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医院
作者:厌倦阳光 更新:2021-11-24 21:41
我答应的如此干脆让健国哥十分意外,不过老谋深算的山屁哥似乎早已意料我肯定的答案,毫无表情的说:“办事情拿不定主意的话跟我商量商量,伤养好了帮着健国照看饭店。这里离六场不远,他自己应付不过来。社区最近查的严,等以后安稳了再让你回来。”
他的意思我很清楚,是让我暂时不要找海滨算账。当然,他会去把场子要回来。想也想不到,与汪洋有一点关系居然让我这么被重视。
健国哥突然推了山屁的胳膊,笑着说:“前两天你让我去找师傅替阿峰纹身,有空的话准备一下吧,我已经联系妥当了。”
如果这件事是在我出院时发生,一切会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激动。不过现在已经晚了,我不想被纹上那个可耻的奖励,直截了当的说:“医生说养伤的时候身体虚,最好别弄出伤口。我想过一阵子再纹。”
健国哥的脸色立即有些难看,山屁哥到是无所谓般笑了笑,说:“行,你自己精神点。联系完汪洋打电话告诉我。”
我默然点点头离开了饭店。
当面顶撞健国哥让我的腿有些颤抖,不争气的手指也在抽筋。不过走在方砖路上我头一次觉得自己像地面一样硬实,硬的有些骨气。如果可以帮山屁哥与汪洋搭上话,我相信即使找海滨的麻烦他也不会插手。其他的我没有想过,有欠有还,我只有这个想法。后背上的刀疤我会原封不动的还给小昆。至于海滨,我会加倍。
大概是心里没了包袱,早起反而让我感到很舒服。虽然讨厌愈加明亮的太阳刺痛眼睛,不过我依然跑去了蓝眼睛的实习医院。
站在走廊里吃着我顺路买的西点,蓝眼睛一直笑,很单纯的笑。为了不耽误她的工作,我靠在椅子上打盹,觉得阴暗的地方让我更加舒服。
急诊室就在我旁边,医院可能是世界上最公平的地方,无论家世背景怎么样,在这里没有任何分别,该死的就死,能活的就活。一上午我看着许许多多面容惨淡的人换上安心的样子,让我觉得医生实在很伟大。当然,我指的是这个职业,而不是人。
临近中午的时候有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捧着双臂走进了急诊室,不过很快被推了出来,里面还传出医生和病人的吼骂声。
可能天生对不公平的事情感到愤怒,我起身凑到门口看看热闹。男人的表情很麻木,两只手一直插在怀里,不过衣摆处有嫣红的血迹。
“我等不及了,先让我治。”男人说话的口吻也很麻木,没有央求,也没有命令。
前面的几个患者回头瞅着他,一个个流露出厌恶的样子。
我看到血迹有些同情,帮着他说话:“这个大哥流着血呢,衣服都湿了,你们让他先进去看看。”
在急诊室里上班的大夫突然走到门口,大声喊:“你活该。惹麻烦先去派出所报道,别让我天天被人烦。”
看样子大夫和这个男人是认识的,大概是有过节,我忍着冲动没有继续说话。
男人慢慢从怀中探出右手,握着的拳头张开时大家才赫然发现掌心居然是一截大拇指。
手心、手腕的血都是从他拇指伤口处流出的,但是男人的手很坚定,似乎握着的是一根模型,就连他的眼神都是若无其事的镇静。
“帮我接上吧。”男人撇撇嘴说。
我感觉他太可怕,这种伤一定承受过很多次。即使现在偶尔看到腿上的伤口我都会一阵惊悚,如果捧着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心情。因为是自己的,应该会更害怕。
周围的病人无非是感冒胃痛之类的慢性疾病,看到这种场景已经有许多人让出了路,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还关心的让男人赶快进去,不过却没敢伸手拉着他。
医生对这种事情应该见怪不怪,不像其他人那么惊奇。打量着男人的手心,这位中年医生的脸上没有一点点惋惜或者担心,“下次应该让人砍掉你的腿,免得你总跑来耽误我时间。我就算给你缝上了,以后它也得被砍下来。”
男人的手一直在淌血,落在地上的滴答声很弱,不过在我耳朵里却很强烈。仿佛我趴在居民楼里听自己血流的声音一样熟悉。
男人默不吭声,医生似乎来了脾气,继续说:“是不是又从警察眼皮底下跑出来的?我告诉你,这次你先去派出所自首,免得我还被叫去问话。上次因为你我已经被扣了奖金。”
刚才出言温顺的老人插口替男人求情:“大夫,先给他瞧瞧,别耽误了,没了手指头以后怎么过日子。”
大夫指着男人骂:“他一年到头没有安稳的时候,隔三差五跟别人打架。没有钱治就跑来门诊将就,我因为他耽误多少时间?不长记性的东西治好了有什么用!这种混子都是垃圾,死了活该。”
我心里登时乱糟糟一片,推开身前的人群就骂:“我操你妈的,你手指头被人剁下来,我在旁边说风凉话,你他妈的不着急?”
