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放血疗法
作者:公子許 更新:2024-11-22 14:42
() 长孙濬知道大食国的人不讲信义、毫无道德,却没想到堂堂大食国的朝廷大臣也这般出尔反尔、卑劣无耻,一转眼的功夫就将酬劳上涨至三千两黄金……这举国上下,难道就没有一丝半点的礼义廉耻?
简直土匪强盗一般!
这等卑劣无耻之行径,令他实在是无法接受……
然而不接受也不行,此刻他身在大马士革,若是贸然拒绝了阿兹米的敲诈,万一这厮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干脆将他绑起来关进大狱,然后给长安家中去信一封,让父亲凑集钱财赎他性命,该当如何是好?
他却没想过,这等轻而易举便能够得到数倍于酬劳的财富,阿兹米岂能没动过心思呢?
既然动过心思,却并未那般去做,自然绝对不是良心发现或是讲究道义,而是因为令他不敢去那么做的原因……
在阿兹米逼迫之下,长孙濬不得不再次修书一封,派一个亲随送回长安,令家中筹集三千两黄金,至玉门关外接应自己。
只不过三千两黄金实在是一个大数目,即便豪奢富贵如长孙家,一时半会儿的想要筹措如此之多的黄金亦要焦头烂额。尤其是这笔“赎金”实在不能被外人得知,凑错起来的难度便愈发增大,万一到时候凑错不出……
长孙濬简直不敢想。
尤其令他困惑的是穆阿维叶的态度,这位哈里发根本不通汉话,说什么自己无从知晓,完全要依靠阿兹米的翻译,万一这个阿兹米从中作梗,又当如何是好?
毕竟就算他再是不在乎穆阿维叶的态度,一心只想着早日返回长安,可到底是父亲交代的任务,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来了大马士革一趟,然后稀里糊涂的回去……
怎么也有些说不过去。
*****
翌日清早,长孙濬刚刚醒来走出卧房,便见到自己的亲兵死士都已经被缴了兵刃,驱赶在庭院当中。
长孙濬登时大怒,刚想去找阿兹米询问清楚,便见到阿兹米一身戎装从外头走回来,见到长孙濬便笑道:“公子这个时候才醒?哈哈,果然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在下都怀疑您到底是如何熬得过茫茫戈壁和浩瀚沙海才来到这大马士革……走吧,在下陪您去购买食物,然后补充淡水。”
长孙濬怒道:“将军何以将吾之亲兵尽数缴械?此乃奇耻大辱!”
一众亲兵死士也个个满脸气愤,但是手无寸铁,又身在大马士革,唯恐给自家公子招来灭顶之灾,却也敢怒不敢言。
阿兹米皮笑肉不笑:“如今你我达成协议,自当相互合作,使得协议继续下去。万一因为这些莽夫一时不慎,导致咱们之间的合作关系遭受波折,岂不是大煞风景?公子放心,有我阿兹米的卫队保护,必然保您毫发无伤。您可是我的财神呐,便是掉了一根头发,我都难过得要死……”
长孙濬气得无话可说,这算是彻彻底底被挟持了,在阿兹米收到“赎金”之前,看来是绝对不肯放归自己自由。
……
阿兹米亲自带着长孙濬在大马士革城内大肆采购,购买了足够的食物和装水的皮囊。
长孙濬叮嘱道:“还要多购买一些药材,我带的药材来时路上都已经用光了,万一有个头疼脑热,没有药就麻烦了。”
不仅仅是他自己,此次来到大马士革所带领的亲兵死士,都是长孙家的精锐,培养一个死士不仅要花费很多的金钱,更需要极大的耐心,怎能轻易的折损在路上?
阿兹米顿时一脸不屑:“你们汉人什么都好,就只是一样很奇怪,那些个草根树叶甚至是地底下的虫子,居然也能够用来治病?简直荒谬!那些东西看上去就脏得厉害,吃下去不死人就错了,怎么可能治病呢。”
长孙濬大为惊奇:“那你们大食人生病了要如何医治?”
