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
作者:南春暮 更新:2024-11-16 08:45
()锅里有水,迟非晚弯腰点开煤气灶,那窜蓝色火苗“咻”的一下点燃。
迟非晚看了眼墙上的时钟,“三哥很晚了,做饭来不及了,吃面你可以吗?”
迟逸之点了点头。
以往,迟非晚一个下厨,她不会有太大的压力,毕竟自己做出来都是给自己吃,可这次不一样,这还是她第一次下厨给别人吃。
偏偏别人还是养尊处优的少爷。
迟逸之平时吃什么,迟非晚平时又吃什么,差别不是一点半点。
再难吃的饭菜迟非晚都吃过,别说难吃的,就算是菜咸的都没碰到过。
迟非晚深吸一口气,她熟练地拿起面条,轻轻一抖,让面条散开。接着,她将面条放入煮沸的锅中,用筷子轻轻搅拌,让面条均匀受热。随着水温的升高,面条开始翻滚,她小心地拿起勺子,舀起一勺清澈的汤,淋在面条上,让面条更加爽滑。
迟非晚踮脚从柜子中取出两个碗,加入各种调料,轻轻搅拌,让味道充分融合。
她将煮好的面条捞起,放入碗中,再浇上一勺香浓的汤头,两碗美味的面条就这样摆在了眼前。
看着是很有食欲,只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迟非晚把一双筷子平放到碗上,“我没有放辣椒。”
迟逸之轻轻“嗯”了一声。
浅浅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可以。
就是有点淡了。
吃着吃着,迟逸之突然就问:“你有给我以外的其他人下过面吗?”
迟非晚嘴里还含着面条,差点没吐出来,她没想过迟逸之会回她这个问题。
她摇了摇头。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看见了迟逸之嘴角那抹浅浅的笑意。
*
宋家。
宋今安所住的小区算不上什么高档小区,但小区的绿化很好,房屋有些年头了,这也导致这里的房价要比同等小区的价位高很多。
宋今安拎着蔬菜回家,老房子的装修散发着岁月的气息。木质的地板,经过时间的打磨,呈现出自然的光泽。墙壁上的油漆已经剥落,露出了斑驳的痕迹,天花板上的吊扇,扇叶已经泛黄,却依然坚守着它的岗位。
在客厅里,摆放着一套老式的沙发,坐垫有些磨损。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泛黄的山水画,增添了几分艺术气息。
宋今安在厨房,都能听见卧室传来的阵阵咳嗽声。
他垂下眼眸,放下蔬菜,敲响卧室的房门。
只见坐在梳妆台的妇女骨瘦如柴,面色变得苍白如纸。她的眼睛里常常透露出疲惫和痛苦,每一次的呼吸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咳嗽声不时地从她虚弱的身体里传出,那是肺癌在折磨着她。
花色的床上还有几件漂亮的裙子凌乱摆放在在哪,眼前的妇女也才只有四十岁啊,疾病的折磨却让看起来像五十六岁的老人。
宋今安眼眸带有悲色,他走过去,蹲在母亲的膝盖旁。
“妈妈,你吃药了吗?”
宋母,亲昵地抚摸着宋今安的头,“你放心,妈妈一个人在家也会定期的吃药。”
一盒五万的药,一个月就要吃掉一盒。
宋今安看了眼床上的裙子,自从母亲生病以后,这些漂亮的衣裳再也没见她穿过了。
穿不上,太瘦了,穿在身上松松垮垮。
宋母看向宋今安,那双痛楚的眼眸却满含柔情,她又将视线移向墙上,宋今安跟随的目光看去。
墙上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警察,身着整齐的警服,面容严肃而坚定。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畏和决心。
这是宋今安的父亲,三十一的父亲。
明明是荣耀之家,却满目疮痍。
宋今安在厨房下厨,碗筷摆好之后,扶着宋母出来。
闻着桌上四溢飘香的饭菜,宋母憔悴的脸上勾起浅浅的笑容。
宋母每天的日常,就是在家看看电视,吃药,等儿子回家,还有乐观。
中年失去丈夫的同时,也生了病,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之下,宋母没有一蹶不振,而是积极乐观,珍惜活着的每天。
人为什么活着?
