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佚名 更新:2024-11-27 20:51
()天燕原域,安顺府,凌云门。
凌云坊市。
一望无际的灵田上,一个个劳作的修仙者在仔细的打理自己灵田的灵米。
这可是一年的收入。
与这些辛勤劳作的修仙者格格不入的是一个躺在树荫下的青年男子。
程潜,今年十八,穿越者。
原身父母双亡,被坊市里的一些原住民压迫交出灵田,一朝刺激下,原身买了颗劣质丹药想着进阶炼气中期,结果显而易见,暴毙。
这成全了他,来到了这个世界。
种了三年地,他决定躺平了,要和自己和解,这凌云门根本不把人当人。
前世他可是做假账的高手,结果赶上了大势,为了减轻罪罚被官府收编,专门查账。
在业内声名赫赫,但也树大招风,他知道的太多了又有点不低调,被一些人联合起来做掉了。
来到了这里,想着终于不用再面对那些人了,可以追求长生,没想到种地三年,幻梦破碎。
这他妈修仙的人是真狠啊,比前世那些资本家们还狠。
他们这些灵根差的仙苗,美其名曰,免费耕种灵田,借助灵田积攒进阶之资,其实就是个幌子。
众所周知,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灵田所需的灵肥,住的房子的租金,日常的生活所需,日常修炼所用,收购灵米和买入东西的利差。
嘿,你猜怎么着?
花销和他种地的总收益持平。
一年到头,分币不剩。
第一年,程潜并没有太在意,毕竟刚来这里,低调点,熟悉熟悉环境。
第二年,他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耕地的技能不行,学习种地技巧,每天修习法术。
第三年,多方打听,仔细测算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凌云坊,这凌云门,吃人呐。
坊市四周安静祥和,再往外走则是有着诸多的劫修,最神奇的是,进来的人一路通畅,出去的人千难万阻。
他甚至怀疑,这“劫修”是不是凌云门的弟子换了身皮,为的就是叫凌云坊的灵农们安心种地。
这是有点根据的,原身父母的尸首就是被凌云坊的巡逻队送回来的。
人是上午组队出去的,尸体是中午送回来的,那一小队人没一个幸免。
坊市给的说法,是被坊市外的劫修所害,并且大肆宣扬探险搏秘境不靠谱。
身上储物袋,法器,值钱的东西半点不剩。
最让他不寒而栗的是,尸首给原身看了一眼,最终被带走。
美其名曰,尘归尘,土归土,送到了坊里用特殊的炉子火化,混合着妖兽的粪便,成了一灵石一斤的灵肥。
真是把这些散修灵农算的死死的,吃的干干净净。
什么大数据杀熟,什么新风口割韭菜,跟这个比,差得远了。
毕竟杀熟也不会把人都搞没了,割韭菜还留个根儿。
所以,种田?狗都不种。
他这阵子一直在思考破局之法,直到昨天才有点眉目。
程潜有个金手指,是去年才出现的,这也叫他有了一点点任性的资本。
就是使用这个金手指,他有点迟疑,不知道用它来做什么。
金手指可以借助自身的一半本源,捏出一个人来,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分身存在。
他可以同时操作两个身体做不同的事情,没有延迟,互不影响。
但是分身有个不知道是缺点还是优点的特性。
分身境界的提升只能往嘴里塞灵石,烧灵石才能变强,并且只会到本境界的巅峰,不会再高了。
比如现在的程潜是炼气期二层。
他分出来本源所化的分身,只能最高到炼气巅峰,永远不会到筑基期,直到意外死亡或者寿终正寝。
分身消散的时候,会返还本体一部分修为,而本源就彻底失去了。
好处是只要灵石管饱,升级极快,能快速形成战力。
他有些迟疑,那可是本源啊。
修过仙的道友都知道。
本源何其珍贵,一半的本源,那不是要了他的老命?
即便是后边能补上,指不定消耗多少的灵石,并且有灵石都不见得买到那些天材地宝,灵丹妙药。
冥冥中他有种预感,未来他为了这些能弥补本源的天材地宝,指不定多么的不择手段。
所以,分身搞出来做什么?
