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作者:蔡智恒(痞子蔡) 更新:2021-11-24 15:32
"受到父亲的影响,我一直很想要出人头地。"柏森又转头向夜空:"从小到大,无论我做什么事,我会要求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强些。"柏森加强了语气:"我一定,一定得出人头地。"我没答话,只是陪着柏森望着夜空,仔细聆听。
柏森想与众不同,我却想和大家一样,我们有着不同的情结。
因为认识明菁,所以我比较幸运,可以摆脱情结。
而柏森就没这么幸运了,只能无止境地,不断往上爬。[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突然从空中坠落,柏森的心里,一定很难受。
"柏森,出去飞吧。你一定会比别人飞得更高。"我叹口气说。
"呼……"过了很久,柏森呼出一口长气,笑了笑,"心情好多了。""那就好。"我也放心了。
"菜虫,可以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谁吗?""方荃。""为什么不是林明菁?""我也不知道。可能我失去理性,疯了吧。""你为什么说自己疯了?""因为我无法证明自己为什么会喜欢方荃埃""菜虫啊,念工学院这么多年,我们证明过的东西,难道还不够多吗?
你竟连爱情也想证明?你难道忘了以前的辩论比赛?""嗯?""我们以前不是辩论过,"谈恋爱会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对埃""你答辩时,不是说过:'如果白与黑之间,大家都选白,只有一个人选黑。只能说他不正常,不能说不理性。正不正常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理不理性无关"?"没错啊,我为什么一直想证明我喜欢荃,而不是明菁呢?
我心里知道,我喜欢荃,就够了埃
很多东西需要证明的理由,不是因为被相信,而是因为被怀疑。
对于喜欢荃这件事而言,我始终不怀疑,又何必非得证明它是对的呢?
就像我内心相信太阳是从东边出来,却不必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去证明。
我终于恍然大悟。
我决定不再犹豫。
只是对我而言,告诉一个爱自己的人不爱她,会比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说爱她,还要困难得多。
所以我还需要最后的一点勇气。
柏森要离开台湾那天,我陪他到机场,办好登机手续后,他突然问我:"菜虫,请你告诉我。你技师考落榜那晚,我们一起吃火锅时,你说: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那到底是什么意思?"柏森的表情很认真,似乎这是困扰他多年的疑惑。
"火锅的汤里什么东西都有,象征着财富权势和地位的染缸。政治人物应该像火锅的肉片一样,绝对不能在锅里待太久,要懂得急流勇退,过犹不及的道理。""菜虫。你真的是高手。那次的作文成绩,委屈了你。"柏森恍然大悟,笑了一笑。
"柏森。你也是高手。"
我也笑了一笑,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如果没有意外,那次的作文,是我最后一次为了比赛或成绩写文章。
"同被天涯炒鱿鱼,相逢何必互相夸。"
柏森突然哈哈大笑。
荃说得没错,声音是会骗人的。
即使柏森的声音是快乐的,我还是能看出柏森的郁闷与悲伤。
"柏森,你还有没有东西忘了带?"
"有。我把一样最重要的东西留在台湾。""啊?什么东西?"我非常紧张。
柏森放下右手提着的旅行袋,凝视着我,并没有回答。
然后缓缓地伸出右手,哽咽地说:
"我把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留在台湾了。"像刚离开枪膛的子弹,我的右手迅速地紧握住柏森的手。
我们互握住的右手,因为太用力而颤抖着。
认识柏森这么久,我只和他握过两次手,第一次见面和现在的别离。
都是同样温暖丰厚的手掌。
大学生活的飞扬跋扈,研究生时代的焚膏继晷,工作后的郁闷挫折,这九年来,我和柏森都是互相扶持一起成长。
以后的日子,我们大概很难再见面了。
而在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会由朋友转换成妻子和孩子。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悲哀,于是激动地抱住柏森。
该死的眼泪就这样流啊流的,像从地底下涌出的泉水,源源不绝。
我27岁了,又是个男人,不能这样软弱的。
可是我总觉得在很多地方我还是像个小孩子,需要柏森不断地呵护。
柏森啊,我只是一株檞寄生,离开了你,我该如何生存?
