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桑普罗斯
作者:救世魔王 更新:2021-11-24 02:25
经过几天的相处,我对桑普罗斯有了深入的了解。\.QΒ⑤。com\毫无疑问,白羊族属于兽人中的弱势种族。兽人大都天性好战,只有强者才能得到尊重,所以历代族长都是族中最强大的战士。白羊族没有任何战斗天赋,自然被大部分兽人排斥。(兽人天生的元素感应力和魔法控制力要比人类低,学习魔法的效率相当低,一般情况下一个兽人穷毕生精力也只能达到大魔法师级别,所以学习斗气几乎是每个兽人的选择。)
白羊族在兽人中的地位非常低,属于被奴役的一族,所以他们渐渐选择靠向人类。但是他们的生活依旧艰苦,只是从原来的被奴役变成现在的被剥削罢了,他们要交的税收比普通人类要高得多。白羊族人一生辛勤,大多数却只能维持温饱,每年饿死的不在少数。白羊族族人大都认为是因为他们族中缺乏强者,才导致这种局面,所以对年轻的一代寄予厚望。桑普罗斯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他今年22岁,20岁已经达到师级的实力,这在白羊族可谓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当然,在整个人类或兽人世界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据估计,20岁前达到师级实力的人类每年都有好几个,历史上最年轻的师级力量出现在15岁的斯特福.卡卡身上,他是人类历史上第3位神级强者。而兽人中20岁前达到这个级别的战士更多,那些战斗天赋强的种族往往一年出好几个,相对的他们后来的进境会慢的多。而且兽人中没有出现过神级的强者,这也算是兽人一族的遗憾了。)
桑普罗斯对族人的遭遇满怀伤感,他来到人族聚居区也是为了历练。通过战斗变强,并试图得到人类的认可。说实话,我真的很同情他们,但是同情起不了任何作用。不管在哪个世界都充满了剥削和压迫,要想得到尊重惟有反抗。可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本钱,徒呼奈何。
显然,桑普罗斯的历练也不成功。只有身临其境才能感觉到那种无力,孤身在外,周围没有一个朋友,而且处处受排挤,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他能坚持这么久已经不错了。身在他乡为异客,就凭这点,我也交他这个朋友。为了自己的族人将来有个好的生活,他不停地努力着,想想自己漫无目的地乱晃,真是惭愧。
太大的事我可能帮不了,但是指点一下桑普罗斯的战技还是绰绰有余的。虽然我们修行的能量不同,但是战斗技巧完全可以教授他。这个世界的身法太差,战斗起来不知进退,对于小规模冲突十分不利。这跟这里的文明传统有关,各种战技大都起源于战场之上,讲究的是勇往直前,退后就是懦弱,会让人看不起。久而久之形成重进攻轻防御,重武技轻身法的局面。他们的躲避方法往往出自本能,没有任何规律,当然这也有好处,直面生死使他们精神上的修为大大提高。武道的后期往往需要心境的配合,在这方面他们却有笨鸟先飞的感觉。在我原来的世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可不是人人能做到的,所以越到后面武道修行越是缓慢。
我首先教他普通的步法,记熟各个方位,不停地练习。他毕竟有师级的实力,这些东西一学就会。然后我再教他更复杂的东西,比如八卦九宫步,这些东西需要一定的周易方面的知识,他学起来就慢得多了。更上层的身法我并没有教他,他毕竟不是人类,兽人的身体构造与人类不是完全相同。他们移动中往往带有明显的种族特征,所以我授之以渔,希望他能创出属于白羊族的特有身法。
这几天只要车队一停下休息,桑普罗斯就开始练习身法。从原先的亦步亦趋,慢慢地变得形似。毕竟时间还短,他有如此成就也算不错了。我教他的时候并没有故意撇开众人,不过我这种大异常人的修炼方法他们根本无法领会。有些人甚至对我们指指点点,不时地嘲笑我们,哼,我才懒得理他们。桑普罗斯也很不错,对他们的嘲笑置之不理,一心修炼。
可能是这支车队太过有名吧,路上竟然没有碰到一个拦路的盗贼。转眼过了五天,诺亚城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果然是一座大城市,伫立边关,其厚重的风格清晰可见。高达十丈有余的城墙横亘在眼前,黑色占据了整个视野,其上多是斑驳的痕迹,可谓伤痕累累。而且明显的休整过多遍的痕迹,显示着这里经历过的风风雨雨。
路上我已经得知,诺亚城始建于魔法历12207年,当时的林之帝国国王御驾亲征打下这片疆土,由于这里一片蛮荒,所以特别下令修建此城。从小小的边城发展成现在这么大的城市足足花了上百年的时间。其间历尽风雨,几易其主,四十年前才又落入林之帝国之手,所以帝国对这里相当重视,派驻重兵把守。诺亚城城主克劳德.塞斯身居公爵之位,拥有一城军政大权,其身份比之附近小国的国王也丝毫不差。此次克劳德.尤利娅到附近小国游览,克劳德.塞斯派出的车队又有谁人敢劫?