他自己也觉得平日里一旦生病需要饮下去的那些汤药很是煎熬,有些要苦得不能让忍受,只要是能够抗过去的病症,他宁愿多遭几日罪,也不愿意饮用汤药。
若是大食人的医药更加高明,岂不是更好?
“放血不就得了?”
阿兹米在长孙濬惊恐的目光之中,从怀中掏出一柄雪亮的小刀,到身上布满了瑰丽的花纹,是名满天下的大马士革刀,之间他拿着小刀在自己的手脖子、大腿上比比划划,说道:“得了什么病,就只需要在某一处将血管割开,放血就好了。”
长孙濬目瞪口呆。
阿兹米看到长孙濬“惊为天人”的神情,顿时大为自豪:“生病了吃药那是多么麻烦的一件事?你们汉人真是愚蠢!咱们的‘放血疗法’才是天地之间最神秘的法术,复杂无比,一般人根本弄不明白。这么跟你说吧,根据病人的年龄、体格、季节、气候、居住地点等等不同之处,所、采取的放血方式也有所不同,不同位置的血管与之对应的器官也不尽相同,比如右手血管连着肝,左手血管连着脾,病情越越重,放血的量就越多。”
然后他用刀子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叹了口气说道:“最严重的病就要在脖子上放血,割开这一处血管,可以将体内所有毒素都排除干净,病人自然不药而愈。然而这门法术实在是太精深了,我也没有学到最精髓的地方,当年我的父亲染了重病,我将他身上十余处血管割开放血,却也没有效果,最后只好隔开脖子上的血管,然而终究耽搁得太久,病情太重,还是没能将他救活。”
长孙濬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感受着脖子上动脉有力的跳动,这回当真是对阿兹米“惊为天人”!
娘咧!
你确定你爹是病死的,而不是被你将身上的血放光了而死的?
放血可以治病?
简直为所未闻,千古奇闻……
对这个神奇的城市、神奇的国都,长孙濬有一种三观颠覆、叹为观止的拜服!
肮脏、野蛮、愚昧,这是长孙濬对于大马士革的印象,这样一座即便在遥远的东方也久负盛名的城市,却与其盛大的名气并不相符,实在是闻名不如见面。
在长孙濬的强烈要求之下,阿兹米只要一脸不耐烦的带着他去了城东的集市,在汉商哪里购买了一些治疗风寒、发热的药材,看着那一小堆青皮、紫苏、甘草、桔梗……阿兹米又掏出他的小刀,满是不屑道:“你们汉人当真奇怪,一刀下去放些血就可痊愈,为何偏偏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吃下去?真是不可理喻。”
长孙濬强忍住内心疯狂的吐槽,翻个了白眼。
你才不可理喻,你们全家都不可理喻!
血液乃人体之精华,所谓“一滴精十滴血”,生命本源之物,岂能轻易放出体外?
再者说了,人体脏器连通阴阳五行,若有损伤,必采天地生养之物予以补充调解,世间万物相克相生,诸多药材汇聚在一起方能够疏通筋络血脉,治愈人体之病灶,其间之知识千变万化,千余年世代医者孜孜不倦之努力钻研,尚且不敢说什么药到病除,尤其是区区一把小刀割破血管便可痊愈?
他也懒得与这等“野人”争辩,将药材仔细的包好放在怀中,与阿兹米一同回了住处。
这一夜长孙濬归心似箭,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转眼天亮,阿兹米果然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弄来了哈里发颁发的国书,弄了一个规格十足的使节队伍,带着长孙濬兴致勃勃的启程,前往万里之外的大唐。
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了大马士革城,沿着大陆向东进发。
路过来时曾扎营歇息的沙丘,呜呜的风声不绝,将沙丘上的沙子吹得随风漫卷,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疼。长孙濬在马上看着那被火烧的黑黝黝的沙地,残破的尸体早已经被野兽啃噬得露出了雪白的骨头,难免有些心虚,赶紧加快马速越过此地。
都说恶有恶报,自己杀死秦长庚商队实在是无奈之举,也不知会否在未来的某一刻,被他的冤魂索命,横死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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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土匪强盗一般!
