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下手
作者:厌倦阳光    更新:2021-11-24 21:41
  昌明在市里一家舞厅鬼混时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对方劈头盖脸把昌明揍了一顿。昌明一直跟着老K混,这种事情本来应该是老K去出面。但是人家没给老K面子,还召集了一群人让老K同样挂了彩。
  舞厅基本都有一定的规矩。所谓的规矩很简单,仔细瞄瞄舞厅四个角落就会明白。一个角属于一个势力,其余中间的都是自己混,可以不用怕。
  揍昌明那群家伙属于中间那种,没什么后台,就靠着自己的彪(傻的意思)劲跟人玩命。老K没把他放在眼里,结果吃了亏。山屁哥知道以后当然没地方摆面子,老K是他挺喜欢的小弟。
  大约下午五六点钟,我的胳膊还没全好,不过依然用衣服裹着刀跟去了。
  去的时候才发现山屁哥没有亲自来,这里是另一片民警的管区,如果他来的话反倒不好处理。毕竟前科太多,所以才找我这种嫩手来干。
  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的斧头,也是十几岁,不过看起来比我要成熟的多。还没完全入秋他就穿着一身牛仔服,不像我还穿着挂满铁链胡乱刺绣的短袖衣服。不由我有些后悔,总觉得斧头那身行头更加正规,当然比起我来,也更加安全。虽然那身廉价的牛仔布不会真扛住刀子,至少在小孩子眼里,有胜于无。
  带头的是老K的一个哥们,“那狗逼还在舞厅里,我带几个哥们进去叫号(就是挑衅),出来以后别废话,动完手分头回去。”
  罗嗦完,这哥们就蹿进了舞厅。不到五分钟,打伤老K的家伙呼啦的带出来六七个大人,一个个眼神里的蔑视让我感到特不爽。
  没等我们挑明,对方就骂了起来:“操,你们这些小崽子赶快滚回家。”
  斧头特猛,没等别人答话抽出砍刀就冲了上去,其他的人也拿出家伙一股脑冲那个带头打老K的家伙砍了过去。
  毕竟都是混子,他们的经验明显多的多。我们刚动手他们便从舞厅门口拽了几张椅子和其它东西开始抵挡还手,
  小孩子的力气吃了很大的亏,没一会对方缓过劲来,拼着刮几道口子冲上来把我们一个个都放倒了。
  凳子对付砍刀并不吃亏,我们那些破刀可不是电影里明晃晃的高级货,就是一根拳头粗的木棍都得砍上几分钟才能砍断。而且,不论是刀子还是棒子,我们那些人大多只用来证明自己的威猛,或干脆掩饰自己的软弱,没有谁真的敢朝着对方胸口戳几下。
  我的胳臂使不上什么力气,被一个家伙把刀砸飞了。都是妈生的,我顾不上面子掉头就跑。斧头也不傻,我跟他还有几个小子跑在一起。
  舞厅后面是个夜市,在地摊附近我们被堵住。当时我的后脖颈被砸了,眼睛疼的几乎睁不开。带头追来的家伙正在揍斧头,斧头似乎被打的有些发傻,捂着脑袋居然没有一点反抗逃跑的迹象。我模模糊糊从卖烤羊肉串的摊子上抓起一把生着铁锈的钎子冲了过去。
  带头那家伙刚转身,我就把钎子戳到了他的大腿上。
  “让你他妈的装逼!”我只想到这些。钎子尖很锋利,登时扎了进去。我拽起来斧头没命的跑,甚至连头都没回过一次。
  那些帮手看见我放倒了一个,本来还想追过来。不过可能那人伤的挺严重,马上又回头照看起伤号。
  我们回到台球厅的时候山屁哥正在那等信。听我们被打散的时候他挺生气,当听到我把一个家伙扎了以后,山屁哥立刻笑了,还安慰我说没事,他全部替我解决。
  我不知道他怎么解决的。听说被我放倒的那个家伙命大,我只是让他躺了几个月医院而已。不过这事私下解决之后,老K和斧头都对我另眼相看,还说我敢下手。