高大的城门口,城墙上站着不下于百个战士。他们并不是特地来迎接城主千金的车队的,由此可见这座边城的防范还是很严的。不过当车队经过之时,他们还是全体跪下相迎,高呼欢迎尤利娅小姐回城。车厢中的尤利娅终于出声道:“起身吧,好好守城。”说实话,我对那位千金小姐倒是挺感兴趣的。相处这么多天,我愣是没见她出过马车,至于偷听她的声音我是不屑的。所以今天首次听到她开口说话,我倒是挺意外的。她的声音温润甜美,倒是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终于进城了,看来我的任务就要完成了。诺亚城挺大的,从城门口到达城中心的城主府竟然花了半个小时。城主克劳德.塞斯早就带人在门口相迎,他身边居然站着一个小美女。两人都穿着盔甲,一副将军的模样。那老头就懒得理了,小美女的打扮倒是别有一番风味。一身亮银甲,掩饰不住曼妙的躯体,裙甲下露出一大段雪白的美腿,真是性感之极。
可能是我毫不掩饰的欣赏的目光惊动了她,她转头向我的方向看来,见我仍然盯着她看,竟是狠狠瞪了我一眼。有意思,这个小美女脾气挺大的,可我还是不甩她,朝她眨了几眼。我可没想到因此得罪了这个小魔女,害惨了自己。
这时马车已经停下,想到尤利娅小姐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我迫不及待地转头看去。掀开车帘,在侍女的搀扶下,她迈下车来。雪白的肌肤,姣好的面容,知性的眼神,优雅的动作,再加上凹凸有致的身材,构成了一个完美的女性。怪不得被称为诺亚城第一美女,不枉我多日来做她的保镖,尽管我也就是凑凑数。
只见她盈盈一弯腰,道:“父亲大人,女儿归来了。”城主之时一个劲地点头道:“好好好,回来就好,你一出去就是半年,你娘都担心死了。”这时,旁边的小美女一头扑入尤利娅的怀里,叫道:“姐姐,我好想你,你怎么不早点回来?”
见她说着说着就要掉眼泪了,尤利娅赶紧哄道:“艾莎,你可不能哭哦,你可是要当一个大将军的,怎么能随便哭呢?”怪不得穿着一身盔甲,原来一心想要当将军,倒是挺有个性的。林之帝国的贵族女性大都学习文化或魔法,修炼斗气的不多。
城主将尤利娅迎进府里,我们这些人可不是都能进去的。除少数几人外,剩下的人都要回城卫所报道后才能回家。我赶紧上前提出离开的要求,斯考特.戴维大叔也想不出什么理由留下我,只好同意了。出乎意料的是桑普罗斯竟然也提出离开,说是要跟着我。我忙问他道:“桑普罗斯,你真的想好了吗?这份工作可是相当不错的。”他郑重地点头,道:“赵大哥,其实你知道我工作的目的,遇到你之后我就决定跟着你,希望你不要嫌我麻烦。”
见他说得那么真诚,我也爽快地道:“好兄弟,大哥一定尽力帮你完成梦想,虽然它看起来遥不可及,但是只要我们不懈努力,终会有一天将它完成的。”对我来说,振兴白羊族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我毕竟受的是地球上的教育,对这种黑暗有着深深的厌恶。桑普罗斯很受感动,道:“谢谢你,赵大哥,我桑普罗斯以白羊族历代祖先之名发誓,你将是我一生的大哥。”
我可受不了这么煽情的场面,拉着他的手就走,道:“跟我来,先找个地方住下。”
桑普罗斯毕竟在诺亚城生活了一段时间,比起我来自是熟悉得多。带着我在城里逛了一圈,最后找了个陈旧的旅馆准备住进去。晕,忘了先跟他说钱的事,怪不得好几次路过大旅馆他都不吭一声。
想了想道:“桑普罗斯,其实我有些事瞒着你,不过你以后要跟着我,我觉得有必要先谈一谈。走,我们先找家酒馆,喝几杯。”
桑普罗斯有些错愕,不知道我的话是什么意思,愣了一下才跟上来。来到不久前经过的一家酒馆,径直进去找了个靠边的空位坐下。等桑普罗斯也坐下后,我开口道:“首先,我要说的是,我很有钱。”然后不理他的惊讶,叫来伙计点了满满一桌菜。看着他发蒙的表情,我微微一笑,将我的一些情况简要的与他说了一遍。当然,我来自地球,是个神级强者这样变态的事就没说了。我只是告诉他,我是个导师级的战士,修炼的是特殊斗气(内力),以及钱的来历。
