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谋财害命,故意杀人
作者:KISS云中    更新:2024-11-18 06:21
  ()赵晓棠带着肖牧第一时间来到了某大楼上的停机坪。
  坐上直升机抵达机场,又坐上一架小飞机飞往某市。
  此时此刻。
  特案调查处的警王们都在其他城市,调查六起重案。
  只有赵晓棠一个人回来搬救兵。
  机舱内,肖牧正拿着一块平板电脑,看着本起案件特案调查处的调查。
  万事讲因果,有因才有果。
  这起案件是怎么被发现的,而后又是怎么知道其他五起案件牵扯进来?
  起因,一名重案犯罪嫌疑人!
  前文说过。
  如今龙国内的警王,还有好几十在职,分散全国。
  其中就有这么一位警王,调查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当抓捕到了犯罪嫌疑人后。
  这位嫌疑人的表现、反应,特别的异常。
  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极力抗拒。
  这种事情警察都见多了。
  九成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不会承认犯罪事实。
  甚至你把证据都拍在他们的脸上,他们同样也不认罪。
  可是。
  那名警王在这位嫌疑人的身上,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嫌疑人太疯狂了。
  那种疯狂如同有了天大的冤屈,被逼疯的疯狂。
  那名警王的刑侦经验非常丰富,眼睛特别的毒。
  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名犯罪嫌疑人不对劲儿,的确不像杀人犯。
  因此,他特地申请了一台测谎仪,连同测谎专家一起请了过来。
  别误会,龙国的确有这玩意。
  但是,测谎仪不能当做证据。
  好比人们都知道这世上有催眠,也知道催眠的神奇。
  但催眠审讯,让嫌疑人招供,同样也不能当做证据。
  只能当做一种参考、辅助。
  而后通过测谎,警王和调查人员懵了。
  测谎专家明确的说,犯罪嫌疑人说谎的可能性极低。
  基本上不存在谎言!
  那位警王的心活了。
  他甚至怀疑了另外一种可能。
  有没有可能是……双重人格?
  因为他过去遇到过一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拥有多人格,而其他人格犯罪,主人格根本不清楚。
  然后,又找来心理学专家,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方位检查。
  确认,非多人格疾病患者。
  那位警王的头皮当场麻了。
  出事了!
  可是,当他重启调查。
  最后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办案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这名警王的心态瞬间炸了。
  然后,他就多了一个心眼。
  假设,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真的是被冤枉的。
  那么,能布置出这种案件的人,是不是很可怕?
  他既然能布置出一起案件,陷害他人。
  有没有可能,他还会做更多这种案件?
  然后,警王利用‘人脉’调查全市类似案件。
  而后是全省,最后是全国,寻找类似案件。
  公安专用大数据系统,懂行的都清楚。
  只要拥有权限,就可以对全国案件进行排查。
  警王有一个朋友,是维护公安大数据系统的。
  而后,他让这位朋友帮着排查一下。
  结果……
  警王的头差点炸了,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
  完了!
  那位朋友居然查到,类似他眼前调查的案件,居然还发生过五起。
  这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全部都是极力否认罪行,甚至有人自残、自杀,也要抗拒认罪。
  最可怕的是,这些嫌疑人的犯罪过程,和警方调查的这起案件犯罪过程,非常相似。
  都是警察或‘亲眼’看到犯罪,或通过‘监控视频’确认犯罪过程。
  全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不存在任何错误调查。
  查到这里,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
  警王直接跨级,上报公安部。
  因为案子太大了,太过吓人。
  市级单位和省级单位你连碰的资格都没有了。
  然后,案件到了特案调查处。
  赵晓棠带人一查,差点吓尿。
  这不是说案件本身如何,而是六起案件涉及的调查人员太多了。
  还牵扯到各大单位。
  一个不好查出冤假错案,从上到下全特么给你端了!
  看到这里。
  肖牧的瞳孔都在疯狂的收缩着。
  也终于明白了这起案件的因由。
  因果因果。
  那么现在,就要查查这个果了。
  肖牧翻开一份案件的调查卷宗。
  也就是那位警王所调查的案件。
  故意杀人!
  起因……
  18天前,夜,9点。
  鄂省、荆市、110接警台接到报警。
  报警人对接警员说:预定一份快餐。
  接警员秒懂问:遇到了危险,求救?
  报警人:对。
  接警员:不要紧张,不要挂断电话,请问可以说出地址吗?
  报警人:我在XXXX……
  报警人刚说出地址,尖叫声响起,怒吼声传来,通话结束。
  接警员第一时间调派就近办案单位出警。
  四分钟后。
  两名民警与两名辅警抵达现场,一栋公寓楼。
  冲入大楼,冲向报警人所在地,破门进入。
  刚好看到一名浑身是血的嫌疑人,正抱着一具尸体,一脸惊慌失措。
  随即,警察控制了该嫌疑人。
  救护车抵达,医生现场施救。
  确认。
  被害人刚刚失去生命体征,无抢救的可能。
  死人了,案子大了。
  当地分局第一时间出动,那名警王出场了。
  抵达现场开始排查勘验。
  首先,公寓监控被调取。
  其次,在案发现场内发现监控,监控视频调取。
  最后通过视频确认作案过程,确认犯罪嫌疑人。
  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情侣关系。
  嫌疑人26岁,被害人25岁。
  通过公寓楼监控发现,在被害人遇害前一个多小时前,嫌疑人进入被害人所在公寓楼。
  通过住宅内监控显示,被害人当时正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抵达被害人家门前,指纹开锁无果,疯狂敲门。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慌乱起身,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显得手足无措。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疯狂叫喊,拍门,还拿出了一把长刀。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终于一脸绝望,把门打开。
  嫌疑人冲入被害人的家中,一巴掌把被害人扇倒在地,进行喝骂。
  而后……强暴。
  事后,嫌疑人躺下休息,被害人拿出手机……报警。
  结果,被嫌疑人发现,怒吼,抢夺手机,挂断摔碎。
  拿起长刀捅刺被害人,连捅数刀。
  4分钟后,警方抵达,破门而入,控制了嫌疑人……
  看,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过程清晰,还有什么问题?
  可是,嫌疑人就好像疯了一样,对警方说他没有杀人。
  当警察把监控录像给他看。
  依旧矢口否认,说监控视频中的人不是他,他没杀人。
  是不是很搞笑?
  可是现在,一点也不搞笑了。
  还是那句话: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那名嫌疑人,很有可能真的没有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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