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四脚蛇遇红尘仙
作者:大脸怪的大口袋 更新:2024-11-17 16:14
()史白蕊和史归林看向忽然爆发的史正卿。
史白蕊疑惑地问,“大弟,你提猪婆蛇做什么?车里有吗?那东西没毒,无碍的。”
史正卿指着自己的脑门,气哼哼地说道:“猪婆蛇在这儿呢!这么大一条,你们看不见?”
史归林笑起来:“哈哈哈,哥你说什么呢?你为何管自己叫猪婆蛇?”
这外号是方众妙取的!她十成十对齐修说过我是猪婆蛇的话!真是气煞我也!
史正卿头顶冒烟,掀开车帘就想独自跑回去找方众妙好好理论理论。
跳下车,转过身,映入他眼帘的却是崇明酒肆。敞开的大门里,一群文人墨客举杯畅饮,谈笑晏晏,几个舞姬旋转跳跃,丝竹飘飘。
高高的房梁上,一幅幅书画垂挂而下,随风轻摆。最高处的几幅书画都出自史正卿之手,备受文人们推崇。
看见熟悉的场景,史正卿怔在原地。
后面的马车上,史承业掀开帘子探出头,不耐地问:“彦回,你傻愣在那里干嘛?你还要陪你姐姐回去收拾东西,莫要半路跑去喝酒。”
酒肆里的人听见声音转头看过来,连忙挥手招唤。
“彦回,进来喝两杯。”
“史大公子,来嘛来嘛,奴家伺候您。”
两个舞姬跑出来,一左一右抱住史正卿的胳膊。
李天竹也从后面的马车里探出脑袋,看见儿子混不吝的模样,不由深深叹气。她算是看出来了,能让儿子俯首帖耳的女子,迄今为止只有方众妙一个。
那人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能把儿子傲慢自负的脾气完全拿捏。只可惜方众妙自始至终都没看起过儿子,两人没那个缘分。
李天竹频频叹息,很是忧心儿子将来的婚事。
儿子放浪形骸,纵情享乐,不找个有手腕的妻子严加管束,他永远不会收心。
史承业缩回脑袋,无奈道,“别叹气了。他自己不愿上进,你说什么都无用。终究是我们太惯着他。”
李天竹回头瞪了夫君一眼,朝儿子喊道:“彦回,别喝酒了,我们还赶着去江家。”
史正卿好似终于回过神来,推开两个舞姬,大步走进酒肆。
李天竹连连喊他,他头也不回。
史归林跳下马车,跑进酒肆规劝兄长。今日有正事要办,不是玩乐的时候。他也是才发现,兄长竟然这么不靠谱。
然而,史归林很快就愣住了。
只见史正卿搬来一把梯子,爬上高处,一一摘掉他曾经引以为傲的几幅墨宝。
梯子下面围满了人,纷纷问他作何,他一字不答。
从梯子上下来,他吩咐店家:“找一个铜盆,烧一堆火。”
店家不敢违逆,很快准备好铜盆和炭火。
史正卿摊开一幅字,缓缓扫过上面的内容。
史归林伸长脖子一看,只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诗——何需星芒冷月辉,自是昊天烈日光。
这绝对是兄长的口气。自比烈日,狂得不行。
然而,史正卿看着这幅笔力雄浑的墨宝,竟然自嘲一笑,然后毫不犹豫地把字幅扔进铜盆里烧掉。
周围的文人墨客发出一阵肉疼的惊呼,还有人试图从火里抓出字幅,进行挽救,却被史正卿用画轴打掉了手。
他摇摇头,冷笑道:“无病呻吟,妄自尊大,救它做什么?”
他展开又一幅墨宝细看。
史归林凑过去,却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词:诗仙、酒仙、红尘仙,憾平生,独不见吾狂耳。
嚯!口气好大啊。诗仙、酒仙、红尘仙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见识到你的才华是吧?
史归林捂着嘴噗嗤笑出声来。
史正卿也低低地笑,笑到一半,他容色忽然僵住,头皮因为极度的尴尬而隐隐发麻。
那日方众妙走进酒肆,可曾看见这幅字?诗仙酒仙,史正卿未曾得遇,但红尘仙不正是方众妙吗?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会不会暗暗发笑,会不会觉得这是一条四脚蛇在装真龙?
