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作者:佚名 更新:2024-12-06 06:24
()如今,唯一能帮她的,只有李珩。
“你花了三年时间才逃离瑞平王府,你真的要回去吗?” 温沅永远最了解姬星遥,说出的话一针见血。
姬星遥想了想,艰难地点点头。
温沅无可奈何地叹气:“我倒宁愿你做个冷血的人。”
事实上,这才是姬星遥,热情善良,情感丰沛。她爱一个人,就爱得彻彻底底,毫不保留。
对待朋友,亦是如此。
她可以用一半的财富换取陪伴温沅三个月的机会,她也可以为了偿还许瑾弋的人情,再次踏进瑞平王府的门。
温沅阻拦不了她。
“你拿着我的宫牌,我让人送你出宫。跟李珩见完面,立刻回宫。要是半路上你想通了,不愿进王府的大门,不用犹豫直接回头,我在这里等着你,知道吗?”
“知道了,放心吧,阿沅,我走了。”
姬星遥朝温沅挥挥手,带着贵妃的宫牌走出永和宫。
肃和殿,御书房内,李昭正在教阿米热写字。
“心中有意,手中有笔,意在笔先,笔随意转。”
随着话音落下,气势磅礴的“天下合一”四字,跃然纸上。
“天下合一!”
李昭嘴角噙笑看向阿米热,把手中的毛笔递给她:“来,你照着我的字临摹。”
阿米热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她接过毛笔,不甚走心地写了四个字。
“瞧你,之前教过的都忘了,意在笔先,想好后,再动手。来,重写一遍。”
李昭语气温柔,并未有半分苛责,阿米热却感到了莫名的压迫。
以前她觉得李昭对她很包容,在李昭这儿,她可以我行我素。
可是,最近不知道为何,她与李昭在一起时,总觉得对方气场太强,隐隐压着她。要让她说哪里压着,她又说不出缘由。
阿米热在李昭的监督下,连写了十遍天下合一,越写越不如意,一张不如一张。
后来她恼了,干脆扔下笔,不写了。
“我写不好,太丑了。”
李昭见状也不强迫她,让周公公把他写的那张裱起来。
等周公公仔细地把纸张收好,交给下面的小太监,李昭才把视线转回阿米热身上。
“公主主动让朕陪你练字,怎的才写这几个字,就有些心浮气躁?”
阿米热哪里是诚心练字,她今日来醉翁之意不在酒。
“皇帝哥哥,你就别跟我计较了,我已经写得很用心了。”
阿米热撅起嘴巴,一副憨娇俏儿模样。
傲娇的她是草原最引人注目的鹰,她善弓善箭善皮鞭,就是不善毛笔。
毛笔比马鬃还要软,处处与她作对,不是歪了就是粗了,写出来的字跟狗啃了似的。
“哈哈,行,不练就不练吧。” 李昭不与她计较,自顾自地继续练字。
宣纸上,一行书写完毕,李昭在中间空了一行,另起一行再写。
以前他被困东宫,整日闲得发慌,为了定神,他每日强迫自己练字。
温沅见过他的字后两眼发光,毫不吝啬地真心夸赞:“殿下,我从未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字了。”
即便是温沅的父亲温太师在此,也要对李昭的字夸上几句。
李昭是太子,自小跟大师学习,他严于律己,晨兢夕厉,将每件事做到极致,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王朝接班人。
温沅骨子里慕强,她敬佩李昭。
“你的字比字帖还要好看,我想临摹。”
“自然可以。”
于是,为了让温沅临摹方便,李昭写字时会刻意空出一行,留给她。
温浣原本的字体秀气,与李昭不是同一派系,但她临摹得很用心,时间一久,字里真有几分李珩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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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花了三年时间才逃离瑞平王府,你真的要回去吗?” 温沅永远最了解姬星遥,说出的话一针见血。
姬星遥想了想,艰难地点点头。
温沅无可奈何地叹气:“我倒宁愿你做个冷血的人。”
事实上,这才是姬星遥,热情善良,情感丰沛。她爱一个人,就爱得彻彻底底,毫不保留。
对待朋友,亦是如此。
她可以用一半的财富换取陪伴温沅三个月的机会,她也可以为了偿还许瑾弋的人情,再次踏进瑞平王府的门。
温沅阻拦不了她。
“你拿着我的宫牌,我让人送你出宫。跟李珩见完面,立刻回宫。要是半路上你想通了,不愿进王府的大门,不用犹豫直接回头,我在这里等着你,知道吗?”
“知道了,放心吧,阿沅,我走了。”
姬星遥朝温沅挥挥手,带着贵妃的宫牌走出永和宫。
肃和殿,御书房内,李昭正在教阿米热写字。
“心中有意,手中有笔,意在笔先,笔随意转。”
随着话音落下,气势磅礴的“天下合一”四字,跃然纸上。
“天下合一!”
李昭嘴角噙笑看向阿米热,把手中的毛笔递给她:“来,你照着我的字临摹。”
阿米热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她接过毛笔,不甚走心地写了四个字。
“瞧你,之前教过的都忘了,意在笔先,想好后,再动手。来,重写一遍。”
李昭语气温柔,并未有半分苛责,阿米热却感到了莫名的压迫。
以前她觉得李昭对她很包容,在李昭这儿,她可以我行我素。
可是,最近不知道为何,她与李昭在一起时,总觉得对方气场太强,隐隐压着她。要让她说哪里压着,她又说不出缘由。
阿米热在李昭的监督下,连写了十遍天下合一,越写越不如意,一张不如一张。
后来她恼了,干脆扔下笔,不写了。
“我写不好,太丑了。”
李昭见状也不强迫她,让周公公把他写的那张裱起来。
等周公公仔细地把纸张收好,交给下面的小太监,李昭才把视线转回阿米热身上。
“公主主动让朕陪你练字,怎的才写这几个字,就有些心浮气躁?”
阿米热哪里是诚心练字,她今日来醉翁之意不在酒。
“皇帝哥哥,你就别跟我计较了,我已经写得很用心了。”
阿米热撅起嘴巴,一副憨娇俏儿模样。
傲娇的她是草原最引人注目的鹰,她善弓善箭善皮鞭,就是不善毛笔。
毛笔比马鬃还要软,处处与她作对,不是歪了就是粗了,写出来的字跟狗啃了似的。
“哈哈,行,不练就不练吧。” 李昭不与她计较,自顾自地继续练字。
宣纸上,一行书写完毕,李昭在中间空了一行,另起一行再写。
以前他被困东宫,整日闲得发慌,为了定神,他每日强迫自己练字。
温沅见过他的字后两眼发光,毫不吝啬地真心夸赞:“殿下,我从未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字了。”
即便是温沅的父亲温太师在此,也要对李昭的字夸上几句。
李昭是太子,自小跟大师学习,他严于律己,晨兢夕厉,将每件事做到极致,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王朝接班人。
温沅骨子里慕强,她敬佩李昭。
“你的字比字帖还要好看,我想临摹。”
“自然可以。”
于是,为了让温沅临摹方便,李昭写字时会刻意空出一行,留给她。
温浣原本的字体秀气,与李昭不是同一派系,但她临摹得很用心,时间一久,字里真有几分李珩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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