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作者:白寿彝 更新:2021-11-24 21:33
战卒有几?”瑜曰:“三万人。”备曰:“恨少。”瑜曰:“此自足用,豫州但观瑜破之。”备欲呼鲁肃共会语,瑜曰:“受命不得忘委署;若欲见子敬,可别过之。”备深愧喜。
这里借简短的对话,写出了刘备对实现联合抗曹的喜悦而又信心不足的复杂心理;写出了周瑜的锐气、自负和严于职守,表现出这个青年统帅雄姿英发的风貌。淝水之战在记述前秦军大溃败之后,末尾加了一个小插曲:谢安得驿书,知秦兵已败,时方与客围棋,捷书置床上,了无喜色,围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既罢,还内,过户限,不觉屐齿之折。②99900041_0341_1这里写谢安接读前方战报之后因极度欢喜而“不觉屐齿之折”的细节,生动地揭示出他在外表平淡掩饰下,内心里对前方战事的关切和紧张,说明此役对东晋存亡攸关的重大意义,同时也表现出谢安的个性和风度。在记述一场鏖战之后,添上了这一细节,文章就耐人寻味,富有情趣。
我国历史文学的成就,是一个丰富的宝库,其中不少优秀的篇章一直到现在,还有可供我们学习的价值。
历史表述的基本要求历史表述要达到高度艺术水平,是很不容易的。但从基本要求上说,它跟一般的历史表述是一致的,它们之间只有高、下之别,并无彼此之分。这些基本要求是:确切、凝练和生动。
历史表述必须确切,这是不说自明的。但真正作到这一点,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确切,包含表述的真实、正确和恰当。这就有一个态度问题、认识问题和技术熟练程度的问题。
真实地表述历史,是每一个史学工作者的天职。作不到这一点,就是没有尽到职责。有意地违背这一点,至少是学术道德上的错误,甚至是政治上的犯罪。古人称道良史,总是“不隐恶、不虚美”。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刘知几把历史记载的真实性看作重大的有教育意义、政治意义的事情。他说,一个人如果载入史册,就“得失一朝,荣辱千载”。他反对执笔的人“爱憎由己,高下在心”,主张“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①章学诚著《史德》,说:“德者,何谓?著述者之心术也。”又说“盖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尽其天而不益以人,虽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述者之心术矣。”章学诚所谓心术,就是指著史者的态度。所谓天人之际,就是客观和主观之间的区别。天,是指历史的客观存在。人,是指史家的思想感情。章学诚认为史学工作要尽量反映客观的历史事实,不要掺杂个人的偏见。他也认为这一点不是轻易可以作到。他记载黄巢义军入长安时的动人景象,其真实性是无可怀疑的,这很不同于后来那些对农民起义军随意诬蔑的史书。但在关系到黄巢义军与唐皇朝的关系时,司马光就处理不好了。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前,我们不能苛责他们因时代局限和阶级局限下所作不到的事。但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虽然已有六、七十年,旧的偏见,再加上新传入的偏见,仍在干扰和阻碍我们对历史的正确认识,这是很值得重视的。
真实而正确的表述是需要的,但如表述得不恰当,仍然不能达到历史表述上应有的效果。《礼记·经解》说:“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这就是说的表述恰当的问题。“属辞比事”是选词和组合史事,是历史表述能否成功的最后一关。这一关把不好,好的表述还是不能出现。
以上可见,确切的历史表述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问题,而是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孟子》说:“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旧唐书·刘知几传》记刘知几“史有三长”之说: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籯,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楩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PGN0343.TXT/PGN>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自敻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从问题的性质看,孔孟所谓“义”和刘知几所谓“识”,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认识或观点。“文”和“才”类似于我们所说的表述的技巧,“识”和“学”是指对史事或史事的掌握。他所说的才、学、识与我们所说表达的真实的涵意不同,但也有一些的联系。在具体看法上,我们跟他们有很大的区别,但他们的这些话毕竟是很著名的言论,对于后世的史学理论有重要影响,值得我们参考。
