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说亲
作者:糖瓜子 更新:2024-12-06 06:34
()“夕梅妹子,那我们就这么说好了,等有了合适的人选,我第一时间通知你。”李二婶笑着将人送到院子门口,后者也满脸笑意地应道:“行,那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了。”
又简单寒暄了几句,丁夕梅便告辞离开了。
在她走后,李二婶唇边的弧度缓缓下降,眸中竟浮现出了一丝愁意,平时只要有长得秀气周正的姑娘来找她说亲,她都是笑得合不拢嘴的,因为那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只要把消息散出去,上赶着抢娶的人能从她家排到村口去。
不用怎么折腾就能凑成一门婚事,她这个媒人还能从中获得不少好处,怎么看怎么划算。
更况且这还是村里数一数二顶顶漂亮的程方秋,十里八乡哪个小伙子不惦记着?随便拉个男人问问,估计就没有不想娶她的。
可坏也坏在这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太招人了,比起那种小漂亮的女孩子,她反而不好找婆家,因为这年头各家各户娶媳妇儿想的都是家里能多个能干活,又能生孩子的!
漂亮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必要的。
程方秋那种,一看就是要好好娇养着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娶回去跟娶个祖宗有什么区别?村里十个家庭里面,九个穷,饭都吃不上了,娶个花瓶回去摆着,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后悔的地方还多着呢。
再说了,古往今来,婚姻大事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算现在流行那劳什子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但是在乡下,这都是屁话。
娶媳妇,嫁男人,那都是父母说了算,个人意愿没那么重要。
而长辈们大部分都不喜欢程方秋那种狐狸精长相的,一看就是搅家精,婆媳关系本就难处理,她一进门,这家里还有一天安生日子过吗?儿子被吹吹枕边风,这个家就得散!
最重要的是,她要是想一枝红杏出墙去,简直太容易了,不好好看着,什么时候被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
所以说,这事难办!
要不是丁夕梅给她提了一篮子黄豆,她根本就不会答应下来。
李二婶正烦着的时候,住在隔壁的侄子李健平从院子后面探出头来,一脸好奇地指了指丁夕梅离开的方向,开口道:“姑姑,婶子来你这儿有啥事啊?”
从丁夕梅踏进隔壁院子开始,他就知道了,一直抓心挠肺地在墙角偷听着,只是她们说话声音小,他什么也听不见,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人走了,他才敢出来打听打听情况。
“还能有啥事啊,找我给她姑娘说亲呗。”提到这儿,李二婶就叹了口气,下意识地直接说了出来,刚说完便暗道不好,但已经晚了。
只见李健平挺直腰身,脸上冒出狂喜,激动道:“真的?婶子她愿意给方秋妹子找男人了?”
或许是这话说的太过糙了些,李健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随后冲着李二婶笑得满脸讨好:“姑姑你要是能把方秋妹子说给我,你就是我第二个娘,下半辈子我都孝敬你!”
话毕,又急切道:“你可不能偏心啊,我是第一个知道这事的人,二哥三弟他们要是找你,你得拒绝了。”
听见李健平的话,李二婶简直哭笑不得,同时又更愁了,真不知道程方秋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药,一个两个都跟中毒似的迷恋她!先不说村里其他年轻小伙子,就说家里的这些亲戚,万一每个都像李健平一样来找她,吵都吵死了。
“你先别说这些大话,你爹娘早就表明态度了的,他们不同意!你啥时候把他们说服了,再来找我。”李二婶冲着他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屋子,独留李健平在原地抓耳挠腮。
她得好好琢磨哪户人家能跟程家成个好姻缘。
丁夕梅可说了,男方得家世清白,老实有上进心,长得还要周正……
这要求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关键还是得双方看对眼。
这边,丁夕梅从李家回来后,先是把里里外外都给收拾了一遍,又将一家人的衣服给洗好晾好,才坐下休息会儿。
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两个孩子从外面回来了。
她抬头看看了天色,有些诧异地迎了上去:“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说来话长了,等会儿再跟您说。”程方秋神神秘秘地拉着丁夕梅进了厨房,然后指挥程学峻拿出木盆和簸箕,将两个背篓里的东西一股脑全部倒了进去。
丁夕梅看见那半只野鸡的时候,嘴巴微张,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旁那如同下雨一样哗啦啦进了簸箕里的松树菌!黄色的圆滚滚小伞,瞧着喜人极了。
她惊讶地捂住唇:“这全都是你们在山上搞到的?”