这座医院在闹市区,周围商业区的巡警随叫随到,所以大夫没有一点惧怕我的意思,反笑:“看看吧,他们都是这德行,没有素质。要治就排队,死了不关我事。”
我不知道什么是人性,或许他是厌恶我们这种靠威胁别人过日子的混混,或许他是不屑我们这种低贱的命,不过躺在路边的瘸狗都会有人丢给它骨头,何况是一个正在流血、断了手指头的人。
我抡起拳头就想揍他,不过那位男人却忽然开口:“好了,我走。”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之后他就离开了医院,医院里浓重的消毒水味道似乎洗不掉他身上的血味。我有种冲过去扶他的冲动,不过一个男人都不会喜欢在自己落魄的时候被别人怜悯,而且我做什么也于事无补,只能静悄悄的看着他的影子,很长,很弱。
人群里还有人在低声叨咕着:“当什么不好偏偏当地痞无赖,手指头断了都没人管。”
大夫得意洋洋的附和着:“这种人就是自找的,断了也好,以后不用祸害别人。”
说完他瞅着我,那张本来端正的脸竟然让我感到极度的烦躁。
“换成我,我肯定把你手指头也剁下来,你他妈就是一个杂种!”没有理会别人,我用手指狠狠戳着大夫的胸口,转身也离开了医院。
我给蓝眼睛打了电话,说自己没睡好,回去补一觉。蓝眼睛有些生气,罗嗦着教训我太懒惰。我不想告诉她自己在医院与她同事吵架,不论我怎么解释,她都不会偏袒我。
她太理智,总觉得任何事情讲讲理就可以解决。但是她忘记世界上的道理根本不存在,如果真有公理就不需要勇气了。相对来说,我根本不介意别人的指责漫骂,至少我没主动伤害过别人,只要心安理得,我什么都敢说、敢做。
喝酒与灌酒是两个概念。一个人不开心或者开心的时候灌酒是永远不会觉得够的,喝酒却不同,无聊打发时间坐在还在打扫的酒吧里,我只喝了一瓶就觉得难受。
酒吧是健国哥介绍给我的,在江边水面搭造而起,光是投标就是几千万。老板是个韩国的生意人,只不过他猜不到中国人除了宾馆以外永远不会在泡妞的地方花太多钱。所以生意一直很平淡,出兑又舍不得,正在考虑改成饭店。
老板生意多所以不能时常照料管理,混熟的服务生也开始偷懒。未收拾的满地的花生壳和瓜子皮踩上去很舒服,至少让我觉得自己能留下点脚印。
吧台的服务生叫温暖,长的很漂亮,我很喜欢她的名字。不过她是一个同性恋,我想这也是老板娘之所以雇她的原因。
我曾经问过温暖是“P”还是“T”,但是她没有回答。这种事情与男同志之间的取悦关系不同,我猜过几次她都摇头。问问而已,我并没有兴趣真正知道,毕竟我不可能亲自体会。
健国哥在这里泡到不少女人,而我没有钱也没有胆量,所以只是喝着高价的酒来证明自己还有活着的意思。
突然想起来山屁哥让我做的事情,我把烟头塞进了酒瓶给李桐打了电话。
李桐应该与我是一样的人,临近中午她似乎才刚刚起床,“出来?我请你喝酒。”
李桐很不高兴的叫嚷着:“你精神病?哪有人中午喝酒,要是请我喝龙虾汤还可以考虑考虑。”
“喝羊汤吧。”我立即打断她的妄想。有一次我跟修鬼喝傻了钻进一家高档饭店,两个人盯着菜单要了六只龙虾和其他的新鲜玩意,味道没什么特别,不过价格很特别。据说是优惠价,一只龙虾只要九十九块。要不是鸡头跑来送钱,我和修鬼险些出不了饭店的大门。
我的提议让李桐感到可笑,大概她也没遇见过约女孩子出来竟然请喝那种东西的男人,“好吧,给我留碗羊汤,顺便炖几只龙虾放里面。”
咯咯的傻笑一顿,李桐继续问:“你现在在哪?”
烟头被啤酒泡散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医院里蘸着黄药水的酒精棉,立即厌恶的将瓶子丢在桌子下,“音调,就是江边那个赔钱的酒吧。我为了请你特意包下场子,现在就我一个人。”
李桐没好气的骂:“废话。人家晚上才营业。还好意思说包场,真不要脸。”
摇晃着酒瓶,看着里面烟头上下浮沉让我觉得很有趣,“又不是追你,我才不舍得花那么多钱。”
李桐反应很快,立即反口说:“要是你追我,就算把政府食堂包下来我也不去!”