这等卑劣无耻之行径,令他实在是无法接受……
然而不接受也不行,此刻他身在大马士革,若是贸然拒绝了阿兹米的敲诈,万一这厮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干脆将他绑起来关进大狱,然后给长安家中去信一封,让父亲凑集钱财赎他性命,该当如何是好?
他却没想过,这等轻而易举便能够得到数倍于酬劳的财富,阿兹米岂能没动过心思呢?
既然动过心思,却并未那般去做,自然绝对不是良心发现或是讲究道义,而是因为令他不敢去那么做的原因……
在阿兹米逼迫之下,长孙濬不得不再次修书一封,派一个亲随送回长安,令家中筹集三千两黄金,至玉门关外接应自己。
只不过三千两黄金实在是一个大数目,即便豪奢富贵如长孙家,一时半会儿的想要筹措如此之多的黄金亦要焦头烂额。尤其是这笔“赎金”实在不能被外人得知,凑错起来的难度便愈发增大,万一到时候凑错不出……
长孙濬简直不敢想。
尤其令他困惑的是穆阿维叶的态度,这位哈里发根本不通汉话,说什么自己无从知晓,完全要依靠阿兹米的翻译,万一这个阿兹米从中作梗,又当如何是好?
毕竟就算他再是不在乎穆阿维叶的态度,一心只想着早日返回长安,可到底是父亲交代的任务,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来了大马士革一趟,然后稀里糊涂的回去……
怎么也有些说不过去。
*****
翌日清早,长孙濬刚刚醒来走出卧房,便见到自己的亲兵死士都已经被缴了兵刃,驱赶在庭院当中。
长孙濬登时大怒,刚想去找阿兹米询问清楚,便见到阿兹米一身戎装从外头走回来,见到长孙濬便笑道:“公子这个时候才醒?哈哈,果然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在下都怀疑您到底是如何熬得过茫茫戈壁和浩瀚沙海才来到这大马士革……走吧,在下陪您去购买食物,然后补充淡水。”
长孙濬怒道:“将军何以将吾之亲兵尽数缴械?此乃奇耻大辱!”
一众亲兵死士也个个满脸气愤,但是手无寸铁,又身在大马士革,唯恐给自家公子招来灭顶之灾,却也敢怒不敢言。
阿兹米皮笑肉不笑:“如今你我达成协议,自当相互合作,使得协议继续下去。万一因为这些莽夫一时不慎,导致咱们之间的合作关系遭受波折,岂不是大煞风景?公子放心,有我阿兹米的卫队保护,必然保您毫发无伤。您可是我的财神呐,便是掉了一根头发,我都难过得要死……”
长孙濬气得无话可说,这算是彻彻底底被挟持了,在阿兹米收到“赎金”之前,看来是绝对不肯放归自己自由。
……
阿兹米亲自带着长孙濬在大马士革城内大肆采购,购买了足够的食物和装水的皮囊。
长孙濬叮嘱道:“还要多购买一些药材,我带的药材来时路上都已经用光了,万一有个头疼脑热,没有药就麻烦了。”
不仅仅是他自己,此次来到大马士革所带领的亲兵死士,都是长孙家的精锐,培养一个死士不仅要花费很多的金钱,更需要极大的耐心,怎能轻易的折损在路上?
阿兹米顿时一脸不屑:“你们汉人什么都好,就只是一样很奇怪,那些个草根树叶甚至是地底下的虫子,居然也能够用来治病?简直荒谬!那些东西看上去就脏得厉害,吃下去不死人就错了,怎么可能治病呢。”
长孙濬大为惊奇:“那你们大食人生病了要如何医治?”
他自己也觉得平日里一旦生病需要饮下去的那些汤药很是煎熬,有些要苦得不能让忍受,只要是能够抗过去的病症,他宁愿多遭几日罪,也不愿意饮用汤药。
若是大食人的医药更加高明,岂不是更好?
