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作者:柏杨 更新:2021-11-24 21:38
我听说,儒家的《六经》是圣人用来统御天下人心,把善恶分别归类,显明吉凶祸福,指示做人的正道,使人不违背本性的著作。还有《论语》,《孝经》,也都是圣人们重要言行的记录,应该探求其中的深意。我还听说:圣明君王的作为,无论动静周旋,奉天之命,承亲之意,当朝处理国事,面对群臣,事事都有节制法度,以发扬人伦的美德。敬重小心,是侍奉上天的仪容。和悦恭顺敬谨,是事奉祖先的礼仪。严以律己,正直谨慎,是统御文武百官的原则。给予恩惠,和颜悦色,是待下的态度。举止行为,凡事都遵循一定的礼仪,因而在形貌上就是一派仁义气象,一举一动都可以成为效法的榜样。今正月初一,陛下驾临正殿,接受百官朝贺,设置筵席,慰劳四方。经传书上说:‘君子开始时就要谨慎。’建议陛下留意动静时的仪节,使臣子们得以仰望高贵品德的光彩,为国家奠立坚固的基础,则天下万福。”成帝谦敬地采纳了他的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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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三十卷
汉纪二十二 孝成皇帝上之上建始元年(己丑、前32)
汉纪二十二 汉成帝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32年)
[1]春,正月,乙丑,悼考庙灾。
[1]春季,正月,乙丑(初一),史皇孙刘进的祭庙发生火灾。
[2]石显迁长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显既失倚,离权,于是丞相、御史条奏显旧恶;及其党牢梁、陈顺皆免官,显与妻子徙归故郡,忧懑不食,道死。诸所交结以显为官者,皆废罢;少府五鹿充宗左迁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为雁门都尉。
[2]石显调任长信中太仆,官秩为中二千石。石显已失去了靠山,又被调离中枢要职,于是丞相、御史上奏成帝,列数石显过去的罪恶。石显及其党羽牢梁、陈顺均被免官,石显与妻子儿女也被逐归原郡。石显忧郁愤懑,不进饮食,死在途中。那些因结交石显而得到官位的人,全部被罢黜。少府五鹿充宗被贬为玄菟郡太守,御史中丞伊嘉被谪调雁门都尉。
司隶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谭,知显等颛权擅势,大作威福,为海内患害,不以时白奏行罚;而阿谀曲从,附下罔上,怀邪迷国,无大臣辅政之义,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后,衡、谭举奏显,不自陈不忠之罪,而反扬著先帝任用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于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称,失大臣体!”于是衡惭惧,免冠谢罪,上丞相、侯印绶。天子以新即位,重伤大臣,乃左迁尊为高陵令。然群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连乞骸骨让位;上辄以诏书慰抚,不许。
司隶校尉、涿郡人王尊上书弹劾:“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明知石显等专权擅势,作威作福,是海内祸害,却不及时奏报皇上,予以惩罚,反而百般谄媚,曲意奉承,攀附臣下,欺瞒主上,心怀邪恶,迷惑君王,丧失大臣辅政的原则,都为大逆不道!这些罪恶发生在大赦之前,尚可不究。然而,在大赦之后,匡衡、张谭指控石显时,不自责不忠之罪,反而故意宣扬突出先帝任用倾覆小人的失误。妄言什么‘文武百官畏惧石显,超过了皇上’。这种卑君尊臣的言论,是不该说的,有失大臣体统!”于是匡衡惭愧恐惧,脱掉官帽谢罪,缴还丞相、侯爵的印信、绶带。成帝因新即位,不愿伤害大臣,就下令贬王尊为高陵县令。可是百官中很多人都认为王尊之言有道理。匡衡沉默而心不自安,每逢遇到水旱天灾,都接连请求退休让位。而皇上则下诏安抚慰留,不批准他辞职。
[3]立故河间王元弟上群库令良为河间王。
[3]汉成帝封已故河间王刘元的弟弟、上郡库令刘良为河间王。
[4]有星勃于营室。
[4]有异星出现于营、室二星旁。
[5]赦天下。
[5]大赦天下。