凝练和生动比确切更有技巧方面的意义,但也不是单纯技巧问题。“凝① 见刘知几《史通·曲笔》。
练”二字,前人似还未曾用以论述历史的表述,但《史通》中关于这方面的论述不少。概括起来,他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尚简,一是用晦。史文的烦与简,在史学领域里是个争论很久的问题。汉献帝因《汉书》篇幅过多,命荀悦删为《汉纪》,把一部百卷的书改写为三十卷的书。刘知几说这书“历代褒之,有逾本传”,这只是因为《汉纪》简约,比《汉书》易读,未必就是以烦简定二书的高下。晋代干宝评论各家史书,特别推重《左传》,说它“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孑遗。斯盖立言之高标,著作之良模也”,这就明确提出以简约为高了。另一晋人张世伟撰《班马优劣论》,说司马迁叙三千年事,只写了五十万字;班固叙二百四十年事,却写了八十万字,“是班不如马也”。这就完全是以文字的烦简定史书的优劣了。因此,史文烦简简直成了一个大问题。刘知几著《史通》,有《烦省》一篇。他认为:“夫论史之烦省者,但当要其事有妄载,苦于榛芜,言有阙书,伤于简略,斯则可矣”。这是说,妄载谓之烦,阙书谓之省,二者都不可取。这就明确地批评了那种单纯以文字烦简定史书高下的看法。刘知几在《书事》篇中还说:“夫记事之体,欲简而且详,疏而不漏;若烦则尽取,省则多捐,此乃忘折中之宜,失均平之理”。这段话论史文烦简,说得比较公平、合理,没有什么偏见。但他针对魏晋以后偏于浮华的文风,在《史通》的《浮词》、《叙事》、《书事》、《点烦》等篇里,都强调了简的重要,提出“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这在当时是有实际意义的。近人郑天挺同志对中国历史家尚简作了论述:他指出“有时候已经叙述了一个人的才行,就不必再罗列事迹;有时候已经用事迹衬托出一个人的才行,就不必再用抽象的话笼统地赞美;有时候对于才行事迹全不说,而把当时的言语记出来,因为言语有所关涉,事实也就显露了。他们绝不同时并写,以免虚费文字。假如说一个人尽夜读书,又何必再说他笃志学习?已经说了下笔千言,又何必再说文章敏速?既然已把一件事情发生时有关系的对话记下来了,又何必再把这件事情的经过重说一遍?这是历史家尚简的理由。因为尚简,所以他们更主张省字省句,不妄加,不烦复,但是却要简要合理。他们要作到“‘骈枝尽去,尘垢都捐,华逝实存,渣去瀋在’。”①这里所讲的尚简在具体运用上的种种要求和经验,现在仍然是适用的。
在史文烦简上,我国史家主要倾向是尚简,但也不是愈简愈好。这一点,刘知几已经说到。宋人洪迈进而提出:“文贵于达而已,烦与省各有当也”②。不论烦与省,都应写得明白、全面,不可失当。顾炎武也认为:“辞主乎达,不论其烦与简也”①。他们提出的这个“达”字,比刘知几对史文烦简的看法,更加明确了。我们认为,现在还是应当注意继承尚简的传统,而对于烦和简,则应有辩证的看法。史文烦简,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文字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对历史的见解问题,对材料的取舍问题。史学工作者要把这些问题处理得好,既要有明确的认识,也要认真付出功力。
刘知几《史通·叙事》篇提出来文章有显有晦的说法:“显也者,烦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又说:“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① 郑天挺:《中国的传记文》,《探微集》第269 页,中华书局1980 年6 月版。② 《容斋随笔》卷一“文烦简有当”条。
① 《日知录》卷一九“文章烦简”条。
他所说的“用晦”,是从史文烦简的角度提出来的,有突出重点的意思,也有含蓄的意思,好象类似于概括,但跟概括的意义又不相同。他在文中举出的几个例子,似乎还不能说明“用晦”的表达方法。在用晦的方法上,顾炎武曾提出一种表述的形式。他说:“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平准书》末载卜式语,《王翦传》末载客语,《荆轲传》末载鲁勾践语,《晁错传》末载邓公与景帝语,《武安侯田蚡传》末载武帝语,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后人知此法者,鲜矣。惟班孟坚间一用之,如《霍光传》载任宣与霍禹语,见光多作威福;《黄霸传》载张敞奏见祥瑞多不以实,通传皆褒,独此寓贬,可谓得太史公之法者矣。”