本来想气气她,不过反而让我觉得没面子,只能赔笑着说:“快来吧,我付不起账单。”
他的意思我很清楚,是让我暂时不要找海滨算账。当然,他会去把场子要回来。想也想不到,与汪洋有一点关系居然让我这么被重视。
健国哥突然推了山屁的胳膊,笑着说:“前两天你让我去找师傅替阿峰纹身,有空的话准备一下吧,我已经联系妥当了。”
如果这件事是在我出院时发生,一切会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激动。不过现在已经晚了,我不想被纹上那个可耻的奖励,直截了当的说:“医生说养伤的时候身体虚,最好别弄出伤口。我想过一阵子再纹。”
健国哥的脸色立即有些难看,山屁哥到是无所谓般笑了笑,说:“行,你自己精神点。联系完汪洋打电话告诉我。”
我默然点点头离开了饭店。
当面顶撞健国哥让我的腿有些颤抖,不争气的手指也在抽筋。不过走在方砖路上我头一次觉得自己像地面一样硬实,硬的有些骨气。如果可以帮山屁哥与汪洋搭上话,我相信即使找海滨的麻烦他也不会插手。其他的我没有想过,有欠有还,我只有这个想法。后背上的刀疤我会原封不动的还给小昆。至于海滨,我会加倍。
大概是心里没了包袱,早起反而让我感到很舒服。虽然讨厌愈加明亮的太阳刺痛眼睛,不过我依然跑去了蓝眼睛的实习医院。
站在走廊里吃着我顺路买的西点,蓝眼睛一直笑,很单纯的笑。为了不耽误她的工作,我靠在椅子上打盹,觉得阴暗的地方让我更加舒服。
急诊室就在我旁边,医院可能是世界上最公平的地方,无论家世背景怎么样,在这里没有任何分别,该死的就死,能活的就活。一上午我看着许许多多面容惨淡的人换上安心的样子,让我觉得医生实在很伟大。当然,我指的是这个职业,而不是人。
临近中午的时候有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捧着双臂走进了急诊室,不过很快被推了出来,里面还传出医生和病人的吼骂声。
可能天生对不公平的事情感到愤怒,我起身凑到门口看看热闹。男人的表情很麻木,两只手一直插在怀里,不过衣摆处有嫣红的血迹。
“我等不及了,先让我治。”男人说话的口吻也很麻木,没有央求,也没有命令。
前面的几个患者回头瞅着他,一个个流露出厌恶的样子。
我看到血迹有些同情,帮着他说话:“这个大哥流着血呢,衣服都湿了,你们让他先进去看看。”
在急诊室里上班的大夫突然走到门口,大声喊:“你活该。惹麻烦先去派出所报道,别让我天天被人烦。”
看样子大夫和这个男人是认识的,大概是有过节,我忍着冲动没有继续说话。
男人慢慢从怀中探出右手,握着的拳头张开时大家才赫然发现掌心居然是一截大拇指。
手心、手腕的血都是从他拇指伤口处流出的,但是男人的手很坚定,似乎握着的是一根模型,就连他的眼神都是若无其事的镇静。
“帮我接上吧。”男人撇撇嘴说。
我感觉他太可怕,这种伤一定承受过很多次。即使现在偶尔看到腿上的伤口我都会一阵惊悚,如果捧着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心情。因为是自己的,应该会更害怕。
周围的病人无非是感冒胃痛之类的慢性疾病,看到这种场景已经有许多人让出了路,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还关心的让男人赶快进去,不过却没敢伸手拉着他。
医生对这种事情应该见怪不怪,不像其他人那么惊奇。打量着男人的手心,这位中年医生的脸上没有一点点惋惜或者担心,“下次应该让人砍掉你的腿,免得你总跑来耽误我时间。我就算给你缝上了,以后它也得被砍下来。”
男人的手一直在淌血,落在地上的滴答声很弱,不过在我耳朵里却很强烈。仿佛我趴在居民楼里听自己血流的声音一样熟悉。
男人默不吭声,医生似乎来了脾气,继续说:“是不是又从警察眼皮底下跑出来的?我告诉你,这次你先去派出所自首,免得我还被叫去问话。上次因为你我已经被扣了奖金。”
刚才出言温顺的老人插口替男人求情:“大夫,先给他瞧瞧,别耽误了,没了手指头以后怎么过日子。”
大夫指着男人骂:“他一年到头没有安稳的时候,隔三差五跟别人打架。没有钱治就跑来门诊将就,我因为他耽误多少时间?不长记性的东西治好了有什么用!这种混子都是垃圾,死了活该。”
我心里登时乱糟糟一片,推开身前的人群就骂:“我操你妈的,你手指头被人剁下来,我在旁边说风凉话,你他妈的不着急?”
