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陆总的怪癖
作者:尧木 更新:2024-11-10 01:18
()林晚做了很多梦,每个梦都是好梦。
她梦到了自己父亲,梦到父亲来看自己的女装展,她也梦到了先生,梦到自己躺在先生的怀里睡觉,也梦到了陆瑾,梦到陆瑾安静地坐在她身边。
甚至她还梦到了弟弟,弟弟还是小时候的样子,他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欢快地跑跳着。
沉溺在一个又一个的美梦里,林晚不想醒来。
但,当她想到自己的女装展,下意识地猛然睁开眼睛,然后,她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房间里的灯没有开,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有一盏台灯,台灯下,陆瑾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缝衣服。
林晚:??
是梦?
是梦吧?
林晚揉了揉眼睛,却依旧看到陆瑾在认认真真地做着针线活。
这不是真的吧?
林晚又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很疼。
然而,陆瑾一只手拿着针,熟练地穿过一个扣子,又穿过净白的布料,将扣子钉在上面。
林晚坐起身子,差异地看着陆瑾熟练地动作。
他在钉扣子,不管是穿针引线,还是起针打结,都做得十分熟练。
听到动静,陆瑾抬起头。
台灯的光映打在他的脸上,映进他的眼底,漆黑的眼眸里,带着碎钻一般的光芒,很耀眼。
“醒了?”
林晚站起来,“陆总,你怎么……”
“明天就是女装展了,”陆瑾低头继续干活,“这是最后一件衣服了。”
林晚走到他身边,看着他娴熟的动作,以及细密均匀的针脚,瞬间被惊呆了,“陆总,你还会针线活啊?”
“嗯,”陆瑾头也不抬,“创立星光之前,练过。”
“你练这个做什么?”
“好奇。”
林晚:……
突然间,林晚有个大胆的猜想,陆瑾之所以创立星光,会不会只是因为他喜欢干针线活?
一个男人,喜欢女装,喜欢做针线活,还私下里练过针线活,他这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癖好?
难怪他不喜欢交女朋友,那会不会……他喜欢交男朋友?
有了这个想法,林晚一下子觉得灯光下的陆瑾阴柔了很多。
“你去吃饭,”陆瑾一边说,一边不耽误自己手上的动作,“你的助理在楼下,她会给你热饭菜。”
“那你呢?”
“我把最后这点做完就下楼。”
林晚看了看那件裙子,她记得自己睡觉之前,还有六百颗碎钻没有封上,而现在,小筐里的碎钻已经剩下的不多了。
这些全部都是陆瑾做的?
林晚再次被惊呆了,“陆总,你怎么知道这些碎钻要放在这些位置上?”
“我问了周琴,也看了你的设计图。”
不亏是全能的人,他果然是神仙,居然什么都懂,这也太牛逼了。
男人能干的活他能干,女人干的活他也能干,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吗?
“快去吃饭吧。”
林晚回过神,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
她的确很饿了。
“我去吃饭了,陆总,你加油。”说完,林晚走了出去。
拿着手机,一边下楼一边看了一眼时间,凌晨四点。
她居然从中午睡到了凌晨四点?
等等!
也就是说,陆总从中午一直忙活到现在?
“苏西,你醒了?”黄大红正躺在沙发上睡觉,听到声音,立刻站了起来,“饿了吧,我去给你热饭菜。”
“我自己热,红姐,你继续休息吧。”
“我都睡了一天了,”黄大红一边去厨房一边说,“来帮你的工人们都走了,陆总当场每人给了十万块钱的奖金。”
林晚:!!
我陆总果然豪爽。
“最后一件衣服,听说是你要穿着上台,陆总亲自做了,”黄大红感叹,“你说他也太不是人了,一个大男人,会经商也就算了,怎么连衣服都会做,他还让不让人活了?”