“放血不就得了?”
阿兹米在长孙濬惊恐的目光之中,从怀中掏出一柄雪亮的小刀,到身上布满了瑰丽的花纹,是名满天下的大马士革刀,之间他拿着小刀在自己的手脖子、大腿上比比划划,说道:“得了什么病,就只需要在某一处将血管割开,放血就好了。”
长孙濬目瞪口呆。
阿兹米看到长孙濬“惊为天人”的神情,顿时大为自豪:“生病了吃药那是多么麻烦的一件事?你们汉人真是愚蠢!咱们的‘放血疗法’才是天地之间最神秘的法术,复杂无比,一般人根本弄不明白。这么跟你说吧,根据病人的年龄、体格、季节、气候、居住地点等等不同之处,所、采取的放血方式也有所不同,不同位置的血管与之对应的器官也不尽相同,比如右手血管连着肝,左手血管连着脾,病情越越重,放血的量就越多。”
然后他用刀子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叹了口气说道:“最严重的病就要在脖子上放血,割开这一处血管,可以将体内所有毒素都排除干净,病人自然不药而愈。然而这门法术实在是太精深了,我也没有学到最精髓的地方,当年我的父亲染了重病,我将他身上十余处血管割开放血,却也没有效果,最后只好隔开脖子上的血管,然而终究耽搁得太久,病情太重,还是没能将他救活。”
长孙濬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感受着脖子上动脉有力的跳动,这回当真是对阿兹米“惊为天人”!
娘咧!
你确定你爹是病死的,而不是被你将身上的血放光了而死的?
放血可以治病?
简直为所未闻,千古奇闻……
对这个神奇的城市、神奇的国都,长孙濬有一种三观颠覆、叹为观止的拜服!
肮脏、野蛮、愚昧,这是长孙濬对于大马士革的印象,这样一座即便在遥远的东方也久负盛名的城市,却与其盛大的名气并不相符,实在是闻名不如见面。
在长孙濬的强烈要求之下,阿兹米只要一脸不耐烦的带着他去了城东的集市,在汉商哪里购买了一些治疗风寒、发热的药材,看着那一小堆青皮、紫苏、甘草、桔梗……阿兹米又掏出他的小刀,满是不屑道:“你们汉人当真奇怪,一刀下去放些血就可痊愈,为何偏偏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吃下去?真是不可理喻。”
长孙濬强忍住内心疯狂的吐槽,翻个了白眼。
你才不可理喻,你们全家都不可理喻!
血液乃人体之精华,所谓“一滴精十滴血”,生命本源之物,岂能轻易放出体外?
再者说了,人体脏器连通阴阳五行,若有损伤,必采天地生养之物予以补充调解,世间万物相克相生,诸多药材汇聚在一起方能够疏通筋络血脉,治愈人体之病灶,其间之知识千变万化,千余年世代医者孜孜不倦之努力钻研,尚且不敢说什么药到病除,尤其是区区一把小刀割破血管便可痊愈?
他也懒得与这等“野人”争辩,将药材仔细的包好放在怀中,与阿兹米一同回了住处。
这一夜长孙濬归心似箭,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转眼天亮,阿兹米果然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弄来了哈里发颁发的国书,弄了一个规格十足的使节队伍,带着长孙濬兴致勃勃的启程,前往万里之外的大唐。
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了大马士革城,沿着大陆向东进发。
路过来时曾扎营歇息的沙丘,呜呜的风声不绝,将沙丘上的沙子吹得随风漫卷,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疼。长孙濬在马上看着那被火烧的黑黝黝的沙地,残破的尸体早已经被野兽啃噬得露出了雪白的骨头,难免有些心虚,赶紧加快马速越过此地。
都说恶有恶报,自己杀死秦长庚商队实在是无奈之举,也不知会否在未来的某一刻,被他的冤魂索命,横死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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