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辽东屯田政策
作者:凤凰北斗 更新:2024-11-06 08:17
()井田制如何实行,是很复杂的事情。
群臣都知道不可能完全照搬古制,当年的王莽改制失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他们纷纷开始讨论,推出自己的井田制方案。
朱由检心中虽有一套方案,却没有在这时说出来。打算让朝野好好议议,听取众人意见。
井田制这个话题,完全能掩盖他提出的各种改革。把磨勘法、戒严法,以及辽东的事情,完全掩盖下去。
同时,在提出井田制后,土地国有制的事情,再没有人反对——
关外土地国有,就此确定下来。
让群臣散会后可以和他人讨论井田制,朱由检道:
“现在的屯田政策是什么?”
“产出如何分配?”
孙承宗在辽东实行屯田,当然由他回答,回道:
“按照永乐年间所定,屯田官军以五十亩为一分,每年缴纳十二石正粮、六石余粮。”
“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给耕牛、农具,教树植,复租赋。”
“如今五千余顷军屯,有一万余分,每年收获十八万石粮食。”
朱由检听着这个数字,在心中算了一下,辽东五十亩土地平均能收获七十五石,上交十八石,税率就是两成四。
这个税率并不高,朱由检询问道:
“屯田将士五十亩地只需要缴纳十八石粮食,其余的粮食到了哪里?”
“还有各地卫所也是这个制度吗?为何税率不高,军户却纷纷逃亡?”
这个问题实在有点太大,孙承宗想想辽东将领的养廉田都要移到内地,回道:
“边臣的养廉田,其实有很多就是军屯。”
“屯田将士除了缴纳粮食之外,还要给边臣缴纳。”
“辽东屯田新立,情况要好一点。边镇军户,的确有逃亡的。”
这下朱由检明白了,还是将领侵占,逼得军户逃亡。
若非如此,军户有地耕种,怎么会穷得逃亡?
更觉得把将领的养廉田迁到内地十分正确,朱由检道:
“所有辽东养廉田,一律迁到内地。”
“以后由护军府地政科专门征收粮食,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向屯田将士收取租税。”
“屯田将士除了正粮余粮之外,不缴纳任何地丁银。”
定下这个制度,朱由检询问孙承宗道:
“这个政策,辽东能实行吗?”
这是给屯田官兵减轻负担的大好事,如果没有将领干扰,当然能执行下去。
孙承宗想到皇帝之前推出的各种整顿辽东将门的政策,知道自己只要把那件事情完成,这件事情就顺理成章。
只是想到之前的承诺,孙承宗道:
“陛下为屯田官兵减轻负担,臣代他们谢恩。”
“但是陛下之前曾说余粮全部征收,臣才敢保证辽东粮食自给。”
“如今全都改为军屯,每分收十八石,即使有一万顷耕地,也只能征收三十六万石粮食。”
“这些粮食,不能让辽东将士自给。”
这是在变着法要饷,朱由检皱着眉头,仔细算了一下,辽东需要有两万顷军屯,才能征收七十二万石粮食,满足将士所需。
但这还只是将士吃的粮食,算上马料的话,需要的土地就更多了。
土地不可能凭空变出来,但是收归国有之后,却能下令开垦,朱由检道:
“一万顷土地,需要多少人耕种?”
“其余辽民,能不能开垦荒地?”
