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李志才情令一众才子汗颜
作者:小鱿鱼儿    更新:2024-11-25 17:46
  ()此时在场之人包括七宝如意楼内其余包厢的人都朝李志所在的包厢看去,眼神中此刻充满了不悦。
  李志气定神闲的坐在包厢之中,而一旁的陈浅浅此刻却总觉得有些坐立难安。
  李志突然出口质疑诸葛新的举动,实在是令她难以想象,这下子只怕瞬间便会成为文坛公敌。
  这个诸葛新在她眼中本身才情不错,毕竟诗会举办这么长时间以来,登场了这么才子之中也就他一人作出的诗,能够让她的情绪有所波动。
  而且他的老师更是整个大汉人尽皆知的孔大儒,此时李志让黄惇突然开口说比起他来差的甚远,这不是公然打孔大儒的脸吗。
  陈浅浅心中充满了不安,生怕李志非但不能达成宣传拍卖会的目的,甚至还可能引起整个大汉文坛的公愤。
  在来这里的时候,李志曾说到时候参加七宝如意楼举办的诗会时会有办法能够吸引那些富商、以及达官贵人和世家子弟的注意,却没成想李志采取的竟然是这样的办法来吸引。
  最重要的是,她现在只觉得李志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受。
  李志却丝毫不在意,只是拿起毛笔后便在纸上书写起来。
  看着李志自信的模样,陈浅浅好奇的凑上头来打量,只是看了前两句,却整个人登时呆立住了。
  片刻的功夫李志便写完,毕竟他早已在心中打好了腹稿,只是陈浅浅依旧沉浸在震惊当中无法自拔。
  并没有在意陈浅浅的异样,看着写完的诗满意的点了点头后,李志吹干了上面的墨渍,转手递给黄惇示意他拿下楼。
  瞧见黄惇下楼的身影,那些富商、以及达官贵人和世家子弟只是冷笑,眼中满是讥讽。
  他们倒要瞧瞧这敢对孔大儒出言不逊的年轻人肚子里究竟装了多少墨水。
  只是人群中隐隐有几人觉得黄惇的背影有些眼熟,等黄惇走到台上,看到黄惇的正脸时,面色不由得惊惧起来。
  这些人正是一些当朝的大臣以及一些官宦子弟,黄惇作为李志如今最亲近的身边人之一更是东厂的厂督,这些人自然认得。
  黄惇既然出现在这,还如此毕恭毕敬,那包厢之内人的身份自然不必言说,只能是如今大汉的天子李志。
  他们互相交换了下眼神,彼此心照不宣,只是内心中颇为奇怪,为何李志也会来这七宝如意楼凑热闹,此前从未听闻过陛下与这百里婷有何交往。
  只是认得黄惇的人毕竟还是少数,此刻在这七宝如意楼内最多的还是要数那些富商和才子佳人,他们还等着看李志的笑话。
  却见黄惇不慌不忙将李志书写的纸张递向百里婷,百里婷接过之后,不由得瞪大了双眼仔细品读起来。
  在场的人看见百里婷如此表情,心里就跟猫爪挠过一般纷纷好奇不已。
  七宝如意楼已经举办了整整三年,从未见过百里婷对那首诗会如此痴迷如狂,更加勾起了他们的好奇心。
  只是为了保持在百里婷面前的风度,他们只得强行按捺住自己的好奇,等待百里婷为她们解惑。
  等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百里婷才终于从震惊中缓过来,回想起自己刚刚的失态,脸上瞬间染起了朵朵红霞。
  本就千娇百媚的她,此时看上去更添娇媚,让在场的众人看得忍不住想上去好好怜惜她。
  百里婷朝着在场之人微微欠了欠身子,做了一揖说道。
  “诸位是奴家刚刚失态了,实在是这首诗在奴家看来,可谓是三年诗会第一诗,奴家现在便为大家展示。”
  说罢,百里婷便大声将李志所做的诗念了出来。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等到百里婷念完之后,在场的文人忍不住反复咀嚼起来,一个个如痴如狂。
  “好诗!当真是好诗啊!”
  忽然其中一人忍不住在场中大声说道。
  “在下现任白鹭书院院长孔德,不知可否与先生一见。”
  李志隔壁的包厢突然传来一道声音,听到他的话,在场之人这才发现原来孔大儒的儿子竟然也亲临现场。
  “先生这首诗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赞颂了秋天的美好,并借黄鹤直冲云霄的描写,表现了奋发进取的豪情和豁达乐观的情怀。”
  李志听后微微一笑,他选的这首诗即便放在现代也是写秋最美的几首诗之一。
  正是刘禹锡的秋词二首,此诗首句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
  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人们每逢到了秋天就感叹秋天的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
  接着一句用“我言”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说出的是刘禹锡的自信,这种自信,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
  “秋日胜春朝”,用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这是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的有力否定。
  第三句选择了典型事物具体生动地勾勒了一幅壮美的画面。
  刘禹锡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
  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
  也许,刘禹锡是以“鹤”自喻,也许是刘禹锡视“鹤”为不屈的化身。
  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这幅画面是对“秋日胜春朝”的生动注脚。
  第四句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看到这一壮美的情境将刘禹锡心中那激荡澎湃的诗情勃发出来,也像白鹤凌空一样,直冲云霄了。
  不仅仅表现出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留下的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并且这两首可以说互为补充。其一赞秋气,其二咏秋色。气以励志,色以冶情。
  所以赞秋气以美志向高尚,咏秋色以颂情操清白。景随人移,色由情化。景色如容妆,见性情,显品德。春色以艳丽取悦,秋景以风骨见长。
  第二首的前二句写秋天景色,刘禹锡只是如实地勾勒其本色,显示其特色,明净清白,有红有黄,略有色彩,流露出高雅闲淡的情韵,泠然如文质彬彬的君子风度,令人敬肃。
  谓予不信,试上高楼一望,便使人感到清澈入骨,思想澄净,心情肃然深沉,不会像那繁华浓艳的春色,教人轻浮若狂。
  末句用“春色嗾人狂”反比衬托出诗旨,点出全诗暗用拟人手法,生动形象,运用巧妙。
  放在当下让大汉一众才子如此惊叹,也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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