不过就只说了这些,他的嘴巴也是一直张着,半天也没闭上来。我想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我在讲故事,23岁就达到导师级是个什么概念,完全颠覆了这个大陆的人的认知。历史上达到导师级力量的最年轻的已经33岁了,我早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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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族在兽人中的地位非常低,属于被奴役的一族,所以他们渐渐选择靠向人类。但是他们的生活依旧艰苦,只是从原来的被奴役变成现在的被剥削罢了,他们要交的税收比普通人类要高得多。白羊族人一生辛勤,大多数却只能维持温饱,每年饿死的不在少数。白羊族族人大都认为是因为他们族中缺乏强者,才导致这种局面,所以对年轻的一代寄予厚望。桑普罗斯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他今年22岁,20岁已经达到师级的实力,这在白羊族可谓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当然,在整个人类或兽人世界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据估计,20岁前达到师级实力的人类每年都有好几个,历史上最年轻的师级力量出现在15岁的斯特福.卡卡身上,他是人类历史上第3位神级强者。而兽人中20岁前达到这个级别的战士更多,那些战斗天赋强的种族往往一年出好几个,相对的他们后来的进境会慢的多。而且兽人中没有出现过神级的强者,这也算是兽人一族的遗憾了。)
桑普罗斯对族人的遭遇满怀伤感,他来到人族聚居区也是为了历练。通过战斗变强,并试图得到人类的认可。说实话,我真的很同情他们,但是同情起不了任何作用。不管在哪个世界都充满了剥削和压迫,要想得到尊重惟有反抗。可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本钱,徒呼奈何。
显然,桑普罗斯的历练也不成功。只有身临其境才能感觉到那种无力,孤身在外,周围没有一个朋友,而且处处受排挤,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他能坚持这么久已经不错了。身在他乡为异客,就凭这点,我也交他这个朋友。为了自己的族人将来有个好的生活,他不停地努力着,想想自己漫无目的地乱晃,真是惭愧。
太大的事我可能帮不了,但是指点一下桑普罗斯的战技还是绰绰有余的。虽然我们修行的能量不同,但是战斗技巧完全可以教授他。这个世界的身法太差,战斗起来不知进退,对于小规模冲突十分不利。这跟这里的文明传统有关,各种战技大都起源于战场之上,讲究的是勇往直前,退后就是懦弱,会让人看不起。久而久之形成重进攻轻防御,重武技轻身法的局面。他们的躲避方法往往出自本能,没有任何规律,当然这也有好处,直面生死使他们精神上的修为大大提高。武道的后期往往需要心境的配合,在这方面他们却有笨鸟先飞的感觉。在我原来的世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可不是人人能做到的,所以越到后面武道修行越是缓慢。
我首先教他普通的步法,记熟各个方位,不停地练习。他毕竟有师级的实力,这些东西一学就会。然后我再教他更复杂的东西,比如八卦九宫步,这些东西需要一定的周易方面的知识,他学起来就慢得多了。更上层的身法我并没有教他,他毕竟不是人类,兽人的身体构造与人类不是完全相同。他们移动中往往带有明显的种族特征,所以我授之以渔,希望他能创出属于白羊族的特有身法。
这几天只要车队一停下休息,桑普罗斯就开始练习身法。从原先的亦步亦趋,慢慢地变得形似。毕竟时间还短,他有如此成就也算不错了。我教他的时候并没有故意撇开众人,不过我这种大异常人的修炼方法他们根本无法领会。有些人甚至对我们指指点点,不时地嘲笑我们,哼,我才懒得理他们。桑普罗斯也很不错,对他们的嘲笑置之不理,一心修炼。
可能是这支车队太过有名吧,路上竟然没有碰到一个拦路的盗贼。转眼过了五天,诺亚城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果然是一座大城市,伫立边关,其厚重的风格清晰可见。高达十丈有余的城墙横亘在眼前,黑色占据了整个视野,其上多是斑驳的痕迹,可谓伤痕累累。而且明显的休整过多遍的痕迹,显示着这里经历过的风风雨雨。
路上我已经得知,诺亚城始建于魔法历12207年,当时的林之帝国国王御驾亲征打下这片疆土,由于这里一片蛮荒,所以特别下令修建此城。从小小的边城发展成现在这么大的城市足足花了上百年的时间。其间历尽风雨,几易其主,四十年前才又落入林之帝国之手,所以帝国对这里相当重视,派驻重兵把守。诺亚城城主克劳德.塞斯身居公爵之位,拥有一城军政大权,其身份比之附近小国的国王也丝毫不差。此次克劳德.尤利娅到附近小国游览,克劳德.塞斯派出的车队又有谁人敢劫?
