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吴小红出嫁
作者:萧风墨雨 更新:2024-11-26 14:49
()墨雨此时终于明白,吴小红桌子上的妆匣是哪里来的了?
原来还真是盗的人家的墓,那墓里宝贝应该非常多,他们只是拿出来了一部分,就花了这么多年。
看样子这次想跟着他们去找到墓地是不可能的了,不过他们藏宝的地方她还是可以去光顾一下的。
如果他们下次再来拿东西的时候,发现宝贝全都不见了,会不会再一次去那个墓地呢?到时候墨雨可就能跟着一起去了。
等他们狗急跳墙,比她漫无目的的在这大山里寻找要容易得多。
很快,他们三个就走到一个隐蔽的山洞前,扒开洞口的杂草,依次钻了进去。
过了近一个小时,三人才出来,每人怀里抱着一包东西,墨雨等他们离开后,就进了这个山洞。
顺着他们打扫后的痕迹进去后,七拐八拐的走进了一个比较干燥的山洞里。
洞内靠石壁的地方,竖立着一块大石头,怪不得要三个人一起来,没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成年男子,这石头还真的是挪不开。
墨雨搬开石头,露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洞口,走进去后豁然开朗,又是一个宽敞的山洞。
山洞里分别放着三个大箱子,这应该就是他们三人各自的藏品了。
墨雨把每一个箱子都打开,都是以金银为主,玉器比较少,想必在盗墓的时候都是挑一些比较值钱又好处理的弄出来的。
墨雨毫不犹豫的一挥手,把他们全部都收入空间。
回去的途中,墨雨又想起了她的那一批服装,当时赚了那么多钱,墨雨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因为在前世,她见过更多的。
而到这个年代后,虽然已来了大半年,但从来没缺过钱,所以并不知道5000块钱给人的影响有多大。
不过就算那些人弄着一大批货,也赚不了墨雨这么多。
现在就算她知道大队长他们几个盗墓的事情,但是在没有找到那个墓之前,墨雨也没打算动他们。
不过她就怕大队长自己作死,就那样堂而皇之的把那妆匣放到自己女儿房里。
能被她发现,自然也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发现,就是不知道到时候大队长能不能兜得住了。
……
而大队长家也有好事降临了,就是他那个在供销社上班的女儿吴小红的亲事终于定下来了。
据说男方还是在县里肉联厂上班的,介绍人就是供销社里的主任王艳,她是男方那边的姑姑。
她的侄子王大鹏在肉联厂做分肉的工作,今年已经30岁,他早年娶过一个妻子,只不过那个妻子由于身体太弱,在生他们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就难产死了。
然后这几年他带着孩子和亲娘生活在一起,却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
后来王艳就注意到了吴晓红,又知道她爹是大队长,就打起了吴小红的主意。
相比其他女孩子十六七岁就开始说亲,已经20多岁的吴晓红确实也成了老姑娘。
大队长两口子也很着急,但是,因为女儿有这个好工作,他们又不想让她嫁到农村,城里人呢,又没有认识的人给他们介绍。
以前吴小红也曾打过凌霄的主意,但凌霄压根儿就看不上她,这不见过凌霄的气质和长相,一般的男人更入不了她的眼,所以吴晓红就发誓一定要嫁到城里去。
哪怕找不到一个像凌霄那样的好相貌,至少也找一个吃商品粮的。
这不,王艳向她介绍自己的侄子王大鹏,吴小红刚开始一口就回绝了,她还是个头婚,那么傲气的一个女人,怎么愿意嫁给一个娶过媳妇的人呢?