两兄妹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见丁夕梅高兴,才敢把两人分开,差点儿在山上走丢的事情说出来,但虽然有了前面的铺垫,丁夕梅却依旧是又惊又怕,先是关心了一下两人的安危,然后才黑着脸将他们都教训了一顿。
见还是没躲过一顿骂,程方秋和程学峻对视一眼,暗暗吐了吐舌头。
“娘,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嘛,快喝喝水润润嗓子。”程方秋狗腿地倒了一杯水,掐着嗓子,柔柔的腔调像是裹了蜜一样,让人火气都不自觉地消失了大半。
丁夕梅无奈地瞥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接过水喝了一口,但还是忍不住道:“要不是周同志及时赶到,那条蛇……”
“是啊,多亏了周同志,所以我准备亲自下厨做个汤给他送过去。”听见丁夕梅说这话,程方秋赶紧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你今天要做饭?”丁夕梅和程学峻闻言不约而同地喊叫出声,满脸的不可置信。
农村女人就没有几个不会做饭的,原主的手艺也还可以,但是她极少下厨,平时都是等着吃,顶多打打下手,除了农忙的时候迫不得已进厨房以外,平时都不会主动做一次饭,所以在听到她要进厨房的时候,两人都是比较惊讶的。
“是啊,我这不是为了感谢周同志嘛,而且多亏了他,我才能换个活计,这就当提前适应了。”程方秋摸了摸鼻尖,嘿嘿一笑。
其实最关键的是她还没用过农村的土灶,趁着这个机会她想熟悉一下,免得明天去报到,啥也不懂那可就要出丑了。
刚才注意力都被惊心动魄的迷路遇蛇的事情给吸引了去,差点儿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丁夕梅脸上难得浮现了一丝笑意,她是知道闺女不喜欢下地的,每天都在嚷嚷又累又苦,现在能换个稍微轻松一点儿的活计,是一件难得的好事。
“是,可得好好感谢人家,等会儿做好了你给他送一碗过去,时间不早了,娘给你打下手,你放开手干。”
“那我去烧水拔鸡毛。”程学峻主动揽活。
三人说干就干,松树菌得多洗几遍去除杂质,程方秋又是个爱干净的,直到将其洗得看不见一丝脏污,方才开始做菜。
先将松树菌和剁成小块的鸡肉分别焯水,捞出浮沫,盛出洗干净备用,锅里热油,将鸡肉倒进去反复进行翻炒,用猪油多炒一会儿炖出来的鸡汤会更加浓郁偏白,直到鸡肉变成略微焦黄的状态,就可以放些姜片,然后倒入提前烧好的开水。
炖半个小时左右,再将切片后的松树菌放入锅内和鸡肉一起炖,最后加点盐调味便大功告成了。
山珍野味,天然的味道便是绝顶鲜美的,根本用不着其他的辅助。
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操作下来,丁夕梅和程学峻看得津津有味,闻着空气中的香气,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我先去洗个澡。”在山上和厨房折腾了那么久,程方秋早就热出了一身汗,等会儿还要去见周应淮,她可不能臭烘烘的去,趁着炖鸡汤的这一空挡,她刚好去洗个头洗个澡。
洗完后,鸡汤也炖的差不多了,邻居家的小儿子去年发烧在县城住院的时候,他爹咬牙买了个大铁桶饭盒,方便平时送饭,现在闲置下来,丁夕梅便用一碗鸡汤给借了过来,盛了满满一大桶让程方秋给周应淮送过去。
“真不用娘陪着?”丁夕梅看着站在院子里梳头发的闺女,又问了一句。
程方秋回头,略湿润的发丝在空中留下一道优美的弧度,她甜甜一笑,白皙小脸在阳光下好似会发光。
“真不用,我快去快回。”
说完,她将梳子塞进丁夕梅的手中,拿起饭桶就快速跑出了院子,饭桶有些重,时间久了,她就不得不双手抱在怀里才能拿稳。
当初城里来的那些队伍住哪儿是个大问题,那些当兵的倒是简单,给了一块空地,自己搭帐篷就住下了,而那群省城来的技术员身骄肉贵,大队长左思右想便决定将他们安排进村北边的知青点住着,一来比较方便,二来也和村民们分开,双方都自在。
而知青们则暂时各自分配到了村民家中住着。
程家距离知青点很近,没走多久,程方秋就到了院子门口,她探头朝里面望过去,就瞧见了几个人围在一台机器和一根大木材前,正在商量着怎么维修。
她几乎一眼就注意到了人群中的周应淮,他生得高大,几乎是鹤立鸡群,他正拿着扳手弯腰去检查零件,神情专注,就算机油蹭的满身都是他也毫不在意,好似世界上除了面前的机器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得他侧目。
程方秋鬼使神差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想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当即清了清嗓子,开口喊道:“淮哥!”
