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作者: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更新:2021-11-24 21:54
轮到它喝的时候,又嘱咐杰克替它放哨,不过它喝水的时候,还是不时抬起头,朝泉水对过大约一百码开外的灌木丛飞快地瞥上一眼。喝完之后,它用他们俩从父辈那里承袭来的同一种语言——猿语,问男孩儿:“周围没有危险?”
“没有,”男孩儿回答道。“你喝水的时候我什么也没看见。”
“你这双眼睛在丛林里可派不上用场,”猿说。
“在这里要想生存,就必须靠你的耳朵、鼻子,特别是鼻子。我们来喝水的时候,看见一群斑马。闻见我们的气味,它们当然跑了。不过我因此而明白泉水这边没有危险,否则斑马不等我们来就逃走了。可是泉水那边,微风徐徐吹过的地方,就有可能潜伏着危险。我们闻不见它的气味是因为风向不对。这种情况下,就必须用眼睛和耳朵注意鼻子闻不到的‘下风头’,以防不测。”
“那你……什么也没发现?”男孩儿笑着问。
“我发现雄狮努玛藏在杂草丛生的灌木丛里,”阿卡特朝泉水那边的草丛指了指。
“一头狮子?”男孩儿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可什么也没看见!”
“是有一只狮子,”巨猿回答道。“首先我听见它叹了一口气。对于你,努玛的叹息声和风儿吹过草丛、吹过树林的响声没有什么区别。但以后你必须学会辨别狮子叹气的声音。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终于看见几株高草的草梢在轻轻摇动,而那种摇动又不是风引起的。你瞧,草被努玛庞大的身躯压向两边,它呼吸的时候,草梢就向两边轻轻地晃动。瞧见了吗?这可不是风吹的,因为周围的草一动不动。”
男孩儿瞪大一双眼睛仔细观察——由于遗传的缘故,他的视力要比别的孩子强得多——终于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得轻轻喊了一声。
“是的,”他说,“我看见了。它是躺在那儿,脑袋朝着我们。它正看我们吗?”
“狮子正在看我们,”阿卡特回答道。“不过我们没有多少危险,除非走得离它太近了。因为它已经捕到了猎物,而且肚子差不多填饱了。否则,我们就能听见它嚼骨头的声音了。它一声不响地瞧着我们只是出于好奇。过一会儿,它就要继续填它的肚子,或者走过来喝水。因为它既不怕我们,又不想吃我们,便没有必要躲躲闪闪。现在可是你了解努玛的极好机会。因为,你如果想在丛林里活下去,就必须对它的禀性有个全面了解。平常,如果许多只巨猿呆在一起,努玛不敢轻举妄动。我们的牙不但长,而且十分有力,总能把它打败。可是如果只是一个猿呆在这儿,碰巧它肚子又饿,我们可就不是它的对手了。走,我们绕到它的‘下风头’,你来嗅嗅它的气味。你越早懂得这些越好。不过绕过去的时候一定要紧靠树走。因为努玛经常干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你还要侧耳静听,瞪大眼睛,张开鼻孔。要时时刻刻记作,每一个灌木丛里、每一棵树上、每一片草丛里都可能隐藏着敌人。在你躲避雄狮努玛的时候,不要落到雌狮山宝的嘴里。跟我走,”阿卡特兜了一个大圈儿,绕过泉水和那只草丛里蹲着的狮子。
男孩儿紧紧跟在巨猿身后,充分调动了每一种感觉器官的“积极性”,整个神经都处于亢奋的状态。哦,这才是生活!刹那间,他忘记了仅仅是几分钟之前下定的决心——从别的港口乘船,立刻返回伦敦。现在他只想着生活中这种充满野味儿的快乐,只想着在这块尚处蒙昧时期的大陆凭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与出没在幽暗的森林、宽阔的平原的“林莽英雄”们争个你高我低。他不懂得什么叫害怕。父亲从来没有教过他这玩意儿。可是荣誉感和道德之心他是具备的,而且多次和他那种根深蒂固的对于自由的热爱发生冲突。