[6]壬子,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夏,四月,黄雾四塞,诏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于是大将军凤惧,上书乞骸骨,辞职;上优诏不许。
[6]壬子(疑误),成帝封舅父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父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为关内侯。夏季,四月,黄雾四起,遮天盖日。成帝下诏广泛地征求公卿大夫的意见,希望大臣们各谈因由,不得隐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都认为:“是阴气太盛,侵抑阳气的缘故。高祖曾立约:臣属非功臣不得封侯。如今太后诸弟全都无功而封侯,如此施恩外戚,是从未有先例的。因而上天为示警而显现异象。”大将军王凤闻奏恐惧,上书请求退休,辞去官职。成帝不准,下诏慰留。
[7]御史中丞东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气尚凝,阴阳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及众庶。是故乡党阙于嘉宾之欢,九族忘其亲亲之恩,饮食周急之厚弥衰,送往劳来之礼不行。夫人道不通则阴阳否隔,和气不通,未必不由此也!《诗》崐云:‘民之失德,干糇以愆。’鄙语曰:‘苛政不亲,烦苦伤思。’方刺史奏
事时,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务。”上嘉纳之。
[7]御史中丞、东海人薛宣上书说:“陛下至德仁厚,然而祥和之气仍然未通,阴阳不和,大概是因为官吏多实行苛政的缘故。被委派巡查地方的刺史,有人不遵循六条规则,随心所欲地行事,过多干预郡县行政。甚至开私门,听信谗言,来搜求吏民的过失。严辞呵责,对细微的过错也不放过;苛求吏民,而不考虑他们是否力所能及。郡县在压力的逼迫下,也不得不互相采取严厉苛刻的手段,流毒祸及百姓。因此,乡党邻里缺少和睦交往的欢悦,家族亲属也忘了血缘之间的亲情。互相帮助、周济急难的淳厚风俗衰落了,送往迎来的礼节也不再实行。人情不通,那么阴阳自然阻隔,和气不通,未必不是由此而引起!《诗经》说:‘百姓失德,因小犯过。’俚语说:‘苛政之下无亲情,烦苦之中伤恩义。’陛下在刺史奏事时,应明确敕告他们,使他们明了本朝施政的切要所在。”成帝欣然采纳。
[8]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8]八月,清晨时,东方一上一下出现两个月亮。
[9]冬,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及紫坛伪饰、女乐、鸾路、驹、龙马、石坛之属。
[9]冬季,十二月,汉成帝在长安南郊、北郊兴建祭天、祭地之所。下令撤除甘泉和汾阴两地的祭祀之所,以及甘泉泰紫坛的装饰、女子歌乐、鸾路、驹、龙马、石坛等。
二年(庚寅、前31)
二年(庚寅,公元前31年)
[1]春,正月,罢雍五及陈宝祠,皆从匡衡之请也。辛巳,上始郊祀长安南郊。郝奉效县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1]春季、正月,撤除位于雍城的五帝祭坛及陈宝祠。这都是听从了匡衡建议的举动。辛巳(疑误),成帝初次到长安南郊祭天。赦免侍奉郊祀之县及在京师诸官府的保留鬓发的轻罪刑徒。减天下赋钱,原一百二十钱为一算,现每一算减少四十钱。
[2]闰月,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
[2]闰正月,成帝下令在渭城延陵亭兴建自己的陵墓。
[3]三月,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3]三月,辛丑(十四日),成帝初次在长安北郊祭祀后土。
[4]丙午,立皇后许氏。后,车骑将军嘉之女也。元帝伤母恭哀后居位日浅而遭霍氏之辜,故选嘉女以配太子。
[4]丙午(十九日),成帝立许氏为皇后。许后是车骑将军许嘉的女儿。汉元帝哀悼母亲恭哀后在位时间很短而惨遭霍氏毒手,因此特选许嘉之女婚配太子。
