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交易
作者:厌倦阳光 更新:2021-11-24 21:41
偶尔去KTV玩玩,会觉得那里很舒服、很放松,可是天天泡在那里,就觉得是一种吵闹,一种烦躁。所以每次去接韩津,我都认为那一间间包房就像监狱的笼子,只不过装修的比较漂亮而已。
等着韩津下班无聊蹲在金钟门口抽烟的时候,却让我碰见一件让人想笑却笑不出来的事。
如果掉块皮,也许有人可以忍住不喊,如果掉快肉,那差不多都得惊天动地叫几声。而如果小腿肚子上的所有肉都被磨掉,那会是什么样?
张姐是张正明的姐姐,正明是山屁哥的小弟,混的时间比我长。
因为公司拍卖前要肃清一些破旧的厂房,所以请来一些工程队帮忙。张姐下班回家的时候是上坡路,由于化雪地滑,张姐不小心摔倒。结果一个喝醉的司机驾驶着铲土机,愣没看到下面的人。铲子蹩住了自行车和张姐的腿,一直开出去一百多米才知道出了大事。而张姐的腿就这么被压在铁架子下死死贴着地面,一直从半坡磨到坡底。
对司机来说,没几个人一辈子不发生点意外。但是撞死人或者自己被撞死不要紧,千万不能撞残。交通意外如果发生在老百姓身上,死个人也就是几万块,如果残废了,这笔帐就得翻很多翻。不知道这条法律是谁定的,死掉的人根本不值钱。记得头些年有个司机,在山道上不小心挂倒了一个小孩子。看到小孩流了满地的血,估计落下了残疾,司机一狠心竟然倒车把孩子压死了。最后赔了两万多块,孩子属于一个农村家庭,在法庭上夫妻两个哭了半天也找不出什么证据,最终让司机拿了点小钱逃了罪。
其实这也不能怪这个司机心狠,以这行为生的都知道,车坏了没事,人没坏就算福大。尤其是替别人开车的司机,一个月赚那点钱还不够老婆孩子花,如果因为意外撞出了残疾,少说十几万的债就背到了肩上,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在这种时候别提良心,所谓的良心就是自己舒舒服服安安全全过日子时吹的牛逼。等自己真遇上了麻烦,良心都喂给狗吃了。所以司机遇见重大意外不怕死人,而且巴不得死人。当然,我指的是真正的意外,而不是肇事。
可惜张姐没死,医生说截肢以后就没什么生命危险了。不过,下半辈子的生活也就这么被糟蹋掉了。一个四肢健全的人都找不到工作,何况一个残废?
因为这件事发生时已经有人报了警,所以正明恨的咬牙切齿却不敢动那个司机。不过事情发展的有点奇怪,工程队所属的单位领导与张姐的单位领导不知道怎么谈的,居然把这次意外当成工伤。工程队只出三万块赔偿,法院也只裁定是意外。后来才知道那个司机与工头是亲戚,打官司得有钱有人,而这个工头很有门路。
明显是一出互相串通的戏,工程队把钱塞给了张姐的领导,想大事化小。这个社会,欺负的就是老实人。张姐怕事,既然能拿到钱,她也愿意这么结束。不过正明可不乐意。
我与正明并不熟,偶尔见面的时候点个头就过去,没有什么交情。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在金钟门口晃悠,正明冲我招招手就走进了场子,甚至没说一句话。
健国哥当时在场子里玩,正明直接找到了他,希望他说句话,借几个朋友去工程队那里出气。健国哥没吭声。情有可原,他白天忙着张罗闹事,晚上还得请老板大哥们喝酒拉关系,这点小事健国哥并不愿意管。
正明的朋友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之后,我也替正明感到气愤。三万块钱买条腿,这价钱实在离谱。人不就是两条腿撑起来的形状嘛,拿这点钱就拆掉别人的支撑,这算什么事?