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后来也一直没有人给吴小红介绍,而那边的王大鹏也一直没有结婚。
等到王艳再次提起的时候,吴小红就有点动摇了,回来和父母讲了,一家人合计了一个晚上,就一拍即合了。
农村人和县里吃商品粮的有着天堑之别。
虽然吴小红在供销社里也有一个非常好的工作。
但比起县里又有一大步之遥,大队长觉得还是比较合适的,最起码女儿嫁到县里,就是城里人了,两个人还都有工作,以后就吃穿不愁了。
而且女儿嫁到县城后,他家的名声也有了,结没结过婚又怎么样?一个小孩子有他奶奶在养,也花不了吴小红的钱。
王大鹏是非常急切的想要娶媳妇,吴小红家里也同意,他们立马就定了亲,还快速的确定了婚期。
所以他们的婚期就定在了腊月16,离过年也就不到半个月。
然后村里人就见天的,看到大队长媳妇在村里找人聊天,说她女儿吴小红找了一个多么多么好的人家。
她的女婿是多么的能干,长的又魁梧有力,大队长家的上空的空气都弥漫着喜气。
村里的女人们有羡慕的,有嫉妒的,当然也有嗤之以鼻的。
“一个二婚头子,有什么好得意的,而且还要嫁过去当后妈,谁不知道后妈难当。”
结婚前一天,男方家要过来送彩礼,这一天也是很重要的日子,大队长家也宴请亲朋好友来观礼。
男方家里究竟重不重视女方,就看这一天的彩礼有多少。
大队长也是村里拔尖的人物,女婿又是城里吃商品粮的,所以村里一大早就有大大小小的孩子在他们家门口看热闹,期待能得到一颗喜糖。
大队长媳妇的脸都黑了,想把这些孩子们赶走,哪里有那么多糖给这些小崽子吃。
大队长狠狠的瞪了她一眼,从屋里拿出一包水果糖开始分发。
吴小红的大嫂看到自家公公拿了整整一包水果糖给村里的小孩子,那更是气的要死。
“一个赔钱货,都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还给她办的这么风光,买了这么多的糖,都不知道给自己的孙子吃。”
快到晌午时,王艳和她的侄子王大鹏各骑一辆自行车姗姗来迟。
然后村里人就见识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大队长家的城里女婿。
其实就连大队长媳妇也是第一次见他们的,以往见面都是在公社里,每次都是大队长和吴小红去,都没有让他媳妇去过。
大队长家的儿子儿媳那更不必说,自然是一次也没有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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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真是盗的人家的墓,那墓里宝贝应该非常多,他们只是拿出来了一部分,就花了这么多年。
看样子这次想跟着他们去找到墓地是不可能的了,不过他们藏宝的地方她还是可以去光顾一下的。
如果他们下次再来拿东西的时候,发现宝贝全都不见了,会不会再一次去那个墓地呢?到时候墨雨可就能跟着一起去了。
等他们狗急跳墙,比她漫无目的的在这大山里寻找要容易得多。
很快,他们三个就走到一个隐蔽的山洞前,扒开洞口的杂草,依次钻了进去。
过了近一个小时,三人才出来,每人怀里抱着一包东西,墨雨等他们离开后,就进了这个山洞。
顺着他们打扫后的痕迹进去后,七拐八拐的走进了一个比较干燥的山洞里。
洞内靠石壁的地方,竖立着一块大石头,怪不得要三个人一起来,没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成年男子,这石头还真的是挪不开。
墨雨搬开石头,露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洞口,走进去后豁然开朗,又是一个宽敞的山洞。
山洞里分别放着三个大箱子,这应该就是他们三人各自的藏品了。
墨雨把每一个箱子都打开,都是以金银为主,玉器比较少,想必在盗墓的时候都是挑一些比较值钱又好处理的弄出来的。
墨雨毫不犹豫的一挥手,把他们全部都收入空间。
回去的途中,墨雨又想起了她的那一批服装,当时赚了那么多钱,墨雨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因为在前世,她见过更多的。
而到这个年代后,虽然已来了大半年,但从来没缺过钱,所以并不知道5000块钱给人的影响有多大。
