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检方的反击!力度拉满!
作者:影正身斜    更新:2024-12-05 21:25
  ()魔都正毅律师事务所。
  秦然端起咖啡还没来得及喝,就险些撒出来。
  “这个林昊,也太乱来了吧!”
  “哪有这么提诉讼请求的?法院根本不可能支持的!”
  …………
  燕京东颐公馆。
  关苍岳忽然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
  “这个辩护律师还挺有意思的嘛,连这种诉讼请求都敢提!”
  关苍岳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可以算是一种认同。
  见爷爷笑得这么开心,关晓凝心里也感到一阵兴奋。
  她立即向关苍岳介绍道。
  “爷爷,林律师就是这样的。”
  “上次他打那场捞女诈骗案的时候,也是像这样,提出了相当夸张的诉讼请求!”
  关苍岳面带笑意地说道。
  “原来这个年轻人姓林啊!小伙子很有想法嘛!”
  “你刚才说「捞女诈骗案」?就是前段时间在网上持续议论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那个案子吗?”
  关晓凝点头确认。
  “是的,就是那个案子!”
  “那场庭审的直播我也看了,很精彩的!林律师也是因此一炮而红了!”
  关苍岳颇感欣赏地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好久没有见过这么有潜力的年轻人了!”
  关晓凝看了看屏幕上的林昊,然后疑惑地问道。
  “爷爷,您对这个案子是怎么看的呀?”
  “您觉得林律师提出的这些诉讼请求都能实现吗?”
  关苍岳略显迟疑地摸了摸下巴上的白胡子。
  “嗯~~难!”
  “光是认定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就需要有十分确凿的证据了。”
  “可是现在的办案人员都精的很,他们一般是不会留下把柄让人来指证他们的。”
  “所以想要拿到足以认定刑讯逼供的证据,就已经是万分艰难了。”
  “再者,即便是抛开这个不谈。”
  “在我们国家,针对刑讯逼供,一般也就只会追究直接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检方和法院即便有责任,一般也就是认定为在职务上的失察,最多也就是内部给予一些行政处分,不会上升到刑事处罚。”
  “要想实现上诉请求中那样,将公检法相关人员一起法办的情况,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
  “这样啊?那好吧。”
  听完关苍岳的分析,关晓凝有那么一些小失望。
  不过对她来说。
  只要林律师能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让他无罪释放。
  就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她个人还是很愿意相信丁鸿飞是清白的。
  于是,她在心中暗暗鼓励着林昊。
  林律师,一定要加油啊!
  …………
  魔都高级法院。
  庭审现场。
  检方席上的罗本初和高德二人脸上。
  从之前的从容有度,瞬间变得眉头紧皱了起来。
  什么情况?
  怎么还有我们的事呢?
  公诉机关纵容包庇?
  我们不就是兢兢业业地起诉了个犯罪嫌疑人吗?
  一没受贿二没吃请的!
  怎么还就被你给盯上了呢?
  对面这小子是个愣头青吧!
  狂的没边了!
  居然还要把所有涉案司法人员一起给办了!
  谁给你的勇气啊?
  梁婧如吗?
  不是说二审辩护律师还有两把刷子的吗?
  怎么感觉越看越像个莽夫了呢?
  既然你想把我们也牵扯进去。
  就得准备好承受我们的反击!
  审判席上。
  审判长单谷瑛严肃地说道。
  “关于上诉方辩护律师提出的以上主张,公诉方是否需要发表异议?”
  检方二人正在郁闷之中。
  审判长马上就递来了反击的机会。
  他们当然要好好把握。
  罗本初马上举手说道。
  “我有异议!”
  在审判长的示意下,罗本初站起身来。
  不怀好意地瞥了林昊一眼。
  他从容说道。
  “关于上诉人辩护律师刚才的无理请求,我方的意见如下:”
  “第一:关于上诉人所提出的,本案的侦办人员涉嫌刑讯逼供一事。”
  “我方曾多次对此进行过严格的审查,但并未查到任何可以证明上诉人主张的实证。”
  “因此我方可以确信,此事纯属子虚乌有!”
  “上诉人之前的所有口头供述,均由他本人签署,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依法不应予以排除!”
  “第二:上诉人的原有口供中,称其案发当天一直跟被害人在一起,并未分开。”
  “后来上诉人又当庭翻供,称被害人是在跟他分开后遇害。”
  “对此,我方也有过极其慎重的考虑。”
  “由于被害人的尸体经江水浸泡太久,具体遇害时间难以认定。”
  “经法医检测,也只能粗略地认定其遇害时间为,两年前3月9日的下午18点,到次日凌晨2点之间。”
  “而上诉人丁鸿飞即便是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仍旧不能提供出任何不在场证明。”
  “所以我方完全有理由怀疑,丁鸿飞是在撒谎!”
  “对于丁鸿飞的临时翻供,我方认为,应当不予认可!”
  “第三:虽然警方确实暂未找到本案的凶器和分尸工具,但这也是事出有因。”
  “根据上诉人丁鸿飞的供述,他已将作案工具连同尸体一同扔进了江中。”
  “当时恰逢汛期,作案工具沉底后随水流涌动,极有可能已经伴随泥沙一同入海。”
  “其打捞范围大,打捞难度高,无法实施精准打捞,未能找到也在情理之中!”
  “经我方研究认为,即便没有作案工具作为关键证据,本案的其他证言和证据,也足以认定丁鸿飞的犯罪事实!”
  “第四:被害人的指甲中,疑似犯罪嫌疑人的组织DNA虽然已经被腐蚀破坏。”
  “但经过对比,那些上皮组织与血液细胞中的DNA片段,与丁鸿飞的某些DNA片段基本完全相符。”
  “再结合丁鸿飞的血型,与疑似犯罪嫌疑人的血型同为O型血这一点来看。”
  “将那些细胞组织认定为丁鸿飞的细胞组织,并没有什么问题!”
  “我方以此将丁鸿飞作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也同样没有任何问题!”
  “第五:上诉方指控我方监察失职,涉嫌包庇纵容侦办机关,这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自我方接到本案的案卷资料以来,曾多次对本案进行过严格的审查。”
  “在原审一审公诉之前,我方就曾多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落实证据链。”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我方又针对侦查机关办案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方面,进行过多次的深入调查。”
  “迄今为止,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相关情况。”
  “以上这些,在本案的卷宗中亦有体现。”
  “如有必要,我方还可以提供一切相关调查记录,以供查证!”
  “对于上诉方的不实指控,我方予以严肃的反驳!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检方罗本初发表异议的时候。
  众人无不感叹其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当罗本初最后一句话落地的时候。
  众人就只剩下惊叹了。
  嚯!~~
  检方这反击力度!
  简直拉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