[5]上自为太子时,以好色闻;及即位,皇太后诏采良家女以备后宫。大将军武库令杜钦说王凤曰:“礼,一娶九女,所以广嗣重祖也;娣侄虽缺不复补,所以养寿塞争也。故后妃有贞淑之行,则胤嗣有贤圣之君;制度有威仪之节,则人君有寿考之福。废而不由,则女德不厌;女德不厌,则寿命不究于高年。男子五十,好色未衰;妇人四十,容貌改前;以改前之容侍于未衰之年,而不以礼为制,则其原不可救而后徕异态;后徕异态,则正后自疑而支庶有间适之心;是以晋献被纳谗之谤,申生蒙无罪之辜。今圣主富于春秋,未有适嗣,方乡术入学,未亲后妃之议。将军辅政,宜因始初之隆,建九女之制,详择有行义之家,求淑女之质,毋必有声色技能,为万世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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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三十卷
汉纪二十二 孝成皇帝上之上建始元年(己丑、前32)
汉纪二十二 汉成帝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32年)
[1]春,正月,乙丑,悼考庙灾。
[1]春季,正月,乙丑(初一),史皇孙刘进的祭庙发生火灾。
[2]石显迁长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显既失倚,离权,于是丞相、御史条奏显旧恶;及其党牢梁、陈顺皆免官,显与妻子徙归故郡,忧懑不食,道死。诸所交结以显为官者,皆废罢;少府五鹿充宗左迁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为雁门都尉。
[2]石显调任长信中太仆,官秩为中二千石。石显已失去了靠山,又被调离中枢要职,于是丞相、御史上奏成帝,列数石显过去的罪恶。石显及其党羽牢梁、陈顺均被免官,石显与妻子儿女也被逐归原郡。石显忧郁愤懑,不进饮食,死在途中。那些因结交石显而得到官位的人,全部被罢黜。少府五鹿充宗被贬为玄菟郡太守,御史中丞伊嘉被谪调雁门都尉。
司隶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谭,知显等颛权擅势,大作威福,为海内患害,不以时白奏行罚;而阿谀曲从,附下罔上,怀邪迷国,无大臣辅政之义,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后,衡、谭举奏显,不自陈不忠之罪,而反扬著先帝任用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于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称,失大臣体!”于是衡惭惧,免冠谢罪,上丞相、侯印绶。天子以新即位,重伤大臣,乃左迁尊为高陵令。然群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连乞骸骨让位;上辄以诏书慰抚,不许。
司隶校尉、涿郡人王尊上书弹劾:“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明知石显等专权擅势,作威作福,是海内祸害,却不及时奏报皇上,予以惩罚,反而百般谄媚,曲意奉承,攀附臣下,欺瞒主上,心怀邪恶,迷惑君王,丧失大臣辅政的原则,都为大逆不道!这些罪恶发生在大赦之前,尚可不究。然而,在大赦之后,匡衡、张谭指控石显时,不自责不忠之罪,反而故意宣扬突出先帝任用倾覆小人的失误。妄言什么‘文武百官畏惧石显,超过了皇上’。这种卑君尊臣的言论,是不该说的,有失大臣体统!”于是匡衡惭愧恐惧,脱掉官帽谢罪,缴还丞相、侯爵的印信、绶带。成帝因新即位,不愿伤害大臣,就下令贬王尊为高陵县令。可是百官中很多人都认为王尊之言有道理。匡衡沉默而心不自安,每逢遇到水旱天灾,都接连请求退休让位。而皇上则下诏安抚慰留,不批准他辞职。
[3]立故河间王元弟上群库令良为河间王。
[3]汉成帝封已故河间王刘元的弟弟、上郡库令刘良为河间王。
[4]有星勃于营室。
[4]有异星出现于营、室二星旁。
[5]赦天下。
[5]大赦天下。
[6]壬子,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夏,四月,黄雾四塞,诏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于是大将军凤惧,上书乞骸骨,辞职;上优诏不许。