"菜虫,我写句话给你。"
柏森用右手衣袖猛擦拭了几下眼睛,蹲下身,从旅行袋里拿出纸笔。
"来,背部借我。"
我转过身,柏森把纸放在我背上,窸窸窣窣地写着。
"好了。"柏森将纸条对折两次,塞进我衬衫的口袋。
"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一直红着眼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柏森走后,我把纸条打开来看,上面写着:"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绝壁边缘上的花,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莎士比亚第四棵离开我的寄主植物,柏森,给了我最后的一点养分-勇气。
流行歌手梁静茹唱得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我以前公司的主管也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面对高粱绍兴。"原来有些话我必须要鼓起勇气说。
我知道了。
送走柏森后,我从桃园坐车,单独回台南。
那个发型像木村拓哉的学弟在或不在,对我都没意义。
我只觉得空虚。
我好像漂浮在这间屋子里,无法着地。
当我试着固定住身子,不想继续在空气中游泳时,门铃声突然响起,明菁来了。
"吃过饭了没?"明菁问我。
"还没。"我摇摇头。
"你先坐着看电视,我下碗面给你吃。"
"姑姑,我……"
"先别说话,吃饱后再说,好吗?"明菁笑了笑。
明菁很快在厨房扭开水龙头,洗锅子,装了六分满的水。
打开电磁炉开关,烧水,水开了,下面条。
拿出碗筷,洗碗,碗内碗外都洗。
洗筷子,用双手来回搓动两根筷子,发出清脆的声音。
将手上的水甩一甩,拿出干布,先擦干碗筷,再擦干双手。
面熟了,明菁捞起一根面条试吃,好像烫了手,轻轻叫了一声。
将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吹气,再用右手食指与拇指抓住右耳垂。
接触到我的视线,明菁笑了笑,吐了吐舌头。
明菁从电视机下面拿出一张报纸,对折了三次,垫在桌子上。
跑回厨房,从锅里捞起面,放入碗中。
用勺子从锅里舀出汤,一匙……二匙……三匙……四匙,均匀地淋在碗里。
将筷子平放在碗上,拿出抹布遮住碗圆滚滚的肚子,双手端起碗。
"小心,很烫哦。"
明菁将这碗面小心翼翼地放在报纸上。
"啊,忘了拿汤匙。"
再跑回厨房,选了根汤匙,洗干净,弄干。
明菁将汤匙放入碗里,笑了笑,"快趁热吃吧。""你呢?""我不饿,待会再吃。"明菁卷起袖子,拿面纸擦擦额头的汗。
"我很笨拙吧。"明菁很不好意思地笑了。
明菁,你不笨拙的,认识你六年半以来,现在最美。
明菁坐在我身旁,看着我吃面。
我永远记得那碗面的味道,可是我却找不到任何的文字来形容味道。
我在吃面时,心里想着,我以后要多看点书,多用点心思,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将那碗面的味道,用文字表达。
"好吃吗?"明菁问我。
"很好吃。"我点点头。
明菁又笑了。
"过儿,你刚刚想说什么?"我吃完面,明菁问我。
"我……"早知道,我就吃慢一点。
"李柏森走了,你一定很寂寞。"明菁叹了一口气。
"姑姑……"
"过儿,你放心。姑姑不会走的,姑姑会一直陪着你。""姑姑,我只剩下你这棵寄主植物了。""傻瓜。"明菁微笑说,"别老把自己说成是檞寄生。"明菁环顾一下四周,突然很感慨:"当初我们六个人在一起时,是多么热闹。如今,只剩我们两个了。""你怎么……""没什么。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转眼间已经待在台南九年了。""嗯。""我们人生中最闪亮灿烂的日子,都在这里了。""嗯。"明菁转头看着我,低声吟出:"卅六平分左右同,金乌玉兔各西东。
芳草奈何早凋尽,情人无心怎相逢。"
我转头看着坐在我左手边的明菁,我这辈子最温暖的太阳。
当初和明菁坐车到清境农场时,明菁也是坐在我左手边。
我好像又有正在坐车的感觉,只是这次的目的地,是从前。
"我父亲过世得早,家里只有我妈和一个妹妹。中学时代念的是女校,上大学后,才开始接触男孩子。"明菁笑了笑:"所以我对男孩子,总是有些不安和陌生。"明菁拿出面纸递给我,让我擦拭嘴角。
"我很喜欢文学,所以选择念中文系。高中时,我写下了这首诗,那时心想,如果以后有人猜出来,很可能会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明菁又吐了吐舌头:"这应该是我武侠小说看太多的后遗症。""你这样想很危险,因为这首诗并不难猜。"
柏森想与众不同,我却想和大家一样,我们有着不同的情结。
因为认识明菁,所以我比较幸运,可以摆脱情结。
而柏森就没这么幸运了,只能无止境地,不断往上爬。[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突然从空中坠落,柏森的心里,一定很难受。
"柏森,出去飞吧。你一定会比别人飞得更高。"我叹口气说。
"呼……"过了很久,柏森呼出一口长气,笑了笑,"心情好多了。""那就好。"我也放心了。
"菜虫,可以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谁吗?""方荃。""为什么不是林明菁?""我也不知道。可能我失去理性,疯了吧。""你为什么说自己疯了?""因为我无法证明自己为什么会喜欢方荃埃""菜虫啊,念工学院这么多年,我们证明过的东西,难道还不够多吗?