这里借简短的对话,写出了刘备对实现联合抗曹的喜悦而又信心不足的复杂心理;写出了周瑜的锐气、自负和严于职守,表现出这个青年统帅雄姿英发的风貌。淝水之战在记述前秦军大溃败之后,末尾加了一个小插曲:谢安得驿书,知秦兵已败,时方与客围棋,捷书置床上,了无喜色,围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既罢,还内,过户限,不觉屐齿之折。②99900041_0341_1这里写谢安接读前方战报之后因极度欢喜而“不觉屐齿之折”的细节,生动地揭示出他在外表平淡掩饰下,内心里对前方战事的关切和紧张,说明此役对东晋存亡攸关的重大意义,同时也表现出谢安的个性和风度。在记述一场鏖战之后,添上了这一细节,文章就耐人寻味,富有情趣。
我国历史文学的成就,是一个丰富的宝库,其中不少优秀的篇章一直到现在,还有可供我们学习的价值。
历史表述的基本要求历史表述要达到高度艺术水平,是很不容易的。但从基本要求上说,它跟一般的历史表述是一致的,它们之间只有高、下之别,并无彼此之分。这些基本要求是:确切、凝练和生动。
历史表述必须确切,这是不说自明的。但真正作到这一点,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确切,包含表述的真实、正确和恰当。这就有一个态度问题、认识问题和技术熟练程度的问题。
真实地表述历史,是每一个史学工作者的天职。作不到这一点,就是没有尽到职责。有意地违背这一点,至少是学术道德上的错误,甚至是政治上的犯罪。古人称道良史,总是“不隐恶、不虚美”。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刘知几把历史记载的真实性看作重大的有教育意义、政治意义的事情。他说,一个人如果载入史册,就“得失一朝,荣辱千载”。他反对执笔的人“爱憎由己,高下在心”,主张“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①章学诚著《史德》,说:“德者,何谓?著述者之心术也。”又说“盖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尽其天而不益以人,虽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述者之心术矣。”章学诚所谓心术,就是指著史者的态度。所谓天人之际,就是客观和主观之间的区别。天,是指历史的客观存在。人,是指史家的思想感情。章学诚认为史学工作要尽量反映客观的历史事实,不要掺杂个人的偏见。他也认为这一点不是轻易可以作到。他记载黄巢义军入长安时的动人景象,其真实性是无可怀疑的,这很不同于后来那些对农民起义军随意诬蔑的史书。但在关系到黄巢义军与唐皇朝的关系时,司马光就处理不好了。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前,我们不能苛责他们因时代局限和阶级局限下所作不到的事。但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虽然已有六、七十年,旧的偏见,再加上新传入的偏见,仍在干扰和阻碍我们对历史的正确认识,这是很值得重视的。
真实而正确的表述是需要的,但如表述得不恰当,仍然不能达到历史表述上应有的效果。《礼记·经解》说:“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这就是说的表述恰当的问题。“属辞比事”是选词和组合史事,是历史表述能否成功的最后一关。这一关把不好,好的表述还是不能出现。
以上可见,确切的历史表述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问题,而是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孟子》说:“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旧唐书·刘知几传》记刘知几“史有三长”之说: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籯,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楩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PGN0343.TXT/PGN>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自敻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从问题的性质看,孔孟所谓“义”和刘知几所谓“识”,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认识或观点。“文”和“才”类似于我们所说的表述的技巧,“识”和“学”是指对史事或史事的掌握。他所说的才、学、识与我们所说表达的真实的涵意不同,但也有一些的联系。在具体看法上,我们跟他们有很大的区别,但他们的这些话毕竟是很著名的言论,对于后世的史学理论有重要影响,值得我们参考。
