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待替换(四)
作者:泡芙老师888 更新:2024-11-18 02:39
()雍正元年(1723年)十月三十日,雍正帝谕万寿节,命令停止朝贺与筵宴,遣官祭神只与清朝祖宗陵寝(顺治时期和康熙时期,万寿节元旦免朝贺免行庆贺礼,其中一原因起因是京城的痘疹瘟疫盛行) [25-27]
雍正元年(1723年)十一月十三日,适逢康熙的忌辰,雍正帝命熹妃所生皇四子弘历祭景陵。 [4]
雍正继位后在对其八弟允禩、隆科多等政治死敌进行毁灭性打击的同时,竟然对废太子允礽一家采取怀柔政策,如: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即康熙驾崩第一天后开始,雍正就预备册封他的侄儿弘晳王爵了,这是雍正的所有皇子和其他兄弟的儿子所没有的特殊待遇。 [4]
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帝召诸王宗室等俱入,谕曰:“自前岁恭请康熙帝于自宅的圆明园,弟兄毕集,自后曾具膳招庄亲王允禄、允祹看花...。允礽为皇太子时,乃国之储君也,允礽未得罪之先,朕但尽弟道臣道凡事敬谨。因康熙帝隆恩笃爱朕(指:雍正帝)…康熙帝灼知朕之为人行事,爰付大位,盖因朕…毫无朋党偏私能明大义,可以保全尔等之故也”。 [4]
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危,雍正帝开始安排允礽后事,并且令弘晳克尽子道。十二月十四日,允礽病故后,追封和硕理亲王,谥号曰:密,以亲王例下葬。十二月十五日,雍正发一道谕旨:“二哥允礽曾获罪于康熙,其身若在,仍属负罪之人,今允礽病逝,则罪已毕矣,罪既毕,依然是朕之兄也,所以到昨日,无罪后才可以追封王爵。并且在允礽病逝之前曾经奏曰:臣蒙皇上种种施恩甚厚,臣心实深感激,又训弘皙,你若能一心竭诚效力以事君父(雍正皇帝),方为令子,此皆允礽至诚由衷之言”。 [28-29]
当时,雍正皇帝仅有特别赐弘晳的母亲李佳氏为允礽的侧福晋。而命允礽的其余妾室则曾有子女者,伊子如欲迎养,亦听其迎养;有欲随侧福晋李佳氏居住者,亦听其随住;不愿者另给廨舍与居。令他们各皆能“丰其衣食,以终余年”。 [4]
据《雍正朝起居注》:雍正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大臣等,谨奏:“皇上因允礽事所降谕?恩恤稠叠至优至渥,臣等伏思允礽获罪废禁多年,我皇上仁厚如天御极之初,即封允礽第二子弘晳为多罗理郡王...”。 [30]
雍正四年(1726年),诸王文武大臣以十月三十日,恭届雍正帝的万寿节,合词奏请庆贺。奉雍正谕旨:“朕即位以来事事效法皇考康熙圣祖。当日康熙圣诞万寿节,未曾每岁行庆贺礼,是以今年朕万寿节,礼部奏请庆贺,朕降旨停止。盖『康熙帝六十年来所行之事,朕力能效法者,无不遵奉施行』。” [31]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亲口谕曰:
“康熙六十余年富有四海而躬行俭德以为保惠万民之本,宫中服御之具质朴无华,而古玩器皆寻常之物,竟无一件为人所罕见。二哥允礽在东宫时广蓄奇巧珍贵之物,数倍于康熙宫中之所有。朕仰思康熙恭俭至德,实可垂法万世钦服之诚,益觉二哥允礽之所为实属无益,当为鉴戒也。朕既深知二哥允礽之非,若朕此时复留心玩好广收进献,则将来子孙之贤而有识者岂不以此为朕躬之累乎。朕意欲俟暇时,将宫中所有之物或系康熙传留或朕藩邸旧蓄,分晰标记,以明皇考康熙帝之俭德,俾世世子孙共知之”。 [32-33]
【雍正皇帝制曰】封弘皙和硕理亲王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雍正帝下令理郡王弘晳晋升继承其生父(康熙朝之皇太子)允礽和硕理亲王之位子,成为同辈中王爵最高等级者 [34]。(当时,雍正皇帝的所有亲生皇子均无法能册封王爵)
雍正帝给鄂尔泰的朱批奏折曾经提起这句话:「朕之关心(你),胜朕顽劣之(皇)子」、「皇子皆中庸(普通)之资,朕弟侄辈也缺乏卓越之才,朕此血诚,上天列祖皇考康熙帝早鉴之矣」 [35]。
