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更新:2021-11-24 21:54
大象坦特怕我们,雄狮努玛怕我们,豹子席塔怕我们。就连山地里的冈玛干尼见了我们也敬而远之。我是王的大儿子,我单枪匹马就能杀死平原地区的冈玛干尼。”它挺着胸,十分骄傲地走来走去。后来有个伙伴脊背发痒,在它身上起劲儿地蹭了起未,它这才停下脚步。
“我是古布,”另外一只狒狒大声说。“我的牙齿又尖又长,而且非常结实、有力,曾经多次咬烂过冈玛干尼软乎乎的皮肉。我还杀死过席塔的妹妹。古布愿意跟你到平原去,把冈玛干尼杀个片甲不留。”慷慨陈词之后,它也昂首挺胸在母狒狒和小狒狒的面前踱起步来,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
克拉克带着询问的神色,瞥了狒狒王一眼。
“您的斗士都很勇敢,”他说,“不过最勇敢的还是陛下您。”
粗毛满身、正值壮年——如果已经老迈,它早就隐退了——的狒狒王发出可怕的咆哮。森林里回荡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小狒狒紧紧搂着母亲毛乎乎的脖子,公狒狒像触了电一蹦老高,都跟着它们的王叫喊起来。山林里骤然间闹哄哄吵成一片。
克拉克走到狒狒王身边,对着它的耳朵大声喊道:“跟我走!”然后穿过森林,跨过平原,向冈玛干尼康哇杜的村庄进发。狒狒王跟在他的身后仍然又跳又叫。他们身后是那十几名平原地区的狒狒以及成千上万只野蛮、凶残、嗜血成性的“山林之王”。
就这样,他们第二天便来到康哇杜的村庄。正是中午,赤日炎炎,人们都在茅屋里休息,村子里死一样地寂静,这支势不可挡的狒狒大军现在变得相当安静,成千上万只光脚丫走过林中小路,就像一阵微风从大树繁茂的枝叶间吹过。
克拉克和两位王打头。他们在村子跟前停下,后面的大部队跟上来,把小村庄围了个水泄不通。村子里依然死一样地寂静。克拉克轻手轻脚爬上栅栏上方那棵参天大树,朝四周瞥了一眼,猿群已经进入“阵地”,进攻的时机到了。长途跋涉的时候,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狒狒们,绝不能伤害关在茅屋里的那个白人妇女。至于别人,怎样处置,他都无所谓。他仰面朝天,发出一声长啸——这是他跟狒狒约定的信号。
随着这声长啸,三千只公狒狒怒吼着、狂吠着冲进吓傻了的黑人们的村庄。武士们冲出茅屋,女人们看见这样可怕的猛兽沿着村街蜂拥而至,都抱着孩子向栅门跑去。康哇杜把他的“战斗部队”召集起来,又跳又叫,鼓舞大伙儿的士气。他们手执长矛一字排开,准备迎战敌人。
克拉克就像带领大伙儿跋山涉水一样,又带领他们攻打这群黑人武士。黑人们看见竟是那位白皮肤小伙子带领这群可怕的狒狒,都吓得目瞪口呆。他们一开始还能坚守阵地,把手里的长矛朝猛冲过来的狒狒投掷过去,可是还没来得及拈弓搭箭,狒狒已经一拥而上,黑人武士吓得拔腿就跑。狒狒扑到他们的背上,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牙齿咬着他们的脖颈。而最勇猛、最可怕的是“杀手”克拉克。
克拉克看到黑人武士已经冲到栅门口,便把他们留给他的“同盟军”狒狒发落去了。他回转身急不可耐地向先前关梅瑞姆的那间茅屋跑去。屋子里空无一人。克拉克心里凉了半截,又连忙搜查每一间茅屋,结果都大失所望。黑人们仓皇逃奔时没有带梅瑞姆,这是肯定的。因为克拉克锐利的目光曾经在那群逃命的人里十分仔细地搜索,连梅瑞姆的影子也没有看见。
克拉克深知这些野人的恶习,觉得这件事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梅瑞姆被杀死而且被它们吃掉了。克拉克相信梅瑞姆必死无疑,一股怒火顿时熊熊燃起,煎熬着他满腔的热血。他听到远处传来狒狒的咆哮,咆哮声中还夹杂着黑人的尖叫。他循声而去,赶到鲜血染红的战场,发现狒狒已经对战斗表现出厌倦,还幸存的一小群黑人坚守着一块新开辟的阵地,挥舞着大头棒朝几只猛扑过来的公狒狒劈头盖脸地打了过去。
