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作者:樱花红破 更新:2021-11-24 15:24
我有些清醒了,呆呆地看着面前仍是有些稚气的云箫,然后笑了。使劲叩了一下他的头,“小鬼头长大了!”
于是一番商量,我们先把香港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一起做了一个非常详尽的五年计划。利用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我们打算把他打造成一个贸易港口。同时,依靠我们先进的技术优势,未来这里将成为一个加工制造中心。我们还制定了完善的法规和商业准则,对不同时期定居那里的居民以不同的政策。这些都将由张自成和“尔”组、“克”组的少年一起带到香港,代理我们管理那个新城。
过了年,舞寒仍是没有消息传来,我便和云箫领了几十个“刻” 组少年偷偷上路了。这次我们带了不少人,还准备了许多昂贵的毛皮大衣,以皮草商人的身份前往边疆。
这次我们仍是坐了船,沿着长江逆流而上。目前战事主要在天水、玛沁一带,我们打算先坐船到襄樊,然后再骑马西进。
由于大多是第二次坐船,所以这次大家就安静了许多。那些少年们也越见的成熟稳重,举止言行超乎一般同龄人。云箫这次派了叶鸣去香港,倒把江允志带在了身边,我暗地里直叫高明。
江允志在我们身边跟得最久,也最是忠贞。他的武功尤其不弱,众人中仅次于云箫,而我们这次旅程显然比上次的危险性更重,所以多带个高手在身边就多一分保障。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江允志个性太过耿直、方正、老实,不爱说话,也不懂得如何与人沟通,所以派到香港不太适合。反倒是叶鸣,年纪虽小,却是机灵得紧,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得了,深谙与人交流之道。当然,他在我面前是很老实的,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由于此次路途遥远,且又太过危险,所以我这次就没带云烟出门。她毕竟年纪太小,吃不了这些苦。虽然她一直哭闹着,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等消息。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不再为了漂亮而只稍作妆饰了,很认真地在脸上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易容药膏,直到大伙儿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肠肥脑满、肥头大耳的中年人从我房里出来,大跌眼镜地朝他们做鬼脸,仍是不敢相信那就是我。
我对此非常满意,这回总不会有人认出我是个女子了吧。只是现在的形象太过不堪,所以基本上连镜子也不照了。
同时为了配合我恶俗商人的形象,我还让人给我剪裁了好几件大红大紫的鲜艳衣裳,锻造了几个大得吓人的金戒指套在手上。其余的饰物更是数不胜数、俗不可奈,反正什么东西看起来最眩,我就戴什么,给人感觉就是整个一穿金戴银的暴发富。
当然我的这一装扮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据不完全统计,这一路上我们共遭遇大型抢劫三次,小型抢劫七次,盗窃十次,其余横眉冷对、指桑骂槐……不计其数。
当然我为了使自己的装扮天衣无缝,言行举止也很努力地像恶俗商人看齐。一路上更是挑三拣四,颐指气使,享尽了福,也出尽了风头。等我们到达天水的时候,云箫已经忍无可忍,非得要扒了我这层皮不可。我这才没奈何地收敛了些,不再故意嘻牙咧嘴,把里头的金牙拿出来现。
边疆小城自然比不得杭州热闹繁华,我们一行人也不再多作停留,直接寻了军营去。好不容易见到几个身着燕军军服的士兵,才知道军队在半个月前已经出发去玛沁了。问他们燕舞寒的情况,他们却茫然无知,还一脸警惕地盯着我们,似乎担心我们是奸细。
我很郁闷,哪有我这样善良可爱、美丽温柔、聪明机灵的奸细啊。真正的奸细是那种你见过十次也不会对他有任何印象的那种人。我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无奈,大家只好先在天水歇下。我们赶了太久的路,已经有些人开始吃不消了。
正文 第七十六章 暂歇天水
天水之地,本是古丝绸之路东段之重镇,陇东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说人首蛇身的人类始祖伏羲和女娲出生于此地,所以又称为“羲皇故里”、“龙的故乡”。若时间发展到隋唐,就可以看到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麦积山石窟,很可惜,历史在西晋以后就转了个弯,我是无缘再见那美仑美奂的“东方塑像馆”了。
我们一行人暂时在天水住下,包下了这个城里最大的客栈,这才把我们这一大群人装下。少年们都赶了太久的路,本以为到天水就到头了,没想到所有的希望都落了空。我见他们这样子,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于是便允诺大家休息两天再动身。这命令一下,那些少年马上雀跃,这时才多少看出他们的少年心性。
