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作者:九鬼    更新:2021-11-23 19:59
  其他四位除了圣骑士·修从半精灵商人古尔沙沙那里得到确定的消息之外,对这谣言多抱着姑妄听之的态度。
  “咳咳……我曾经在食人荆堡跟这只僵尸交过手,咳咳咳……他的身形的确与圣御林·昆相似,甚至于,咳咳咳咳……”
  “甚至于怎样?”圣骑士·班有点急,不等圣战士·金咳停就忙着追问。[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他会小夜叉棍,我这伤就是被它一棒击中胸口,咳咳咳……”
  圣骑士·修百般交代不可以在国内散布这种谣言,所以圣战士·金受伤之后也绝口未提被谁所伤之事,一直到现在说出来,众人皆是一惊。
  “圣御林·昆怎么可以这样!”圣骑士·班显得十分愤慨。
  “它已经不是圣御林·昆了,咳咳,祭师·贤阁下以及各位,咳咳咳,你们也都知道,人死后化为僵尸,就再也不是原来的他了,咳咳咳……”
  “没错,这只僵尸再也不是圣御林·昆了。因为僵尸这种东西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不仅不认识我们这些同志,连自己是谁也都认不得,它们只听法师的命令行事。”
  “嗯,若不是这样,他也不至于伤了圣战士·金。”
  “所以,它很有可能在我们进攻鬼影谷的时候,带领豺狼人或是僵尸与我们对阵。”
  祭师·贤这番话再度让黄金圣殿陷入沉寂。
  狼神的血滴提炼出来了,以十分之一比例混入滚烫的银矿之后,原本闪亮的银色顿时成为鲜红色的浆液,从倾斜的锅炉潺流而出。隔着翻腾的气流看上去,果然像是血脉里跳动的热血。
  呼兀在石板上说,“要挑选千名勇士,接受狼神优拉神力的浇灌。”浇灌?用滚烫的血滴浇灌我的豺狼人勇士?还好这里每一个长老都看到了呼兀的留言,否则这种要求我大概说不出口。这样做难道不会皮绽肉开吗?
  几天以来在族中征求自愿者,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尝试。眼看着要成了僵局,终于有一个身材魁梧面貌凶悍的豺狼人青年“哈玛”站了出来,他愿意接受狼神神力的浇灌。一开始没有人知道要如何浇灌,只好将一勺滚烫的红色浆汁先往哈玛的手臂淋下去。只见哈玛紧闭双眼一副从容就义的模样,当浆汁与与手臂接触的一刹那,哈玛身体微微一震,随即在凶悍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
  “好舒服。”他这样子说。
  好舒服?大家都是一头雾水。哈玛接着要求全身浇灌狼神的血滴,一勺又一勺的红色浆汁从他的头顶和肩膀淋下,于是,豺狼人族第一位“狼神兵”就这样子诞生了。
  原来这血滴般的浆汁并不烫,差不多只是温泉水的热度而已。通常银矿在这样的情况下都已经是结为硬块,可是在狼神的血滴混合之下,它却还是保持流动的状态。见到流动的金属浆汁,大家直觉上认为它还处于极高的热度,因而不敢碰触它,事实上它的热度早就降低到身体可以容忍的程度了。所以我想,这魔法浆汁淋在身上,应该就像是在温泉里洗澡一样感觉通体舒畅,难怪哈玛要说“好舒服”。
  这些浆汁淋在身上,见风冷却之后,就附在豺狼人茂盛的毛发之上,形成了一层贴身保护的“血滴甲”。这种魔法合金单独存在时并不坚硬,没办法拿来铸成武器,但是流动的血滴在与身体上的毛发结合之后,却变得极为坚实,用来抵抗刀剑的挥砍甚至于胜过光荣十字会锻造的精钢。而且更大的好处是,关节的灵活度完全不受影响,因为它就直接渗进豺狼人的毛发之中,成为身体的一部份。
  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这宝物叫做狼神的血滴,而不是其他神的血滴。很明显的,这魔法矿石提炼出来后,最大的受惠者就是毛发茂盛的豺狼人。其他的种族就算要强夺,恐怕用途也有限。这看半精灵鲁尔巴的反应就知道了。
  ※※※※※
  “僵尸老大,我真恨不得多生几根毛。”“别怪我亏待你,鲁尔巴。是你自己长得不好。”
  鲁尔巴把整个头泡在红色的浆汁里,染了一头红色短发。这半精灵盗贼心里想:反正聊胜于无,好歹也多了一顶炫丽的魔法头盔,几年来找不到一顶适合自己头型的头盔,现在总算达成心愿,比订做的还要服贴,而且别人想抢想偷也无从下手,其实也不错。独眼也如法泡制,将自己的头发染成红色的魔法头盔。