他们刚绕到离努玛不太远的地方,杰克便闻到食肉动物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难闻的气味。他的脸上现出一丝快活的微笑。冥冥之中仿佛有谁告诉他,即使阿卡特不说附近躺着一只狮子,他也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努玛的气味。这里面有一种他觉得十分熟悉、奇妙、甚至神秘的东西。这种感觉便得他脖颈上的头发茬儿都竖了起来。他情不自禁地龇开上嘴唇,露出锋利的牙齿,耳朵紧贴头颅骨,周围的肌肉紧张地抽搐着,似乎要进行一场殊死搏斗。他的皮肤也激动得发抖,迸射出一种他不曾知晓的快乐的光彩。他似乎在瞬息之间变成了另外一个动物——谨慎、敏捷、机灵。就这样,雄狮努玛的气味在刹那之间把小男孩儿改造成了一个野兽。
他以前没有见过狮子,因为母亲防范太严,从来不让他上动物园。可是他看过许多狮子的画片,现在十分希望见见这位活生生的兽中之王,一饱眼福。他跟在阿卡特身后,不时回过头瞥一眼,希望努玛能从正吃着的猎物旁边站起来,显露一下它那副威严的尊容。就这样,不知不觉他和阿卡特拉开一段距离。后来巨猿突然尖叫一声,一下子把小杰克从对雄狮努玛的渴幕中唤醒。他连忙朝同伴阿卡特望过去,看见就在他面前那条小路上,站着一头母狮子。杰克不觉浑身为之一振,绷紧了每一根神经。这头狮子油光水滑,十分漂亮。它一直藏在灌木丛中,现在站起来,探出半个身子,圆睁着一双黄绿色的眼睛,直盯盯地望着离它只有十步远的男孩儿。巨猿阿卡特在离狮子二十步远的地方站着,大声叫喊着让小杰克赶快逃命,还大声辱骂狮子,目的显然是把它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好让杰克爬上旁边一株大树。
可是母狮子山宝的思想一点儿也没有溜号,还是直盯盯地望着杰克。他站在它和雄狮努玛中间,站在它与已经杀死了的猎物中间。母狮子大惑不解,也许这小伙子在打它“丈夫”的主意,要嘛就是看中了它们捕杀的那只猎物。母狮子爱发火。阿卡特的叫喊声把它惹恼了。它咆哮着向男孩跨上一步。
“上树!”阿卡特大声叫喊着。
男孩儿掉头就跑,母狮子猛扑过来。大树离杰克只几步远,有一根树枝离地面十英尺。杰克纵身向树枝跃去,山宝张牙舞爪向他扑来。杰克像一只猴子一下子攀上大树,山宝伸出巨大的前爪刚好抓住他的屁股蛋儿,不过只是轻微的擦伤,倒是系睡裤的腰带,被它连裤子一起扯了下去。母狮子再扑过来的时候,男孩儿已经半裸着身子藏到安全的地方。
阿卡特在附近一棵大树上又跳又叫,大骂狮子,花样翻新。杰克学着它的样儿也又叫又骂,可是后来他意识到,光骂没用,应当找什么东西打它才是。可是周围除了柏树枝什么也没有。他只好像父亲二十年前那样,把枯枝败叶一起扔向仰面朝天的山宝,尽情戏弄这位丛林之王。
母狮子绕着大树焦躁不安地兜了一会儿圈子,后来也许意识到这是白费力气,也许饥饿难忍,便昂首阔步,十分威严地离开那棵大树,在灌木丛中消失了。树丛里藏着它的“丈夫”,母狮子和杰克打闹的时候,它不止一次走出来助阵。
阿卡特和男孩儿从树上跳下来,继续他们被狮子打断了的旅行。老猿责备男孩儿总是漫不经心,满不在乎。
“你要不是总惦着身后那只公狮子,早发现这只母狮子了,”它说。
“可你从它身边走过还没发现呢!”男孩儿反驳道。
阿卡特也觉得十分懊恼。