其实我自己也累得够戗,这些天的奔波下来,身上的骨头都像散了架似的,此时只想着能有一大桶热水把我好好泡一泡。虽然这一路上大家都对我照顾得极其周到,但是毕竟人在旅途,身不由己。我又是个女子,终日跟那些少年混在一起总有诸多不便,而且还顶着个死肥胖子的身份,自然没什么机会好好享受泡澡的乐趣。
在桶里泡了半个小时,直到水渐渐变凉,我这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穿衣。待到重新整理好,外面的天已经慢慢暗了下来。云箫在门口叫我下楼吃饭,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一下楼,发现大家早已在楼下厅里坐好,一齐等着我。心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瞥了云箫一眼,责怪他不应让大家等我的。他摇头笑笑道:“我们家林老爷家规厉害得紧,我们怎么敢在吃在您老人家前头。”
我顿时无语,怎么就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万恶商人林老爷,而不是风流倜傥的林公子。表情有些尴尬,由着他拉了我在最里的一张桌上坐了。
天水此地属甘肃境内,饮食并无多大特色,不过当地小吃却是在座各位从来没有见过的。这家客栈的老板善于经营,一见我们操外地口音,便准备了许多当地的特色小吃。其中一个叫做天水呱呱的,味道实在不错,而且品种也繁多,仅呱呱一项就有荞麦呱呱、扁豆呱呱、豌豆呱呱和粉面呱呱,光看都看不过来了。听老板说,西汉末年隗嚣割据天水,呱呱乃皇宫御食。隗嚣之母塑宁王太后,嗜呱呱如命,每隔三日必有一食。时至东汉,隗嚣兵败刘秀,投奔西蜀,而其御厨逃离皇宫,隐居天水,专营呱呱,始此扎根秦州城。所以这东西还是有些历史来历的。
我们一路上风餐露宿,也没吃什么好东西,突然见着此物,一时觉得新奇,自然要好好品尝了。那些少年胃口奇佳,不一会儿,老板就已经不断地换了好几桌了。我虽然也嘴谗,但是吃东西一向有节制,云箫在他们面前又要讲形象、顾面子,吃起东西来也是慢条斯理的。
我们正吃得热火朝天呢,忽然觉得身上一冷,有人把大厅的门推开了,一股寒风灌进屋,屋里的温度顿时下降了不少。
大家下意识地一起抬头朝门口看去,一个魁梧的汉子站在门口冷冷地盯着我们看。他的眼神中带着些许杀气,让人觉得身上发冷,忍不住会躲开他的目光。可能是我的形象在众少年中特别打眼,他环视了一圈,最后还是把眼神放在了我的身上。我忙装出害怕的样子,身上还不自然地瑟瑟发抖。他轻啐了一声,不屑地把眼神移开,然后又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云箫看。
现在的队伍里,最亮眼的就是粉雕玉焯的云箫了,他虽然只有十三岁,但脸上却有着不符年龄的成熟。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又特别天真纯洁,一看就让人有好感。难怪那人一直盯着他瞧。
我担心云箫受不了他的眼神,准备示意他不要动怒。转身一看,才发现他也学着我避开那人的眼神,缩着个身子作哆嗦状。心中不由得感叹这小子已经机灵到不象个孩子了。
那汉子看了我们半晌,似乎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复又出门,恭身迎到一旁。我和云箫对视一眼,敢情后面才是正主儿。
果然,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进了屋。看起来他的年纪应该在三十上下,但也说不准,因为他的气度看起来有些沧桑,不象是个年轻人。可能是保养得很好的贵族吧,我心里这样想着。
这男子身着一身紫衣,很打眼,身上的装饰不多,腰带上有几颗深邃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跟我身上到处挂着的那些叮当作响的东西自然不能相提并论。长得嘛,五官一般,不说比不上楚易,就是燕家几兄弟也比他好看多了。但是他身上有种气质,是那种经历过很多沧桑的老人才有的那种厚重感。看那个手下,也知道他应该不凡。到底是什么人呢?我心里琢磨着,到底是谁会在这当头到这边疆来。
这人进来后看都没看我们,径直走到柜台前说道:“要两间上房。”
掌柜很抱歉地回道:“客官,真是对不住,小店今儿客满了。别说上房,连下房也没了。”
那下人忍不住插言了,“你这儿不是天水最大的客栈吗?怎么连房间都没有。”
掌柜忙在一旁陪着小心,“这位爷,您看看现在这屋里这么多客人就知道小的骗没骗您。我这家客栈说是城里最大的,其实也就能接五六十个人,今儿也是好不容易才把这些客人安排好的。连后面伙计的房间都誊了出来,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那下人还想说些什么,但被那紫衣人用眼神止住了。他稍微皱了皱眉头,也不多说话,转身就往外走。我一直好奇地看着他,直到他走出门。临出门前,他的眼神似乎朝我们这桌扫了一眼,眼神中颇有些意味,只是我琢磨不透。
待到确定他已经走远了,我这才满脸疑惑地看了看云箫,他也是思索的表情。