这座医院在闹市区,周围商业区的巡警随叫随到,所以大夫没有一点惧怕我的意思,反笑:“看看吧,他们都是这德行,没有素质。要治就排队,死了不关我事。”
我不知道什么是人性,或许他是厌恶我们这种靠威胁别人过日子的混混,或许他是不屑我们这种低贱的命,不过躺在路边的瘸狗都会有人丢给它骨头,何况是一个正在流血、断了手指头的人。
我抡起拳头就想揍他,不过那位男人却忽然开口:“好了,我走。”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之后他就离开了医院,医院里浓重的消毒水味道似乎洗不掉他身上的血味。我有种冲过去扶他的冲动,不过一个男人都不会喜欢在自己落魄的时候被别人怜悯,而且我做什么也于事无补,只能静悄悄的看着他的影子,很长,很弱。
人群里还有人在低声叨咕着:“当什么不好偏偏当地痞无赖,手指头断了都没人管。”
大夫得意洋洋的附和着:“这种人就是自找的,断了也好,以后不用祸害别人。”
说完他瞅着我,那张本来端正的脸竟然让我感到极度的烦躁。
“换成我,我肯定把你手指头也剁下来,你他妈就是一个杂种!”没有理会别人,我用手指狠狠戳着大夫的胸口,转身也离开了医院。
我给蓝眼睛打了电话,说自己没睡好,回去补一觉。蓝眼睛有些生气,罗嗦着教训我太懒惰。我不想告诉她自己在医院与她同事吵架,不论我怎么解释,她都不会偏袒我。
她太理智,总觉得任何事情讲讲理就可以解决。但是她忘记世界上的道理根本不存在,如果真有公理就不需要勇气了。相对来说,我根本不介意别人的指责漫骂,至少我没主动伤害过别人,只要心安理得,我什么都敢说、敢做。
喝酒与灌酒是两个概念。一个人不开心或者开心的时候灌酒是永远不会觉得够的,喝酒却不同,无聊打发时间坐在还在打扫的酒吧里,我只喝了一瓶就觉得难受。
酒吧是健国哥介绍给我的,在江边水面搭造而起,光是投标就是几千万。老板是个韩国的生意人,只不过他猜不到中国人除了宾馆以外永远不会在泡妞的地方花太多钱。所以生意一直很平淡,出兑又舍不得,正在考虑改成饭店。
老板生意多所以不能时常照料管理,混熟的服务生也开始偷懒。未收拾的满地的花生壳和瓜子皮踩上去很舒服,至少让我觉得自己能留下点脚印。
吧台的服务生叫温暖,长的很漂亮,我很喜欢她的名字。不过她是一个同性恋,我想这也是老板娘之所以雇她的原因。
我曾经问过温暖是“P”还是“T”,但是她没有回答。这种事情与男同志之间的取悦关系不同,我猜过几次她都摇头。问问而已,我并没有兴趣真正知道,毕竟我不可能亲自体会。
健国哥在这里泡到不少女人,而我没有钱也没有胆量,所以只是喝着高价的酒来证明自己还有活着的意思。
突然想起来山屁哥让我做的事情,我把烟头塞进了酒瓶给李桐打了电话。
李桐应该与我是一样的人,临近中午她似乎才刚刚起床,“出来?我请你喝酒。”
李桐很不高兴的叫嚷着:“你精神病?哪有人中午喝酒,要是请我喝龙虾汤还可以考虑考虑。”
“喝羊汤吧。”我立即打断她的妄想。有一次我跟修鬼喝傻了钻进一家高档饭店,两个人盯着菜单要了六只龙虾和其他的新鲜玩意,味道没什么特别,不过价格很特别。据说是优惠价,一只龙虾只要九十九块。要不是鸡头跑来送钱,我和修鬼险些出不了饭店的大门。
我的提议让李桐感到可笑,大概她也没遇见过约女孩子出来竟然请喝那种东西的男人,“好吧,给我留碗羊汤,顺便炖几只龙虾放里面。”
咯咯的傻笑一顿,李桐继续问:“你现在在哪?”
烟头被啤酒泡散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医院里蘸着黄药水的酒精棉,立即厌恶的将瓶子丢在桌子下,“音调,就是江边那个赔钱的酒吧。我为了请你特意包下场子,现在就我一个人。”
李桐没好气的骂:“废话。人家晚上才营业。还好意思说包场,真不要脸。”
摇晃着酒瓶,看着里面烟头上下浮沉让我觉得很有趣,“又不是追你,我才不舍得花那么多钱。”
李桐反应很快,立即反口说:“要是你追我,就算把政府食堂包下来我也不去!”
本来想气气她,不过反而让我觉得没面子,只能赔笑着说:“快来吧,我付不起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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