健国哥找了点借口,让正明自己找人帮忙。工程队的民工很多,动起手来几个小混混根本占不到便宜,正明出来的时候脸上全扭曲着愤恨。
韩津听故事的时候一直摸着自己的双腿,当看到正明走出来,她立即戳了戳我的后背。
我也猜到他能理解健国哥的为难之处,现在转盘就为了几块地在忙。健国哥这时候得罪了公司的领导,老吴一定也得受到牵连。
“正明,要不要帮忙?”这种事每天都会发生,我尽管心里不满,自己并不愿意去操心帮忙。不过韩津已经把我推到前面,我不得不违心的问。
“操他妈的,钱我不要了,我姐腿啥样,我就让他腿成啥样。”正明长的很敦实,但是气愤起来的时候脖子依然狰出条条筋纹。
“要个**钱,正明,你要是动手,就给我留句话。”
这句话我说的并不容易,没人罩着去闹事,结果只能自己扛。我没有闲钱,更没有闲心。但是我不得不说。
既然知道了,第二天我和韩津买了点水果去医院探望张姐。除了医生与病人以外,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知道那是多么恶心的样子。醒过来再晕倒,只要麻药的劲稍稍一过,张姐就翻来覆去的折腾着,很快便重新闭上了眼。我怀疑她并不是疼的失去知觉,而是不敢想象自己腿的模样,不敢回想受伤的经历,活生生被吓晕。
“操他大爷的,把人整成这样,一句意外就完事?”韩津躲在我身后咬牙骂着,我并不觉得她说脏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相反,我觉得贴心。
“住院花了多少钱?”正明的父亲在看护,不过看起来他并不喜欢我这样的人来探病。我问了两遍,老爷子还是没搭理我。
“工伤都是单位拿钱,没发现连个看护的护士都没有吗?只要是公家拿钱都这样。”韩津扯着我走出了病房,“要是我变成这样子,你怎么办?”
“我掏三万块把那兔崽子两条腿都锯下来。”韩津疑惑的时候总是翘着嘴唇,有种平常看不到的单纯的美,我没犹豫立即说出了答案。我记得有句谚语说:“人活着就不能说他是幸福的。”其实人只要能完完整整的活着就是幸福,可惜只有失去过某些东西,或者即将失去的时候,人才会这么想。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这世界上比自己活的漂亮的人有的是,比自己活的痛苦的人也有的是,所谓的嫉妒与好胜就是不知道知足。从看过张姐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应该好好爱护自己。冷的时候我学会替自己多铺一层褥子,烦的时候我学会替自己多花几块钱买包像样的烟,这种转变让住在一起吊儿郎当的几个家伙十分看不惯,鸡头总骂我,说我像在提前为自己准备后事。
正明那几天并没有找我,混时间久了应该知道自己不是什么事都能扛下来的。塞了钱,上了炮,法院判决一下来,这事基本就算结束。正明最多能找到那家伙揍一顿,可是还得连累自己的姐姐。健国哥和山屁哥各忙各的,他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场面上的事只能自己忍着。
老吴准备投的地这时突然出现了麻烦,海滩那里冒出来个老板要与他争。大概是厌倦了浑身鱼腥味,这个老板口气很大,出手也很阔绰,摆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老吴洗成正经商人已经很多年,道上虽然还有不少朋友,但是人都有这个毛病,不挨刀子扎的时候不知道怕。那个老板一点没把老吴看在眼里。健国哥带着我们去海滩那里闹过事,但是对方人挺多,还没下车健国哥就返身带我们跑了回来。
因为是海滩的事,山屁哥揽了过去。没隔几天,在一次订点打架的时候,正明捅出了两条人命。
混子打群架很少玩命想扎死对方的,出来混是为了让别人服,不是为了让别人死。这年头多牛逼的混子玩出人命他也得跑,就算找人顶都很难顶下来。不过打群架的时候弄出人命不好查,都是生脸,没人记性好到分辨出哪一个伤口是致命的。而且这种时候,就算被干死,也都属于自找的。
正明这两条命一到手,当天就跑路去了外地。一年到头能发生多少案子我不知道,但是其中能破的案子绝对不超过一半,或者还得再打个对折。到外地蹲几年,风平浪静的时候悄悄回来,只要不是累犯,一般都能留着命喝酒。
事情发生以后,与老吴抢地皮的老板立即放手了。没有谁不怕不要命的,背上两条命,再多他一条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赚钱是为了花,不是为了提心吊胆。而且通过这件事,很多偷偷摸摸的家伙也知道这块骨头不好咬,纷纷撤出了拍卖的事情。老吴破例请山屁哥的小弟们喝了顿酒,每人封了一个红包,据说正明跑路的钱也是他拿的。
修鬼一直骂正明是个傻逼,我也怎么认为。普通订点打架的时候我从不带刀。有的时候想收手是很难的,人都有报复心,被打一拳踢一脚,第一反应就是抡刀戳回去。所以很多案子并不是那些人故意要那么做,只是一种天性。正明带刀去玩命,其实理由很简单,就是想山屁哥帮他出头,给自己姐姐找点补偿回来。
不是所有东西都得具有自己的价值,但至少混在外面的交情就是这样。你为了我卖命,我得替你解决麻烦。山屁哥过了两天便让健国哥去办妥张姐的事,我觉得很可笑,但起码正明完成了心愿,虽然他很可能就这么把自己下半辈子交了出去。
等着韩津下班无聊蹲在金钟门口抽烟的时候,却让我碰见一件让人想笑却笑不出来的事。
如果掉块皮,也许有人可以忍住不喊,如果掉快肉,那差不多都得惊天动地叫几声。而如果小腿肚子上的所有肉都被磨掉,那会是什么样?