孙承宗算了一下,回道:
“三十万辽民大约五六万户,每户可耕种五十亩,需要两万户辽民。”
“其余三四万户,可以开垦荒地。”
“但是他们大多没有耕牛、种子、农具,需要官府提供。”
能够开垦就好,辽东山海关外现在被大明占据地方长度约四百里,沿海地形平坦的平原宽度约三十里,这就是一万二千方里、四万五千顷土地。
虽然这些土地不可能全部都用来种田,但是如果把西面的丘陵算上去,能开垦的地方就多了。现在的一万顷耕地,绝对还有人隐瞒。
再想到番薯等新作物有些可以在以前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上种植,朱由检道:
“朕授权辽东百姓,在关外开垦土地。”
“所开垦的土地,前三年免征一切赋税。三年之后,按照军屯对待。”
“这些土地要确认是谁开垦的,只要为恢复辽土纳粮十年以上。将来复辽之后,把土地分给他们。”
“按户确认荒地,每户最高一井田。”
又听到了井田,群臣心中激动,工部尚书薛凤翔献策道:
“洪武四年定,河南、山东等地屯田,凡官给牛种者十税五,自备者十税三。”
“陛下应该将官府提供耕牛、种子的土地另外看待,以十税五收取。”
这是一个办法,能提高征收的粮食数额,也有利于推广新作物,朱由检道:
“那就按国初规定,制定关外屯田政策。”
“原有的军屯严格按照军屯纳粮规定执行,现有归民众的土地,仍旧让民众耕种。但是土地暂时征收为国有,他们耕种的性质属于民屯,是官府承包给民众的土地。因为辽东现在是军管,参照军屯征粮。”
“原则上仍旧让百姓耕种原有土地,但是每户最高限额五十亩。超过五十亩的,让有余力的家庭承包,恢复辽土后再归还给他们。”
“争取用五年时间再开垦一万顷荒地,在辽东屯田两万顷,实现粮食自给。”
“在此之前,朝廷继续为辽东支援粮饷。现在征收的辽饷的省份,以后逐年免除,争取五年后全免。”
确定了这个屯田政策,朱由检又想到屯田收获的粮食不可能全部自己吃完,说道:
“屯田的将士和民众缴纳粮食之后,其余粮食可自己支配,但是却不能自由买卖。”
“只能由护军府的粮仓和获得授权的商人,按统一价格收取。”
“这个价格,称为粮食最低收购价。”
“出售的时候,称为粮食最高出售价。”
“两者间的差价,不能超过三成。”
“由护军府制定价格,每年进行调整。”
“粟米、大豆等粮食都定为战略物资,护军府有权管制。”
“谁若违反规定,甚至向后金走私,那就以私卖军器、甚至以奸细处理。”
下决心对后金物资封锁,朱由检制定了这个制度,又问孙承宗道:
“这个政策是否可行?”
“辽东能不能把粮食管起来?”
孙承宗听着朱由检不断说出的新名词,感觉有些头晕。好在这些词都直白易懂,他只是想了一会儿,便都想明白了。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但是他知道必须执行。
因为不把辽东所有粮食都收起来,辽东军队就永远不能解决粮食问题,更别说恢复辽土,给功臣分封井田。
井田制的事情,必然引起朝野关注,以后恢复辽土,就是所有人关心的大事。孙承宗不可能因为困难退缩,向皇帝道:
“臣到辽东以后,会告诉护军使毕自肃。”
“让他把政务署建起来,管制辽东粮食。”
没在乎孙承宗把事情推给别人,朱由检听到他应下,当即就继续道:
“先前毛文龙说过,后金已经穷困得‘杀无粮之汉人’。”
“所以辽东那边的首要任务,就是封锁一切物资,尤其是粮食、铁器这些,不能有一丝一毫流过去。”
“所有战略物资,制定出一个名单,让辽东护军府,进行统一管制。”
“辽东与后金的联系,要完全切断开。断绝后金获得物资的渠道,继续穷困他们。”
对辽东被杀的汉人很是痛心,但是朱由检不可能因此卖粮给后金——
大明自己缺粮不说,后金即使买粮,那些粮食也落不到汉人手里,沦陷区的汉人仍然摆脱不了悲惨命运。
朱由检需要做的,就是加大对后金的物资封锁,让他们更加虚弱。然后派小股军队出击,解救沦陷辽民。
总之,要想尽一切办法疲弱后金,让他们无法入侵大明,带来更大威胁。
《满文老档》:
第二十四册天命六年七月(明天启元年):
十四日,为分田事先期传谕各村曰:“
海州地方拨田十万垧,辽东地方拨田二十万垧,共徵田三十万垧,分给我驻扎此地之兵马。
至於我众百姓之田,仍在我地方耕种。尔辽东地方诸贝勒大臣及富家之田,荒芜者甚多也!该荒芜之田,亦列入我所徵之三十万垧田数内……
我今计田每丁给种粮田五垧,种棉地一垧矣……
第六十一册天命九年(明天启四年):
(正月二十一日)奉汗谕:与诸申同居之汉人,一口有粮五斗者,则计入有粮人之数内,一口有粮四斗三斗者,若有牛驴,亦计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有牛、驴则取其户为奴。
二十一日降书曰:“奉汗谕: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乃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也。此等无食闻游之乞丐、光棍,一经诸申、汉人发觉,即行捕送。若有妻孥,则将妻孥赏於捕送之人;若无妻孥则捉一人赏银三两。因得辽东以来,汉人无定逋逃不绝,奸细肆行,务田不勤,故上怒而谕之。”
二十七日,选派人员前往各处,杀无粮之汉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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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都知道不可能完全照搬古制,当年的王莽改制失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他们纷纷开始讨论,推出自己的井田制方案。
朱由检心中虽有一套方案,却没有在这时说出来。打算让朝野好好议议,听取众人意见。
井田制这个话题,完全能掩盖他提出的各种改革。把磨勘法、戒严法,以及辽东的事情,完全掩盖下去。
同时,在提出井田制后,土地国有制的事情,再没有人反对——
关外土地国有,就此确定下来。
让群臣散会后可以和他人讨论井田制,朱由检道:
“现在的屯田政策是什么?”
