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作者:色之烟儿    更新:2021-11-24 02:01
  虽是这样,仍然让他心中不安,是以近来常做恶梦。
  他觉得口有点干,顺手端起茶杯就喝,虽然已经冷了,不过还是清香解渴。
  这杯茶是从茶几上的那一壶白玉茶壶里倒出来的,而且思思曾经喝过,此刻正睡得香甜呢。想来她被自已的老枪杀得尖叫呻吟,求饶不已,一定是很累,当然睡得香甜。
  对于送来的任何食物茶水,他都叫人方试过,他害怕有人会下毒,小心撑得万年船嘛。
  他觉得还是有些口渴,想再倒一杯。噫,咽喉怎么有点痒痒的,跟着变得很热,灼热,热得好象有一团烈火燃烧,越来越猛烈,跟着漫延全身。他只觉得嘴巴,耳朵,眼睛,鼻孔好象什么东西要流出来。
  茶里有毒,他惊得魂飞魄散。
  “来人啊,快来人,救命啊,”他惊恐万状的喊道,他觉得自已的声音很大,可是却没有人听得到,因为他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是捂着自已的咽喉“嗬嗬”作响。他挣扎着要去开门,只可惜手碰到门,整个人已经无力的软倒在地上。
  北宫怜花是一个男人,一个俊俏漂亮的男人。因为他太过于漂亮,所以,英俊实在是不适合他。
  白净光滑柔软的肌肤尤胜女子,乌黑亮泽的长发随意披撒肩上,眉毛细如女子的柳叶眉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动人,小巧挺直的鼻子,嘴唇虽没有达到樱桃小嘴那种程度,却也不差多少,嘴唇红艳润泽。如果他遮住咽喉下那微微凸起的喉结,你绝对不会认为他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妖艳迷人的美女。如果他装扮成女子,绝对可以和紫烟平分秋水,紫烟的美是媚,他的美则是妖,妖艳异常。
  如果他不是大王子殿下的内府副总管,如果他不是身怀令人心惊胆寒的“九转玄功”,一定会被许多好色的男人强奸。
  北宫怜花今天晚上是一身女子装扮,漂亮的脸蛋扑了淡淡的脂粉,一身薰得香喷喷的,鲜艳如花的红衣裳,他的嘴唇原本就红艳润泽,加上暗淡朦胧的灯光,还有布置得绮丽无比的绣房,的确引人遐思,更容易让男人发火。
  此刻,他如一只温柔乖巧的小猫咪,倦伏在一个男人怀中。
  那是一个英俊高大强壮的男人,浓眉大眼,粗犷的线条充满了阳刚之气,是很吸引异性,更吸引象北宫怜花这种男人。
  北宫怜花能够被大王子殿下任为内府副总管,当然有他的过人之处,心思慎密如女子,武功超强,据说连大总管“铁掌无敌”丁铮都不是他对手。王子府的内府副总管,权势当然很大,北宫怜花利用手中的权势,暗中调查这个无意中相遇,令他砰然心动的美男了。
  家世清白无任何背景,只是一个游山玩水的世家弟子,路经王城而已。是以北宫怜花以自已的美色勾引他,他当然先是以女子的身份接近对方,直到对方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不能自拔,才引入他的绣房。
  他好几个秘密的庄院,全是在王子府外,这样方便他和那些帅哥幽会。
  此刻,北宫怜花媚眼如丝,娇喘吁吁,纤手抚摸挑逗下,美男子全身肌肉紧绷,宽胸起伏,鼻息浓重,身体已经起了明显变化。缠绵中两人已是肉帛相见,“吃吃”荡笑声中,春心荡漾的北宫怜花那雪白光滑的身体趴伏在床沿边,等待美男子的爱宠。
  “嗯”的呻吟声中,北宫怜花柳眉轻皱,他感到一根坚硬无比的大家伙已撞入他体内。他喜欢被男人强奸,只是这冤家也真是太猴急点了,动作这么粗暴,让他感到疼痛。和平时的感觉不一样,那根大家伙有点冰冷,冷入骨髓。北宫怜花突然粉脸剧变,因为他感到一股杀气,一股阴森冷厉的杀气,自这个令他砰然心动的冤家身上散发出来。北宫怜花魂飞魄散,因为此时,他的粉颈被这个冤家坚硬如铁般的大手紧扣,压在软绵绵的大床上,体内插入的,不是令他销魂蚀骨的真家伙,而是一杆短枪,锋利无比,同样令人销魂的短枪。
  令他感到奇怪的是,那一杆短枪是从那里来的?对方的全身上下都被他的玉手抚摸遍了,根本就不可能藏有任何武器,更何况是一杆短枪。在他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的时候,短枪已经狠狠捅入,力道之猛,差不多尽数没入体内。
  据说,这个负责此次刺杀行动的杀手回去后,已经呕得差不多一个星期吃不下任何东西了,面黄肌瘦,形如枯槁,全靠一点水吊命。差点被黑衣卫的疾老大踢出雷霆万小组。
  在这两天内,被刺杀的还有两朝元老之一的军部参谋总长施伯承大人。
  死的全是大王子殿下的重要人物,其中的三个还是朝庭重臣。