“丛林里的居民就这样丧生,”它说。“谨慎了一辈子,可是一时放松警惕就……”它学着食肉动物大嚼大咬的样子,继续说:“这是个教训。你已经懂得不能眼睛、耳朵、鼻子同时长时间地注意一个方向。”
这天夜里,泰山的儿子冻得够呛。睡裤虽然单薄,总比光屁股强。现在,他连睡裤也没了。第二天,他们在没有树木的平原上继续跋涉,太阳暖洋洋地照耀着大地,杰克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贪婪地吸吮太阳的温暖。
男孩儿心里还想着向南走,再绕回海岸小城,寻找另外一个通往文明的港口。他没有把自个儿的计划告诉阿卡特,囚为他知道老猿对和他分离的任何建议都嗤之以鼻。
就这样他们俩在那片蛮荒之地漫游了一个月。这期间,杰克很快便懂得了丛林的法则与规律,适应了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父亲传给儿子的健壮的体魄只需经过一番锤炼,便可以成为一块纯钢。男孩觉得自己在树木间荡来荡去十分自然,即使离地面很高也不觉得头晕眼花。掌握了在森林里攀缘的诀窍之后,他行动起来比笨重的阿卡特敏捷得多。
由于风吹日晒,杰克先前白嫩的皮肤变成深棕色,而且粗糙坚硬。有一次他们碰到一个小水湾。这个水湾因为太小,没有鳄鱼,杰克便脱了睡衣跳进去洗澡。就在他和阿卡特在水里嬉戏的时候,一只猴子从大树上跳下来,抢走了男孩最后一件标志他来自文明世界的衣裳。
杰克十分恼火。可是很快就觉得光着身子要比穿件破褂子舒服得多。于是,没多久,他就习惯了这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状态,不再想那件衣裳了。有时候想起同学们倘若看见他这副样子会多么惊奇,他就不由得笑了起来。他们一定会嫉妒他,是的,一定会非常嫉妒他。每逢这时,他就觉得他们怪可怜的。可是当他想到他们都舒舒服服呆在家里,守在父母身边,过着奢华的生活,就觉得嗓子眼儿里堵得慌,热泪不由得涌上眼眶,迷离的泪光中又看到母亲慈爱的面庞。他便催促阿卡特快走,因为他们现在正向西海岸进发。
“没有,”男孩儿回答道。“你喝水的时候我什么也没看见。”
“你这双眼睛在丛林里可派不上用场,”猿说。
“在这里要想生存,就必须靠你的耳朵、鼻子,特别是鼻子。我们来喝水的时候,看见一群斑马。闻见我们的气味,它们当然跑了。不过我因此而明白泉水这边没有危险,否则斑马不等我们来就逃走了。可是泉水那边,微风徐徐吹过的地方,就有可能潜伏着危险。我们闻不见它的气味是因为风向不对。这种情况下,就必须用眼睛和耳朵注意鼻子闻不到的‘下风头’,以防不测。”
“那你……什么也没发现?”男孩儿笑着问。
“我发现雄狮努玛藏在杂草丛生的灌木丛里,”阿卡特朝泉水那边的草丛指了指。
“一头狮子?”男孩儿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可什么也没看见!”
“是有一只狮子,”巨猿回答道。“首先我听见它叹了一口气。对于你,努玛的叹息声和风儿吹过草丛、吹过树林的响声没有什么区别。但以后你必须学会辨别狮子叹气的声音。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终于看见几株高草的草梢在轻轻摇动,而那种摇动又不是风引起的。你瞧,草被努玛庞大的身躯压向两边,它呼吸的时候,草梢就向两边轻轻地晃动。瞧见了吗?这可不是风吹的,因为周围的草一动不动。”
男孩儿瞪大一双眼睛仔细观察——由于遗传的缘故,他的视力要比别的孩子强得多——终于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得轻轻喊了一声。
“是的,”他说,“我看见了。它是躺在那儿,脑袋朝着我们。它正看我们吗?”