你竟连爱情也想证明?你难道忘了以前的辩论比赛?""嗯?""我们以前不是辩论过,"谈恋爱会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对埃""你答辩时,不是说过:'如果白与黑之间,大家都选白,只有一个人选黑。只能说他不正常,不能说不理性。正不正常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理不理性无关"?"没错啊,我为什么一直想证明我喜欢荃,而不是明菁呢?
我心里知道,我喜欢荃,就够了埃
很多东西需要证明的理由,不是因为被相信,而是因为被怀疑。
对于喜欢荃这件事而言,我始终不怀疑,又何必非得证明它是对的呢?
就像我内心相信太阳是从东边出来,却不必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去证明。
我终于恍然大悟。
我决定不再犹豫。
只是对我而言,告诉一个爱自己的人不爱她,会比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说爱她,还要困难得多。
所以我还需要最后的一点勇气。
柏森要离开台湾那天,我陪他到机场,办好登机手续后,他突然问我:"菜虫,请你告诉我。你技师考落榜那晚,我们一起吃火锅时,你说: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那到底是什么意思?"柏森的表情很认真,似乎这是困扰他多年的疑惑。
"火锅的汤里什么东西都有,象征着财富权势和地位的染缸。政治人物应该像火锅的肉片一样,绝对不能在锅里待太久,要懂得急流勇退,过犹不及的道理。""菜虫。你真的是高手。那次的作文成绩,委屈了你。"柏森恍然大悟,笑了一笑。
"柏森。你也是高手。"
我也笑了一笑,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如果没有意外,那次的作文,是我最后一次为了比赛或成绩写文章。
"同被天涯炒鱿鱼,相逢何必互相夸。"
柏森突然哈哈大笑。
荃说得没错,声音是会骗人的。
即使柏森的声音是快乐的,我还是能看出柏森的郁闷与悲伤。
"柏森,你还有没有东西忘了带?"
"有。我把一样最重要的东西留在台湾。""啊?什么东西?"我非常紧张。
柏森放下右手提着的旅行袋,凝视着我,并没有回答。
然后缓缓地伸出右手,哽咽地说:
"我把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留在台湾了。"像刚离开枪膛的子弹,我的右手迅速地紧握住柏森的手。
我们互握住的右手,因为太用力而颤抖着。
认识柏森这么久,我只和他握过两次手,第一次见面和现在的别离。
都是同样温暖丰厚的手掌。
大学生活的飞扬跋扈,研究生时代的焚膏继晷,工作后的郁闷挫折,这九年来,我和柏森都是互相扶持一起成长。
以后的日子,我们大概很难再见面了。
而在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会由朋友转换成妻子和孩子。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悲哀,于是激动地抱住柏森。
该死的眼泪就这样流啊流的,像从地底下涌出的泉水,源源不绝。
我27岁了,又是个男人,不能这样软弱的。
可是我总觉得在很多地方我还是像个小孩子,需要柏森不断地呵护。
柏森啊,我只是一株檞寄生,离开了你,我该如何生存?