张姐是张正明的姐姐,正明是山屁哥的小弟,混的时间比我长。
因为公司拍卖前要肃清一些破旧的厂房,所以请来一些工程队帮忙。张姐下班回家的时候是上坡路,由于化雪地滑,张姐不小心摔倒。结果一个喝醉的司机驾驶着铲土机,愣没看到下面的人。铲子蹩住了自行车和张姐的腿,一直开出去一百多米才知道出了大事。而张姐的腿就这么被压在铁架子下死死贴着地面,一直从半坡磨到坡底。
对司机来说,没几个人一辈子不发生点意外。但是撞死人或者自己被撞死不要紧,千万不能撞残。交通意外如果发生在老百姓身上,死个人也就是几万块,如果残废了,这笔帐就得翻很多翻。不知道这条法律是谁定的,死掉的人根本不值钱。记得头些年有个司机,在山道上不小心挂倒了一个小孩子。看到小孩流了满地的血,估计落下了残疾,司机一狠心竟然倒车把孩子压死了。最后赔了两万多块,孩子属于一个农村家庭,在法庭上夫妻两个哭了半天也找不出什么证据,最终让司机拿了点小钱逃了罪。
其实这也不能怪这个司机心狠,以这行为生的都知道,车坏了没事,人没坏就算福大。尤其是替别人开车的司机,一个月赚那点钱还不够老婆孩子花,如果因为意外撞出了残疾,少说十几万的债就背到了肩上,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在这种时候别提良心,所谓的良心就是自己舒舒服服安安全全过日子时吹的牛逼。等自己真遇上了麻烦,良心都喂给狗吃了。所以司机遇见重大意外不怕死人,而且巴不得死人。当然,我指的是真正的意外,而不是肇事。
可惜张姐没死,医生说截肢以后就没什么生命危险了。不过,下半辈子的生活也就这么被糟蹋掉了。一个四肢健全的人都找不到工作,何况一个残废?
因为这件事发生时已经有人报了警,所以正明恨的咬牙切齿却不敢动那个司机。不过事情发展的有点奇怪,工程队所属的单位领导与张姐的单位领导不知道怎么谈的,居然把这次意外当成工伤。工程队只出三万块赔偿,法院也只裁定是意外。后来才知道那个司机与工头是亲戚,打官司得有钱有人,而这个工头很有门路。
明显是一出互相串通的戏,工程队把钱塞给了张姐的领导,想大事化小。这个社会,欺负的就是老实人。张姐怕事,既然能拿到钱,她也愿意这么结束。不过正明可不乐意。
我与正明并不熟,偶尔见面的时候点个头就过去,没有什么交情。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在金钟门口晃悠,正明冲我招招手就走进了场子,甚至没说一句话。
健国哥当时在场子里玩,正明直接找到了他,希望他说句话,借几个朋友去工程队那里出气。健国哥没吭声。情有可原,他白天忙着张罗闹事,晚上还得请老板大哥们喝酒拉关系,这点小事健国哥并不愿意管。
正明的朋友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之后,我也替正明感到气愤。三万块钱买条腿,这价钱实在离谱。人不就是两条腿撑起来的形状嘛,拿这点钱就拆掉别人的支撑,这算什么事?
