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作者:温斯顿·格卢姆    更新:2021-11-24 15:33
  报纸上,头版,露出我的屁股,总统则展示他的旧疤。其中有份报纸还把我的眼睛涂黑好让读者认不出我,就像处理狠亵照片的方式。
  图片说明是:"约翰逊总统和战争英雄在玫瑰花园中休闲。",
  "阿甘,你这白痴!"古奇上校说;"你怎能这样对我?我完了,我的事业大概就这么毁了!"
  "我不知道,"我说;"可我是想把事情做对。"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又惨了,但是他们尚未放弃我。陆军已经决定要我继续做巡回征兵,尽量鼓励年轻人从军参战,古奇上校已找人写了一篇演讲稿,打算要我发表。那篇稿子根长,内容净是什么"国家处于危机时期,从军报国是最高尚而爱国的行为,"等等之类的屁话。问题是,我怎么也背不出来。哦,所有字眼的确都记在我脑子里,但是每到要说出口的时候,所有字眼都混成一团。
  古奇上校已经神经错乱。他几乎天天逼我熬到半夜,想让我把讲稿记牢。但是,最后他两手一摊,说:"我看这事是没辙了。"
  接着他想到一个点子。"阿甘,"他说:"咱们这么办。我把这篇稿子删短,你只需要说几句就行了。就这么办。"呃,他把稿子删了又删,愈删愈短,删到他终于满意我记得住演讲稿,不会像个白痴了,到最后,我只需要说:"从军,为自由而战。"
  巡回之旅的第一站是一所小型大学,他们找了些文字和摄影记者参加,我们坐在大礼堂的舞台上。古奇上校起身发表原本应该由我来说的演讲。讲毕,他说:"现在,我们请刚荣获国会荣誉勋章的英雄,士兵福雷斯特.甘,讲几句话。"他示意我上前。有些人鼓掌,等他们停下来,我才倾身向前,说;"从军,为自由而战。"、我想他们以为会有番长篇大论,但是我奉命只说这些-所以我就这么站着,大家望着我,我望着大家。接着,突然前排有人喊:"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我脱口说出第一个钻进脑子的话:"那是一场狗屎。"
  古奇上校上前夺下麦克风,要我坐回去,但是所有记者都记下这句话,摄影记者拼命招照,观众疯狂,蹦跳欢呼。古奇上校立刻把我带出礼堂,坐上车,飞快离开该市。上校一句话也不跟我说,但是他一直跟他自个儿喃喃说话,还发出一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饭店里,准备做此行的第二场演讲时,电话铃响了。是找古奇上校的。不管来电话的人是谁,反正都是他在说话,上校只是听着,连声应着"是,长官",还不时瞪我。他终于放下电话,他盯着自己的鞋子,说:"呃,阿甘,这下子你搞砸了。巡回演讲取消了,我已被调到冰岛的一个气象站,我不知道也不在乎你这倒霉蛋会有什么下场。"我问上校现在可不可以叫杯可乐,他只是看着我半天,然后又开始喃喃自语,发出那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过后,他们打发我去狄克斯堡,派我到蒸汽连。一整天加上半个晚上,我就一直铲煤给汽锅加热,供应营房暖气。连长是个老家伙,似乎啥事也不在乎,他说我到了那儿以后只剩下两年就可以退伍,只要别管闲事就万事顺利。我正打算这么做。我常想到我妈妈和巴布,还有养虾生意和在哈佛的珍妮,我也抽空打打乒乓球。
  春天,有一天,基地贴了张布告,宣布将举行一场乒乓球比赛,获胜者将赴华盛顿参加"全国陆军锦标赛",我报名参加,结果轻易获胜,因为唯一一个球技不错的家伙在战争中炸掉了手指,不停的掉球拍。
  第二个星期我被派往华盛顿,比赛在"华特·里德医院"举行,所有伤患可以坐在一旁看我们比赛。第一回合我轻松获胜,第二回合也一样,但是第三回合我遇上一个小个子,他的球旋得厉害,我打得很吃力。他以四比二领先我两盘,看情形我输定了,但是,突然间我望向观众,岘港医院那位丹思少尉居然坐在轮椅上!
