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末日狂花(21)
作者:菜刀plus 更新:2024-11-18 13:54
()末日后的大部分国家,普通民众拥有大量热武器的概率并不高。
丧尸也都是普通丧尸,不像影视作品里那样,能进化成各种类型,什么丧尸王或者暴君。
虽然只经历了两年末日,但是司靖知道,跟丧尸潮正面刚的,还得是各国的正规部队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一个地区丧尸密度太高,无法单兵作战,基本就是军队出手,直接导弹覆盖全城。
这时突然一个平民手里有大量的杀伤性武器,这么高调的话,要么最后被军队收编,要么就是被消灭。
司靖买这些武器,只是为了自保,在最危急的时刻使用,而不是依赖它们。
再说哈登毕竟是认识爸爸的人,自己在灾难前保持低调,也会让爸爸安全一些。
单凭他是M国人,却伪装成不列颠人倒卖军火,就让人心生警惕。
“什么?你说他是M国人?”谢铃铛有点迷茫。
可是他留着传统不列颠人的山羊胡,起着传统不列颠人的名字,而且从他抽的烟和喝的茶看起来,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不列颠人呀。
司靖回忆与哈登接触的场景:“他的爱好、口音、装扮。”
哈登的办公室有一套板球装备。
不列颠人三大球类爱好:足球、板球、橄榄球。
英伦地区最受欢迎的体育项目是足球,板球的爱好者主要集中在东南部,中部和北部郡的人更喜欢橄榄球。
这个哈登说着一口纯正的英伦腔,但却和司靖闲聊时说自己是北部郡人。
还有他的妆容打扮。
哈登一个四十多岁的壮年,不留时下蓄胡人士最流行的八字胡或者络腮胡,却选择老年人居多的标准山羊胡。
哈登的不列颠传统特征过于明显且老旧,而且还有点大杂烩,就好像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不列颠人一样。
“这就叫用力过猛。”司靖总结道。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M国人?”
司靖笑了笑:“他中途接了个电话你还记得吗?”
谢铃铛回忆了一下,确实接了个电话,虽然没有避开司靖,但是用的是谢铃铛听不懂的语言。
“他说的是阿拉伯语。百分之八十的M国人学习的外语是西语和亚洲系语言。而大部分的不列颠人会学习法语、德语等欧洲系语言。”
司靖她们的高中的外语课也是法语和德语二选一。
但是她自学了西班牙语、法语、德语、拉丁语、意大利语和阿拉伯语,这些是蓝星最通用的几大语言。
毕竟她的梦想是做外交官,就像别柒的妈妈那样。
那可是她从小的偶像。
谢铃铛有种糟蹋了自己的超强记忆力的感觉,是不是也应该多学习些外语?
司靖继续说:“他电话的结尾告别语是M国人常用的,不列颠人不这么结尾。”
要不是司靖碰巧会阿拉伯语言,又在不列颠国生活了很多年,自己爸爸家的亲戚也是不列颠北部郡的人,还真不一定能看穿哈登。
所以,哈登伪装自己的身份待在不列颠是什么目的呢?
而他为什么会认识司爸爸呢?
司靖并没有过多纠结这个问题,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不会再跟哈登有进一步的合作,也是在变相保护自己。
反正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只要事情办成了就好。
。
于阡陌在家收完货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开始做饭,让司靖去车库接了别柒一起回家。
司靖收了房车和猛禽,带着别柒回家。
路上司靖看了一眼副驾驶的别柒:“你还好吗?昨天真吓死我们了。”
“没事没事!”别柒其实想想还是有些后怕。
她怕自己会有心理应激障碍,还问了神豪系统有没有什么药可以吃。
神豪系统就推荐了一款据说效果奇佳的修真位面丹药,叫什么“安魂定神丹”,好贵啊,需要花费10万积分才能得到一枚。
吃了之后,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
就是再想到自己群殴别人的场景,好像还真有点波澜不惊了。
别柒看到群里于阡陌下午发的那些鞋子照片,笑着跟司靖说:“哈哈哈,阡陌还买了好多高跟鞋,还有你的份呢!”
司靖:“买鞋子我能理解,但是高跟鞋......你告诉她,觉得我需要高跟鞋么?”