凝练和生动比确切更有技巧方面的意义,但也不是单纯技巧问题。“凝① 见刘知几《史通·曲笔》。
练”二字,前人似还未曾用以论述历史的表述,但《史通》中关于这方面的论述不少。概括起来,他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尚简,一是用晦。史文的烦与简,在史学领域里是个争论很久的问题。汉献帝因《汉书》篇幅过多,命荀悦删为《汉纪》,把一部百卷的书改写为三十卷的书。刘知几说这书“历代褒之,有逾本传”,这只是因为《汉纪》简约,比《汉书》易读,未必就是以烦简定二书的高下。晋代干宝评论各家史书,特别推重《左传》,说它“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孑遗。斯盖立言之高标,著作之良模也”,这就明确提出以简约为高了。另一晋人张世伟撰《班马优劣论》,说司马迁叙三千年事,只写了五十万字;班固叙二百四十年事,却写了八十万字,“是班不如马也”。这就完全是以文字的烦简定史书的优劣了。因此,史文烦简简直成了一个大问题。刘知几著《史通》,有《烦省》一篇。他认为:“夫论史之烦省者,但当要其事有妄载,苦于榛芜,言有阙书,伤于简略,斯则可矣”。这是说,妄载谓之烦,阙书谓之省,二者都不可取。这就明确地批评了那种单纯以文字烦简定史书高下的看法。刘知几在《书事》篇中还说:“夫记事之体,欲简而且详,疏而不漏;若烦则尽取,省则多捐,此乃忘折中之宜,失均平之理”。这段话论史文烦简,说得比较公平、合理,没有什么偏见。但他针对魏晋以后偏于浮华的文风,在《史通》的《浮词》、《叙事》、《书事》、《点烦》等篇里,都强调了简的重要,提出“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这在当时是有实际意义的。近人郑天挺同志对中国历史家尚简作了论述:他指出“有时候已经叙述了一个人的才行,就不必再罗列事迹;有时候已经用事迹衬托出一个人的才行,就不必再用抽象的话笼统地赞美;有时候对于才行事迹全不说,而把当时的言语记出来,因为言语有所关涉,事实也就显露了。他们绝不同时并写,以免虚费文字。假如说一个人尽夜读书,又何必再说他笃志学习?已经说了下笔千言,又何必再说文章敏速?既然已把一件事情发生时有关系的对话记下来了,又何必再把这件事情的经过重说一遍?这是历史家尚简的理由。因为尚简,所以他们更主张省字省句,不妄加,不烦复,但是却要简要合理。他们要作到“‘骈枝尽去,尘垢都捐,华逝实存,渣去瀋在’。”①这里所讲的尚简在具体运用上的种种要求和经验,现在仍然是适用的。
在史文烦简上,我国史家主要倾向是尚简,但也不是愈简愈好。这一点,刘知几已经说到。宋人洪迈进而提出:“文贵于达而已,烦与省各有当也”②。不论烦与省,都应写得明白、全面,不可失当。顾炎武也认为:“辞主乎达,不论其烦与简也”①。他们提出的这个“达”字,比刘知几对史文烦简的看法,更加明确了。我们认为,现在还是应当注意继承尚简的传统,而对于烦和简,则应有辩证的看法。史文烦简,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文字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对历史的见解问题,对材料的取舍问题。史学工作者要把这些问题处理得好,既要有明确的认识,也要认真付出功力。
刘知几《史通·叙事》篇提出来文章有显有晦的说法:“显也者,烦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又说:“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① 郑天挺:《中国的传记文》,《探微集》第269 页,中华书局1980 年6 月版。② 《容斋随笔》卷一“文烦简有当”条。
① 《日知录》卷一九“文章烦简”条。
他所说的“用晦”,是从史文烦简的角度提出来的,有突出重点的意思,也有含蓄的意思,好象类似于概括,但跟概括的意义又不相同。他在文中举出的几个例子,似乎还不能说明“用晦”的表达方法。在用晦的方法上,顾炎武曾提出一种表述的形式。他说:“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平准书》末载卜式语,《王翦传》末载客语,《荆轲传》末载鲁勾践语,《晁错传》末载邓公与景帝语,《武安侯田蚡传》末载武帝语,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后人知此法者,鲜矣。惟班孟坚间一用之,如《霍光传》载任宣与霍禹语,见光多作威福;《黄霸传》载张敞奏见祥瑞多不以实,通传皆褒,独此寓贬,可谓得太史公之法者矣。”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