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作者:佚名    更新:2024-11-18 02:31
  ()有两名交警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另外一名看起来职位比较高的警察正跟刚才那男人笑呵呵的交流着什么,一副勾肩搭背、‘狼狈为奸’的样子。
  等他们交流完后,交警就来到何皎仪面前,客气但不失威严的说到,“这位小姐,刚刚我们接到报警,说您出于个人私怨,故意驾车冲撞受害者,行为涉嫌严重的交通危险驾驶罪,现在请跟我们走一趟,接受后续调查。”
  何皎仪想要争辩几句,但又没法跟这执法的警察抗衡,最后只得给自己的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其来这里帮忙处理,自己则只能先上巡逻车。
  走之前,她瞥了眼那个男人,只见他一脸邪魅的叼着烟,一副‘小人得志’的表情目送她离去。
  她不知道这人什么背景,估计又是个什么纨绔子弟富二代,到处都有关系,随便打个电话就能把她带走了。
  没想到事态发展这么严重的地步,出个车祸竟然能被带去派出所,还得浪费一天的时间干不了正事,她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经过警方的详细调查,再加上调取现场监控,警方最后得出结论,说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要被处以拘役和罚金。
  何皎仪怎么都不敢相信,还试图辩解,“这个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啊,我跟对方私了就行了,或者你们处个罚金,警告什么的,也不至于严重到需要被拘留吧?”
  但是警方哪里肯听她辩解,就是在一个劲的给她普法,说那时人流车流量很大的马路上,她因为私人的情绪宣泄故意冲撞对方,不但给对方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也威胁到了对方的生命安全,同时她还闯了红灯,差点撞到旁边驶过的一个快递小哥,总之性质比较恶劣,已经构成违法。
  最终的结果是,她要被刑拘5天,并处罚金500,跟对方车辆的赔偿金另算。
  面对公安机关给出的处罚书要她签字,她满心的不甘。
  如果不签的话,可以申请什么行政复议之类的,这个申请那个申请,这个签字那个签字,麻烦的很,她想了想,自己故意闯红灯撞车是事实,差点撞到骑车人也是事实,也懒得去再去复议了,直接签了字。
  警方让她提供家属联系方式,说要通知家属。
  她想了一圈,自己竟然连一个‘家属’都没有,最后只得说了闺蜜左柚的电话。
  反正也就5天时间,左柚也知道她家密码,会去她家帮她喂狗,也会帮忙通知宠物医院的店长。
  她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又被带去了看守所……
  进入层层关卡的看守所里,看到那戒备森严的窗户,她越走越感到心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进这种地方,是因为一脚油门惹的祸……
  按说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家里有关系,或者对方车主谅解,自己根本不至于走到这么‘严重’的一步,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想想就窒息。
  早知道那个贱男人会这么跟她较真,在司法系统的关系这么硬,她当时真不该争那口嫌气,现在后悔也晚了。
  正式被带进房间里,走了好多程序,领了‘囚服’和被子生活用品这些,她很快被安排进了集体宿舍,跟别的女犯人待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