“狮子正在看我们,”阿卡特回答道。“不过我们没有多少危险,除非走得离它太近了。因为它已经捕到了猎物,而且肚子差不多填饱了。否则,我们就能听见它嚼骨头的声音了。它一声不响地瞧着我们只是出于好奇。过一会儿,它就要继续填它的肚子,或者走过来喝水。因为它既不怕我们,又不想吃我们,便没有必要躲躲闪闪。现在可是你了解努玛的极好机会。因为,你如果想在丛林里活下去,就必须对它的禀性有个全面了解。平常,如果许多只巨猿呆在一起,努玛不敢轻举妄动。我们的牙不但长,而且十分有力,总能把它打败。可是如果只是一个猿呆在这儿,碰巧它肚子又饿,我们可就不是它的对手了。走,我们绕到它的‘下风头’,你来嗅嗅它的气味。你越早懂得这些越好。不过绕过去的时候一定要紧靠树走。因为努玛经常干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你还要侧耳静听,瞪大眼睛,张开鼻孔。要时时刻刻记作,每一个灌木丛里、每一棵树上、每一片草丛里都可能隐藏着敌人。在你躲避雄狮努玛的时候,不要落到雌狮山宝的嘴里。跟我走,”阿卡特兜了一个大圈儿,绕过泉水和那只草丛里蹲着的狮子。
男孩儿紧紧跟在巨猿身后,充分调动了每一种感觉器官的“积极性”,整个神经都处于亢奋的状态。哦,这才是生活!刹那间,他忘记了仅仅是几分钟之前下定的决心——从别的港口乘船,立刻返回伦敦。现在他只想着生活中这种充满野味儿的快乐,只想着在这块尚处蒙昧时期的大陆凭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与出没在幽暗的森林、宽阔的平原的“林莽英雄”们争个你高我低。他不懂得什么叫害怕。父亲从来没有教过他这玩意儿。可是荣誉感和道德之心他是具备的,而且多次和他那种根深蒂固的对于自由的热爱发生冲突。
他们刚绕到离努玛不太远的地方,杰克便闻到食肉动物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难闻的气味。他的脸上现出一丝快活的微笑。冥冥之中仿佛有谁告诉他,即使阿卡特不说附近躺着一只狮子,他也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努玛的气味。这里面有一种他觉得十分熟悉、奇妙、甚至神秘的东西。这种感觉便得他脖颈上的头发茬儿都竖了起来。他情不自禁地龇开上嘴唇,露出锋利的牙齿,耳朵紧贴头颅骨,周围的肌肉紧张地抽搐着,似乎要进行一场殊死搏斗。他的皮肤也激动得发抖,迸射出一种他不曾知晓的快乐的光彩。他似乎在瞬息之间变成了另外一个动物——谨慎、敏捷、机灵。就这样,雄狮努玛的气味在刹那之间把小男孩儿改造成了一个野兽。
他以前没有见过狮子,因为母亲防范太严,从来不让他上动物园。可是他看过许多狮子的画片,现在十分希望见见这位活生生的兽中之王,一饱眼福。他跟在阿卡特身后,不时回过头瞥一眼,希望努玛能从正吃着的猎物旁边站起来,显露一下它那副威严的尊容。就这样,不知不觉他和阿卡特拉开一段距离。后来巨猿突然尖叫一声,一下子把小杰克从对雄狮努玛的渴幕中唤醒。他连忙朝同伴阿卡特望过去,看见就在他面前那条小路上,站着一头母狮子。杰克不觉浑身为之一振,绷紧了每一根神经。这头狮子油光水滑,十分漂亮。它一直藏在灌木丛中,现在站起来,探出半个身子,圆睁着一双黄绿色的眼睛,直盯盯地望着离它只有十步远的男孩儿。巨猿阿卡特在离狮子二十步远的地方站着,大声叫喊着让小杰克赶快逃命,还大声辱骂狮子,目的显然是把它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好让杰克爬上旁边一株大树。