别柒看于阡陌没有回复群里消息,笑着说:“说不定你哪天想念这灯红酒绿的世界,想试一试高跟鞋呢~”
人是会变的嘛,尤其是失去这一切以后。
到了于阡陌之前的家,二人就闻到饭香味。
“快洗手!尝尝我今天学的菜式。”
别柒看到桌上的菜:“这......都是你一个人做的??!”
都是些平时在国内下馆子能吃到的常见菜,有梅菜扣肉,农家小炒肉,松仁玉米,孜然羊排,口水鸡,清蒸鲈鱼,蒜蓉粉丝娃娃菜,长豆角烧杭茄子,干锅有机花菜,毛血旺,茶香虾,小白菜烧豆腐,铁板凉粉,夫妻肺片,酸菜鱼和鸡丝荞面。
还有很多素包子和肉包子。
“不可能,一下午时间,最多做六个菜吧?”
别柒也是会做饭的,这效率岂不是赶上饭店大厨了。
于阡陌让司靖把不吃的菜趁热收空间:“嘻嘻,只有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是我做的,其他都是在中华楼叫的外卖哈哈哈~”
于阡陌指了指长豆角烧杭茄子,小白菜烧豆腐和干锅有机花菜。
她习惯性觉得在大饭店买素菜不划算,而且有的比荤菜还贵。
“好吃,不管谁做的,都好吃~”
别柒一口韭菜鸡蛋包子,一口烧茄子,吃得眯起了眼。
“我还做了你最爱喝的酸辣肚丝汤,悠着点吃,留点肚子。”
于阡陌最喜欢看别柒吃饭,像小猪仔一样哼哧哼哧。
于阡陌做饭是三个人中最好吃的,所以周末的时候都是其他人带着食材来她这里聚餐。
当然,也是因为这是自己的房子,没有公寓和住宿家庭那么多限制。
吃完饭,还剩下很多,大家一起把菜、主食和汤加热后,分装到一次性饭盒里,然后司靖再收进空间。
都是自己人,没人嫌弃对方的剩嘴巴子。
别柒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幸福地躺在沙发上:“要是没有末日该多好啊,这生活,又不用上学,又有很多好吃的,还能随便买东西,太幸福了~”
()
丧尸也都是普通丧尸,不像影视作品里那样,能进化成各种类型,什么丧尸王或者暴君。
虽然只经历了两年末日,但是司靖知道,跟丧尸潮正面刚的,还得是各国的正规部队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一个地区丧尸密度太高,无法单兵作战,基本就是军队出手,直接导弹覆盖全城。
这时突然一个平民手里有大量的杀伤性武器,这么高调的话,要么最后被军队收编,要么就是被消灭。
司靖买这些武器,只是为了自保,在最危急的时刻使用,而不是依赖它们。
再说哈登毕竟是认识爸爸的人,自己在灾难前保持低调,也会让爸爸安全一些。
单凭他是M国人,却伪装成不列颠人倒卖军火,就让人心生警惕。
“什么?你说他是M国人?”谢铃铛有点迷茫。
可是他留着传统不列颠人的山羊胡,起着传统不列颠人的名字,而且从他抽的烟和喝的茶看起来,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不列颠人呀。
司靖回忆与哈登接触的场景:“他的爱好、口音、装扮。”
哈登的办公室有一套板球装备。
不列颠人三大球类爱好:足球、板球、橄榄球。
英伦地区最受欢迎的体育项目是足球,板球的爱好者主要集中在东南部,中部和北部郡的人更喜欢橄榄球。
这个哈登说着一口纯正的英伦腔,但却和司靖闲聊时说自己是北部郡人。
还有他的妆容打扮。
哈登一个四十多岁的壮年,不留时下蓄胡人士最流行的八字胡或者络腮胡,却选择老年人居多的标准山羊胡。
哈登的不列颠传统特征过于明显且老旧,而且还有点大杂烩,就好像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不列颠人一样。
“这就叫用力过猛。”司靖总结道。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M国人?”
司靖笑了笑:“他中途接了个电话你还记得吗?”