史正卿不敢深想,连忙闭上眼,急急地把字幅扔进火里烧成灰。
那猪婆蛇的外号还真不是方众妙胡乱取的。过去的他,的确是个笑话。
周围的文人们又是一阵惊呼,有人拉扯史正卿的胳膊,有人劝他莫要糟蹋艺术,有人问他是不是受了刺激。
史正卿把字画一幅一幅丢进火里,并不回答。
恰在此时,门外街道上,一队飞羽卫打马疾驰而过,领头之人正是齐修。他红袍猎猎,眉眼锋锐,气势骇人。
一股血腥味伴随着马蹄扬起的尘土四散开来。
显而易见,齐修又去杀人了,而且杀的还不少。
喧闹的酒肆瞬间安静。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名文人幽幽说道:“杀杀杀,整日就知道杀。整个临安城都快被这帮飞羽卫杀穿了。”
史正卿愣愣地看着齐修远去的背影,回神之后驳斥道,“他杀的是蛮夷细作,便是杀穿了,杀光了,又如何?”
旁边有人奇怪地说道:“你怎么帮齐修说起话来?你不是最看不起他吗?”
史正卿自嘲道,“我们整日里寻欢作乐,无所事事,却看不起一个为保国而忙忙碌碌的人。”
他环视这群朋友,喃喃道,“我日后不会再来了,你们继续畅饮吧。”
话落,他转身离去。
许多人在身后喊他,而他始终不曾回头。
离开酒肆之后,史正卿走到父母乘坐的马车边,对着闭合的车帘郑重说道:“爹,我想出仕。”
车内久久无声。
史正卿拱手一拜,更为直白地说道:“爹,我要当官。我本不是池中物,为何不能乘风化龙?”
待他爬到比齐修更为显赫的位置,拿到更大的权势,倒要看看方众妙还敢不敢叫他猪婆蛇。
车帘掀开,史承业目光如炬地看向儿子。
史正卿抬眼与他对视,目中再没有骄傲自负,只有勃勃的野心和膨胀的权欲。他终于意识到,在这乱世,不为人上人,只能做草芥。
是什么激励了他?是方众妙吗?果然只有强大的女人才能让幼稚的男人飞速成长。
好!
史承业捋着胡须哈哈大笑。
他放下车帘,极为霸道地说道,“明日我便送你入朝为官。走上这条路,你绝不能退缩,否则我会看不起你。”
史正卿忽然有些后悔。怎么刚下决心,明天就要当官?他真的可以吗?
他张了张口,正想说能不能缓几天,让我做做准备,却又听父亲说道:“方众妙不是与你有约定吗?她定然时刻关注着你。你若再次退缩,她会更加看不起你。”
史正卿微弯的脊背立刻挺得笔直,语气无比坚定:“爹,你儿子不是虚有其表的绣花枕头。你看着吧,来日我必是这大周的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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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白蕊疑惑地问,“大弟,你提猪婆蛇做什么?车里有吗?那东西没毒,无碍的。”
史正卿指着自己的脑门,气哼哼地说道:“猪婆蛇在这儿呢!这么大一条,你们看不见?”
史归林笑起来:“哈哈哈,哥你说什么呢?你为何管自己叫猪婆蛇?”
这外号是方众妙取的!她十成十对齐修说过我是猪婆蛇的话!真是气煞我也!
史正卿头顶冒烟,掀开车帘就想独自跑回去找方众妙好好理论理论。
跳下车,转过身,映入他眼帘的却是崇明酒肆。敞开的大门里,一群文人墨客举杯畅饮,谈笑晏晏,几个舞姬旋转跳跃,丝竹飘飘。
高高的房梁上,一幅幅书画垂挂而下,随风轻摆。最高处的几幅书画都出自史正卿之手,备受文人们推崇。
看见熟悉的场景,史正卿怔在原地。
后面的马车上,史承业掀开帘子探出头,不耐地问:“彦回,你傻愣在那里干嘛?你还要陪你姐姐回去收拾东西,莫要半路跑去喝酒。”
酒肆里的人听见声音转头看过来,连忙挥手招唤。
“彦回,进来喝两杯。”
“史大公子,来嘛来嘛,奴家伺候您。”
两个舞姬跑出来,一左一右抱住史正卿的胳膊。
李天竹也从后面的马车里探出脑袋,看见儿子混不吝的模样,不由深深叹气。她算是看出来了,能让儿子俯首帖耳的女子,迄今为止只有方众妙一个。
那人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能把儿子傲慢自负的脾气完全拿捏。只可惜方众妙自始至终都没看起过儿子,两人没那个缘分。
李天竹频频叹息,很是忧心儿子将来的婚事。
儿子放浪形骸,纵情享乐,不找个有手腕的妻子严加管束,他永远不会收心。
史承业缩回脑袋,无奈道,“别叹气了。他自己不愿上进,你说什么都无用。终究是我们太惯着他。”
李天竹回头瞪了夫君一眼,朝儿子喊道:“彦回,别喝酒了,我们还赶着去江家。”
史正卿好似终于回过神来,推开两个舞姬,大步走进酒肆。
李天竹连连喊他,他头也不回。
史归林跳下马车,跑进酒肆规劝兄长。今日有正事要办,不是玩乐的时候。他也是才发现,兄长竟然这么不靠谱。
然而,史归林很快就愣住了。
只见史正卿搬来一把梯子,爬上高处,一一摘掉他曾经引以为傲的几幅墨宝。
梯子下面围满了人,纷纷问他作何,他一字不答。
从梯子上下来,他吩咐店家:“找一个铜盆,烧一堆火。”
店家不敢违逆,很快准备好铜盆和炭火。
史正卿摊开一幅字,缓缓扫过上面的内容。
史归林伸长脖子一看,只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诗——何需星芒冷月辉,自是昊天烈日光。
这绝对是兄长的口气。自比烈日,狂得不行。
然而,史正卿看着这幅笔力雄浑的墨宝,竟然自嘲一笑,然后毫不犹豫地把字幅扔进铜盆里烧掉。
周围的文人墨客发出一阵肉疼的惊呼,还有人试图从火里抓出字幅,进行挽救,却被史正卿用画轴打掉了手。
他摇摇头,冷笑道:“无病呻吟,妄自尊大,救它做什么?”