可是母狮子山宝的思想一点儿也没有溜号,还是直盯盯地望着杰克。他站在它和雄狮努玛中间,站在它与已经杀死了的猎物中间。母狮子大惑不解,也许这小伙子在打它“丈夫”的主意,要嘛就是看中了它们捕杀的那只猎物。母狮子爱发火。阿卡特的叫喊声把它惹恼了。它咆哮着向男孩跨上一步。
“上树!”阿卡特大声叫喊着。
男孩儿掉头就跑,母狮子猛扑过来。大树离杰克只几步远,有一根树枝离地面十英尺。杰克纵身向树枝跃去,山宝张牙舞爪向他扑来。杰克像一只猴子一下子攀上大树,山宝伸出巨大的前爪刚好抓住他的屁股蛋儿,不过只是轻微的擦伤,倒是系睡裤的腰带,被它连裤子一起扯了下去。母狮子再扑过来的时候,男孩儿已经半裸着身子藏到安全的地方。
阿卡特在附近一棵大树上又跳又叫,大骂狮子,花样翻新。杰克学着它的样儿也又叫又骂,可是后来他意识到,光骂没用,应当找什么东西打它才是。可是周围除了柏树枝什么也没有。他只好像父亲二十年前那样,把枯枝败叶一起扔向仰面朝天的山宝,尽情戏弄这位丛林之王。
母狮子绕着大树焦躁不安地兜了一会儿圈子,后来也许意识到这是白费力气,也许饥饿难忍,便昂首阔步,十分威严地离开那棵大树,在灌木丛中消失了。树丛里藏着它的“丈夫”,母狮子和杰克打闹的时候,它不止一次走出来助阵。
阿卡特和男孩儿从树上跳下来,继续他们被狮子打断了的旅行。老猿责备男孩儿总是漫不经心,满不在乎。
“你要不是总惦着身后那只公狮子,早发现这只母狮子了,”它说。
“可你从它身边走过还没发现呢!”男孩儿反驳道。
阿卡特也觉得十分懊恼。
“丛林里的居民就这样丧生,”它说。“谨慎了一辈子,可是一时放松警惕就……”它学着食肉动物大嚼大咬的样子,继续说:“这是个教训。你已经懂得不能眼睛、耳朵、鼻子同时长时间地注意一个方向。”
这天夜里,泰山的儿子冻得够呛。睡裤虽然单薄,总比光屁股强。现在,他连睡裤也没了。第二天,他们在没有树木的平原上继续跋涉,太阳暖洋洋地照耀着大地,杰克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贪婪地吸吮太阳的温暖。
男孩儿心里还想着向南走,再绕回海岸小城,寻找另外一个通往文明的港口。他没有把自个儿的计划告诉阿卡特,囚为他知道老猿对和他分离的任何建议都嗤之以鼻。
就这样他们俩在那片蛮荒之地漫游了一个月。这期间,杰克很快便懂得了丛林的法则与规律,适应了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父亲传给儿子的健壮的体魄只需经过一番锤炼,便可以成为一块纯钢。男孩觉得自己在树木间荡来荡去十分自然,即使离地面很高也不觉得头晕眼花。掌握了在森林里攀缘的诀窍之后,他行动起来比笨重的阿卡特敏捷得多。
由于风吹日晒,杰克先前白嫩的皮肤变成深棕色,而且粗糙坚硬。有一次他们碰到一个小水湾。这个水湾因为太小,没有鳄鱼,杰克便脱了睡衣跳进去洗澡。就在他和阿卡特在水里嬉戏的时候,一只猴子从大树上跳下来,抢走了男孩最后一件标志他来自文明世界的衣裳。
杰克十分恼火。可是很快就觉得光着身子要比穿件破褂子舒服得多。于是,没多久,他就习惯了这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状态,不再想那件衣裳了。有时候想起同学们倘若看见他这副样子会多么惊奇,他就不由得笑了起来。他们一定会嫉妒他,是的,一定会非常嫉妒他。每逢这时,他就觉得他们怪可怜的。可是当他想到他们都舒舒服服呆在家里,守在父母身边,过着奢华的生活,就觉得嗓子眼儿里堵得慌,热泪不由得涌上眼眶,迷离的泪光中又看到母亲慈爱的面庞。他便催促阿卡特快走,因为他们现在正向西海岸进发。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