于是一番商量,我们先把香港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一起做了一个非常详尽的五年计划。利用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我们打算把他打造成一个贸易港口。同时,依靠我们先进的技术优势,未来这里将成为一个加工制造中心。我们还制定了完善的法规和商业准则,对不同时期定居那里的居民以不同的政策。这些都将由张自成和“尔”组、“克”组的少年一起带到香港,代理我们管理那个新城。
过了年,舞寒仍是没有消息传来,我便和云箫领了几十个“刻” 组少年偷偷上路了。这次我们带了不少人,还准备了许多昂贵的毛皮大衣,以皮草商人的身份前往边疆。
这次我们仍是坐了船,沿着长江逆流而上。目前战事主要在天水、玛沁一带,我们打算先坐船到襄樊,然后再骑马西进。
由于大多是第二次坐船,所以这次大家就安静了许多。那些少年们也越见的成熟稳重,举止言行超乎一般同龄人。云箫这次派了叶鸣去香港,倒把江允志带在了身边,我暗地里直叫高明。
江允志在我们身边跟得最久,也最是忠贞。他的武功尤其不弱,众人中仅次于云箫,而我们这次旅程显然比上次的危险性更重,所以多带个高手在身边就多一分保障。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江允志个性太过耿直、方正、老实,不爱说话,也不懂得如何与人沟通,所以派到香港不太适合。反倒是叶鸣,年纪虽小,却是机灵得紧,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得了,深谙与人交流之道。当然,他在我面前是很老实的,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由于此次路途遥远,且又太过危险,所以我这次就没带云烟出门。她毕竟年纪太小,吃不了这些苦。虽然她一直哭闹着,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等消息。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不再为了漂亮而只稍作妆饰了,很认真地在脸上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易容药膏,直到大伙儿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肠肥脑满、肥头大耳的中年人从我房里出来,大跌眼镜地朝他们做鬼脸,仍是不敢相信那就是我。
我对此非常满意,这回总不会有人认出我是个女子了吧。只是现在的形象太过不堪,所以基本上连镜子也不照了。
同时为了配合我恶俗商人的形象,我还让人给我剪裁了好几件大红大紫的鲜艳衣裳,锻造了几个大得吓人的金戒指套在手上。其余的饰物更是数不胜数、俗不可奈,反正什么东西看起来最眩,我就戴什么,给人感觉就是整个一穿金戴银的暴发富。
当然我的这一装扮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据不完全统计,这一路上我们共遭遇大型抢劫三次,小型抢劫七次,盗窃十次,其余横眉冷对、指桑骂槐……不计其数。
当然我为了使自己的装扮天衣无缝,言行举止也很努力地像恶俗商人看齐。一路上更是挑三拣四,颐指气使,享尽了福,也出尽了风头。等我们到达天水的时候,云箫已经忍无可忍,非得要扒了我这层皮不可。我这才没奈何地收敛了些,不再故意嘻牙咧嘴,把里头的金牙拿出来现。
边疆小城自然比不得杭州热闹繁华,我们一行人也不再多作停留,直接寻了军营去。好不容易见到几个身着燕军军服的士兵,才知道军队在半个月前已经出发去玛沁了。问他们燕舞寒的情况,他们却茫然无知,还一脸警惕地盯着我们,似乎担心我们是奸细。
我很郁闷,哪有我这样善良可爱、美丽温柔、聪明机灵的奸细啊。真正的奸细是那种你见过十次也不会对他有任何印象的那种人。我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无奈,大家只好先在天水歇下。我们赶了太久的路,已经有些人开始吃不消了。
正文 第七十六章 暂歇天水
天水之地,本是古丝绸之路东段之重镇,陇东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说人首蛇身的人类始祖伏羲和女娲出生于此地,所以又称为“羲皇故里”、“龙的故乡”。若时间发展到隋唐,就可以看到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麦积山石窟,很可惜,历史在西晋以后就转了个弯,我是无缘再见那美仑美奂的“东方塑像馆”了。
我们一行人暂时在天水住下,包下了这个城里最大的客栈,这才把我们这一大群人装下。少年们都赶了太久的路,本以为到天水就到头了,没想到所有的希望都落了空。我见他们这样子,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于是便允诺大家休息两天再动身。这命令一下,那些少年马上雀跃,这时才多少看出他们的少年心性。