克拉克从他们头顶的一棵大树上跳下来,犹如一股可怕的、毫不留情的飓风向康哇杜的武士们席卷过去。他气昏了头,忘记了敌我力量对比的悬殊。不过他的凶猛也保护了他。他像一只受了伤的狮子挥动铁拳四面进攻,八方出击,打得又狠又准,一看便是一位久经沙场的斗士。他那锋利的牙齿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敌人的皮肉之中。他一会儿扑向这个武土,没等大头棒打过来,一闪身又扑向另外一个武士。不过,尽管他力大无比,凶狠异常,决定这场搏斗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是他在这些头脑简单又很迷信的黑人心中造成的恐惧。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与巨猿以及凶恶的狒狒为伍、像野兽一样又叫又咬的白人武士不是人,而是住在森林里的一个魔鬼,一个他们得罪了的凶神,现在从他幽居独处的密林深处出来惩罚他们来了。他们认为跟他对打,简直是以卵击石,因此很多人不战而退。
克拉克气喘吁吁,浑身沾满鲜血,停下脚步寻找新的对手。沸沸聚集在他的四周,因为大开杀戒,痛饮鲜血而心满意足。
远处,康哇杜把他的残兵败将集中起来,清点死伤人数。村民们都吓得要命,说什么也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他们甚至连回村里拿东西的勇气也没有。他们坚持继续逃奔,直到高被那个凶恶的魔鬼夷为平地的家乡很远很远的地方。就这样,克拉克赶走了唯一能够向他提供线索、帮助他寻找梅瑞姆的黑人,同时完全切断了他与她之间可能接上的线头。因为那位收养了梅瑞姆的先生已经派出人马寻找他。如果他们找到康哇杜部落,就有希望找到他。
第二天早晨,伤心已极、苦不堪言的克拉克告别了佛拂王。狒狒们都希望他能跟它们在一起。可是人猿克拉克已经无心再与任何人或者兽打交道了。丛林生活使他变得沉默寡言,。已中的痛苦越发使他郁闷,就连这群曾经与他并肩战斗的狒狒,他也懒得再交往了。
克拉克痛苦万分,神情沮丧,独自向密林深处走去。他明知这时正是雄狮努玛腹中空空出来捕捉猎物的时候,还在林间小路满不在乎地走着,甚至故意走进豹子藏身的树丛。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心里只想着梅瑞姆,想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现在他已经彻底认识到梅瑞姆对他意味着什么。每逢狩猎归来,迎接他的总是她那美丽的面容,明朗的微笑以及亭亭玉立的身姿。
如果不做点儿什么,他简直要发疯!他必须在丛林里这样走下去,走下去;他必须用艰苦的劳动填充每一天的空内,只有这样才能在暂时的忘却中聊以生存。等到夜晚,他会因精疲力竭而立刻进入梦乡,像死人一样睡到第二天黎明。
如果梅瑞姆还活在世上,至少还有一线希望。他可以不分昼夜地去寻找她。可是他确信,她是死了。
就这样,他四处漂泊,在寂寞中度过漫长的一年。有时候偶然碰到阿卡特的部落,就和它们一起打上一两天猎。要么就跑到绿荫覆盖的山地去找狒狒。它们自然把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款待。不过,大多数时间他跟大象坦特呆在一起。在茫茫林海之中坦特犹如一艘灰色的战舰,所向无敌,一往无前。