  每盘比赛之间有短暂休息时间,我走到丹思面前,看见他的两条腿全没有了。
  "他们不得不锯掉它,阿甘,"他说,"不过,除此而外,我很好。"
  他们也取下了他脸上的绷带,他那辆坦克失火给他留下了可怕的烧伤和疤痕。而且,仍有一根管子从他轮椅旁边一根竿子上钩着的瓶子通入他的体内。
  "他们说这玩意得一直留着,"丹恩说,"他们觉得我插着这根管子满好看。"
  总之,他倾身凝视我的眼睛,说:"阿甘,我相信不管你想做什么你都办得到。我一直在看你打球,你可以打败这小家伙,因为你的乒乓球技非常棒,将来会是顶尖好手。"
  我点头。该回到球场上了。即以后我没有再失过一球,而且一直打到决赛,赢得了冠军。
  我在那儿待了大约三天,丹思和我相处了一些时间。我替他推着轮椅到处逛,有时候在花园里,让他晒晒太阳,晚上我吹口琴给他听,就像从前吹给巴布听。他喜欢谈东西--各种事物--例如历史和哲学,有天他谈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它用在宇宙间的意义。唔,我就拿了张纸把方程式绘给他看,因为在大学上"中级光学"课的时候都得这么做。他看看我绘的方程式,然后说:"阿甘,你永远都教我惊异。"
  回到狄克斯堡后,有天我正在蒸汽连铲煤;一个五角大楼来的家伙突然出现,他身上挂满了勋章,脸上堆着笑,说:"甘士兵,我非常荣幸通知你,你已获选为美国乒乓球队的选手,要去中国大陆跟中国人打乒乓球。这是一项殊荣,因为,近二十五年来这是我国第一次跟中国人打交道,这件事比什么乒乓球赛重要得多。这是外交,人类的未来可能就在此一举。你懂我的意思吗?"我耸肩点头,但是我的心猛往下沉。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如今我却得照顾全人类。
  第九章
  我再度绕过半个地球,这一次是在中国北京。
  乒乓球队的其他选手都很和善,他们来自各个阶层,待我特别好。中国人也很和善,他们跟我在越南看见的亚洲人大不相同。首先,他们整洁多礼。其次,他们并不想要我的命。
  美国国务院派了一个家伙跟我们同行,他是来教我们如何跟中国人应对,但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是唯一不太和善的一个。老实说,他是个杂碎。他名叫威克先生,蓄着稀疏的胡须,总是拎着一个公事包,一天到晚担心他的鞋子亮不亮,裤子烫了没,衬衫是不是干净。我打赌他早上一起床就吐口水擦亮他的屁股。
  威克先生老是盯着我。"阿甘,"他说:"中国人跟你鞠躬.你一定要鞠躬回礼。阿甘,你别再当众整理衣服。阿甘,你裤子上是什么污渍?阿甘,你的餐桌礼仪简直像只猪。"
  最后这一点,也许他说对了。那些中国人用两根细棍子吃东西,可是用那玩意简直不可能把东西拨进嘴里,所以食物大部分掉在我的衣服上。难怪见不到几个中国胖子。都到了这个时代,他们实在应该学会用叉子才是。
  总之,我们要跟中国人做许多场比赛,他们有几位非常杰出的选手;但是我们坚守城池。晚上他们几乎都安排了节目要我们参加,例如出去吃晚饭,或者听音乐会。有个晚上,我们预定要去一家叫做"北京烤鸭"的餐馆,我下楼到饭店大厅时,威克先生说:"阿甘,你得回房间换下这件衬衫。你简直像是打了一场食物大战似的?"他带我到饭店柜台,找了个会说英语的中国人替我写张字条,用中文表示我要去"北京烤鸭饭店",然后叫我拿字条给计程车司机看。
  "我们先走,"威克先生说。"你把字条给计程车司机,他就会载你去。"于是我回房换上一件新衬衫。
  总之,我在饭店前面拦了一辆计程车坐进去,司机开了车子离开饭店。我一直在找字条给他看,但是等我明白自己一定把它留在脏衬衫口袋里,我们已经到了市中心。司机不停地回头对我叽哩呱啦,我猜想他是问我要去哪儿,我就用英语反复说:"北京烤鸭,北京烤鸭。"但是他双手一摊,然后载着我观光北京城。
  这样在车上耗了一个小时左右,不过我告诉各位,我的确观光了不少地方。最后我轻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我就说:"北京烤鸭",然后扑动胳膊就当它们是鸭翅膀。突然,司机刚嘴笑了,他拼命点头,开着车子离开那一带。他不时回头看看我,我就又扑动胳膊。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他停了车,我往窗外一看,该死,他居然把我载到了飞机场!
  呃,到这会儿,时辰已晚,我又没吃晚饭什么的,实在饿极了,因此,经过一家餐馆时我就要司机让我下车。我递给他一叠他们给我的人民币,他还给我一些,跟着就开车走了。
  我走进餐馆坐下,那情形简直像上了月球。那位女士走过来,眼神滑稽的看看我,递给我一份菜单,但是菜单上写的是中文,过了半天,我索性指了四、五样不同的东西,心想总有一样可吃吧。老实说,那几样菜都很好吃。吃完了,我付了帐,走到街上,想摸索回饭店,但是大概走了几个小时,他们才把我带走。
  接下来我只知道我进了监牢。有个会说英语的高大中国人,他问了我各种问题,还请我抽烟,就好像老影片里面的情节。到了第二天下午他们才终于把我救出来;威克先生来到监牢,交涉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才释放我。
  威克先生气得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