  所有疑点,都指到了二王子上官云和宰相大人夏光行身上,而已二王子殿下的嫌疑最大。背了黑锅的二王子殿下,宰相大人不仅被气得暴跳如雷的大王子殿下骂得脸色铁青,更被国王陛下下招进皇宫,骂了个狗血喷头,更被严令近期内不得走出府内,若再有任何朝中大臣被刺杀,决不轻饶。
  背了黑锅的二王子殿下和宰相大人自是双方相互怀疑是对方下的手,虽然被国王陛下骂了个狗血喷头,两人心中的那一股高兴儿自是掩饰不住。只是离去的二王子殿下面色铁青,眼中的冷厉杀机令人不寒而颤。
  第一卷风起云涌第五十八章三眼
  “三眼”邓天,今年才一十七岁,已经是城南一带资历颇深的小混混。
  因为父亲死得早,他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小弟弟,全靠母亲没日没夜的拼命干活挣钱养家糊口,所以他一十四岁时就已经在道上混了,偷鸡摸狗,坑蒙拐骗,打架斗殴自然都有份儿,加上他那一副贼头贼脑样,十足的流氓小混混,是这一带街坊邻居用来当做教育孩子的典范。
  邓天原本的绰号是“钻地鼠,”却在一次争夺一小块地盘的帮派群殴中,被对手在额头上砍了一刀,算他命大,没有死翘翘。不过足足让他躺了三个多月,额上留下了一道伤疤,刚好在两条眉毛的正上方,就象多了一只眼睛,绰号自然被改成了“三眼。”
  “三眼”邓天在这一带颇有点名气,因为他眼利耳尖腿快,消息灵通。
  王寡妇偷汉子,张家大老爷最宠爱的第六房小妾偷养小白脸,林家的千金大小姐与某某大人在什么地方约会鬼混,甚至某位小姐今天穿的内衣是什么颜色~~~~~都能知道,如果你想打听人或打探什么消息,找城南的“三眼”邓天,准没错。
  “三眼”邓天原本只是王城中三十多个小帮派——“飞鼠帮”中的一个小小的小人物。这些小帮派人数最多五六十人,少则十几二十来人,在大人物眼中,根本不屑一顾。那些实力雄厚的大帮派,才是大人物们争先笼络的对象。
  近来,“三眼”邓天混得好象挺不错,比之在以前的“飞鼠帮”不知好了多少倍。打自加入“四海帮”后,他已经不是个小人物了,手下有二十个弟兄供他差遗,就是以前的“飞鼠帮”老大都要听他号令行事,那个威风更不用说了。一天到晚躺在床上睡懒觉,每个月都能领到五枚金币的薪金,五枚金币,那可是一个普通士兵一个月的军饷,也足够邓天一家人舒舒服服的过上些日子。所以,邓天家里的生活条件改善了不少。如果干得好,能够提供重要的情报,新任的龙头老大还视个人的工作贡献不同,给予一笔可观的奖厉。大王子殿下的得力手下”绝情剑“尼森的那一处密穴就是他发现的,床底的洞也是他挖的,虽然费了他两天两夜的功夫,不过事后得到了龙老大的亲自召见,不仅奖励了一百枚金币,还提到了提升,他现在已是“四海帮”外三堂的“猎犬堂”的副香主。不仅以前的“飞鼠帮”老大要恭恭敬敬的叫他一声“副香主,”而且和曾经砍过他一刀的“金狮帮”的副帮主彪哥平起平坐,这下子,“三眼”邓天可是大大露脸了,有出息了。
  一百枚金币,足够他娶阿花三回了。梦中与阿花洞房花烛,正到了紧要关头,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却给老妈一巴掌重重扇到屁股上,把美梦给惊没,梦中的他已经把阿花剥得象只大白羊,正欲跃马挺之际就吓没了,他叹了口气。
  “小天,现在几点了,太阳已经晒到屁股了,还在睡懒觉?快起来,我刚才吩咐的事情,听到了没有?”母亲吼道。
  “什么事?”邓天给母亲吼叫吓了一跳,“噫,老妈,今天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早?”他虽在道上混,却是个孝子。每月领到的薪金和那一百枚金币,只留下三枚外,全部都交给了母亲。有了那一百枚金币,全家人本来可以舒舒服服的过上两三年,只是母亲勤劳惯了,闲不住,每天仍去帮人打工挣钱,邓天也只好由她。
  “你老妈要去罗大爷的作坊帮工,可能十天半月的回不来,一天八枚银币,工钱够高吧,呵呵,”母亲边收拾衣物边笑道:“这还是街坊的罗大婶帮忙求情的呢,你在家里要照顾好弟弟妹妹,如果回来看不到你,小心吃老娘的粟子。”
  “罗大爷是个吝啬鬼,一天八枚银币,不心痛死他才怪,”邓天奇道:“他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出手这么大方?”
  “谁知道,反正罗大婶是这么说的。”
  “罗大爷的作坊离咱家只有百来步远,老妈为什么不回家?”
  “我也不太清楚,罗大婶说是罗大爷不让回,”母亲摇头道:“只是听罗大婶说,罗大爷的几个作坊新近招收了好多工人,人手不够,所以才让妈去帮手。只是那些人那有一点象做苦工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