克拉克喜欢公象的温静,母象的谨慎,更喜欢小象憨态可掬。笨头笨脑的样子。这群庞然大物有趣的生活暂且冲淡了他心中的悲哀。他喜欢它们甚至胜过喜欢巨猿。特别是有一头公象——大象之王,几乎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灵。这头巨象对别的动物非常蛮横,不管是谁,稍有不慎,它都大发雷霆。可是在克拉克面前,它温顺得像一条哈巴狗。
克拉克一喊它,它就规规矩矩走过来。克拉克打个手势它就用长鼻子把他卷起来,放到背上,克拉克躺在它的身上,用坦特专门折下的树枝,给它轰耳朵周围的苍蝇,还十分亲昵地给它搔痒痒。
这期间,梅瑞姆离他还不到一百英里远。
16-新生活
梅瑞姆在新家里觉得日子过得很快。起初,她急于到丛林里寻找克拉克。先生——她坚持这样称呼她的救命恩人——为了打消她这个念头,立刻派一名工头带领一群黑人到康哇杜的村子里打听他到底是怎样把这个白人姑娘弄到手的,还希望老酋长能告诉他们一点有关梅瑞姆过去的情况。先生还特别嘱咐工头向康哇杜打听与姑娘说的那个奇怪的人物——克拉克有关的事情。只要发现线索,发现那怕是一点点能够证明确实有克拉克这样一个人的证据,也要竭尽全力去寻找他。不过,先生似乎更相信克拉克只是梅瑞姆在神志失常时想象出来的一个人物。他认为,在经历了被黑人劫持,瑞典人欺凌的种种磨难与恐惧之后,她一定在心理上失去平衡,生出了种种幻觉。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也随着他和梅瑞姆越来越熟悉,他开始改变了先前的看法,不得不承认,梅瑞姆那个离奇的故事既非杜撰,又非幻觉,而是她生活中一段亲身经历。因为眼卜在宁静的非洲庄园,在极其正常的生活条件之下,姑娘心清气爽,思维正常,但她依然念念不忘她的克拉克。
先生的妻子——梅瑞姆称作“My Dear”,因为她第一次听到先生喊她,用的就是这个称呼——对这位丛林里的“流浪儿”不但因为她无依无靠而十分关心,而且因为她像太阳一样明朗的性格,像大自然一样素朴的美丽向深深地爱她。梅瑞姆也为这位温柔的、有文化、有教养的妇人所吸引,报之以同样的尊敬与热情。
“我是古布,”另外一只狒狒大声说。“我的牙齿又尖又长,而且非常结实、有力,曾经多次咬烂过冈玛干尼软乎乎的皮肉。我还杀死过席塔的妹妹。古布愿意跟你到平原去,把冈玛干尼杀个片甲不留。”慷慨陈词之后,它也昂首挺胸在母狒狒和小狒狒的面前踱起步来,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
克拉克带着询问的神色,瞥了狒狒王一眼。
“您的斗士都很勇敢,”他说,“不过最勇敢的还是陛下您。”
粗毛满身、正值壮年——如果已经老迈,它早就隐退了——的狒狒王发出可怕的咆哮。森林里回荡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小狒狒紧紧搂着母亲毛乎乎的脖子,公狒狒像触了电一蹦老高,都跟着它们的王叫喊起来。山林里骤然间闹哄哄吵成一片。
克拉克走到狒狒王身边,对着它的耳朵大声喊道:“跟我走!”然后穿过森林,跨过平原,向冈玛干尼康哇杜的村庄进发。狒狒王跟在他的身后仍然又跳又叫。他们身后是那十几名平原地区的狒狒以及成千上万只野蛮、凶残、嗜血成性的“山林之王”。
就这样,他们第二天便来到康哇杜的村庄。正是中午,赤日炎炎,人们都在茅屋里休息,村子里死一样地寂静,这支势不可挡的狒狒大军现在变得相当安静,成千上万只光脚丫走过林中小路,就像一阵微风从大树繁茂的枝叶间吹过。
克拉克和两位王打头。他们在村子跟前停下,后面的大部队跟上来,把小村庄围了个水泄不通。村子里依然死一样地寂静。克拉克轻手轻脚爬上栅栏上方那棵参天大树,朝四周瞥了一眼,猿群已经进入“阵地”,进攻的时机到了。长途跋涉的时候,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狒狒们,绝不能伤害关在茅屋里的那个白人妇女。至于别人,怎样处置,他都无所谓。他仰面朝天,发出一声长啸——这是他跟狒狒约定的信号。
