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作者:柏杨    更新:2021-11-24 21:37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制曰:“可。”
  丞相李斯上书说:“过去诸侯国纷争,以高官厚禄招徕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出自朝廷,百姓理家就要致力于耕田做工,读书人就要学习法令规章。但今日的儒生却不学习现代事务,只知一味地效法古代,并借此非议现实,蛊惑、扰乱民众,相互非难指责现行制度,并以此教导百姓;闻听命令颁下,就纷纷根据自己的学说、主张妄加评议,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街谈巷议,夸饰君主以提高自己的声望,标新立异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引导一些人攻击诽谤国家法令。这种情况如不禁止,就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臣下结党纳派活动蔓延民间。唯有禁止这些才有利于国家!因此我建议史官将除秦国史记之外的所有史书全部烧毁;除博士官按职责收藏书外,天下凡有私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人,一律按期将所藏交到郡守、郡尉处,一并焚毁;有敢于相对私语谈论《诗》、《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诛杀九族;官吏发现这种事情而不举报的与以上人同罪;此令颁布三十天后仍不将私藏书籍烧毁的,判处黥刑,并罚处修筑长城劳役的城旦刑。不予焚烧的,是医药、占卜、种植的书。如果想要学习法令,应以官吏为师。”始皇下制令说:“可以。”
  魏人陈馀谓孔鲋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哉!”子鱼曰:“吾为无用之学,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将藏之以待其求;求至,无患矣。”
  故魏国人陈馀对孔子的八世孙孔鲋说:“秦朝廷将要毁灭掉前代君王的书籍,而你正是书籍的拥有人,这实在是太危险了!”孔鲋说:“我所治的是一些看来无用的学问,真正了解我的只有朋友。秦朝廷并不是我的朋友,我会遇到什么危险呀!我将把书籍收藏好,等待着有人征求,一旦来征求,我也就不会有什么灾难了。”
  三十五年(己丑、前212)
  三十五年(己丑,公元前212年)
  [1]使蒙恬除直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千八百里;数年不就。
  [1]始皇帝派蒙恬负责开通大道,从九原直到云阳,挖掘大山,填塞峡谷,长达一千八百里,几年没有完工。
  [2]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庭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度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隐宫、徒刑者七十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发北山石椁,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馀。于是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骊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
  [2]始皇认为都城咸阳的人口过多,而先代君王营造的宫廷又嫌小,便命人在渭南上林苑中建筑宫殿,先修前殿阿房宫,长宽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面可坐一万人,下面则能竖立五丈高的旗帜,周围是车马驰行的天桥,从前殿下直达南山,在南山的顶峰建牌楼作为标志。又筑造天桥,从阿房渡过渭水,与咸阳城相接,由此象征天上的北极星、阁道星横越银河抵达营室宿。征发遭受宫刑和判处其他徒刑的囚犯七十万人,分别修筑阿房宫或建造骊山始皇帝陵墓。并凿掘用作套棺的北山的石料,采伐蜀、荆两地的木材,都先后运到。在关中兴建宫殿计有三百座,关外营造宫殿四百多座。于是在东海郡的朐县界内刻立巨石,作为秦王朝东部的大门。又将三万家迁移到骊邑,五万家迁移至云阳,均免除十年的赋税徭役。
  [3]卢生说始皇曰:“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辟恶鬼。恶鬼辟,真人至。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乃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锺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始皇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捕时在旁者,尽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群臣受决事者,悉于咸阳宫。
  [3]卢生劝说始皇帝道:“有一种方法,这就是皇帝不时地暗中秘密出行,借此躲避恶鬼。而避开了恶鬼,神仙真人便会来到。故此希望您所居住的宫室不要让别人知道,然后不死之药大概才可以得到!”始皇说:“我敬慕真人!”于是就自称“真人”,不再称“朕”。并下令咸阳城周围二百里内的二百七十处宫殿楼台,都用天桥、甬道相连接,帷帐、钟鼓及美女充斥其间,各自按布署登记,不作迁移。始皇巡行到某处居住下来,有敢于透露出他的驻地的,即获罪处死。始皇帝曾前往梁山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的随行车马非常多,很不赞许。宦官近臣中有人将这事告诉了李斯,李斯随即减少了他的车马。始皇愤怒地说:“这一定是宫中人泄露了我的话!”于是审问随从人员,但是没有人承认。始皇就下令捉拿当时在场的人,全部杀掉。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知道始皇到了什么地方。群臣中凡有事情要奏报并接受皇帝裁决的,便全都到咸阳宫等候。
  侯生、卢生相与讥议始皇,因亡去。始皇闻之,大怒曰:“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军于上郡。
  侯生、卢生相互讥讽、评议始皇帝的暴戾,并因此逃亡而去。始皇闻讯勃然大怒,说:“卢生等人,我尊敬他们,并重重地赏赐他们,现在竟然敢诽谤我!这些人在咸阳的,我曾派人去查访过,其中有的人竟妖言惑众!”于是令御史逮捕并审问所有的儒生。儒生们彼此告发,始皇帝就亲自判处违法犯禁的人四百六十余名,把他们全部在咸阳活埋了。还向全国宣扬,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以惩戒后世。同时谪罚更多的人流放到边地戍守。始皇的长子扶苏为此规劝道:“那些儒生们全诵读并效法孔子的言论。而今您全部用重法惩处他们,我担心天下会因此不安定。”始皇大为恼火,派扶苏赴上郡去监督蒙恬的军队。
  三十六年(庚寅、前211)
  三十六年(庚寅,公元前211年)
  [1]有陨石于东郡。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使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燔其石。
  [1]有陨石坠落在东郡。有人于石上刻字说:“始皇帝死而土地分。”始皇于是派御史逐个查问当地的人,但是没人承认此事是自己干的。始皇便下令将居住在陨石附近的人全部捉拿处死,并焚化了那块石头。
  [2]迁河北榆中三万家;赐爵一级。
  [2]秦朝廷迁移三万户到北河以北、榆中一带垦殖,每户授爵位一级。
  三十七年(辛卯、前210)
  三十七年(辛卯,公元前210年)
  [1]冬,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始皇二十余子,少子胡亥最爱,请从;上许之。
  [1]冬季,十月,癸丑(疑误),始皇帝出游,左丞相李斯陪同前往,右丞相冯去疾留守咸阳。始皇有二十多个儿子,小儿子胡亥最受宠爱,他要求随父皇出游,获始皇准许。
  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下,观藉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立石颂德。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邪、之罘。见巨鱼,射杀之。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
  十一月,始皇帝一行到达云梦,向着九疑山遥祭葬在那里的舜帝。然后乘船顺长江而下,观览籍柯,渡经海渚,过丹阳,抵钱唐,到达浙江边。因钱塘江潮波涛汹涌,便向西行驶一百二十里,从富阳与分水之间的狭窄处渡江。随之始皇登上会稽山,祭祀禹帝,遥望南海,刻立巨石歌功颂德。然后起驾返回,归途中经过吴地,从江乘县渡过长江,沿海北上,抵达琅邪、之罘。始皇看见大鱼,即发箭将鱼射杀。接着又沿海西行,到了平原渡口后便病倒了。
  始皇恶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病益甚,乃令中车府令行符玺事赵高为书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书已封,在赵高所,未付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