或许会有很多答案,为了金钱、为了地位、为了名声,或是为了家庭、为了亲人、为了孩子,每个人都会为各种各样的目的而活。
窗外悄悄溜进一缕微风,茶几上本来翻开的书被风吹动,停在了那页,仿佛是风告诉我们:
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
读书真的会让人活的很通透。
宋母平日里有些无聊,就会靠读物打发时间。
当你读了《活着》这本书后,你就会明白活着的意义。
受了宋母的影响,所以宋今安才会热爱生活,哪怕未来的路很苦,他也愿意。
*
晚饭吃完,迟非晚将碗筷收拾到铁锅里。
迟逸之在看到后,走到她旁边,拉开了洗碗机的柜子,“有洗碗机为什么不用?”
“没有多少需要用到洗碗机的。”
“迟非晚,家里都没有洗碗的佣人,洗碗机买来不用,当摆设吗?”
真正的有钱人家,碗筷都不需要佣人洗,扫地拖地也不需要佣人拖。
洗碗机和扫地机器人已经代替了佣人大部分工作。
迟逸之轻“哼”说:“迟非晚如果你自己就能将碗筷消毒,用不用洗碗机都无所谓。”
“但你能做到吗?”
“有机器不用,那是傻子!”
一些能用洗衣机洗的衣服,无论数量的多少,迟逸之都会丢进洗衣机的,但如果一些需要手洗,那也轮不到他。
迟逸之从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手掌是光滑没有茧的。
而迟非晚从七岁开始就一个人生活,做饭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完成,她的手掌不比寻常的千金小姐,光滑白嫩。
她的手摸起来还有一层薄薄的茧。
“以后洗碗,无论多少用洗碗机,对自己的手好一点。”
“迟非晚别有一天自己把自己养死了。”
迟逸之说话向来如此。
等厨房的一切收拾好以后,迟非晚从浴室里出来,就发现了茶几上冒着热气的牛奶。
知道她睡前有喝牛奶习惯的,只有迟逸之。
没想到这么多年,他还记得。
迟非晚小心翼翼地捧着杯子,有些烫,勉强能用手拿。
茶几上的手机震动了几下,屏幕一亮,赫然出现两条消息。
迟非晚余光瞥见,那两条都出自同一人。
【周末,有空吗,请你吃饭,就当感谢你捡到我的钥匙扣。】
第一条短信看不到。
这时,迟逸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迟非晚快速收回,抿了一口牛奶,泛水的蓝眸轻抬,“谢谢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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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非晚看了眼墙上的时钟,“三哥很晚了,做饭来不及了,吃面你可以吗?”
迟逸之点了点头。
以往,迟非晚一个下厨,她不会有太大的压力,毕竟自己做出来都是给自己吃,可这次不一样,这还是她第一次下厨给别人吃。
偏偏别人还是养尊处优的少爷。
迟逸之平时吃什么,迟非晚平时又吃什么,差别不是一点半点。
再难吃的饭菜迟非晚都吃过,别说难吃的,就算是菜咸的都没碰到过。
迟非晚深吸一口气,她熟练地拿起面条,轻轻一抖,让面条散开。接着,她将面条放入煮沸的锅中,用筷子轻轻搅拌,让面条均匀受热。随着水温的升高,面条开始翻滚,她小心地拿起勺子,舀起一勺清澈的汤,淋在面条上,让面条更加爽滑。
迟非晚踮脚从柜子中取出两个碗,加入各种调料,轻轻搅拌,让味道充分融合。
她将煮好的面条捞起,放入碗中,再浇上一勺香浓的汤头,两碗美味的面条就这样摆在了眼前。
看着是很有食欲,只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迟非晚把一双筷子平放到碗上,“我没有放辣椒。”
迟逸之轻轻“嗯”了一声。
浅浅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可以。
就是有点淡了。
吃着吃着,迟逸之突然就问:“你有给我以外的其他人下过面吗?”