健国哥找了点借口,让正明自己找人帮忙。工程队的民工很多,动起手来几个小混混根本占不到便宜,正明出来的时候脸上全扭曲着愤恨。
韩津听故事的时候一直摸着自己的双腿,当看到正明走出来,她立即戳了戳我的后背。
我也猜到他能理解健国哥的为难之处,现在转盘就为了几块地在忙。健国哥这时候得罪了公司的领导,老吴一定也得受到牵连。
“正明,要不要帮忙?”这种事每天都会发生,我尽管心里不满,自己并不愿意去操心帮忙。不过韩津已经把我推到前面,我不得不违心的问。
“操他妈的,钱我不要了,我姐腿啥样,我就让他腿成啥样。”正明长的很敦实,但是气愤起来的时候脖子依然狰出条条筋纹。
“要个**钱,正明,你要是动手,就给我留句话。”
这句话我说的并不容易,没人罩着去闹事,结果只能自己扛。我没有闲钱,更没有闲心。但是我不得不说。
既然知道了,第二天我和韩津买了点水果去医院探望张姐。除了医生与病人以外,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知道那是多么恶心的样子。醒过来再晕倒,只要麻药的劲稍稍一过,张姐就翻来覆去的折腾着,很快便重新闭上了眼。我怀疑她并不是疼的失去知觉,而是不敢想象自己腿的模样,不敢回想受伤的经历,活生生被吓晕。
“操他大爷的,把人整成这样,一句意外就完事?”韩津躲在我身后咬牙骂着,我并不觉得她说脏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相反,我觉得贴心。
“住院花了多少钱?”正明的父亲在看护,不过看起来他并不喜欢我这样的人来探病。我问了两遍,老爷子还是没搭理我。
“工伤都是单位拿钱,没发现连个看护的护士都没有吗?只要是公家拿钱都这样。”韩津扯着我走出了病房,“要是我变成这样子,你怎么办?”
“我掏三万块把那兔崽子两条腿都锯下来。”韩津疑惑的时候总是翘着嘴唇,有种平常看不到的单纯的美,我没犹豫立即说出了答案。我记得有句谚语说:“人活着就不能说他是幸福的。”其实人只要能完完整整的活着就是幸福,可惜只有失去过某些东西,或者即将失去的时候,人才会这么想。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这世界上比自己活的漂亮的人有的是,比自己活的痛苦的人也有的是,所谓的嫉妒与好胜就是不知道知足。从看过张姐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应该好好爱护自己。冷的时候我学会替自己多铺一层褥子,烦的时候我学会替自己多花几块钱买包像样的烟,这种转变让住在一起吊儿郎当的几个家伙十分看不惯,鸡头总骂我,说我像在提前为自己准备后事。
正明那几天并没有找我,混时间久了应该知道自己不是什么事都能扛下来的。塞了钱,上了炮,法院判决一下来,这事基本就算结束。正明最多能找到那家伙揍一顿,可是还得连累自己的姐姐。健国哥和山屁哥各忙各的,他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场面上的事只能自己忍着。
老吴准备投的地这时突然出现了麻烦,海滩那里冒出来个老板要与他争。大概是厌倦了浑身鱼腥味,这个老板口气很大,出手也很阔绰,摆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老吴洗成正经商人已经很多年,道上虽然还有不少朋友,但是人都有这个毛病,不挨刀子扎的时候不知道怕。那个老板一点没把老吴看在眼里。健国哥带着我们去海滩那里闹过事,但是对方人挺多,还没下车健国哥就返身带我们跑了回来。
因为是海滩的事,山屁哥揽了过去。没隔几天,在一次订点打架的时候,正明捅出了两条人命。
混子打群架很少玩命想扎死对方的,出来混是为了让别人服,不是为了让别人死。这年头多牛逼的混子玩出人命他也得跑,就算找人顶都很难顶下来。不过打群架的时候弄出人命不好查,都是生脸,没人记性好到分辨出哪一个伤口是致命的。而且这种时候,就算被干死,也都属于自找的。
正明这两条命一到手,当天就跑路去了外地。一年到头能发生多少案子我不知道,但是其中能破的案子绝对不超过一半,或者还得再打个对折。到外地蹲几年,风平浪静的时候悄悄回来,只要不是累犯,一般都能留着命喝酒。
事情发生以后,与老吴抢地皮的老板立即放手了。没有谁不怕不要命的,背上两条命,再多他一条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赚钱是为了花,不是为了提心吊胆。而且通过这件事,很多偷偷摸摸的家伙也知道这块骨头不好咬,纷纷撤出了拍卖的事情。老吴破例请山屁哥的小弟们喝了顿酒,每人封了一个红包,据说正明跑路的钱也是他拿的。
修鬼一直骂正明是个傻逼,我也怎么认为。普通订点打架的时候我从不带刀。有的时候想收手是很难的,人都有报复心,被打一拳踢一脚,第一反应就是抡刀戳回去。所以很多案子并不是那些人故意要那么做,只是一种天性。正明带刀去玩命,其实理由很简单,就是想山屁哥帮他出头,给自己姐姐找点补偿回来。
不是所有东西都得具有自己的价值,但至少混在外面的交情就是这样。你为了我卖命,我得替你解决麻烦。山屁哥过了两天便让健国哥去办妥张姐的事,我觉得很可笑,但起码正明完成了心愿,虽然他很可能就这么把自己下半辈子交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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