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啊
作者:毛神大大 更新:2024-11-17 23:14
()一想到来日自己若要经营,若是也要被克扣很多的赋税,这帮权贵,当即心里,就很有不舒服了。
这让别人放血可以,你放我自己的血,那怎么能行呢?
“诸位大人若是无意见,那这秦律,就一直一成不变吧。”
冯征看了看众人的表情,嘴角一扬,摊手说道,“我交几成,大家就也交几成,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目前大秦打压商贾,实际的商贾赋税将近十去其九,我嘛,也不是不可以交,只不过,诸位日后,能受得住就行!”
咝……
听到冯征的话,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面面相觑。
十去其九,何其的多?!
这以后绝大部分盈利都送了国库,自己剩不多啊!
这盘剥普通的商贾和百姓也就够了,可我们特么的是贵族啊!
一想到这一点,权贵心中,更是难受。
“陛下……”
一个权贵稍稍犹豫,立刻说道,“微臣认为,既然朝廷经商,若是还按照以前的法度,着实不妥啊……”
恩?
听到有人发声,冯征心里顿时一乐。
【这帮权贵,刚才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若是牵扯到自己,第一时间就知道到底有多疼了。】
【割肉嘛,能不疼吗?你们疼一疼,对我才有利。】
呵……
听到冯征的心声,嬴政心中一笑,这小子倒是聪明,一句话就把权贵们给“点醒”了。
他随即看向众人,“恩,是有一些道理,既是朝廷经营,还有权贵经营,是该有个明确的法度。既如此,百官认为,当是多少最佳?”
“陛下,不如……五成吧?”
一个官员听罢,小心问道。
什么?
五成?
听到他的话,众人顿时一阵反对!
“不可!五成,也,也太高了!”
“没错,律法规定只需两厘加关卡之赋税,怎可五成?”
“可每年实际的商贾赋税,不是远超五成了吗?”
“那是民间!权贵经商,怎么也不能超过三成吧?”
一帮人叽叽喳喳的,争论了起来。
冯征倒是在一旁乐呵呵的,心说,【吵吧,随便吵,赶紧吵,吵的越激烈越好。】
恩?
这小子想要看戏?
“好了!”
嬴政随即一甩手,百官即刻安静。
“这经商的赋税,长安侯,你有何想法看法?”
“禀陛下……”
冯征笑道,“微臣是这么认为的,民间经商,赋税比例暂时别变。权贵经商,就先征收一成收益。”
什么?一成?
“才一成?”
听到冯征的话,嬴政一愣,百官一阵诧异。
你比我们都狠啊!
“陛下,因为,当下权贵经商者不多,而且,大多都不熟悉经商,突然之间牟取高额赋税,只怕是稍稍有些不懂之处,再遇到高额赋税,势必会打退堂鼓。”
恩?
冯去疾听罢微微眯眼,心说,你是为了自己少交点钱吧?
“那既如此,朝廷又能有什么营收?”
嬴政听罢,马上问道。
“嘿,陛下,这就是臣接下来要说的了。”
冯征笑道,“臣之所以只给权贵收取一成的营收,那是因为,权贵的经营,只是附带的。规模也不能很大,刚才诸位大人不是说了嘛,不能尾大不掉!”
我特么?
听到冯征的话,百官当即纷纷一脸黑线。
这是拿我们自己的话堵我们自己啊?
“不过,若是有一种法子,既能让朝廷收益很大,权贵收益也不小,那就简单了。”
冯征一笑,“微臣不才,正好有一策。”
“何者?”
嬴政听罢,马上问道。
“叫公私合营,也叫分股。”
冯征解释道,“就比如,朝廷要开设一家店,每日能营收一万。而朝廷自己出一部分钱,出地方,出官吏的年奉,但是开设的起家成本还不够。
这时候我叔父,当朝右丞相,一把拿出十万,而分得三成红利,那每个月营收三千钱,三年左右,就可收的成本。日后,更是持续牟利。
这是私人财产,又不是勋爵,就算我叔父明天死了,那也照样能传给子孙不是?如此一来,朝廷能持续盈利了,也能给权贵一个源源不断的盈利机会,福盖子孙。
既利于朝廷,又利于权贵,你说是吧叔父?”
我特么?
听到冯征的举例,冯去疾当即一脸黑线。
你小子是真的不当人啊!
“是,是这么个道理……”
冯去疾嘴角微微一抽,只好说道。
“如此一来,朝廷自己的分红,直接大把入了国库。权贵的分红,无需赋税,入了自己的腰包,两全其美。”
冯征继续说道,“而且,除此之外,权贵们自己势必得盯紧点,否则经营不善,事关自己的饭碗。
朝廷可以开恩,让权贵选自己的子孙进去就任小职,这既能彰显朝廷的恩德,也能给权贵自己培养人才,也是两全其美!”
“恩?确实不错!”
嬴政听到,呵呵一笑。
这办法,其实就是让权贵们变相的在给朝廷赚钱啊?
这是从只给朝廷牟利和只给权贵自己谋利这两个法子之中,选择了折中,却是最为合适的法子!
双赢!
不错,正是双赢!
既然事关朝廷,也事关权贵自己,那权贵自己,还会让自己的子孙,进去胡闹么?
那当然不可能了!
事关利益,权贵们是打也好,骂也好,肯定不会任由自己的子弟胡来!
对权贵自己来说,也是一个鞭策和培养子孙的方法!
好,这办法,确实是好!
“恩,不错,很是不错!”
嬴政笑道,“此法可行,且,可如你所言,这合营的分红,权贵自由传承于自己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没错,就像朕想要将这大秦的帝位,自朕开始,而后,二世,三世,以致于万世!
权贵利益与大秦与共,皇权,才会更加稳妥!