谢铃铛回忆了一下,确实接了个电话,虽然没有避开司靖,但是用的是谢铃铛听不懂的语言。
“他说的是阿拉伯语。百分之八十的M国人学习的外语是西语和亚洲系语言。而大部分的不列颠人会学习法语、德语等欧洲系语言。”
司靖她们的高中的外语课也是法语和德语二选一。
但是她自学了西班牙语、法语、德语、拉丁语、意大利语和阿拉伯语,这些是蓝星最通用的几大语言。
毕竟她的梦想是做外交官,就像别柒的妈妈那样。
那可是她从小的偶像。
谢铃铛有种糟蹋了自己的超强记忆力的感觉,是不是也应该多学习些外语?
司靖继续说:“他电话的结尾告别语是M国人常用的,不列颠人不这么结尾。”
要不是司靖碰巧会阿拉伯语言,又在不列颠国生活了很多年,自己爸爸家的亲戚也是不列颠北部郡的人,还真不一定能看穿哈登。
所以,哈登伪装自己的身份待在不列颠是什么目的呢?
而他为什么会认识司爸爸呢?
司靖并没有过多纠结这个问题,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不会再跟哈登有进一步的合作,也是在变相保护自己。
反正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只要事情办成了就好。
。
于阡陌在家收完货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开始做饭,让司靖去车库接了别柒一起回家。
司靖收了房车和猛禽,带着别柒回家。
路上司靖看了一眼副驾驶的别柒:“你还好吗?昨天真吓死我们了。”
“没事没事!”别柒其实想想还是有些后怕。
她怕自己会有心理应激障碍,还问了神豪系统有没有什么药可以吃。
神豪系统就推荐了一款据说效果奇佳的修真位面丹药,叫什么“安魂定神丹”,好贵啊,需要花费10万积分才能得到一枚。
吃了之后,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
就是再想到自己群殴别人的场景,好像还真有点波澜不惊了。
别柒看到群里于阡陌下午发的那些鞋子照片,笑着跟司靖说:“哈哈哈,阡陌还买了好多高跟鞋,还有你的份呢!”
司靖:“买鞋子我能理解,但是高跟鞋......你告诉她,觉得我需要高跟鞋么?”
别柒看于阡陌没有回复群里消息,笑着说:“说不定你哪天想念这灯红酒绿的世界,想试一试高跟鞋呢~”
人是会变的嘛,尤其是失去这一切以后。
到了于阡陌之前的家,二人就闻到饭香味。
“快洗手!尝尝我今天学的菜式。”
别柒看到桌上的菜:“这......都是你一个人做的??!”
都是些平时在国内下馆子能吃到的常见菜,有梅菜扣肉,农家小炒肉,松仁玉米,孜然羊排,口水鸡,清蒸鲈鱼,蒜蓉粉丝娃娃菜,长豆角烧杭茄子,干锅有机花菜,毛血旺,茶香虾,小白菜烧豆腐,铁板凉粉,夫妻肺片,酸菜鱼和鸡丝荞面。
还有很多素包子和肉包子。
“不可能,一下午时间,最多做六个菜吧?”
别柒也是会做饭的,这效率岂不是赶上饭店大厨了。
于阡陌让司靖把不吃的菜趁热收空间:“嘻嘻,只有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是我做的,其他都是在中华楼叫的外卖哈哈哈~”
于阡陌指了指长豆角烧杭茄子,小白菜烧豆腐和干锅有机花菜。
她习惯性觉得在大饭店买素菜不划算,而且有的比荤菜还贵。
“好吃,不管谁做的,都好吃~”
别柒一口韭菜鸡蛋包子,一口烧茄子,吃得眯起了眼。
“我还做了你最爱喝的酸辣肚丝汤,悠着点吃,留点肚子。”
于阡陌最喜欢看别柒吃饭,像小猪仔一样哼哧哼哧。
于阡陌做饭是三个人中最好吃的,所以周末的时候都是其他人带着食材来她这里聚餐。
当然,也是因为这是自己的房子,没有公寓和住宿家庭那么多限制。
吃完饭,还剩下很多,大家一起把菜、主食和汤加热后,分装到一次性饭盒里,然后司靖再收进空间。
都是自己人,没人嫌弃对方的剩嘴巴子。
别柒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幸福地躺在沙发上:“要是没有末日该多好啊,这生活,又不用上学,又有很多好吃的,还能随便买东西,太幸福了~”
()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