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红菲    更新:2021-11-23 17:33
  第二卷梦醒于人族 第二十四回 没有自觉的人质(修)
  (更新时间:2006-5-21 1:43:00 本章字数:1826)
  “哇,原来僵尸族也有贫民窟阿。”
  我看着眼前的一排排破破烂烂的房子,惊讶的叫道。
  旁边的疯子马上反驳道:“什么贫民窟,这是古董区,小孩子不懂就不要乱说。”说的义正词严的,脸却红了一下。
  “古董区?”我皱眉:“我可不想住在随时会倒塌的房子里面。”我实话实说。
  疯子郁闷了:“我住了几千年了都没事,你怕什么。”
  “几千年。。。你不是有很多情人的吗,难道你也让她们住这里?”我质疑。毕竟就这样的房子,别说情人了,就连老婆能否讨到我都怀疑。
  疯子汗颜:“怎么可能,这里是我的家,当然是我住的地方。情人么,又不是老婆,当然是住在她们自己家里啦。”
  这句话一听我就纳闷了:“你老婆难道就愿意跟你住在这种地方?”
  “嘿嘿,这个,我还没老婆呢。”疯子挠挠头。
  “啥,没老婆就弄了这么多情人啦。你本事不小啊。”我开始有点佩服疯子了。
  “这不正在努力嘛,我每次都是以结婚为前提跟她们开始交往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到最后她们都变成了我的情人。结果就是情人一堆,老婆一个都没有。”疯子郁闷得道。
  “那你到底喜欢谁呢?”我好奇。
  “不知道啊,都喜欢的。毕竟当初也是正儿八经的追来的。她们或温柔或美丽,或可爱或大方,或贤淑或刚强,或柔情似水或激情奔放,让我很难取舍呢。”听了这个答案我吐血。
  “那么,她们谁最喜欢你呢?”我继续。
  “这个么。。。”疯子想了半天,还念念有词的伸出手指一项项进行比较,最后得出结论:“不知道呢。给我感觉都差不多,很难比较阿。”我继续吐血,还好僵尸没有贫血症,否则我早就晕过去了。
  “要不这样吧,你一家家的带我过去,我帮你判断怎么样。”想到有可能要在这种房子下生活的我努力转动脑筋,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不知道我心里打的小九九,疯子感激涕零:“小姑娘你真是太好了。”说着就伸开双臂,想要来一个拥抱。
  我一脚踢飞:“不用太感激我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趁机占豆腐。”
  疯子:“。。。现在的小孩子怎么都这么聪明啊,一点都不可爱。”说着,若无其事的爬起来,连身上的灰尘都不拍。看样子是经常被这么对待了,呵呵。也是呢,如果没有这种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以及对他人的目光(鄙视的目光)和说法(唾弃的说法)都统统无视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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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瞬移法术,我们(我跟疯子)这次出现在了一栋人族豪宅的后花园里面。
  好像法力的波动惊动了侍卫,很快就来了一批侍卫。我赶紧往疯子背后一躲,却见疯子低头把脸一抹:“小姐呢?”
  一帮侍卫马上毕恭毕敬的上前问安:“潇大人好,小姐在琴房。”
  潇大人?我疑惑的看向疯子,却发现他的脸变成了另外一副样子。hoho,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易容术?我开始兴奋起来。这个疯子的秘密还不少呢,看样子以后有得玩了,我心中暗想。
  “这位是我的朋友,你们带她到客房休息吧,我去看看小姐。”疯子酷酷的命令,又补充道:“她有什么需要的话,你们就当作是我的意思好了。”
  哇,爽呆了,客房竟然这么舒服。厚厚的床垫,柔软舒适的被子,大大的抱枕,可爱的印花, 典雅的沙发,茶几上一整套的茶具,感觉都是很温馨很舒适的样子。看起来,这家人族小姐的特点是温馨舒适型的。
  既然疯子说了我可以随便使唤丫鬟和侍卫,我当然也不会跟他客气啦。
  叫来两个丫鬟,让她们带我去沐浴更衣,她们果然训练有素,不但水温调的不高不低,让我疲劳顿去,而且浴汤里还撒了各种花瓣,让我不仅洗澡的时候芳香扑鼻,就是洗完以后也照样有香气萦绕,感觉好极了。
  衣服么,当然是换她们小姐的衣服啦,我可不想穿着原来的衣服。下人的衣服么,就更不适合了。穿上以后感觉大了一圈,呵呵,没办法,我才十岁嘛,不过颜色和款式都是暖色的舒服型的,这更加肯定了我原来对这位小姐的判断。
  洗完澡以后当然是肚子饿啦,早就想吃人族美食的我更是期待晚饭的到来。不过疯子跟他的小情人磨蹭了很久都没出来,让我都等的不耐烦了。
