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作者:白寿彝 更新:2021-11-24 21:32
他们颠倒黑白,歪曲历史事实,无耻地只承认汉族是一个民族,说国内其他民族如满、蒙、回、藏、苗等等,都只是所谓‘宗支’或‘宗族’。这不啻是对国内其他民族任意‘侮辱’,并证明了他们毫无科学常识。中国境内究竟有多少民族,他们的起源、历史过程以及现状怎样,法西斯大汉族主义者是完全无知的。他们敢于那样大胆的武断,不仅在企图避免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解决,且正是臭名万代的希特勒、荒木贞夫的民族优越论的翻版。这和马列主义的民族问题的科学,自然正相反对,而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不相容的;其对今后① 见《章氏丛书》,《文录》卷二,浙江图书馆本。
② 《孙中山选集》,第90 页,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全国和平民主事业,更十分有害。
“自然,谁也不容否认,汉族是全世界第一位人口众多的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主要部分。中华民族四千年光荣的文明历史,过去辉煌灿烂的封建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主流,对全人类的文明,也有着伟大贡献,而其主要创造者也是汉族。这回决定全民族命运的伟大抗战事业,主要也由汉族在担当。但同样不容否认,中国境内其他兄弟民族,对过去中国文化的创造也都直接或多或少有其不朽的贡献;对这回的民族抗战也都有相当的功绩。”
吕振羽同志的话,说出了民族史的真实情况,也说出了我们历史工作者在民族问题上应持的正确态度。
以上,我们简单而扼要地回顾了新中国创立前,我国多民族历史撰述的一些情况。它们已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传统,留下了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运用了各种不同的撰述体裁,表达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历史特点。这些宝贵的遗产为我们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编写上的借鉴。那些认为中国史书只记载汉族不记载少数民族的历史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汉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两三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他们接触各地区少数民族的机会比较多,因而汉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记载比较多,也相当重要。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写下的历史,在不同民族中有根不相同的情况。挖掘、研究民族文字的历史记载,还处在初步阶段。我们急须加紧努力,使汉文及少数民族文字的记载得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使我们多民族祖国历史的研究和撰述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
第二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分布现状党的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使国内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使国内的民族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建国前夕,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是对各民族的一般性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少数民族的条文,《共同纲领》设有“民族政策”专章,即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三条。条文如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PGN0033.TXT/PGN>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共同纲领》在宪怯产生前有代替宪法的作用。这四条规定,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表述,是关于民族问题的根本大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序言》里有这样的规定: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这些规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发展。《共同纲领》不把这些规定写入《序说》和《总纲》里,《宪法》却写在《序说》和《总纲》里,这表明民族政策在《宪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纲领》中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提法,在这里是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提出来的。这辩证地规定了多民族和统一国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里的一个重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里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共有六条之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创造。它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羁縻州、土司制度,不同于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于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和美国式的联邦。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宪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更为完善。《序言》的开端说: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包含汉族人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创造历史的功绩。《序言》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这里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绩,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作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不断发展的进程。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区域自治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
从《共同纲领》到一九八二年新宪法、一九八四年《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都集中地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性的变化,这是跟各族人民的长期斗争、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相连的。毛泽东同志曾有多次关于民族政策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么人住的?是汉族住的,还是什么人住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现在,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很少,有些地方还没有帮助,而少数</PGN0036.TXT/PGN>民族倒是帮助了汉族。有些少数民族,需要我们先去帮助他们,然后他们才能帮助我们。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和汉族团结在一起了,全国人民都高兴。所以,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九五六年在《论十大关系》中说: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
② 《孙中山选集》,第90 页,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全国和平民主事业,更十分有害。
“自然,谁也不容否认,汉族是全世界第一位人口众多的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主要部分。中华民族四千年光荣的文明历史,过去辉煌灿烂的封建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主流,对全人类的文明,也有着伟大贡献,而其主要创造者也是汉族。这回决定全民族命运的伟大抗战事业,主要也由汉族在担当。但同样不容否认,中国境内其他兄弟民族,对过去中国文化的创造也都直接或多或少有其不朽的贡献;对这回的民族抗战也都有相当的功绩。”
吕振羽同志的话,说出了民族史的真实情况,也说出了我们历史工作者在民族问题上应持的正确态度。
以上,我们简单而扼要地回顾了新中国创立前,我国多民族历史撰述的一些情况。它们已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传统,留下了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运用了各种不同的撰述体裁,表达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历史特点。这些宝贵的遗产为我们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编写上的借鉴。那些认为中国史书只记载汉族不记载少数民族的历史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汉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两三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他们接触各地区少数民族的机会比较多,因而汉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记载比较多,也相当重要。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写下的历史,在不同民族中有根不相同的情况。挖掘、研究民族文字的历史记载,还处在初步阶段。我们急须加紧努力,使汉文及少数民族文字的记载得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使我们多民族祖国历史的研究和撰述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
第二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分布现状党的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使国内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使国内的民族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建国前夕,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是对各民族的一般性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少数民族的条文,《共同纲领》设有“民族政策”专章,即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三条。条文如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PGN0033.TXT/PGN>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共同纲领》在宪怯产生前有代替宪法的作用。这四条规定,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表述,是关于民族问题的根本大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序言》里有这样的规定: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这些规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发展。《共同纲领》不把这些规定写入《序说》和《总纲》里,《宪法》却写在《序说》和《总纲》里,这表明民族政策在《宪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纲领》中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提法,在这里是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提出来的。这辩证地规定了多民族和统一国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里的一个重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里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共有六条之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创造。它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羁縻州、土司制度,不同于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于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和美国式的联邦。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宪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更为完善。《序言》的开端说: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包含汉族人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创造历史的功绩。《序言》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这里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绩,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作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不断发展的进程。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区域自治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
从《共同纲领》到一九八二年新宪法、一九八四年《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都集中地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性的变化,这是跟各族人民的长期斗争、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相连的。毛泽东同志曾有多次关于民族政策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么人住的?是汉族住的,还是什么人住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现在,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很少,有些地方还没有帮助,而少数</PGN0036.TXT/PGN>民族倒是帮助了汉族。有些少数民族,需要我们先去帮助他们,然后他们才能帮助我们。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和汉族团结在一起了,全国人民都高兴。所以,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九五六年在《论十大关系》中说: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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