林晚也是无比的惊讶,陆瑾好似一个宝藏,越发掘,他身上不可思议的地方就越多。
黄大红将饭菜加热完,端到了餐桌前。
林晚端起碗低头大口吃着。
“陆总也是可怜,”黄大红故意感叹,“他不是有病吗?一直咳嗽,为了帮你,他吞下了两倍的药,晚上我看他吃了一大把的止咳药,那么大的药量,也不怕把自己吃死了。”
林晚停住了筷子。
她都忘了,他是一个病人。
“苏西,你说,陆总堂堂一个跨国公司董事长,他想要帮你,多雇几个人就行了,用得着自己亲自上阵嘛!他是不是脑子有大病?”
是啊,多雇佣几个人不就好了,陆总应该不在乎多花那几个钱的。
所以,他亲自动手难道是因为……他喜欢?
“红姐,你当过陆总的助理,你发现没发现他有什么怪癖?”林晚一边吃饭一边问。
“她的怪癖多了去了!”黄大红毫不客气地说着,“有一次,他不去上班,跑去河边钓鱼,顶着个大太阳,晒都晒死了,他一边钓,一边放生,整整坐了一天,人都晒黑了,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
“钓了又放生?”
“对啊,你说他图啥,就为了图给鱼儿们上一课?还是专门为了撕叉鱼儿的嘴?”
撕叉鱼儿的嘴?
林晚被黄大红的这句话给逗笑了,她说话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也让林晚想起了一件事,有段时间,林晚很喜欢吃鱼,就要吃刚钓上来的鱼,起因是她看电视,觉得一边钓鱼一边吃太浪漫了,就非要让自己的父亲去钓鱼。
然而,林木根本就不会钓鱼,所以两个人在湖边坐了一个下午,一条鱼都没有钓到,还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最后,他们父女俩拖着疲惫的身子找了一家烤鱼店狠狠地吃了一顿。
不过,那都是她成年之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林晚突然想,既然陆瑾这么喜欢钓鱼,不如等女装展结束以后,送给他一套钓鱼的装备,带着他钓鱼去吧。
“哦,对了,陆总的摄影技术也特别好,”黄大红突然说,“尤其是拍人物,抓拍技术简直一绝,咱也不知道他练这个技术是要去偷拍谁,变态得很。”
林晚想,陆瑾的爱好还挺广的,那女装展就让他来拍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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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梦到了自己父亲,梦到父亲来看自己的女装展,她也梦到了先生,梦到自己躺在先生的怀里睡觉,也梦到了陆瑾,梦到陆瑾安静地坐在她身边。
甚至她还梦到了弟弟,弟弟还是小时候的样子,他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欢快地跑跳着。
沉溺在一个又一个的美梦里,林晚不想醒来。
但,当她想到自己的女装展,下意识地猛然睁开眼睛,然后,她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房间里的灯没有开,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有一盏台灯,台灯下,陆瑾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缝衣服。
林晚:??
是梦?
是梦吧?
林晚揉了揉眼睛,却依旧看到陆瑾在认认真真地做着针线活。
这不是真的吧?
林晚又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很疼。
然而,陆瑾一只手拿着针,熟练地穿过一个扣子,又穿过净白的布料,将扣子钉在上面。
林晚坐起身子,差异地看着陆瑾熟练地动作。
他在钉扣子,不管是穿针引线,还是起针打结,都做得十分熟练。
听到动静,陆瑾抬起头。
台灯的光映打在他的脸上,映进他的眼底,漆黑的眼眸里,带着碎钻一般的光芒,很耀眼。
“醒了?”
林晚站起来,“陆总,你怎么……”
“明天就是女装展了,”陆瑾低头继续干活,“这是最后一件衣服了。”
林晚走到他身边,看着他娴熟的动作,以及细密均匀的针脚,瞬间被惊呆了,“陆总,你还会针线活啊?”
“嗯,”陆瑾头也不抬,“创立星光之前,练过。”
“你练这个做什么?”
“好奇。”
林晚:……
突然间,林晚有个大胆的猜想,陆瑾之所以创立星光,会不会只是因为他喜欢干针线活?
一个男人,喜欢女装,喜欢做针线活,还私下里练过针线活,他这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癖好?
难怪他不喜欢交女朋友,那会不会……他喜欢交男朋友?
