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作者:佚名    更新:2024-11-13 10:02
  ()刘昌龙的老婆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心里知道,就算她不答应达成谅解,他们也会有别的办法。
  无奈之下,刘昌龙的老婆同意达成谅解。
  2006年4月3日,上午十点,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宋雁平和梁晓以及郑迟坐在旁听席上,身后坐着刘昌龙的老婆和公公婆婆。
  十点十分,四名法警押解着涛涛和孙佳走进了法庭。
  公诉人开始念起诉书。
  “2005年5月17日,被告人王海涛的表妹王薇去庭岛市大南庄港码头的油库,给王海涛送衣服,碰到醉酒的受害人刘昌龙,随即被刘昌龙在办公室内强奸,后王薇将自己被刘昌龙强奸一事告诉了王海涛。”
  “王海涛得知此事后怀恨在心,遂找来被告人孙佳和驾驶员申亮(因病死亡),将购买的双管猎枪一支交给孙佳,让孙佳去吓唬刘昌龙,并承诺二人吓唬完了刘昌龙会给他们支付报酬。”
  “被告人孙佳因长期吸食毒品,且在案发的前一天晚上吸食了大量的冰毒(经供述其吸食了约一克),第二天上午案发时孙佳仍处在精神亢奋的状态下,孙佳没有按照王海涛的指示用枪吓唬刘昌龙,而是开枪将刘昌龙当场打死,后孙佳和申亮驾车逃跑。”
  “刘昌龙死后第四天,王薇因被刘昌龙强奸导致精神压力过大而服用农药自杀。”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海涛因其表妹被刘昌龙强奸,指使孙佳与申亮持枪恐吓刘昌龙的动机明确,孙佳吸毒后持枪杀害刘昌龙的犯罪事实清楚,刘昌龙强奸王薇并导致王薇自杀的事实清楚,向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海涛、孙佳依法提起诉讼。”
  “现场有证物两件,分别是案发时孙佳所用的双管猎枪一支和王薇生前的内裤一条,王薇内裤上的体液和jing斑残留经京海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其DNA与刘昌龙的DNA完全吻合。”
  “公诉人:京海市人民检察院陈佳美,”
  公诉人念完起诉书后,审判长开始宣读。
  “根据京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本院公开组成合议庭,并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真实有效,现在宣判!”
  “全体起立!”
  “被告人王海涛,因犯非法购买持有枪支弹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教唆他人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附带民事赔偿25万元!”
  “被告人孙佳,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附带民事赔偿40万元!”
  “判决即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至十日内提出上诉。”
  “审判长,许博生。”
  “啪!”审判长许博生手里的法槌敲出了清脆的响声!
  宋雁平的心脏激动地像是要从喉咙里呕吐出来一样。
  他的鼻翼动了动,两行眼泪悄无声息地从眼角滑落了下来。
  法警准备押着涛涛往外走的时候,涛涛回头看着宋雁平。
  宋雁平站起身对他点点头,轻轻地挥了挥手,嘴里呢喃着:“好好的,兄弟……”
  涛涛一事告一段落,宋雁平在法院外等着刘昌龙的老婆,并将冷藏厂和几个饭店的股份管理权及账簿全部交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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