  第二卷梦醒于人族 第二十五回 幸福的人质生活(修)
  (更新时间:2006-5-22 10:30:00 本章字数:2085)
  等了好久,终于有下人来传话,说是大人和小姐正在“叙旧”,让我这个客人先吃吧。
  嘿嘿,“叙旧”,也不知道是叙的哪门子的旧,该不会是小别胜新婚,正在干什么健身运动吧,我心中暗自腹诽。
  不管怎么样,饭菜总算是上来了。嘿嘿,人族的饭菜果然比僵尸族的好吃。
  也不是说就是明媚做的差,主要是僵尸本来是没有味觉的,他们的消化系统都是1000岁以后才能靠消耗法力来生成,当然不会有人闲着没事干浪费法力在味觉系统的生成上面。
  那么针对大部分僵尸都没有味觉系统的情况下,僵尸族的饭菜口味就自然而然的特别重。
  我是喜欢吃那种清淡的食物的,这种口味当然不适合我。明媚有味觉还是因为要当厨子的关系,毕竟没有味觉的话很难做出好的料理。但是他的味觉系统因为没有人类那么敏锐,所以做出的饭菜就会跟真正的佳肴有一定的差距了。
  像我现在吃的蟹粉豆腐,明媚做的时候其实各种材料放的也不差,火候也掌握的差不多。就是在咸淡和鲜度方面尚有欠缺,可惜他不在这里,否则倒是让他学习的好机会。
  哎呀,真是太好吃了,我吃的都站不起来了,要不是僵尸的消化系统比人类差,吃得太多的话会有碍法力的吸收和增长,我肯定还会继续吃下去的。
  人家都说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反正僵尸的寿命已经够长了,好像也用不着强迫自己出去走走了。回客房去睡觉去,嘻嘻,多么美好的幸福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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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疯子的人族情人府里舒舒服服的呆着,全然把血十管家他们忘在了脑后,汗。
  镜头传到那边去瞧瞧吧。
  郁闷的血十管家: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菲菲小姐竟然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被人给劫了。而且这里所有的人竟然都说不知道那个疯子住在哪里,没想到这个疯子办事这么不露痕迹,肯定是个惯犯。真想请王上贴出全国通缉的海捕公文出来,要不是因为这样太丢面子了,让别人以为我们火林家族连这点事情都不能自己搞定,而且一旦公文出来,也影响小姐的清誉,我早就联系当地的官府了。
  (菲菲:嘿嘿,他们不知道疯子的住处是因为疯子不要意思告诉别人他住在贫民窟。。。)
  倒霉的28先生:冤枉阿,大人,我真的跟那个疯子没什么关系啊。认识他纯粹是因为他经常来听我的评书罢了。我们家29新章节肯定已经写出来了,我不回去更新的话,读者们会生气的。大人就看在众人的期盼的份上,还是赶紧把我放回去吧。
  (菲菲:这个,不见得吧,你都知道他有多少情人呢,肯定是老朋友拉,不过看在你还劝过他的份上,我就不揭发你了。)
  逍遥的雪儿跟可儿姐姐:嗯,反正菲菲的秘密我们是知道的,她外表虽然是10岁的小孩子,可是思想上却跟我们一样有着成熟的认知。再说了,她有神器护身,怕什么啊。真的过的不好的话,早就读档到出发前了,现在既然还没回来,肯定是过的蛮开心蛮滋润的,说不定还乐不思蜀了呢。对了,王大娘家的布衣店好像又有新货到了,去逛逛去,正好逗逗那个叫[抹布]的店小二。说起来也好笑,怎么一个布衣店的店小二会叫抹布呢,起码也该叫绸布之类的啊。不过听说是他们祖上得罪了女王,所以被女王赐的名字,那也就没办法了,反正不能更改的。
  (菲菲:汗,果然是雪儿和可儿姐姐,对我的心态太了解了。
  PS:抹布,终于让你出场了,虽然只有一瞬间,满足了吧。)
  愤愤不平的蜻蜓:什么嘛,让我跟过来本来就是为了煎药汤给菲菲小姐,现在菲菲小姐不见了,人家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无聊的只好天天跟明媚一起做饭,我这个堂堂的药师竟然沦落到做厨子的地步了。
  (菲菲:哎呀,蜻蜓,不好意思啊,可是我真的不想天天吃药阿。)
  幸福的明媚:呵呵,菲菲小姐一走,都没人抱怨我的饭菜难吃了。本来就是嘛,我的饭菜一向是僵尸族数一数二的,其他人相吃我还不给他们做呢,菲菲小姐竟然还每次都挑三拣四的。而且最近还有蜻蜓陪伴,真是幸福人生啊,当然,如果女王也能在我身边那就更完美了。。。明媚开始yy中。
  (菲菲:哼哼,明明就是你做的难吃,你那是没吃到好吃的东西的夜郎自大行为。另外,蜻蜓能在你旁边你就应该烧高香了,还想着女王,真是不知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