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郝在今    更新:2021-11-24 20:45
  不懂特殊工作的战略策略,就是空头政治家,不能做好本身的工作。因此,一个合格的优秀的保卫工作者,必须懂得一般工作的战略策略,同时精通特殊工作的战略策略。
  显然,毛泽东将他正在研究总结的哲学思想运用于对保卫工作的认识。而他辩证地阐述保卫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明确的针对性。既批评了将保卫工作简单化、神秘化的做法,也强调了保卫工作的特殊性与重要性。
  毛泽东一气讲了两个多小时,全场鸦雀无声。
  毛泽东讲话后,中社部部长康生发言:刚才毛泽东同志的讲话指示目前抗战的新阶段及由此而产生的紧急任务,这是大会一切工作的指南,是我们决定反日隐蔽战争的战略战术的主要基础。
  周兴十分重视毛泽东的这次讲话,因为这是毛泽东少有的一次系统论述保卫工作。周兴当即指示,把这份重要讲话的记录存档。解放战争时期,保安处转移,大量档案被销毁,少量档案被敌人挖走,这份记录稿至今没有找到。能够看到的,却是康生的一次例行发言。①尽管我们没能看到这次讲话的原始记录,但是,邹瑜等人的回忆,还有此后中社部发出的文件,却可以使得我们看到:毛泽东正在对中共的保卫工作实行路线调整!1935年的遵义会议纠正军事路线的左倾错误,1938年的六届六中会议纠正政治路线的右倾错误,毛泽东正在逐步调整全党各方面工作的路线。
  情报、保卫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刀把子”啊!枪杆子固然重要,可那还是用于对外作战。这刀把子,却是负有巩卫内部的使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刀把子里面有领导权!古今中外,无论帝王还是领袖,最高领导都要紧紧把刀把子握在自己的手中。
  国民党那边,无论中统还是军统,凡是特务组织,都直接向蒋介石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容置喙。
  共产党这边,情报、保卫工作的最高领导是谁呢?
  实行党的集体领导还是个人专断独行,这个区别极大。
  苏联向来实行个人负责制度,苏联的保卫部门更是独立系统,垂直领导。各级保卫部门都由上级保卫部门领导,最高的保卫部门则由斯大林个人领导。向苏联学习,中共的保卫工作起初也采用独立系统,垂直领导体制。苏区流行“三驾马车”之说,在一个单位,党的书记、军事或行政首长、保卫局长或特派员,三人平起平坐。特殊情况下,一个单位的保卫局特派员可以不经军政首长批准而直接下令逮捕人犯。在更为特殊的情况下,特派员甚至可以逮捕同级首长!肃反时期,保卫工作的权力更是膨胀到惊人的程度。刀把子已经不听主人的指挥,甚至砍伤主人的手!
  一旦脱离党的领导,就会犯下严重错误。痛定思痛,到达延安的中共中央开始吸取肃反的教训。毛泽东在党内确立领导地位之后,开始改变领导体制,其中也包括保卫工作的领导体制。
  毛泽东向来主张实行党的集体领导。1927年7月,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部队实行“三湾改编”,首创在军队中建立党的组织,班有小组,连有支部,营团建立党委。党的前敌委员会是统一领导军队与地方工作的领导核心。1929年,中央军委书记周恩来肯定毛泽东的经验,这种制度被写入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会议决议(古田会议决议)。
  1931年王明占据中央领导地位以后,却严厉指责“红军中亦以党包办一切”。要求“把在红军中超过政治委员政治部职权的各级党的委员会取消”,“彻底实行政治委员制度”。1933年颁布的《红军暂行法规》规定:“政治委员有最后决定权。”这意味,同级军事首长、同级政治机关乃至同级党委,都要最后服从政治委员一人。这种“政治一长制”,把最高权力集中到个人手中,一旦遇到一个素质很差的领导,或是最高领导出现严重失误,就会导致无法制止的错误倾向。湘鄂西苏区、鄂豫皖苏区的肃反大批杀害自己同志,甚至杀害高级领导干部,就与这种个人集权制度相关。
  第三章 三八式:步枪、干部、中社部遗失的毛泽东讲话(2)
  中共正式实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由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决定。七大决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决不是仅仅进行党内的组织工作,而是应该成为当地各种工作的领导集团”。1946年,邓小平领导的晋冀鲁豫军区,率先在所属部队实行党委制。1947年2月,中共中央肯定和推广晋冀鲁豫的做法。7月28日,总政治部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会条例草案(初稿)》,规定:“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就应该在这支军队中建立起它的绝对领导。其组织形式即在军队中设置各级党委员会,而以党委员会作为对军队之一切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虽然这种正式规定颁布于七大以后,但是,1935年遵义会议之后,中共中央已经开始强调党的集体领导。