迟非晚嘴里还含着面条,差点没吐出来,她没想过迟逸之会回她这个问题。
她摇了摇头。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看见了迟逸之嘴角那抹浅浅的笑意。
*
宋家。
宋今安所住的小区算不上什么高档小区,但小区的绿化很好,房屋有些年头了,这也导致这里的房价要比同等小区的价位高很多。
宋今安拎着蔬菜回家,老房子的装修散发着岁月的气息。木质的地板,经过时间的打磨,呈现出自然的光泽。墙壁上的油漆已经剥落,露出了斑驳的痕迹,天花板上的吊扇,扇叶已经泛黄,却依然坚守着它的岗位。
在客厅里,摆放着一套老式的沙发,坐垫有些磨损。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泛黄的山水画,增添了几分艺术气息。
宋今安在厨房,都能听见卧室传来的阵阵咳嗽声。
他垂下眼眸,放下蔬菜,敲响卧室的房门。
只见坐在梳妆台的妇女骨瘦如柴,面色变得苍白如纸。她的眼睛里常常透露出疲惫和痛苦,每一次的呼吸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咳嗽声不时地从她虚弱的身体里传出,那是肺癌在折磨着她。
花色的床上还有几件漂亮的裙子凌乱摆放在在哪,眼前的妇女也才只有四十岁啊,疾病的折磨却让看起来像五十六岁的老人。
宋今安眼眸带有悲色,他走过去,蹲在母亲的膝盖旁。
“妈妈,你吃药了吗?”
宋母,亲昵地抚摸着宋今安的头,“你放心,妈妈一个人在家也会定期的吃药。”
一盒五万的药,一个月就要吃掉一盒。
宋今安看了眼床上的裙子,自从母亲生病以后,这些漂亮的衣裳再也没见她穿过了。
穿不上,太瘦了,穿在身上松松垮垮。
宋母看向宋今安,那双痛楚的眼眸却满含柔情,她又将视线移向墙上,宋今安跟随的目光看去。
墙上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警察,身着整齐的警服,面容严肃而坚定。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畏和决心。
这是宋今安的父亲,三十一的父亲。
明明是荣耀之家,却满目疮痍。
宋今安在厨房下厨,碗筷摆好之后,扶着宋母出来。
闻着桌上四溢飘香的饭菜,宋母憔悴的脸上勾起浅浅的笑容。
宋母每天的日常,就是在家看看电视,吃药,等儿子回家,还有乐观。
中年失去丈夫的同时,也生了病,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之下,宋母没有一蹶不振,而是积极乐观,珍惜活着的每天。
人为什么活着?
或许会有很多答案,为了金钱、为了地位、为了名声,或是为了家庭、为了亲人、为了孩子,每个人都会为各种各样的目的而活。
窗外悄悄溜进一缕微风,茶几上本来翻开的书被风吹动,停在了那页,仿佛是风告诉我们:
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
读书真的会让人活的很通透。
宋母平日里有些无聊,就会靠读物打发时间。
当你读了《活着》这本书后,你就会明白活着的意义。
受了宋母的影响,所以宋今安才会热爱生活,哪怕未来的路很苦,他也愿意。
*
晚饭吃完,迟非晚将碗筷收拾到铁锅里。
迟逸之在看到后,走到她旁边,拉开了洗碗机的柜子,“有洗碗机为什么不用?”
“没有多少需要用到洗碗机的。”
“迟非晚,家里都没有洗碗的佣人,洗碗机买来不用,当摆设吗?”
真正的有钱人家,碗筷都不需要佣人洗,扫地拖地也不需要佣人拖。
洗碗机和扫地机器人已经代替了佣人大部分工作。
迟逸之轻“哼”说:“迟非晚如果你自己就能将碗筷消毒,用不用洗碗机都无所谓。”
“但你能做到吗?”
“有机器不用,那是傻子!”
一些能用洗衣机洗的衣服,无论数量的多少,迟逸之都会丢进洗衣机的,但如果一些需要手洗,那也轮不到他。
迟逸之从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手掌是光滑没有茧的。
而迟非晚从七岁开始就一个人生活,做饭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完成,她的手掌不比寻常的千金小姐,光滑白嫩。
她的手摸起来还有一层薄薄的茧。
“以后洗碗,无论多少用洗碗机,对自己的手好一点。”
“迟非晚别有一天自己把自己养死了。”
迟逸之说话向来如此。
等厨房的一切收拾好以后,迟非晚从浴室里出来,就发现了茶几上冒着热气的牛奶。
知道她睡前有喝牛奶习惯的,只有迟逸之。
没想到这么多年,他还记得。
迟非晚小心翼翼地捧着杯子,有些烫,勉强能用手拿。
茶几上的手机震动了几下,屏幕一亮,赫然出现两条消息。
迟非晚余光瞥见,那两条都出自同一人。
【周末,有空吗,请你吃饭,就当感谢你捡到我的钥匙扣。】
第一条短信看不到。
这时,迟逸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迟非晚快速收回,抿了一口牛奶,泛水的蓝眸轻抬,“谢谢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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