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好一只吗喽
作者:狂笑 更新:2024-11-13 10:06
()独自行走在占婆神庙朱红色的地砖间,夜隼身着马面长裙,短袖白衫,一分朱唇,两瓣柳叶弯眉。她掏出了手机来,与日后的古迹合影留念。
她摆着娇羞朦胧的姿势,记录着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境外旅行。其实分别时,她本想让林川陪陪自己,并非难忘昔日之情,只是拍照的时候,独自一人无法照出真正的美来。明明这么美,都没有人懂得欣赏。
也就是在她找个角度,又咔嚓留影之时,一位公子漫步走上前来。
“敢问姑娘,是否来自东土大明?”谦谦公子礼貌鞠躬行礼问道。
“是啊,姑娘我叫唐僧,正要去西天求取真经呢。”夜隼不屑道。
“姑娘好生有趣,小生祖上就是华侨,能听见乡音颇为欢喜,可否结识一番?”公子脸皮挺好,虽然都是搭讪,但颇有礼貌,并不让人讨厌。
“没兴趣,我出来不是交朋友的。”夜隼冷若冰霜,起身想走。
“姑娘不要误会,小生虽为浪子,但绝非登徒之辈。姑娘初来沱灢,如想体会些地方特色,小生可以当个向导,不收费的。”公子脸皮很厚,纠缠却并非纠结。
“结识我很贵的,我能吃能作,你银子够吗?”夜隼算是开始认真打量起这古代的搭讪男。
“钱财不多,但应该够姑娘吃吃喝喝了,如果不够,大不了小生刷碗以工抵账呗。”公子笑着打开了折纸扇,别人的纸扇上不是风水画就是各种标语题词,但这公子的扇面上只有五个大字“好一只吗喽”。
“吗喽?你是只猴?”夜隼突然对眼前的男人来了些许兴趣。
“姑娘聪明,吗喽,正是小生的名号,这字可是占城国王提的,很贵哦。”那自称吗喽的男人,身高不过165,比夜隼还矮了几分。到模样清秀,脸上刮得很是干净,看上去并不像只猴,反而有几分书生气。
“怎么会有人叫自己吗喽的?你是受过什么刺激吗?”夜隼被勾起了好奇心。
“这故事说起来就老长了,姑娘有空听,小生就说道说道。”吗喽侃侃而谈。
“反正也没事,你爱说就说呗。”夜隼只觉得这男人比一般的吗喽,有意思。
“光这么说有些干巴,小生知道海边有一茶轩不错,那里有我们占城特产的米茶,姑娘可否赏脸一品?”吗喽诚挚邀请道。
“带路吧。”夜隼不会怕被拐带,怕只怕想拐带自己的人不太够杀而已。
等出了占婆神庙,夜隼却不由一愣。这自称吗喽的男人显然不是普通人,光停在路边等候他的马车队就有十几辆,守护着他的全是一些脸上扎满青色图腾的大汉,随便挑出一个,都比今天早上接待郑和的城主亲卫要厉害不少。
“你到底什么人?这种排场,难道你是国王的私生子?”夜隼半开玩笑道。
“国王那孙子哪有这么好福气,生出小生这英明神武,帅气逼人的儿子来。小生只是做些小买卖。正所谓独在异乡为异客,不想客死他乡,保镖一定要多多的,这钱省不得。”吗喽调侃地亲自为夜隼拉开了马车车门。
“神神叨叨你这人口无遮拦,小心被官差听了砍你脑袋。”夜隼说着坐了上去。吗喽的马车是敞篷的,车身旁边掐着金边,在这随便都能饿死人的地界,绝对是显摆到了极致。
不过敞篷马车在这海滨城市还颇为舒适,海风吹过,加上路人羡慕的眼光有那么一刻,还真有种公主出巡的错觉。
至于林川,离开了醉仙居没多久,醉仙居就被当地官差给包围了,一连死了近百人,不光吗喽帮三当家的癞子头被砍成了肉泥,当地许多富甲乡绅同样死于非命。
这绝对是沱灢建城以来最恶劣的案件,据现场围观群众描述,动手之人穿得很像华夏的衣衫,不过其中一个是高达两米的黑奴,他们就两个人,一个守门口,一个进去动手。
至于门外死在街上的八位,明明只是被打伤的模样,却突然一下脑袋上多出了一个个血洞,就这么一命呜呼了。
做记录的官差人都麻了,那口供就跟听玄幻小说一样,一个人进去干掉了近百人,还有一半都是打手保镖,这哪是人类可以办到的?