高大的城门口,城墙上站着不下于百个战士。他们并不是特地来迎接城主千金的车队的,由此可见这座边城的防范还是很严的。不过当车队经过之时,他们还是全体跪下相迎,高呼欢迎尤利娅小姐回城。车厢中的尤利娅终于出声道:“起身吧,好好守城。”说实话,我对那位千金小姐倒是挺感兴趣的。相处这么多天,我愣是没见她出过马车,至于偷听她的声音我是不屑的。所以今天首次听到她开口说话,我倒是挺意外的。她的声音温润甜美,倒是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终于进城了,看来我的任务就要完成了。诺亚城挺大的,从城门口到达城中心的城主府竟然花了半个小时。城主克劳德.塞斯早就带人在门口相迎,他身边居然站着一个小美女。两人都穿着盔甲,一副将军的模样。那老头就懒得理了,小美女的打扮倒是别有一番风味。一身亮银甲,掩饰不住曼妙的躯体,裙甲下露出一大段雪白的美腿,真是性感之极。
可能是我毫不掩饰的欣赏的目光惊动了她,她转头向我的方向看来,见我仍然盯着她看,竟是狠狠瞪了我一眼。有意思,这个小美女脾气挺大的,可我还是不甩她,朝她眨了几眼。我可没想到因此得罪了这个小魔女,害惨了自己。
这时马车已经停下,想到尤利娅小姐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我迫不及待地转头看去。掀开车帘,在侍女的搀扶下,她迈下车来。雪白的肌肤,姣好的面容,知性的眼神,优雅的动作,再加上凹凸有致的身材,构成了一个完美的女性。怪不得被称为诺亚城第一美女,不枉我多日来做她的保镖,尽管我也就是凑凑数。
只见她盈盈一弯腰,道:“父亲大人,女儿归来了。”城主之时一个劲地点头道:“好好好,回来就好,你一出去就是半年,你娘都担心死了。”这时,旁边的小美女一头扑入尤利娅的怀里,叫道:“姐姐,我好想你,你怎么不早点回来?”
见她说着说着就要掉眼泪了,尤利娅赶紧哄道:“艾莎,你可不能哭哦,你可是要当一个大将军的,怎么能随便哭呢?”怪不得穿着一身盔甲,原来一心想要当将军,倒是挺有个性的。林之帝国的贵族女性大都学习文化或魔法,修炼斗气的不多。
城主将尤利娅迎进府里,我们这些人可不是都能进去的。除少数几人外,剩下的人都要回城卫所报道后才能回家。我赶紧上前提出离开的要求,斯考特.戴维大叔也想不出什么理由留下我,只好同意了。出乎意料的是桑普罗斯竟然也提出离开,说是要跟着我。我忙问他道:“桑普罗斯,你真的想好了吗?这份工作可是相当不错的。”他郑重地点头,道:“赵大哥,其实你知道我工作的目的,遇到你之后我就决定跟着你,希望你不要嫌我麻烦。”
见他说得那么真诚,我也爽快地道:“好兄弟,大哥一定尽力帮你完成梦想,虽然它看起来遥不可及,但是只要我们不懈努力,终会有一天将它完成的。”对我来说,振兴白羊族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我毕竟受的是地球上的教育,对这种黑暗有着深深的厌恶。桑普罗斯很受感动,道:“谢谢你,赵大哥,我桑普罗斯以白羊族历代祖先之名发誓,你将是我一生的大哥。”
我可受不了这么煽情的场面,拉着他的手就走,道:“跟我来,先找个地方住下。”
桑普罗斯毕竟在诺亚城生活了一段时间,比起我来自是熟悉得多。带着我在城里逛了一圈,最后找了个陈旧的旅馆准备住进去。晕,忘了先跟他说钱的事,怪不得好几次路过大旅馆他都不吭一声。
想了想道:“桑普罗斯,其实我有些事瞒着你,不过你以后要跟着我,我觉得有必要先谈一谈。走,我们先找家酒馆,喝几杯。”
桑普罗斯有些错愕,不知道我的话是什么意思,愣了一下才跟上来。来到不久前经过的一家酒馆,径直进去找了个靠边的空位坐下。等桑普罗斯也坐下后,我开口道:“首先,我要说的是,我很有钱。”然后不理他的惊讶,叫来伙计点了满满一桌菜。看着他发蒙的表情,我微微一笑,将我的一些情况简要的与他说了一遍。当然,我来自地球,是个神级强者这样变态的事就没说了。我只是告诉他,我是个导师级的战士,修炼的是特殊斗气(内力),以及钱的来历。
不过就只说了这些,他的嘴巴也是一直张着,半天也没闭上来。我想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我在讲故事,23岁就达到导师级是个什么概念,完全颠覆了这个大陆的人的认知。历史上达到导师级力量的最年轻的已经33岁了,我早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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