这是一个问题。
总不能种地吧。
直到昨天,他听到了一个消息,坊市里要举行五年一度的升仙大会。
升仙大会就是从坊市中8-14岁的人中测试灵根,灵根优异者可进入凌云门,从此步入长生大道。
程潜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捏一个分身出来,加入宗门,薅宗门的羊毛。
现在的问题就是,捏出来的分身,能不能进入凌云门。
要是和他的吊天赋一样,必然也是领几亩灵田,被困于此,当一辈子的牛马。
“唉,这他妈吃人的坊市,迟早给你丫平了。”
背起自己的法器锄头,摇摇晃晃的往家里走去。
路边的灵田中两个老农看着程潜的背影,指指点点。
“唉,以前多老实的孩子,被坊里的人逼成这样了。”
“妄想一步登天,自暴自弃了吧,这辈子也就那样了,只有咱们这样的,勤勤恳恳,一代一代的积攒,才有机会加入仙门,彻底改变家族的命运。”
“谁说不是呢,哪有一步登天的事情,谁家不是好几代人才出来一个仙门弟子,从此飞黄腾达。”
“眼高手低,迟早还得栽跟头,不和你说了,我那边还有两陇。”
程潜是听不到他们的对话的。
听到了也不会在意。
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呢。
再说,被磨平棱角的他们,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碌碌无为的一员罢了。
他们不曾想过一飞冲天,加入仙宗,受人敬仰?
他们不曾想过御剑乘风,朝游苍梧,暮北海?
他们不曾想过翻手摘日月,覆手盖河川?
只不过是被凌云门,被天赋,被自己的内心懦弱,给圈在了这几亩灵田罢了。
肉体无法突破,精神也被禁锢,成为埋头的燕雀。
老祖宗说得好,燕雀又安知鸿鹄之志呢。
他程潜,再活一世。
宁可轰轰烈烈的死去,也不愿意这样如同猪狗一般被圈起来,当成家畜一样苟活。
老子都穿越了,还安安稳稳的当个牛马,那他妈不白穿了?
程潜回到自己的三尺破屋,在灶台下取出了全部的身家,一百二十块灵石。
这可是他父母出发前留给他和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
现在,这灵石即将派上用场。
肉疼啊。
“妈的,就当是风投了,成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不成,就特么的种地,种两块儿!”
狠狠的把门摔上,往远处山脚的坊市走去。
他要在那里将分身搞出来,还得给分身弄一个合理的身份。
这修仙界,对于底层的修士,方方面面,条条框框的可是严谨的很。
规矩限制的死死的。
()
凌云坊市。
一望无际的灵田上,一个个劳作的修仙者在仔细的打理自己灵田的灵米。
这可是一年的收入。
与这些辛勤劳作的修仙者格格不入的是一个躺在树荫下的青年男子。
程潜,今年十八,穿越者。
原身父母双亡,被坊市里的一些原住民压迫交出灵田,一朝刺激下,原身买了颗劣质丹药想着进阶炼气中期,结果显而易见,暴毙。
这成全了他,来到了这个世界。
种了三年地,他决定躺平了,要和自己和解,这凌云门根本不把人当人。
前世他可是做假账的高手,结果赶上了大势,为了减轻罪罚被官府收编,专门查账。
在业内声名赫赫,但也树大招风,他知道的太多了又有点不低调,被一些人联合起来做掉了。
来到了这里,想着终于不用再面对那些人了,可以追求长生,没想到种地三年,幻梦破碎。
这他妈修仙的人是真狠啊,比前世那些资本家们还狠。
他们这些灵根差的仙苗,美其名曰,免费耕种灵田,借助灵田积攒进阶之资,其实就是个幌子。
众所周知,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灵田所需的灵肥,住的房子的租金,日常的生活所需,日常修炼所用,收购灵米和买入东西的利差。
嘿,你猜怎么着?