  西北政治保卫局成立后,在1936年7月14日颁布《政治保卫局特派员工作条例》,规定:特派员在工作范围内应受同级党、政府、红军部队政委领导,并在党、政府、红军部队或他种机关同意之下,可以列席其会议。“这是保卫系统首次改变完全的垂直领导体系,首次规定接受同级党政负责人领导。
  西北政治保卫局在1936年9月20日颁布《政治保卫局暂行组织纲要》又明确:“政治保卫局是苏维埃政权与一切苏区内部反革命斗争的权力机关,在共产党领导之下负责保卫苏维埃政权,保卫民族革命利益与保障共产党在红军中的领导和战斗力加强。”这是保卫局条例中首次提出在党的领导之下。
  抗日战争初期,中共中央在各地各部队成立军委分会或军政委员会的体制,缩小政治委员的职权,扩大党务委员会的权力,实行事实上的集体领导。1938年10月23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作出《关于军队中锄奸工作及组织条例的决定》,明确军队各级锄奸部门是该级政治机关的一个工作部门,受同级党委和政治机关的直接领导,上下级锄奸部门为业务指导关系。这就改变了红军时期实行的保卫局垂直领导的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39年8月25日作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12月政治局会议,中央决定成立情报保卫的专门机构——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又称中央最高委员会,对外称为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这就意味,中共的保卫工作,正式实行党的集体领导。
  中央社会部于1941年提出《抗日根据地的锄奸政策》:“加强与提高保卫机关的工作,纠正锄奸工作的扩大化、简单化、一般化、神秘化的错误。”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虽然这个时期中共中央还没有对肃反作出全面总结,但是对于肃反中发生的严重错误,党内已有认识。而且,明确提出保卫机关的倾向性问题。
  抗战初期,中共中央在情报、保卫工作系统,一直着力调整领导关系,试图解决党的领导与专门机关领导的关系。
  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的情况还要复杂些,既有党的领导关系,还有政府领导关系。保安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既是西北局的社会部,又是边区政府的一个部门。西北局和边区政府都对保安处有意见。内战时期养成的特殊习惯,到了延安还在延续。保安处的工作网遍布党政军机关,一些保卫干部习惯于“三驾马车”,并不尊重同级党委与政府领导。后来,保安处的红军工作部取消,军队的保卫工作由部队的政治部锄奸部管理,保卫机关的过高地位有所下降。但是,军队有武装,保安处也有武装;军队有电台,保安处也有电台;一个县只有三匹乘马,县委书记一匹,县长一匹,还有一匹就是保安科长骑!别人还是有意见。
  周兴这边也有意见。保安处长周兴虽然是西北局委员,却迟迟不能进常委。保安处有武装、有电台,都是工作需要。特殊的工作,当然要有些特殊权力。
  不过,保卫机关在历史上过高的地位,却是不可避免地下降着。1942年12月,周兴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检讨保卫部门闹独立性的问题,“天大地大独立系统最大”,还特别批评对县长闹独立性最多的陇东地区。1945年8月16日,边保专门组织各地的地委书记、专员、保安分处处长,座谈关于党委、政府与保安科关系问题。明确:保安科是政府的一个科,又是党委的一个部;调动任免保卫干部要经过党委、政府商量同意;保安科逮捕人犯,没收违禁物品要经县长核准;保安科上报文件要同时报书记、县长一份;保安科长的生活待遇与其他科长相同,不得另吃小灶。甚至具体规定:保安科长出门骑马带警卫员,如因工作特别需要,要经县委书记、县长批准,如非工作需要,则不必骑马带人。这就明确了情报、保卫系统在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之下工作。1948年西北局义合会议集中批评保安处,批评周兴。1949年保安处文件《对保卫工作的组织、任务与领导关系的意见》提出:过去保安处虽然是西北局的社会部与政府的保安处。但在组织上、实际上均既不同于西北局之一部,亦不同于政府之一厅。制度上更是独自的一套。总之,过去的组织形式实际上并未完全取消垂直系统。对于今后的关系,文件提出:“明确领导关系,划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