  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想我不一定敢做出同样的事。偶尔路过少管所的时候,我都会小心翼翼的偷瞟一阵子,犯过我这种事的家伙在里面顶着鞭子读书,那场面多少让我担心。
  山屁哥晚上摆了一桌,简简单单几样小菜,但是让我觉得特有面子。
  “你在家呆几天,最近别去市区里玩,风头过了以后哥带你去兜风。”山屁哥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老板账单记在他名下后就离开了。
  那几天还不错,老K、斧头还有几个家伙总来我家闹,菲菲有次在学校被一个男生骂了,斧头立即挑头,当天晚上就把那家伙揍了。老K更缺德,把人家的鞋和裤子都抢了。
  是迪拉多纳的鞋,真皮的,值四百多块。这在当时算是不错的鞋子。裤子是皮尔卡丹的,不过老K刚穿上就开线了,我们都说那是假货,应该叫“屁儿开裆”。
  菲菲从那以后再也不跟我罗嗦,有的时候还学会对别人吼:“我对象是混子,别他妈跟我扎刺。”
  不过我不喜欢她这样,虽然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这些胡闹的日子里的我根本就是小无赖,山屁哥当时还没发家,没办法照顾我们的生活,除了打架的赔偿以外,所有花消都得自己去想办法。
  我逐渐告别了一毛钱一根的香烟,开始抽一些短箭、黑猫之类的外国烟,这些是父母每个月邮给我的那些钱无法满足的。尤其是偶尔请别人吃饭以后,我口袋空空的只能靠着菲菲过。这样的日子让我挺难熬,于是我开始跟着老K去干一些小勾当。
  那段时间开始时兴山地车,一辆新的“sport**an”倒手可以卖四百,至于再好一点的可以卖到七百块左右。老K跟我商量以后,每天晚上都会带着我找几辆车下手。
  晚上的时候,他会穿着那件战袍——大风衣来找我。盯好目标以后,他提着自行车走,大衣内口袋里有个钩子,挂着车横梁让别人看不出来没开锁。我则在旁边假装聊天,让别人不注意我们。
  到了僻静的地方,我跟他便开始撬锁。很简单,只需要一根五角钱的小锯条和五分钟时间,一切都可以搞定。
  我跟他一人一面拉着锯条,那根还没有小拇指粗的钢锁很快就断了,稍微一扭,一切结束。随后骑到老K的朋友家,重新喷漆等等,第二天我跟他就能一人收入一百块。
  至于上千块一辆的车的配锁,例如“阿美尼”那种又粗又硬的环形钢锁实在太难搞,所以我们暂时只偷那些便宜货。我怀疑老K在这方面是个人才,或者,简直就是一个天才。
  那一阵子我跟他收成不错,不过这消息很快被其他哥们知道了。结果不到两个月,所有居民楼里的自行车都挂上四五条锁,让我和老K非常郁闷。
  记得有一次,我跟他寻觅了两个小时也找不到合适的目标。这时候我对着路旁的一辆稍微旧点的变速车骂了一句、踹了一脚——这种旧货我们是不屑去偷的,结果那辆车的车锁居然开了。那是我偷的最容易的一辆车,也是最后一辆。
  我不是一个花钱无度的人,两个月搞来的钱让我舒服的过了很长时间。我把它们放到枕头里,山屁哥曾告诉我那些走私的人从来不相信银行,他们的钱都埋在地下。我家是二楼,我没办法埋在混凝土中,只好放在枕头里。感觉很充实,总误以为衣食无忧,自己还算有些出息。
  后来片警找到山屁哥,让他约束一下小弟不要继续盗窃。于是我们第一次听从了警察叔叔的话,安分的继续在各自的地盘溜达。
  我第一次找哥们替我出头很快也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