不过就算那些人弄着一大批货,也赚不了墨雨这么多。
现在就算她知道大队长他们几个盗墓的事情,但是在没有找到那个墓之前,墨雨也没打算动他们。
不过她就怕大队长自己作死,就那样堂而皇之的把那妆匣放到自己女儿房里。
能被她发现,自然也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发现,就是不知道到时候大队长能不能兜得住了。
……
而大队长家也有好事降临了,就是他那个在供销社上班的女儿吴小红的亲事终于定下来了。
据说男方还是在县里肉联厂上班的,介绍人就是供销社里的主任王艳,她是男方那边的姑姑。
她的侄子王大鹏在肉联厂做分肉的工作,今年已经30岁,他早年娶过一个妻子,只不过那个妻子由于身体太弱,在生他们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就难产死了。
然后这几年他带着孩子和亲娘生活在一起,却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
后来王艳就注意到了吴晓红,又知道她爹是大队长,就打起了吴小红的主意。
相比其他女孩子十六七岁就开始说亲,已经20多岁的吴晓红确实也成了老姑娘。
大队长两口子也很着急,但是,因为女儿有这个好工作,他们又不想让她嫁到农村,城里人呢,又没有认识的人给他们介绍。
以前吴小红也曾打过凌霄的主意,但凌霄压根儿就看不上她,这不见过凌霄的气质和长相,一般的男人更入不了她的眼,所以吴晓红就发誓一定要嫁到城里去。
哪怕找不到一个像凌霄那样的好相貌,至少也找一个吃商品粮的。
这不,王艳向她介绍自己的侄子王大鹏,吴小红刚开始一口就回绝了,她还是个头婚,那么傲气的一个女人,怎么愿意嫁给一个娶过媳妇的人呢?
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后来也一直没有人给吴小红介绍,而那边的王大鹏也一直没有结婚。
等到王艳再次提起的时候,吴小红就有点动摇了,回来和父母讲了,一家人合计了一个晚上,就一拍即合了。
农村人和县里吃商品粮的有着天堑之别。
虽然吴小红在供销社里也有一个非常好的工作。
但比起县里又有一大步之遥,大队长觉得还是比较合适的,最起码女儿嫁到县里,就是城里人了,两个人还都有工作,以后就吃穿不愁了。
而且女儿嫁到县城后,他家的名声也有了,结没结过婚又怎么样?一个小孩子有他奶奶在养,也花不了吴小红的钱。
王大鹏是非常急切的想要娶媳妇,吴小红家里也同意,他们立马就定了亲,还快速的确定了婚期。
所以他们的婚期就定在了腊月16,离过年也就不到半个月。
然后村里人就见天的,看到大队长媳妇在村里找人聊天,说她女儿吴小红找了一个多么多么好的人家。
她的女婿是多么的能干,长的又魁梧有力,大队长家的上空的空气都弥漫着喜气。
村里的女人们有羡慕的,有嫉妒的,当然也有嗤之以鼻的。
“一个二婚头子,有什么好得意的,而且还要嫁过去当后妈,谁不知道后妈难当。”
结婚前一天,男方家要过来送彩礼,这一天也是很重要的日子,大队长家也宴请亲朋好友来观礼。
男方家里究竟重不重视女方,就看这一天的彩礼有多少。
大队长也是村里拔尖的人物,女婿又是城里吃商品粮的,所以村里一大早就有大大小小的孩子在他们家门口看热闹,期待能得到一颗喜糖。
大队长媳妇的脸都黑了,想把这些孩子们赶走,哪里有那么多糖给这些小崽子吃。
大队长狠狠的瞪了她一眼,从屋里拿出一包水果糖开始分发。
吴小红的大嫂看到自家公公拿了整整一包水果糖给村里的小孩子,那更是气的要死。
“一个赔钱货,都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还给她办的这么风光,买了这么多的糖,都不知道给自己的孙子吃。”
快到晌午时,王艳和她的侄子王大鹏各骑一辆自行车姗姗来迟。
然后村里人就见识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大队长家的城里女婿。
其实就连大队长媳妇也是第一次见他们的,以往见面都是在公社里,每次都是大队长和吴小红去,都没有让他媳妇去过。
大队长家的儿子儿媳那更不必说,自然是一次也没有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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