当然,秦始皇这个还是有些太理想了……
历史按照计划发展的,向来都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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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别人放血可以,你放我自己的血,那怎么能行呢?
“诸位大人若是无意见,那这秦律,就一直一成不变吧。”
冯征看了看众人的表情,嘴角一扬,摊手说道,“我交几成,大家就也交几成,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目前大秦打压商贾,实际的商贾赋税将近十去其九,我嘛,也不是不可以交,只不过,诸位日后,能受得住就行!”
咝……
听到冯征的话,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面面相觑。
十去其九,何其的多?!
这以后绝大部分盈利都送了国库,自己剩不多啊!
这盘剥普通的商贾和百姓也就够了,可我们特么的是贵族啊!
一想到这一点,权贵心中,更是难受。
“陛下……”
一个权贵稍稍犹豫,立刻说道,“微臣认为,既然朝廷经商,若是还按照以前的法度,着实不妥啊……”
恩?
听到有人发声,冯征心里顿时一乐。
【这帮权贵,刚才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若是牵扯到自己,第一时间就知道到底有多疼了。】
【割肉嘛,能不疼吗?你们疼一疼,对我才有利。】
呵……
听到冯征的心声,嬴政心中一笑,这小子倒是聪明,一句话就把权贵们给“点醒”了。
他随即看向众人,“恩,是有一些道理,既是朝廷经营,还有权贵经营,是该有个明确的法度。既如此,百官认为,当是多少最佳?”
“陛下,不如……五成吧?”
一个官员听罢,小心问道。
什么?
五成?
听到他的话,众人顿时一阵反对!
“不可!五成,也,也太高了!”
“没错,律法规定只需两厘加关卡之赋税,怎可五成?”
“可每年实际的商贾赋税,不是远超五成了吗?”
“那是民间!权贵经商,怎么也不能超过三成吧?”
一帮人叽叽喳喳的,争论了起来。
冯征倒是在一旁乐呵呵的,心说,【吵吧,随便吵,赶紧吵,吵的越激烈越好。】
恩?
这小子想要看戏?
“好了!”
嬴政随即一甩手,百官即刻安静。
“这经商的赋税,长安侯,你有何想法看法?”
“禀陛下……”
冯征笑道,“微臣是这么认为的,民间经商,赋税比例暂时别变。权贵经商,就先征收一成收益。”
什么?一成?
“才一成?”
听到冯征的话,嬴政一愣,百官一阵诧异。
你比我们都狠啊!
“陛下,因为,当下权贵经商者不多,而且,大多都不熟悉经商,突然之间牟取高额赋税,只怕是稍稍有些不懂之处,再遇到高额赋税,势必会打退堂鼓。”
恩?
冯去疾听罢微微眯眼,心说,你是为了自己少交点钱吧?
“那既如此,朝廷又能有什么营收?”
嬴政听罢,马上问道。
“嘿,陛下,这就是臣接下来要说的了。”
冯征笑道,“臣之所以只给权贵收取一成的营收,那是因为,权贵的经营,只是附带的。规模也不能很大,刚才诸位大人不是说了嘛,不能尾大不掉!”
我特么?
听到冯征的话,百官当即纷纷一脸黑线。
这是拿我们自己的话堵我们自己啊?
“不过,若是有一种法子,既能让朝廷收益很大,权贵收益也不小,那就简单了。”
冯征一笑,“微臣不才,正好有一策。”
“何者?”
嬴政听罢,马上问道。
“叫公私合营,也叫分股。”
冯征解释道,“就比如,朝廷要开设一家店,每日能营收一万。而朝廷自己出一部分钱,出地方,出官吏的年奉,但是开设的起家成本还不够。
这时候我叔父,当朝右丞相,一把拿出十万,而分得三成红利,那每个月营收三千钱,三年左右,就可收的成本。日后,更是持续牟利。
这是私人财产,又不是勋爵,就算我叔父明天死了,那也照样能传给子孙不是?如此一来,朝廷能持续盈利了,也能给权贵一个源源不断的盈利机会,福盖子孙。
既利于朝廷,又利于权贵,你说是吧叔父?”
我特么?
听到冯征的举例,冯去疾当即一脸黑线。
你小子是真的不当人啊!
“是,是这么个道理……”
冯去疾嘴角微微一抽,只好说道。
“如此一来,朝廷自己的分红,直接大把入了国库。权贵的分红,无需赋税,入了自己的腰包,两全其美。”
冯征继续说道,“而且,除此之外,权贵们自己势必得盯紧点,否则经营不善,事关自己的饭碗。
朝廷可以开恩,让权贵选自己的子孙进去就任小职,这既能彰显朝廷的恩德,也能给权贵自己培养人才,也是两全其美!”
“恩?确实不错!”
嬴政听到,呵呵一笑。
这办法,其实就是让权贵们变相的在给朝廷赚钱啊?
这是从只给朝廷牟利和只给权贵自己谋利这两个法子之中,选择了折中,却是最为合适的法子!
双赢!
不错,正是双赢!
既然事关朝廷,也事关权贵自己,那权贵自己,还会让自己的子孙,进去胡闹么?
那当然不可能了!
事关利益,权贵们是打也好,骂也好,肯定不会任由自己的子弟胡来!
对权贵自己来说,也是一个鞭策和培养子孙的方法!
好,这办法,确实是好!
“恩,不错,很是不错!”
嬴政笑道,“此法可行,且,可如你所言,这合营的分红,权贵自由传承于自己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没错,就像朕想要将这大秦的帝位,自朕开始,而后,二世,三世,以致于万世!
权贵利益与大秦与共,皇权,才会更加稳妥!
当然,秦始皇这个还是有些太理想了……
历史按照计划发展的,向来都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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