《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第五册,108页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雍正的嫡妻孝敬宪皇后病逝,理亲王弘晳出任使节赞册宝尊上大行皇后的谥号,并祭奠大行皇后的仪式。 [4]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一月,准备册封只剩两位皇子王爵的时候,雍正帝谕宗人府曰:「朕幼弟(18岁)胤秘,秉心忠厚赋性和平素为皇考康熙圣祖之所钟爱,数年以来在宫中读书学识亦渐增长,朕心嘉悦着封亲王。皇四子弘历(21岁)、皇五子弘昼(21岁),年岁俱已二十外,亦着封为亲王,所有一切典礼着照例举行」。 [36-37](弘历最受康熙钟爱,但连郡王、贝勒王爵皆无法册封)。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雍正帝册封胤秘为諴亲王、皇四子弘历为宝亲王、皇五子弘昼为和亲王。 [4]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弘晳的女儿,被雍正帝获册封为县君。 [4]
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八月,雍正帝病重,皇四子弘历与和皇五子弘昼于圆明园朝夕侍侧。晚上戌时,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至雍正帝寝室,恭捧上御笔亲书曰:「命皇四子宝亲王弘历为皇太子即皇帝位」。雍正帝半夜于病榻上立皇四子弘历为太子后驾崩。皇太子弘历回乾清宫揭开遗诏 [38]:「宝亲王皇四子弘历,(康熙)圣祖于诸孙之中最为钟爱...其後仍封亲王者,盖令备位藩封谙习政事。…俾皇太子弘历成一代之令主…与和亲王弘昼同气至亲实为一体...大学士张廷玉器量纯全,抒诚供职,其纂修《圣祖仁皇帝实录》宣力独多;大学士鄂尔泰志秉忠贞,才优经济,...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终不渝」。揭开密封遗诏后,弘历登基,为乾隆皇帝。 [38-41]
雍正十三年(1735年)九月,奉乾隆帝谕旨:「允礽之子弘?、弘晥、孙永璥 ,(不满6岁)因年尚幼穉,蒙雍正垂慈恩养仍住宫中,年已长成。雍正原欲赐宅另居尚未降旨,兹朕仰体圣慈为筹画久远之计,其应加封王爵,着总理王大臣:(鄂尔泰、张廷玉、允禄、允礼),会同内务府定议具奏」。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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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1723年)十一月十三日,适逢康熙的忌辰,雍正帝命熹妃所生皇四子弘历祭景陵。 [4]
雍正继位后在对其八弟允禩、隆科多等政治死敌进行毁灭性打击的同时,竟然对废太子允礽一家采取怀柔政策,如: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即康熙驾崩第一天后开始,雍正就预备册封他的侄儿弘晳王爵了,这是雍正的所有皇子和其他兄弟的儿子所没有的特殊待遇。 [4]
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帝召诸王宗室等俱入,谕曰:“自前岁恭请康熙帝于自宅的圆明园,弟兄毕集,自后曾具膳招庄亲王允禄、允祹看花...。允礽为皇太子时,乃国之储君也,允礽未得罪之先,朕但尽弟道臣道凡事敬谨。因康熙帝隆恩笃爱朕(指:雍正帝)…康熙帝灼知朕之为人行事,爰付大位,盖因朕…毫无朋党偏私能明大义,可以保全尔等之故也”。 [4]
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危,雍正帝开始安排允礽后事,并且令弘晳克尽子道。十二月十四日,允礽病故后,追封和硕理亲王,谥号曰:密,以亲王例下葬。十二月十五日,雍正发一道谕旨:“二哥允礽曾获罪于康熙,其身若在,仍属负罪之人,今允礽病逝,则罪已毕矣,罪既毕,依然是朕之兄也,所以到昨日,无罪后才可以追封王爵。并且在允礽病逝之前曾经奏曰:臣蒙皇上种种施恩甚厚,臣心实深感激,又训弘皙,你若能一心竭诚效力以事君父(雍正皇帝),方为令子,此皆允礽至诚由衷之言”。 [28-29]
当时,雍正皇帝仅有特别赐弘晳的母亲李佳氏为允礽的侧福晋。而命允礽的其余妾室则曾有子女者,伊子如欲迎养,亦听其迎养;有欲随侧福晋李佳氏居住者,亦听其随住;不愿者另给廨舍与居。令他们各皆能“丰其衣食,以终余年”。 [4]