花销和他种地的总收益持平。
一年到头,分币不剩。
第一年,程潜并没有太在意,毕竟刚来这里,低调点,熟悉熟悉环境。
第二年,他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耕地的技能不行,学习种地技巧,每天修习法术。
第三年,多方打听,仔细测算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凌云坊,这凌云门,吃人呐。
坊市四周安静祥和,再往外走则是有着诸多的劫修,最神奇的是,进来的人一路通畅,出去的人千难万阻。
他甚至怀疑,这“劫修”是不是凌云门的弟子换了身皮,为的就是叫凌云坊的灵农们安心种地。
这是有点根据的,原身父母的尸首就是被凌云坊的巡逻队送回来的。
人是上午组队出去的,尸体是中午送回来的,那一小队人没一个幸免。
坊市给的说法,是被坊市外的劫修所害,并且大肆宣扬探险搏秘境不靠谱。
身上储物袋,法器,值钱的东西半点不剩。
最让他不寒而栗的是,尸首给原身看了一眼,最终被带走。
美其名曰,尘归尘,土归土,送到了坊里用特殊的炉子火化,混合着妖兽的粪便,成了一灵石一斤的灵肥。
真是把这些散修灵农算的死死的,吃的干干净净。
什么大数据杀熟,什么新风口割韭菜,跟这个比,差得远了。
毕竟杀熟也不会把人都搞没了,割韭菜还留个根儿。
所以,种田?狗都不种。
他这阵子一直在思考破局之法,直到昨天才有点眉目。
程潜有个金手指,是去年才出现的,这也叫他有了一点点任性的资本。
就是使用这个金手指,他有点迟疑,不知道用它来做什么。
金手指可以借助自身的一半本源,捏出一个人来,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分身存在。
他可以同时操作两个身体做不同的事情,没有延迟,互不影响。
但是分身有个不知道是缺点还是优点的特性。
分身境界的提升只能往嘴里塞灵石,烧灵石才能变强,并且只会到本境界的巅峰,不会再高了。
比如现在的程潜是炼气期二层。
他分出来本源所化的分身,只能最高到炼气巅峰,永远不会到筑基期,直到意外死亡或者寿终正寝。
分身消散的时候,会返还本体一部分修为,而本源就彻底失去了。
好处是只要灵石管饱,升级极快,能快速形成战力。
他有些迟疑,那可是本源啊。
修过仙的道友都知道。
本源何其珍贵,一半的本源,那不是要了他的老命?
即便是后边能补上,指不定消耗多少的灵石,并且有灵石都不见得买到那些天材地宝,灵丹妙药。
冥冥中他有种预感,未来他为了这些能弥补本源的天材地宝,指不定多么的不择手段。
所以,分身搞出来做什么?
这是一个问题。
总不能种地吧。
直到昨天,他听到了一个消息,坊市里要举行五年一度的升仙大会。
升仙大会就是从坊市中8-14岁的人中测试灵根,灵根优异者可进入凌云门,从此步入长生大道。
程潜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捏一个分身出来,加入宗门,薅宗门的羊毛。
现在的问题就是,捏出来的分身,能不能进入凌云门。
要是和他的吊天赋一样,必然也是领几亩灵田,被困于此,当一辈子的牛马。
“唉,这他妈吃人的坊市,迟早给你丫平了。”
背起自己的法器锄头,摇摇晃晃的往家里走去。
路边的灵田中两个老农看着程潜的背影,指指点点。
“唉,以前多老实的孩子,被坊里的人逼成这样了。”
“妄想一步登天,自暴自弃了吧,这辈子也就那样了,只有咱们这样的,勤勤恳恳,一代一代的积攒,才有机会加入仙门,彻底改变家族的命运。”
“谁说不是呢,哪有一步登天的事情,谁家不是好几代人才出来一个仙门弟子,从此飞黄腾达。”
“眼高手低,迟早还得栽跟头,不和你说了,我那边还有两陇。”
程潜是听不到他们的对话的。
听到了也不会在意。
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呢。
再说,被磨平棱角的他们,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碌碌无为的一员罢了。
他们不曾想过一飞冲天,加入仙宗,受人敬仰?
他们不曾想过御剑乘风,朝游苍梧,暮北海?
他们不曾想过翻手摘日月,覆手盖河川?
只不过是被凌云门,被天赋,被自己的内心懦弱,给圈在了这几亩灵田罢了。
肉体无法突破,精神也被禁锢,成为埋头的燕雀。
老祖宗说得好,燕雀又安知鸿鹄之志呢。
他程潜,再活一世。
宁可轰轰烈烈的死去,也不愿意这样如同猪狗一般被圈起来,当成家畜一样苟活。
老子都穿越了,还安安稳稳的当个牛马,那他妈不白穿了?
程潜回到自己的三尺破屋,在灶台下取出了全部的身家,一百二十块灵石。
这可是他父母出发前留给他和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
现在,这灵石即将派上用场。
肉疼啊。
“妈的,就当是风投了,成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不成,就特么的种地,种两块儿!”
狠狠的把门摔上,往远处山脚的坊市走去。
他要在那里将分身搞出来,还得给分身弄一个合理的身份。
这修仙界,对于底层的修士,方方面面,条条框框的可是严谨的很。
规矩限制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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