"菜虫,我写句话给你。"
柏森用右手衣袖猛擦拭了几下眼睛,蹲下身,从旅行袋里拿出纸笔。
"来,背部借我。"
我转过身,柏森把纸放在我背上,窸窸窣窣地写着。
"好了。"柏森将纸条对折两次,塞进我衬衫的口袋。
"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一直红着眼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柏森走后,我把纸条打开来看,上面写着:"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绝壁边缘上的花,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莎士比亚第四棵离开我的寄主植物,柏森,给了我最后的一点养分-勇气。
流行歌手梁静茹唱得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我以前公司的主管也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面对高粱绍兴。"原来有些话我必须要鼓起勇气说。
我知道了。
送走柏森后,我从桃园坐车,单独回台南。
那个发型像木村拓哉的学弟在或不在,对我都没意义。
我只觉得空虚。
我好像漂浮在这间屋子里,无法着地。
当我试着固定住身子,不想继续在空气中游泳时,门铃声突然响起,明菁来了。
"吃过饭了没?"明菁问我。
"还没。"我摇摇头。
"你先坐着看电视,我下碗面给你吃。"
"姑姑,我……"
"先别说话,吃饱后再说,好吗?"明菁笑了笑。
明菁很快在厨房扭开水龙头,洗锅子,装了六分满的水。
打开电磁炉开关,烧水,水开了,下面条。
拿出碗筷,洗碗,碗内碗外都洗。
洗筷子,用双手来回搓动两根筷子,发出清脆的声音。
将手上的水甩一甩,拿出干布,先擦干碗筷,再擦干双手。
面熟了,明菁捞起一根面条试吃,好像烫了手,轻轻叫了一声。
将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吹气,再用右手食指与拇指抓住右耳垂。
接触到我的视线,明菁笑了笑,吐了吐舌头。
明菁从电视机下面拿出一张报纸,对折了三次,垫在桌子上。
跑回厨房,从锅里捞起面,放入碗中。
用勺子从锅里舀出汤,一匙……二匙……三匙……四匙,均匀地淋在碗里。
将筷子平放在碗上,拿出抹布遮住碗圆滚滚的肚子,双手端起碗。
"小心,很烫哦。"
明菁将这碗面小心翼翼地放在报纸上。
"啊,忘了拿汤匙。"
再跑回厨房,选了根汤匙,洗干净,弄干。
明菁将汤匙放入碗里,笑了笑,"快趁热吃吧。""你呢?""我不饿,待会再吃。"明菁卷起袖子,拿面纸擦擦额头的汗。
"我很笨拙吧。"明菁很不好意思地笑了。
明菁,你不笨拙的,认识你六年半以来,现在最美。
明菁坐在我身旁,看着我吃面。
我永远记得那碗面的味道,可是我却找不到任何的文字来形容味道。
我在吃面时,心里想着,我以后要多看点书,多用点心思,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将那碗面的味道,用文字表达。
"好吃吗?"明菁问我。
"很好吃。"我点点头。
明菁又笑了。
"过儿,你刚刚想说什么?"我吃完面,明菁问我。
"我……"早知道,我就吃慢一点。
"李柏森走了,你一定很寂寞。"明菁叹了一口气。
"姑姑……"
"过儿,你放心。姑姑不会走的,姑姑会一直陪着你。""姑姑,我只剩下你这棵寄主植物了。""傻瓜。"明菁微笑说,"别老把自己说成是檞寄生。"明菁环顾一下四周,突然很感慨:"当初我们六个人在一起时,是多么热闹。如今,只剩我们两个了。""你怎么……""没什么。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转眼间已经待在台南九年了。""嗯。""我们人生中最闪亮灿烂的日子,都在这里了。""嗯。"明菁转头看着我,低声吟出:"卅六平分左右同,金乌玉兔各西东。
芳草奈何早凋尽,情人无心怎相逢。"
我转头看着坐在我左手边的明菁,我这辈子最温暖的太阳。
当初和明菁坐车到清境农场时,明菁也是坐在我左手边。
我好像又有正在坐车的感觉,只是这次的目的地,是从前。
"我父亲过世得早,家里只有我妈和一个妹妹。中学时代念的是女校,上大学后,才开始接触男孩子。"明菁笑了笑:"所以我对男孩子,总是有些不安和陌生。"明菁拿出面纸递给我,让我擦拭嘴角。
"我很喜欢文学,所以选择念中文系。高中时,我写下了这首诗,那时心想,如果以后有人猜出来,很可能会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明菁又吐了吐舌头:"这应该是我武侠小说看太多的后遗症。""你这样想很危险,因为这首诗并不难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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