不管了,画师将林川的样貌按照口述画成了通缉令,张贴得到处都是。不过林川看见那画像时,笑喷了,那人物形象比漫画还抽象,古代真能靠笔画通缉令抓到嫌疑犯吗?扯的吧!
而他和描述上的也不同,早就脱去的素白的大明服饰,换上了一身短衫短裤,木屐拖鞋的模样,就跟桑拿房里随处可见的老登差不多,唯一区别就是没有带那个弹簧手牌。
林川通过骨传导通讯器,单线联系了刘一手,“朋友,在干嘛?我在黑街,你是不是也在?”
“找我作甚?忙着呢!”刘一手的呼吸都有些急促,没办法,四个妹子正在他周围跳着攒劲的民族舞,那异域风情看得他是心猿意马,身下却是一片死寂。
“别忙了,那种庸脂俗粉有什么好玩的?我刚刚打听了一地,很有意思,叫霸王卸甲坊。”林川已经想好了如何请君入瓮。
“霸王卸甲坊?我打听过,那可是沱灢最高档的会所,就是娘的太贵了,还要拜门帖才让进。”刘一手到哪,寻找这种烟花柳巷都是一把好手,怎会没听过霸王卸甲坊。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手上正好有两张拜门。”林川把玩着两个牌牌,那是从癞子头的宝库里搜出来的。
显然有富商抽光了家当,用这玩意抵账了。
“你在哪?十分钟后到。”刘一手一把推开了面前的妹子,和霸王卸甲坊比起来,自己现在的玩法,简直就跟在洗头房里的老头子一个级别。
有人请客,刘一手跑得比兔子还快,不管你在哪,说十分钟就十分钟,这家伙甚至连裤腰带都没有系紧。
“干嘛?走啊。”刘一手是在一个扁食摊见到了林川。
“别着急啊,我早上中午都没吃,你让我喝口汤先。”林川才不慌。
“喝你奶奶个腿!到了霸王卸甲坊,找妞用嘴喂你喝,不自在吗?傻春,快走!”刘一手几乎是拉着林川的脖领子,就向着城中的霸王卸甲坊快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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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摆着娇羞朦胧的姿势,记录着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境外旅行。其实分别时,她本想让林川陪陪自己,并非难忘昔日之情,只是拍照的时候,独自一人无法照出真正的美来。明明这么美,都没有人懂得欣赏。
也就是在她找个角度,又咔嚓留影之时,一位公子漫步走上前来。
“敢问姑娘,是否来自东土大明?”谦谦公子礼貌鞠躬行礼问道。
“是啊,姑娘我叫唐僧,正要去西天求取真经呢。”夜隼不屑道。
“姑娘好生有趣,小生祖上就是华侨,能听见乡音颇为欢喜,可否结识一番?”公子脸皮挺好,虽然都是搭讪,但颇有礼貌,并不让人讨厌。
“没兴趣,我出来不是交朋友的。”夜隼冷若冰霜,起身想走。
“姑娘不要误会,小生虽为浪子,但绝非登徒之辈。姑娘初来沱灢,如想体会些地方特色,小生可以当个向导,不收费的。”公子脸皮很厚,纠缠却并非纠结。
“结识我很贵的,我能吃能作,你银子够吗?”夜隼算是开始认真打量起这古代的搭讪男。
“钱财不多,但应该够姑娘吃吃喝喝了,如果不够,大不了小生刷碗以工抵账呗。”公子笑着打开了折纸扇,别人的纸扇上不是风水画就是各种标语题词,但这公子的扇面上只有五个大字“好一只吗喽”。
“吗喽?你是只猴?”夜隼突然对眼前的男人来了些许兴趣。
“姑娘聪明,吗喽,正是小生的名号,这字可是占城国王提的,很贵哦。”那自称吗喽的男人,身高不过165,比夜隼还矮了几分。到模样清秀,脸上刮得很是干净,看上去并不像只猴,反而有几分书生气。
“怎么会有人叫自己吗喽的?你是受过什么刺激吗?”夜隼被勾起了好奇心。
“这故事说起来就老长了,姑娘有空听,小生就说道说道。”吗喽侃侃而谈。