随着这声长啸,三千只公狒狒怒吼着、狂吠着冲进吓傻了的黑人们的村庄。武士们冲出茅屋,女人们看见这样可怕的猛兽沿着村街蜂拥而至,都抱着孩子向栅门跑去。康哇杜把他的“战斗部队”召集起来,又跳又叫,鼓舞大伙儿的士气。他们手执长矛一字排开,准备迎战敌人。
克拉克就像带领大伙儿跋山涉水一样,又带领他们攻打这群黑人武士。黑人们看见竟是那位白皮肤小伙子带领这群可怕的狒狒,都吓得目瞪口呆。他们一开始还能坚守阵地,把手里的长矛朝猛冲过来的狒狒投掷过去,可是还没来得及拈弓搭箭,狒狒已经一拥而上,黑人武士吓得拔腿就跑。狒狒扑到他们的背上,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牙齿咬着他们的脖颈。而最勇猛、最可怕的是“杀手”克拉克。
克拉克看到黑人武士已经冲到栅门口,便把他们留给他的“同盟军”狒狒发落去了。他回转身急不可耐地向先前关梅瑞姆的那间茅屋跑去。屋子里空无一人。克拉克心里凉了半截,又连忙搜查每一间茅屋,结果都大失所望。黑人们仓皇逃奔时没有带梅瑞姆,这是肯定的。因为克拉克锐利的目光曾经在那群逃命的人里十分仔细地搜索,连梅瑞姆的影子也没有看见。
克拉克深知这些野人的恶习,觉得这件事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梅瑞姆被杀死而且被它们吃掉了。克拉克相信梅瑞姆必死无疑,一股怒火顿时熊熊燃起,煎熬着他满腔的热血。他听到远处传来狒狒的咆哮,咆哮声中还夹杂着黑人的尖叫。他循声而去,赶到鲜血染红的战场,发现狒狒已经对战斗表现出厌倦,还幸存的一小群黑人坚守着一块新开辟的阵地,挥舞着大头棒朝几只猛扑过来的公狒狒劈头盖脸地打了过去。
克拉克从他们头顶的一棵大树上跳下来,犹如一股可怕的、毫不留情的飓风向康哇杜的武士们席卷过去。他气昏了头,忘记了敌我力量对比的悬殊。不过他的凶猛也保护了他。他像一只受了伤的狮子挥动铁拳四面进攻,八方出击,打得又狠又准,一看便是一位久经沙场的斗士。他那锋利的牙齿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敌人的皮肉之中。他一会儿扑向这个武土,没等大头棒打过来,一闪身又扑向另外一个武士。不过,尽管他力大无比,凶狠异常,决定这场搏斗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是他在这些头脑简单又很迷信的黑人心中造成的恐惧。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与巨猿以及凶恶的狒狒为伍、像野兽一样又叫又咬的白人武士不是人,而是住在森林里的一个魔鬼,一个他们得罪了的凶神,现在从他幽居独处的密林深处出来惩罚他们来了。他们认为跟他对打,简直是以卵击石,因此很多人不战而退。
克拉克气喘吁吁,浑身沾满鲜血,停下脚步寻找新的对手。沸沸聚集在他的四周,因为大开杀戒,痛饮鲜血而心满意足。
远处,康哇杜把他的残兵败将集中起来,清点死伤人数。村民们都吓得要命,说什么也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他们甚至连回村里拿东西的勇气也没有。他们坚持继续逃奔,直到高被那个凶恶的魔鬼夷为平地的家乡很远很远的地方。就这样,克拉克赶走了唯一能够向他提供线索、帮助他寻找梅瑞姆的黑人,同时完全切断了他与她之间可能接上的线头。因为那位收养了梅瑞姆的先生已经派出人马寻找他。如果他们找到康哇杜部落,就有希望找到他。
第二天早晨,伤心已极、苦不堪言的克拉克告别了佛拂王。狒狒们都希望他能跟它们在一起。可是人猿克拉克已经无心再与任何人或者兽打交道了。丛林生活使他变得沉默寡言,。已中的痛苦越发使他郁闷,就连这群曾经与他并肩战斗的狒狒,他也懒得再交往了。
