有益智功能就不错了。可是若是游戏的环境影响会阻碍玩家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甚至对玩家有负面教化作用,那么它的社会影响也就超过了让玩家个人放松的正面作用,一旦这虚拟社会里的利益和现实利益有了交接,种种不法之举便会超越游戏的界限,后果直接波及现实社会。
  在这种时候,想用“游戏”、“虚拟”等等名词作为借口为之开脱,就完全成了自欺欺人的狡辩。
  虽然网络游戏的相关法规相对目前的发展状况显得太过滞后,但不等于说,没有法规便没有罪行。因此,为法规的出台而呼吁,就并非如有些人所说的为“虚拟社会”小题大做。
  作为受害人的玩家给营运商交付了点卡费用,他们投入精力和时间所换取游戏里的等级装备,便可看作玩家个人的劳动成果。而玩家注册帐户信息便等同在游戏营运商的银行里开了户,并付费委托营运商保管他的财产。
  不法之徒通过不正当手段偷盗这些玩家的帐号,装备,最终都是通过服务端,也就说明营运商的“银行”发生了安全漏洞,就算因为客户个人不慎被盗遗失了存折,也不等于说银行在明明有转帐记录的情况下,没有帮助客户追缴盗取资金者不法收入的责任。
  维护客户的帐户和资金安全是银行的责任,保护玩家的帐号装备是营运商的分内之事,联想到盛大公司面对庞大的盗号事件泛滥成灾时,反推出超级玩家包,连仓库加锁都要玩家另外付费,另外找出敛财策略,真正是岂有此理,无耻之极,这举动和过去遇见饥荒年民不聊生时,反过来哄抬官库救灾物资价格的奸商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