  “血滴甲”的性质呼兀在石板上并无记载,因为他也没有真正将其用在阵仗之上,只是靠着古籍的叙述以及他的才智将这矿石提炼出来。所以独眼打算先装配一千名的“狼神兵”,等熟悉性质或是发现更多用途之后,再来扩充狼神兵的阵容,以避免浪费宝贵的矿石。
  正当大家忙着采矿炼矿的时候,瞰阳坡外的营垒忽然传来一阵阵的狼嚎。
  “呜──啊呜──呜呜──”“有入侵者。”“鲁尔巴,你先到岗哨查看,我随后就到。”“是,老大,我这就去。”“哈玛,你跟我到营地清点装配完毕的狼神兵。”“是。”
  独眼在确定血滴甲的制作方式之后就成立了“狼神兵营”。他怕浪费魔法矿石在不合适的人身上,所以每一名想成为狼神兵的豺狼人都要经过独眼严格的考验。如此精细挑选结果就是,狼神兵的数量成长很慢,至今只有一百多名,离独眼的目标一千名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可是敌人已经来到门口了。
  “老大,是古斯塔那个家伙。”“是你上次跟我说过的佣兵头古斯塔吗?”“对,是他没错。你看,他就是站在对面山坡上那个穿灰色盔甲的人。不得了了,他那些佣兵大概全都出动了。”“为什么?”“啊?为什么?老大,你还问为什么,就为了这个呀。”鲁尔巴伸手敲了敲脑袋,手指跟头壳分别传来不同以往的感觉。
  “看来人数并不多。”“圣骑士·修上台之后战争就少了,佣兵少了赚钱的差事,自然人数也就变少了。不过,老大,你别小看这几百个人,他们作战的经验都很丰富。不仅战斗技巧好,重要的是,他们都知道该如何在激烈的战斗后活下来。”“嗯。”
  独眼一面观察着聚集在对面山坡上的佣兵群,一面思考着应敌的策略。这群佣兵服色种族并不统一,但又与鲁尔巴带头的那群沙漠盗贼不同,以他们的行伍来看,堪称是一支有纪律的队伍。身着灰色盔甲的古斯塔在队伍中穿梭指挥布置,若非鲁尔巴特意提醒,其实并不是很容易分辨得出来。
  “糟糕,他们玩真的了。”鲁尔巴在瞭望台上叫了起来。
  “嗯。是弩炮车。”
  独眼心想:打仗是拼命的事,难道还有玩假的不成?他不知道佣兵打仗是要看场合,要算报酬的,太强的对手加上不合算的报酬就只能打假的,但只要你出得起让他们眼睛发亮的代价,佣兵们还是会为你卖命的。
  “老大,要小心啊,他们把家当都推出来拼命了。”鲁尔巴指着山坡上四架弩炮车说。
  这瞰阳坡周边是一片典型的丘陵地,高低起伏的小山丘像是被凝住的波浪,一波接着一波。丘陵与丘陵之间是一道道交错纵横的低平谷地。丘陵上的植物大部份是高至小腿边的短草,偶尔可见几棵大树。
  占据高点是行军打仗的常识,不仅视野较为宽阔,还有居高临下的攻守优势。豺狼人的营垒就筑在一道山坡的稜线上,控制着进入瞰阳坡聚落的入口。古斯塔的主阵地就在对面的山坡顶上,与豺狼人的营垒相望。
  一名轻装骑兵身穿轻皮甲,头戴宽沿折边帽的中年男性,骑着一匹寻常的棕毛马,从对面山坡往豺狼人的营垒徐步而来。只见他雍容持缰,手上并无武器,一把长柄腰刀插在马鞍后缘随着马步跳动。下了山坡后,紧接转上豺狼人营垒所在的山头,马匹就停在一箭之远处不再前进,但人也没打算下马。
  “‘胜千里’托斯曼代表古斯塔元帅来与豺狼人族长独眼鬼熊说话。”
  这中年的男性人类声音甚是宏亮,一字一句清清楚楚的传进了瞭望台上每一个人的耳朵里,用词也颇为得体,看来是阵前谈判的老手。佣兵们打仗是要算成本的,若是威吓能够达成目的,他们绝对不会为了杀戮而多发一箭。如今他们摆开阵势,四架弩炮车对准了豺狼人的营垒,彷彿只要古斯塔一声令下,箭头上带着火药的弩矢就要发射了。营垒前的托斯曼摆明就是来要胁的。
  “我呸!带几百个佣兵也配称元帅,托斯曼你别笑死人了好不好。”不等独眼答话,鲁尔巴就抢在前头先骂起来。这突如其来的答话,大出托斯曼的意料之外。
  “鲁尔巴?你怎么在这里?”“你管你爷爷在哪里。你到说说看你们亮出这么大的家伙,是拿了谁的好处,想帮谁出头?”鲁尔巴满口的江湖浑话,让原意想要装腔作势一番的“胜千里”托斯曼顿时垮了架子,干脆就跟鲁尔巴唱答起来。
  “圣骑士·修那个闷头他妈没给他生个胆,一上台就来个联盟,通通不打仗了。鲁尔巴,你是知道的,一天没仗打我们这些兄弟就没饭吃。今天是来跟独眼族长要点宝贝回去养家活口。你就帮我跟身边的族长说几句话吧。”“搞半天原来是没人雇佣兵,你们只好自己来。没想到佣兵头古斯塔也跟我鲁尔巴看齐,当起土匪头子。还说人家的妈没给他生胆,我看你们的胆子倒是不小。也不先去打听一下这是谁的地盘,抢劫抢到我们僵尸老大的营寨来了,你们到底还要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