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全家吃鸡
作者:贪吃獾    更新:2024-11-22 06:07
  ()“大锅,今晚没有肉肉吃。”小丫很失望的进来打小报告。
  陈锋哪里知道野猪肉的做法,还以为煮熟、加佐料,就可以直接吃。
  “为什么?”
  “泡!”
  小丫头说不清,只能说出个看到的。
  “用水泡。”
  什么意思?
  陈锋看着小丫头比划半天,愣是没明白。
  野猪肉泡着干嘛?
  “陈昊!”
  “来了,大哥。”
  “奶奶今晚不做野猪肉吗?”
  “嗯,奶奶说野猪肉不好吃,必须先泡几十次,到了明天还要用洗米水泡,然后才能烧着吃。”
  “这么麻烦的吗?”
  他印象中,那些小说不都是打死了野猪,直接剁了分猪肉,然后煮熟就吃吗?
  还要泡几十次?
  陈锋倒不在意这点肉,他要是肚子饿了,喝一点井水就饱了。
  还别说,井水味道非常好,比什么依云、圣培露、瓦尔斯好喝一万倍,而且不会生产人工化肥。
  不过小丫头、陈昊喜欢吃肉,哪怕他们天天喝着混杂太阳井水的水,其实不饿。
  可他们年纪小,对于吃饭,尤其是肉,抱着一种异常虔诚的态度。
  “看一眼”空间里面的那一只雄野鸡,心里说一声抱歉。
  翻过身,把早上带出去包起来,把扭断脖子的雄野鸡拿出来。
  “给奶奶拿去做了。”
  “大鸟!”小丫头脱口而出。
  陈昊眼睛都直了。
  一双眼睛看向背包,他怀疑里面还有好东西。
  每次当他以为大哥手里好吃的没了,总能出现更多好吃的。
  “愣着干嘛,赶紧送到厨房去,去晚了,娘又舍不得做了。”
  陈锋刚说完,陈昊立即拔腿就跑。
  陈锋看了看手里的野鸡。
  “他傻了吧!”
  “大锅,烤小鸟。”小丫头伸手抓着野鸡的漂亮尾羽。
  雄野鸡的尾羽很长,鲜鲜而又漂亮,是它们吸引雌性的最强武器。
  可惜这种漂亮的羽毛在小丫头眼里,纯粹是摆设。
  “好,走吧。”
  陈锋提着野鸡,小丫头抓着羽毛,一大一小离开厢房去厨房。
  “大哥,我帮你拿。”
  陈昊狗腿的跑过来,赶紧拿着野鸡。
  “小锋,野鸡就不做了,留到明天吃,今晚吃饭,加上白菜、土豆煮鸭蛋、刀鱼干,足够我们吃顿好的了。”
  老太太看着野鸡,劝道:“有点好吃的,不要一下全吃了。”
  陈锋自然知道这个道理,问题是空间里有三家子的野鸡,照这个速度,不吃快点,他们跟不上野鸡家族扩张的速度啊!
  “奶奶,还是吃了吧,没了野鸡,还有绿头鸭呢。”
  “有道理。”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陈建国,正在处理野猪排骨,认真的点点头。
  “有道理个屁,你就知道吃吃吃!”老太太怼了儿子一句,转过头,对着大孙子笑道:“行吧,那就烧了半只鸡,剩余半只明天吃。”
  “奶奶高明!”
  陈锋竖起大拇指说道。
  “奶奶最好了!”陈昊也恭维道。
  小丫头学着两个哥哥,说道:“奶奶好。”
  “可惜没有胡椒粉、生姜和酱油做调料,不然腌制了,做成叫花鸡就更好了。”老太太有些遗憾道。
  最开始的叫花鸡,没有佐料,用荷叶裹上黄泥土包裹着烤熟就可以吃。
  但想要好吃,还是得用佐料。
  华夏的美食,大部分都需要特制的佐料搭配。
  不然空有口感,味道一般。
  “奶奶,会有的,我保证!”陈锋笑道。
  “小锋啊,打个商量呗,自行车借给我用。”陈建国讨好道。
  “不行,我这几天要用,等过了几天再说。”
  陈锋打算明天借口进山,去山里转一转,找一找蜜蜂窝、雌性野兔子以及金银花等药材。
  “对了,二叔,听说城东安置点有人送粮食,真的假的?”
  陈建国放下刀,把切好的排骨放在洗米盆里,尽可能让洗米水泡住所有骨头。
  “对,上面很重视这件事,已经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你要去吗?”老爷子问道。
  陈建国苦笑道:“我被点名了,作为专案组一员。”
  “可问题是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军方动用了军犬,都没法找到一丝气息,所有的狗都像是快死了一样,进去就趴着。”
  老爷子眼睛微眯。
  “这不是一般人做的。”
  陈建国说道:“爹,你这不是废话,这种事一般人能做吗?”
  老爷子笑道:“小昊,把爷爷的棍子拿来。”
  “好的,爷爷!”
  陈昊立即兴奋地去老爷子房间拿长棍。
  陈建国连连摆手认错,说道:“爹,我错了,我嘴烂。”
  “上头的意思是要查,但如果实在没有线索,暂时搁置,等到找到线索继续查,总之,对于这种可能住在四九城的强人,最好还是登记在册比较稳妥。”
  “我们局长说,谁要是知道他们,要主动交好,千万不能得罪,这是人民的朋友。”
  陈锋撇嘴。
  政治最肮脏,政客最不可信!
  除非有一百个心眼,否则把你卖了都不知道。
  “行了,外面的事,别放在家里说。”老太太拍拍桌子说道。
  “有些事还是知道比较好。”老爷子开口道:“知道了大势,我们这些边角才能更好保护自己。”
  周清在炒白菜,先把上次没有用完的肥肉干再在锅里炸一次,炸完最后一点油后,才开始炒菜。
  陈锋看得直摇头,这点油比将来的泡面都少!
  因为临时要烧鸡,晚饭时间晚了大半个小时。
  烧鸡是鲁菜经典名菜,北方很多老人都懂得做,老太太没有齐全的配料,但花生油充足。
  不一会,厨房散发着浓浓肉香气。
  “好香!”
  一家人看着锅里的半只鸡、两条鸡腿胃口大开。
  与以前一样,一家子躲在厨房里面吃,关门关窗。
  两个鸡腿,陈锋一个,小丫头、陈昊两人一人一半。
  陈建军倒没有追问儿子为什么打到了野鸡,藏在包里不拿出来。
  他为人正直,但有些时候,真的不憨。
  “大锅,大鸟好吃。”
  小丫头肚皮不大,但吃得很慢,花了大半个小时,才吃完小半碗鸡蛋和鸡肉,然后彻底吃饱了。
  “莉莉,这叫做野鸡。”陈锋教导道。
  “野鸡。”小丫头跟着学。
  “对!”陈锋笑道。
  陈昊有一个坏习惯,对于好吃的,向来是先占,夹起来放在碗里存着,然后先吃盘里的菜,最后慢慢吃自己存肉。
  对于他这点,周清不知道责骂了多少回,总是改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