这一声柔软婉转的女声一出现就勾走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也包括周应淮。
他抬头朝着门口望去,女孩唇边俏生生的笑容就这么深深刻在了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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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简单寒暄了几句,丁夕梅便告辞离开了。
在她走后,李二婶唇边的弧度缓缓下降,眸中竟浮现出了一丝愁意,平时只要有长得秀气周正的姑娘来找她说亲,她都是笑得合不拢嘴的,因为那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只要把消息散出去,上赶着抢娶的人能从她家排到村口去。
不用怎么折腾就能凑成一门婚事,她这个媒人还能从中获得不少好处,怎么看怎么划算。
更况且这还是村里数一数二顶顶漂亮的程方秋,十里八乡哪个小伙子不惦记着?随便拉个男人问问,估计就没有不想娶她的。
可坏也坏在这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太招人了,比起那种小漂亮的女孩子,她反而不好找婆家,因为这年头各家各户娶媳妇儿想的都是家里能多个能干活,又能生孩子的!
漂亮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必要的。
程方秋那种,一看就是要好好娇养着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娶回去跟娶个祖宗有什么区别?村里十个家庭里面,九个穷,饭都吃不上了,娶个花瓶回去摆着,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后悔的地方还多着呢。
再说了,古往今来,婚姻大事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算现在流行那劳什子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但是在乡下,这都是屁话。
娶媳妇,嫁男人,那都是父母说了算,个人意愿没那么重要。
而长辈们大部分都不喜欢程方秋那种狐狸精长相的,一看就是搅家精,婆媳关系本就难处理,她一进门,这家里还有一天安生日子过吗?儿子被吹吹枕边风,这个家就得散!
最重要的是,她要是想一枝红杏出墙去,简直太容易了,不好好看着,什么时候被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
所以说,这事难办!
要不是丁夕梅给她提了一篮子黄豆,她根本就不会答应下来。
李二婶正烦着的时候,住在隔壁的侄子李健平从院子后面探出头来,一脸好奇地指了指丁夕梅离开的方向,开口道:“姑姑,婶子来你这儿有啥事啊?”
从丁夕梅踏进隔壁院子开始,他就知道了,一直抓心挠肺地在墙角偷听着,只是她们说话声音小,他什么也听不见,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人走了,他才敢出来打听打听情况。
“还能有啥事啊,找我给她姑娘说亲呗。”提到这儿,李二婶就叹了口气,下意识地直接说了出来,刚说完便暗道不好,但已经晚了。
只见李健平挺直腰身,脸上冒出狂喜,激动道:“真的?婶子她愿意给方秋妹子找男人了?”
或许是这话说的太过糙了些,李健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随后冲着李二婶笑得满脸讨好:“姑姑你要是能把方秋妹子说给我,你就是我第二个娘,下半辈子我都孝敬你!”
话毕,又急切道:“你可不能偏心啊,我是第一个知道这事的人,二哥三弟他们要是找你,你得拒绝了。”
听见李健平的话,李二婶简直哭笑不得,同时又更愁了,真不知道程方秋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药,一个两个都跟中毒似的迷恋她!先不说村里其他年轻小伙子,就说家里的这些亲戚,万一每个都像李健平一样来找她,吵都吵死了。
“你先别说这些大话,你爹娘早就表明态度了的,他们不同意!你啥时候把他们说服了,再来找我。”李二婶冲着他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屋子,独留李健平在原地抓耳挠腮。
她得好好琢磨哪户人家能跟程家成个好姻缘。
丁夕梅可说了,男方得家世清白,老实有上进心,长得还要周正……
这要求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关键还是得双方看对眼。
这边,丁夕梅从李家回来后,先是把里里外外都给收拾了一遍,又将一家人的衣服给洗好晾好,才坐下休息会儿。
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两个孩子从外面回来了。
她抬头看看了天色,有些诧异地迎了上去:“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说来话长了,等会儿再跟您说。”程方秋神神秘秘地拉着丁夕梅进了厨房,然后指挥程学峻拿出木盆和簸箕,将两个背篓里的东西一股脑全部倒了进去。
丁夕梅看见那半只野鸡的时候,嘴巴微张,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旁那如同下雨一样哗啦啦进了簸箕里的松树菌!黄色的圆滚滚小伞,瞧着喜人极了。
她惊讶地捂住唇:“这全都是你们在山上搞到的?”