他展开又一幅墨宝细看。
史归林凑过去,却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词:诗仙、酒仙、红尘仙,憾平生,独不见吾狂耳。
嚯!口气好大啊。诗仙、酒仙、红尘仙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见识到你的才华是吧?
史归林捂着嘴噗嗤笑出声来。
史正卿也低低地笑,笑到一半,他容色忽然僵住,头皮因为极度的尴尬而隐隐发麻。
那日方众妙走进酒肆,可曾看见这幅字?诗仙酒仙,史正卿未曾得遇,但红尘仙不正是方众妙吗?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会不会暗暗发笑,会不会觉得这是一条四脚蛇在装真龙?
史正卿不敢深想,连忙闭上眼,急急地把字幅扔进火里烧成灰。
那猪婆蛇的外号还真不是方众妙胡乱取的。过去的他,的确是个笑话。
周围的文人们又是一阵惊呼,有人拉扯史正卿的胳膊,有人劝他莫要糟蹋艺术,有人问他是不是受了刺激。
史正卿把字画一幅一幅丢进火里,并不回答。
恰在此时,门外街道上,一队飞羽卫打马疾驰而过,领头之人正是齐修。他红袍猎猎,眉眼锋锐,气势骇人。
一股血腥味伴随着马蹄扬起的尘土四散开来。
显而易见,齐修又去杀人了,而且杀的还不少。
喧闹的酒肆瞬间安静。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名文人幽幽说道:“杀杀杀,整日就知道杀。整个临安城都快被这帮飞羽卫杀穿了。”
史正卿愣愣地看着齐修远去的背影,回神之后驳斥道,“他杀的是蛮夷细作,便是杀穿了,杀光了,又如何?”
旁边有人奇怪地说道:“你怎么帮齐修说起话来?你不是最看不起他吗?”
史正卿自嘲道,“我们整日里寻欢作乐,无所事事,却看不起一个为保国而忙忙碌碌的人。”
他环视这群朋友,喃喃道,“我日后不会再来了,你们继续畅饮吧。”
话落,他转身离去。
许多人在身后喊他,而他始终不曾回头。
离开酒肆之后,史正卿走到父母乘坐的马车边,对着闭合的车帘郑重说道:“爹,我想出仕。”
车内久久无声。
史正卿拱手一拜,更为直白地说道:“爹,我要当官。我本不是池中物,为何不能乘风化龙?”
待他爬到比齐修更为显赫的位置,拿到更大的权势,倒要看看方众妙还敢不敢叫他猪婆蛇。
车帘掀开,史承业目光如炬地看向儿子。
史正卿抬眼与他对视,目中再没有骄傲自负,只有勃勃的野心和膨胀的权欲。他终于意识到,在这乱世,不为人上人,只能做草芥。
是什么激励了他?是方众妙吗?果然只有强大的女人才能让幼稚的男人飞速成长。
好!
史承业捋着胡须哈哈大笑。
他放下车帘,极为霸道地说道,“明日我便送你入朝为官。走上这条路,你绝不能退缩,否则我会看不起你。”
史正卿忽然有些后悔。怎么刚下决心,明天就要当官?他真的可以吗?
他张了张口,正想说能不能缓几天,让我做做准备,却又听父亲说道:“方众妙不是与你有约定吗?她定然时刻关注着你。你若再次退缩,她会更加看不起你。”
史正卿微弯的脊背立刻挺得笔直,语气无比坚定:“爹,你儿子不是虚有其表的绣花枕头。你看着吧,来日我必是这大周的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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