[6]壬子(疑误),成帝封舅父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父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为关内侯。夏季,四月,黄雾四起,遮天盖日。成帝下诏广泛地征求公卿大夫的意见,希望大臣们各谈因由,不得隐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都认为:“是阴气太盛,侵抑阳气的缘故。高祖曾立约:臣属非功臣不得封侯。如今太后诸弟全都无功而封侯,如此施恩外戚,是从未有先例的。因而上天为示警而显现异象。”大将军王凤闻奏恐惧,上书请求退休,辞去官职。成帝不准,下诏慰留。
[7]御史中丞东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气尚凝,阴阳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及众庶。是故乡党阙于嘉宾之欢,九族忘其亲亲之恩,饮食周急之厚弥衰,送往劳来之礼不行。夫人道不通则阴阳否隔,和气不通,未必不由此也!《诗》崐云:‘民之失德,干糇以愆。’鄙语曰:‘苛政不亲,烦苦伤思。’方刺史奏
事时,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务。”上嘉纳之。
[7]御史中丞、东海人薛宣上书说:“陛下至德仁厚,然而祥和之气仍然未通,阴阳不和,大概是因为官吏多实行苛政的缘故。被委派巡查地方的刺史,有人不遵循六条规则,随心所欲地行事,过多干预郡县行政。甚至开私门,听信谗言,来搜求吏民的过失。严辞呵责,对细微的过错也不放过;苛求吏民,而不考虑他们是否力所能及。郡县在压力的逼迫下,也不得不互相采取严厉苛刻的手段,流毒祸及百姓。因此,乡党邻里缺少和睦交往的欢悦,家族亲属也忘了血缘之间的亲情。互相帮助、周济急难的淳厚风俗衰落了,送往迎来的礼节也不再实行。人情不通,那么阴阳自然阻隔,和气不通,未必不是由此而引起!《诗经》说:‘百姓失德,因小犯过。’俚语说:‘苛政之下无亲情,烦苦之中伤恩义。’陛下在刺史奏事时,应明确敕告他们,使他们明了本朝施政的切要所在。”成帝欣然采纳。
[8]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8]八月,清晨时,东方一上一下出现两个月亮。
[9]冬,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及紫坛伪饰、女乐、鸾路、驹、龙马、石坛之属。
[9]冬季,十二月,汉成帝在长安南郊、北郊兴建祭天、祭地之所。下令撤除甘泉和汾阴两地的祭祀之所,以及甘泉泰紫坛的装饰、女子歌乐、鸾路、驹、龙马、石坛等。
二年(庚寅、前31)
二年(庚寅,公元前31年)
[1]春,正月,罢雍五及陈宝祠,皆从匡衡之请也。辛巳,上始郊祀长安南郊。郝奉效县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1]春季、正月,撤除位于雍城的五帝祭坛及陈宝祠。这都是听从了匡衡建议的举动。辛巳(疑误),成帝初次到长安南郊祭天。赦免侍奉郊祀之县及在京师诸官府的保留鬓发的轻罪刑徒。减天下赋钱,原一百二十钱为一算,现每一算减少四十钱。
[2]闰月,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
[2]闰正月,成帝下令在渭城延陵亭兴建自己的陵墓。
[3]三月,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3]三月,辛丑(十四日),成帝初次在长安北郊祭祀后土。
[4]丙午,立皇后许氏。后,车骑将军嘉之女也。元帝伤母恭哀后居位日浅而遭霍氏之辜,故选嘉女以配太子。
[4]丙午(十九日),成帝立许氏为皇后。许后是车骑将军许嘉的女儿。汉元帝哀悼母亲恭哀后在位时间很短而惨遭霍氏毒手,因此特选许嘉之女婚配太子。
[5]上自为太子时,以好色闻;及即位,皇太后诏采良家女以备后宫。大将军武库令杜钦说王凤曰:“礼,一娶九女,所以广嗣重祖也;娣侄虽缺不复补,所以养寿塞争也。故后妃有贞淑之行,则胤嗣有贤圣之君;制度有威仪之节,则人君有寿考之福。废而不由,则女德不厌;女德不厌,则寿命不究于高年。男子五十,好色未衰;妇人四十,容貌改前;以改前之容侍于未衰之年,而不以礼为制,则其原不可救而后徕异态;后徕异态,则正后自疑而支庶有间适之心;是以晋献被纳谗之谤,申生蒙无罪之辜。今圣主富于春秋,未有适嗣,方乡术入学,未亲后妃之议。将军辅政,宜因始初之隆,建九女之制,详择有行义之家,求淑女之质,毋必有声色技能,为万世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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