两兄妹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见丁夕梅高兴,才敢把两人分开,差点儿在山上走丢的事情说出来,但虽然有了前面的铺垫,丁夕梅却依旧是又惊又怕,先是关心了一下两人的安危,然后才黑着脸将他们都教训了一顿。
见还是没躲过一顿骂,程方秋和程学峻对视一眼,暗暗吐了吐舌头。
“娘,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嘛,快喝喝水润润嗓子。”程方秋狗腿地倒了一杯水,掐着嗓子,柔柔的腔调像是裹了蜜一样,让人火气都不自觉地消失了大半。
丁夕梅无奈地瞥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接过水喝了一口,但还是忍不住道:“要不是周同志及时赶到,那条蛇……”
“是啊,多亏了周同志,所以我准备亲自下厨做个汤给他送过去。”听见丁夕梅说这话,程方秋赶紧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你今天要做饭?”丁夕梅和程学峻闻言不约而同地喊叫出声,满脸的不可置信。
农村女人就没有几个不会做饭的,原主的手艺也还可以,但是她极少下厨,平时都是等着吃,顶多打打下手,除了农忙的时候迫不得已进厨房以外,平时都不会主动做一次饭,所以在听到她要进厨房的时候,两人都是比较惊讶的。
“是啊,我这不是为了感谢周同志嘛,而且多亏了他,我才能换个活计,这就当提前适应了。”程方秋摸了摸鼻尖,嘿嘿一笑。
其实最关键的是她还没用过农村的土灶,趁着这个机会她想熟悉一下,免得明天去报到,啥也不懂那可就要出丑了。
刚才注意力都被惊心动魄的迷路遇蛇的事情给吸引了去,差点儿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丁夕梅脸上难得浮现了一丝笑意,她是知道闺女不喜欢下地的,每天都在嚷嚷又累又苦,现在能换个稍微轻松一点儿的活计,是一件难得的好事。
“是,可得好好感谢人家,等会儿做好了你给他送一碗过去,时间不早了,娘给你打下手,你放开手干。”
“那我去烧水拔鸡毛。”程学峻主动揽活。
三人说干就干,松树菌得多洗几遍去除杂质,程方秋又是个爱干净的,直到将其洗得看不见一丝脏污,方才开始做菜。
先将松树菌和剁成小块的鸡肉分别焯水,捞出浮沫,盛出洗干净备用,锅里热油,将鸡肉倒进去反复进行翻炒,用猪油多炒一会儿炖出来的鸡汤会更加浓郁偏白,直到鸡肉变成略微焦黄的状态,就可以放些姜片,然后倒入提前烧好的开水。
炖半个小时左右,再将切片后的松树菌放入锅内和鸡肉一起炖,最后加点盐调味便大功告成了。
山珍野味,天然的味道便是绝顶鲜美的,根本用不着其他的辅助。
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操作下来,丁夕梅和程学峻看得津津有味,闻着空气中的香气,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我先去洗个澡。”在山上和厨房折腾了那么久,程方秋早就热出了一身汗,等会儿还要去见周应淮,她可不能臭烘烘的去,趁着炖鸡汤的这一空挡,她刚好去洗个头洗个澡。
洗完后,鸡汤也炖的差不多了,邻居家的小儿子去年发烧在县城住院的时候,他爹咬牙买了个大铁桶饭盒,方便平时送饭,现在闲置下来,丁夕梅便用一碗鸡汤给借了过来,盛了满满一大桶让程方秋给周应淮送过去。
“真不用娘陪着?”丁夕梅看着站在院子里梳头发的闺女,又问了一句。
程方秋回头,略湿润的发丝在空中留下一道优美的弧度,她甜甜一笑,白皙小脸在阳光下好似会发光。
“真不用,我快去快回。”
说完,她将梳子塞进丁夕梅的手中,拿起饭桶就快速跑出了院子,饭桶有些重,时间久了,她就不得不双手抱在怀里才能拿稳。
当初城里来的那些队伍住哪儿是个大问题,那些当兵的倒是简单,给了一块空地,自己搭帐篷就住下了,而那群省城来的技术员身骄肉贵,大队长左思右想便决定将他们安排进村北边的知青点住着,一来比较方便,二来也和村民们分开,双方都自在。
而知青们则暂时各自分配到了村民家中住着。
程家距离知青点很近,没走多久,程方秋就到了院子门口,她探头朝里面望过去,就瞧见了几个人围在一台机器和一根大木材前,正在商量着怎么维修。
她几乎一眼就注意到了人群中的周应淮,他生得高大,几乎是鹤立鸡群,他正拿着扳手弯腰去检查零件,神情专注,就算机油蹭的满身都是他也毫不在意,好似世界上除了面前的机器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得他侧目。
程方秋鬼使神差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想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当即清了清嗓子,开口喊道:“淮哥!”
这一声柔软婉转的女声一出现就勾走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也包括周应淮。
他抬头朝着门口望去,女孩唇边俏生生的笑容就这么深深刻在了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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