克拉克痛苦万分,神情沮丧,独自向密林深处走去。他明知这时正是雄狮努玛腹中空空出来捕捉猎物的时候,还在林间小路满不在乎地走着,甚至故意走进豹子藏身的树丛。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心里只想着梅瑞姆,想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现在他已经彻底认识到梅瑞姆对他意味着什么。每逢狩猎归来,迎接他的总是她那美丽的面容,明朗的微笑以及亭亭玉立的身姿。
如果不做点儿什么,他简直要发疯!他必须在丛林里这样走下去,走下去;他必须用艰苦的劳动填充每一天的空内,只有这样才能在暂时的忘却中聊以生存。等到夜晚,他会因精疲力竭而立刻进入梦乡,像死人一样睡到第二天黎明。
如果梅瑞姆还活在世上,至少还有一线希望。他可以不分昼夜地去寻找她。可是他确信,她是死了。
就这样,他四处漂泊,在寂寞中度过漫长的一年。有时候偶然碰到阿卡特的部落,就和它们一起打上一两天猎。要么就跑到绿荫覆盖的山地去找狒狒。它们自然把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款待。不过,大多数时间他跟大象坦特呆在一起。在茫茫林海之中坦特犹如一艘灰色的战舰,所向无敌,一往无前。
克拉克喜欢公象的温静,母象的谨慎,更喜欢小象憨态可掬。笨头笨脑的样子。这群庞然大物有趣的生活暂且冲淡了他心中的悲哀。他喜欢它们甚至胜过喜欢巨猿。特别是有一头公象——大象之王,几乎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灵。这头巨象对别的动物非常蛮横,不管是谁,稍有不慎,它都大发雷霆。可是在克拉克面前,它温顺得像一条哈巴狗。
克拉克一喊它,它就规规矩矩走过来。克拉克打个手势它就用长鼻子把他卷起来,放到背上,克拉克躺在它的身上,用坦特专门折下的树枝,给它轰耳朵周围的苍蝇,还十分亲昵地给它搔痒痒。
这期间,梅瑞姆离他还不到一百英里远。
16-新生活
梅瑞姆在新家里觉得日子过得很快。起初,她急于到丛林里寻找克拉克。先生——她坚持这样称呼她的救命恩人——为了打消她这个念头,立刻派一名工头带领一群黑人到康哇杜的村子里打听他到底是怎样把这个白人姑娘弄到手的,还希望老酋长能告诉他们一点有关梅瑞姆过去的情况。先生还特别嘱咐工头向康哇杜打听与姑娘说的那个奇怪的人物——克拉克有关的事情。只要发现线索,发现那怕是一点点能够证明确实有克拉克这样一个人的证据,也要竭尽全力去寻找他。不过,先生似乎更相信克拉克只是梅瑞姆在神志失常时想象出来的一个人物。他认为,在经历了被黑人劫持,瑞典人欺凌的种种磨难与恐惧之后,她一定在心理上失去平衡,生出了种种幻觉。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也随着他和梅瑞姆越来越熟悉,他开始改变了先前的看法,不得不承认,梅瑞姆那个离奇的故事既非杜撰,又非幻觉,而是她生活中一段亲身经历。因为眼卜在宁静的非洲庄园,在极其正常的生活条件之下,姑娘心清气爽,思维正常,但她依然念念不忘她的克拉克。
先生的妻子——梅瑞姆称作“My Dear”,因为她第一次听到先生喊她,用的就是这个称呼——对这位丛林里的“流浪儿”不但因为她无依无靠而十分关心,而且因为她像太阳一样明朗的性格,像大自然一样素朴的美丽向深深地爱她。梅瑞姆也为这位温柔的、有文化、有教养的妇人所吸引,报之以同样的尊敬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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