有了这个想法,林晚一下子觉得灯光下的陆瑾阴柔了很多。
“你去吃饭,”陆瑾一边说,一边不耽误自己手上的动作,“你的助理在楼下,她会给你热饭菜。”
“那你呢?”
“我把最后这点做完就下楼。”
林晚看了看那件裙子,她记得自己睡觉之前,还有六百颗碎钻没有封上,而现在,小筐里的碎钻已经剩下的不多了。
这些全部都是陆瑾做的?
林晚再次被惊呆了,“陆总,你怎么知道这些碎钻要放在这些位置上?”
“我问了周琴,也看了你的设计图。”
不亏是全能的人,他果然是神仙,居然什么都懂,这也太牛逼了。
男人能干的活他能干,女人干的活他也能干,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吗?
“快去吃饭吧。”
林晚回过神,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
她的确很饿了。
“我去吃饭了,陆总,你加油。”说完,林晚走了出去。
拿着手机,一边下楼一边看了一眼时间,凌晨四点。
她居然从中午睡到了凌晨四点?
等等!
也就是说,陆总从中午一直忙活到现在?
“苏西,你醒了?”黄大红正躺在沙发上睡觉,听到声音,立刻站了起来,“饿了吧,我去给你热饭菜。”
“我自己热,红姐,你继续休息吧。”
“我都睡了一天了,”黄大红一边去厨房一边说,“来帮你的工人们都走了,陆总当场每人给了十万块钱的奖金。”
林晚:!!
我陆总果然豪爽。
“最后一件衣服,听说是你要穿着上台,陆总亲自做了,”黄大红感叹,“你说他也太不是人了,一个大男人,会经商也就算了,怎么连衣服都会做,他还让不让人活了?”
林晚也是无比的惊讶,陆瑾好似一个宝藏,越发掘,他身上不可思议的地方就越多。
黄大红将饭菜加热完,端到了餐桌前。
林晚端起碗低头大口吃着。
“陆总也是可怜,”黄大红故意感叹,“他不是有病吗?一直咳嗽,为了帮你,他吞下了两倍的药,晚上我看他吃了一大把的止咳药,那么大的药量,也不怕把自己吃死了。”
林晚停住了筷子。
她都忘了,他是一个病人。
“苏西,你说,陆总堂堂一个跨国公司董事长,他想要帮你,多雇几个人就行了,用得着自己亲自上阵嘛!他是不是脑子有大病?”
是啊,多雇佣几个人不就好了,陆总应该不在乎多花那几个钱的。
所以,他亲自动手难道是因为……他喜欢?
“红姐,你当过陆总的助理,你发现没发现他有什么怪癖?”林晚一边吃饭一边问。
“她的怪癖多了去了!”黄大红毫不客气地说着,“有一次,他不去上班,跑去河边钓鱼,顶着个大太阳,晒都晒死了,他一边钓,一边放生,整整坐了一天,人都晒黑了,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
“钓了又放生?”
“对啊,你说他图啥,就为了图给鱼儿们上一课?还是专门为了撕叉鱼儿的嘴?”
撕叉鱼儿的嘴?
林晚被黄大红的这句话给逗笑了,她说话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也让林晚想起了一件事,有段时间,林晚很喜欢吃鱼,就要吃刚钓上来的鱼,起因是她看电视,觉得一边钓鱼一边吃太浪漫了,就非要让自己的父亲去钓鱼。
然而,林木根本就不会钓鱼,所以两个人在湖边坐了一个下午,一条鱼都没有钓到,还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最后,他们父女俩拖着疲惫的身子找了一家烤鱼店狠狠地吃了一顿。
不过,那都是她成年之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林晚突然想,既然陆瑾这么喜欢钓鱼,不如等女装展结束以后,送给他一套钓鱼的装备,带着他钓鱼去吧。
“哦,对了,陆总的摄影技术也特别好,”黄大红突然说,“尤其是拍人物,抓拍技术简直一绝,咱也不知道他练这个技术是要去偷拍谁,变态得很。”
林晚想,陆瑾的爱好还挺广的,那女装展就让他来拍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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