其实我自己也累得够戗,这些天的奔波下来,身上的骨头都像散了架似的,此时只想着能有一大桶热水把我好好泡一泡。虽然这一路上大家都对我照顾得极其周到,但是毕竟人在旅途,身不由己。我又是个女子,终日跟那些少年混在一起总有诸多不便,而且还顶着个死肥胖子的身份,自然没什么机会好好享受泡澡的乐趣。
在桶里泡了半个小时,直到水渐渐变凉,我这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穿衣。待到重新整理好,外面的天已经慢慢暗了下来。云箫在门口叫我下楼吃饭,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一下楼,发现大家早已在楼下厅里坐好,一齐等着我。心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瞥了云箫一眼,责怪他不应让大家等我的。他摇头笑笑道:“我们家林老爷家规厉害得紧,我们怎么敢在吃在您老人家前头。”
我顿时无语,怎么就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万恶商人林老爷,而不是风流倜傥的林公子。表情有些尴尬,由着他拉了我在最里的一张桌上坐了。
天水此地属甘肃境内,饮食并无多大特色,不过当地小吃却是在座各位从来没有见过的。这家客栈的老板善于经营,一见我们操外地口音,便准备了许多当地的特色小吃。其中一个叫做天水呱呱的,味道实在不错,而且品种也繁多,仅呱呱一项就有荞麦呱呱、扁豆呱呱、豌豆呱呱和粉面呱呱,光看都看不过来了。听老板说,西汉末年隗嚣割据天水,呱呱乃皇宫御食。隗嚣之母塑宁王太后,嗜呱呱如命,每隔三日必有一食。时至东汉,隗嚣兵败刘秀,投奔西蜀,而其御厨逃离皇宫,隐居天水,专营呱呱,始此扎根秦州城。所以这东西还是有些历史来历的。
我们一路上风餐露宿,也没吃什么好东西,突然见着此物,一时觉得新奇,自然要好好品尝了。那些少年胃口奇佳,不一会儿,老板就已经不断地换了好几桌了。我虽然也嘴谗,但是吃东西一向有节制,云箫在他们面前又要讲形象、顾面子,吃起东西来也是慢条斯理的。
我们正吃得热火朝天呢,忽然觉得身上一冷,有人把大厅的门推开了,一股寒风灌进屋,屋里的温度顿时下降了不少。
大家下意识地一起抬头朝门口看去,一个魁梧的汉子站在门口冷冷地盯着我们看。他的眼神中带着些许杀气,让人觉得身上发冷,忍不住会躲开他的目光。可能是我的形象在众少年中特别打眼,他环视了一圈,最后还是把眼神放在了我的身上。我忙装出害怕的样子,身上还不自然地瑟瑟发抖。他轻啐了一声,不屑地把眼神移开,然后又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云箫看。
现在的队伍里,最亮眼的就是粉雕玉焯的云箫了,他虽然只有十三岁,但脸上却有着不符年龄的成熟。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又特别天真纯洁,一看就让人有好感。难怪那人一直盯着他瞧。
我担心云箫受不了他的眼神,准备示意他不要动怒。转身一看,才发现他也学着我避开那人的眼神,缩着个身子作哆嗦状。心中不由得感叹这小子已经机灵到不象个孩子了。
那汉子看了我们半晌,似乎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复又出门,恭身迎到一旁。我和云箫对视一眼,敢情后面才是正主儿。
果然,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进了屋。看起来他的年纪应该在三十上下,但也说不准,因为他的气度看起来有些沧桑,不象是个年轻人。可能是保养得很好的贵族吧,我心里这样想着。
这男子身着一身紫衣,很打眼,身上的装饰不多,腰带上有几颗深邃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跟我身上到处挂着的那些叮当作响的东西自然不能相提并论。长得嘛,五官一般,不说比不上楚易,就是燕家几兄弟也比他好看多了。但是他身上有种气质,是那种经历过很多沧桑的老人才有的那种厚重感。看那个手下,也知道他应该不凡。到底是什么人呢?我心里琢磨着,到底是谁会在这当头到这边疆来。
这人进来后看都没看我们,径直走到柜台前说道:“要两间上房。”
掌柜很抱歉地回道:“客官,真是对不住,小店今儿客满了。别说上房,连下房也没了。”
那下人忍不住插言了,“你这儿不是天水最大的客栈吗?怎么连房间都没有。”
掌柜忙在一旁陪着小心,“这位爷,您看看现在这屋里这么多客人就知道小的骗没骗您。我这家客栈说是城里最大的,其实也就能接五六十个人,今儿也是好不容易才把这些客人安排好的。连后面伙计的房间都誊了出来,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那下人还想说些什么,但被那紫衣人用眼神止住了。他稍微皱了皱眉头,也不多说话,转身就往外走。我一直好奇地看着他,直到他走出门。临出门前,他的眼神似乎朝我们这桌扫了一眼,眼神中颇有些意味,只是我琢磨不透。
待到确定他已经走远了,我这才满脸疑惑地看了看云箫,他也是思索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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