据《雍正朝起居注》:雍正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大臣等,谨奏:“皇上因允礽事所降谕?恩恤稠叠至优至渥,臣等伏思允礽获罪废禁多年,我皇上仁厚如天御极之初,即封允礽第二子弘晳为多罗理郡王...”。 [30]
雍正四年(1726年),诸王文武大臣以十月三十日,恭届雍正帝的万寿节,合词奏请庆贺。奉雍正谕旨:“朕即位以来事事效法皇考康熙圣祖。当日康熙圣诞万寿节,未曾每岁行庆贺礼,是以今年朕万寿节,礼部奏请庆贺,朕降旨停止。盖『康熙帝六十年来所行之事,朕力能效法者,无不遵奉施行』。” [31]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亲口谕曰:
“康熙六十余年富有四海而躬行俭德以为保惠万民之本,宫中服御之具质朴无华,而古玩器皆寻常之物,竟无一件为人所罕见。二哥允礽在东宫时广蓄奇巧珍贵之物,数倍于康熙宫中之所有。朕仰思康熙恭俭至德,实可垂法万世钦服之诚,益觉二哥允礽之所为实属无益,当为鉴戒也。朕既深知二哥允礽之非,若朕此时复留心玩好广收进献,则将来子孙之贤而有识者岂不以此为朕躬之累乎。朕意欲俟暇时,将宫中所有之物或系康熙传留或朕藩邸旧蓄,分晰标记,以明皇考康熙帝之俭德,俾世世子孙共知之”。 [32-33]
【雍正皇帝制曰】封弘皙和硕理亲王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雍正帝下令理郡王弘晳晋升继承其生父(康熙朝之皇太子)允礽和硕理亲王之位子,成为同辈中王爵最高等级者 [34]。(当时,雍正皇帝的所有亲生皇子均无法能册封王爵)
雍正帝给鄂尔泰的朱批奏折曾经提起这句话:「朕之关心(你),胜朕顽劣之(皇)子」、「皇子皆中庸(普通)之资,朕弟侄辈也缺乏卓越之才,朕此血诚,上天列祖皇考康熙帝早鉴之矣」 [35]。
《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第五册,108页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雍正的嫡妻孝敬宪皇后病逝,理亲王弘晳出任使节赞册宝尊上大行皇后的谥号,并祭奠大行皇后的仪式。 [4]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一月,准备册封只剩两位皇子王爵的时候,雍正帝谕宗人府曰:「朕幼弟(18岁)胤秘,秉心忠厚赋性和平素为皇考康熙圣祖之所钟爱,数年以来在宫中读书学识亦渐增长,朕心嘉悦着封亲王。皇四子弘历(21岁)、皇五子弘昼(21岁),年岁俱已二十外,亦着封为亲王,所有一切典礼着照例举行」。 [36-37](弘历最受康熙钟爱,但连郡王、贝勒王爵皆无法册封)。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雍正帝册封胤秘为諴亲王、皇四子弘历为宝亲王、皇五子弘昼为和亲王。 [4]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弘晳的女儿,被雍正帝获册封为县君。 [4]
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八月,雍正帝病重,皇四子弘历与和皇五子弘昼于圆明园朝夕侍侧。晚上戌时,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至雍正帝寝室,恭捧上御笔亲书曰:「命皇四子宝亲王弘历为皇太子即皇帝位」。雍正帝半夜于病榻上立皇四子弘历为太子后驾崩。皇太子弘历回乾清宫揭开遗诏 [38]:「宝亲王皇四子弘历,(康熙)圣祖于诸孙之中最为钟爱...其後仍封亲王者,盖令备位藩封谙习政事。…俾皇太子弘历成一代之令主…与和亲王弘昼同气至亲实为一体...大学士张廷玉器量纯全,抒诚供职,其纂修《圣祖仁皇帝实录》宣力独多;大学士鄂尔泰志秉忠贞,才优经济,...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终不渝」。揭开密封遗诏后,弘历登基,为乾隆皇帝。 [38-41]
雍正十三年(1735年)九月,奉乾隆帝谕旨:「允礽之子弘?、弘晥、孙永璥 ,(不满6岁)因年尚幼穉,蒙雍正垂慈恩养仍住宫中,年已长成。雍正原欲赐宅另居尚未降旨,兹朕仰体圣慈为筹画久远之计,其应加封王爵,着总理王大臣:(鄂尔泰、张廷玉、允禄、允礼),会同内务府定议具奏」。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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