“反正也没事,你爱说就说呗。”夜隼只觉得这男人比一般的吗喽,有意思。
“光这么说有些干巴,小生知道海边有一茶轩不错,那里有我们占城特产的米茶,姑娘可否赏脸一品?”吗喽诚挚邀请道。
“带路吧。”夜隼不会怕被拐带,怕只怕想拐带自己的人不太够杀而已。
等出了占婆神庙,夜隼却不由一愣。这自称吗喽的男人显然不是普通人,光停在路边等候他的马车队就有十几辆,守护着他的全是一些脸上扎满青色图腾的大汉,随便挑出一个,都比今天早上接待郑和的城主亲卫要厉害不少。
“你到底什么人?这种排场,难道你是国王的私生子?”夜隼半开玩笑道。
“国王那孙子哪有这么好福气,生出小生这英明神武,帅气逼人的儿子来。小生只是做些小买卖。正所谓独在异乡为异客,不想客死他乡,保镖一定要多多的,这钱省不得。”吗喽调侃地亲自为夜隼拉开了马车车门。
“神神叨叨你这人口无遮拦,小心被官差听了砍你脑袋。”夜隼说着坐了上去。吗喽的马车是敞篷的,车身旁边掐着金边,在这随便都能饿死人的地界,绝对是显摆到了极致。
不过敞篷马车在这海滨城市还颇为舒适,海风吹过,加上路人羡慕的眼光有那么一刻,还真有种公主出巡的错觉。
至于林川,离开了醉仙居没多久,醉仙居就被当地官差给包围了,一连死了近百人,不光吗喽帮三当家的癞子头被砍成了肉泥,当地许多富甲乡绅同样死于非命。
这绝对是沱灢建城以来最恶劣的案件,据现场围观群众描述,动手之人穿得很像华夏的衣衫,不过其中一个是高达两米的黑奴,他们就两个人,一个守门口,一个进去动手。
至于门外死在街上的八位,明明只是被打伤的模样,却突然一下脑袋上多出了一个个血洞,就这么一命呜呼了。
做记录的官差人都麻了,那口供就跟听玄幻小说一样,一个人进去干掉了近百人,还有一半都是打手保镖,这哪是人类可以办到的?
不管了,画师将林川的样貌按照口述画成了通缉令,张贴得到处都是。不过林川看见那画像时,笑喷了,那人物形象比漫画还抽象,古代真能靠笔画通缉令抓到嫌疑犯吗?扯的吧!
而他和描述上的也不同,早就脱去的素白的大明服饰,换上了一身短衫短裤,木屐拖鞋的模样,就跟桑拿房里随处可见的老登差不多,唯一区别就是没有带那个弹簧手牌。
林川通过骨传导通讯器,单线联系了刘一手,“朋友,在干嘛?我在黑街,你是不是也在?”
“找我作甚?忙着呢!”刘一手的呼吸都有些急促,没办法,四个妹子正在他周围跳着攒劲的民族舞,那异域风情看得他是心猿意马,身下却是一片死寂。
“别忙了,那种庸脂俗粉有什么好玩的?我刚刚打听了一地,很有意思,叫霸王卸甲坊。”林川已经想好了如何请君入瓮。
“霸王卸甲坊?我打听过,那可是沱灢最高档的会所,就是娘的太贵了,还要拜门帖才让进。”刘一手到哪,寻找这种烟花柳巷都是一把好手,怎会没听过霸王卸甲坊。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手上正好有两张拜门。”林川把玩着两个牌牌,那是从癞子头的宝库里搜出来的。
显然有富商抽光了家当,用这玩意抵账了。
“你在哪?十分钟后到。”刘一手一把推开了面前的妹子,和霸王卸甲坊比起来,自己现在的玩法,简直就跟在洗头房里的老头子一个级别。
有人请客,刘一手跑得比兔子还快,不管你在哪,说十分钟就十分钟,这家伙甚至连裤腰带都没有系紧。
“干嘛?走啊。”刘一手是在一个扁食摊见到了林川。
“别着急啊,我早上中午都没吃,你让我喝口汤先。”林川才不慌。
“喝你奶奶个腿!到了霸王卸甲坊,找妞用嘴喂你喝,不自在吗?傻春,快走!”刘一手几乎是拉着林川的脖领子,就向着城中的霸王卸甲坊快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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