“产出如何分配?”
孙承宗在辽东实行屯田,当然由他回答,回道:
“按照永乐年间所定,屯田官军以五十亩为一分,每年缴纳十二石正粮、六石余粮。”
“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给耕牛、农具,教树植,复租赋。”
“如今五千余顷军屯,有一万余分,每年收获十八万石粮食。”
朱由检听着这个数字,在心中算了一下,辽东五十亩土地平均能收获七十五石,上交十八石,税率就是两成四。
这个税率并不高,朱由检询问道:
“屯田将士五十亩地只需要缴纳十八石粮食,其余的粮食到了哪里?”
“还有各地卫所也是这个制度吗?为何税率不高,军户却纷纷逃亡?”
这个问题实在有点太大,孙承宗想想辽东将领的养廉田都要移到内地,回道:
“边臣的养廉田,其实有很多就是军屯。”
“屯田将士除了缴纳粮食之外,还要给边臣缴纳。”
“辽东屯田新立,情况要好一点。边镇军户,的确有逃亡的。”
这下朱由检明白了,还是将领侵占,逼得军户逃亡。
若非如此,军户有地耕种,怎么会穷得逃亡?
更觉得把将领的养廉田迁到内地十分正确,朱由检道:
“所有辽东养廉田,一律迁到内地。”
“以后由护军府地政科专门征收粮食,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向屯田将士收取租税。”
“屯田将士除了正粮余粮之外,不缴纳任何地丁银。”
定下这个制度,朱由检询问孙承宗道:
“这个政策,辽东能实行吗?”
这是给屯田官兵减轻负担的大好事,如果没有将领干扰,当然能执行下去。
孙承宗想到皇帝之前推出的各种整顿辽东将门的政策,知道自己只要把那件事情完成,这件事情就顺理成章。
只是想到之前的承诺,孙承宗道:
“陛下为屯田官兵减轻负担,臣代他们谢恩。”
“但是陛下之前曾说余粮全部征收,臣才敢保证辽东粮食自给。”
“如今全都改为军屯,每分收十八石,即使有一万顷耕地,也只能征收三十六万石粮食。”
“这些粮食,不能让辽东将士自给。”
这是在变着法要饷,朱由检皱着眉头,仔细算了一下,辽东需要有两万顷军屯,才能征收七十二万石粮食,满足将士所需。
但这还只是将士吃的粮食,算上马料的话,需要的土地就更多了。
土地不可能凭空变出来,但是收归国有之后,却能下令开垦,朱由检道:
“一万顷土地,需要多少人耕种?”
“其余辽民,能不能开垦荒地?”
孙承宗算了一下,回道:
“三十万辽民大约五六万户,每户可耕种五十亩,需要两万户辽民。”
“其余三四万户,可以开垦荒地。”
“但是他们大多没有耕牛、种子、农具,需要官府提供。”
能够开垦就好,辽东山海关外现在被大明占据地方长度约四百里,沿海地形平坦的平原宽度约三十里,这就是一万二千方里、四万五千顷土地。
虽然这些土地不可能全部都用来种田,但是如果把西面的丘陵算上去,能开垦的地方就多了。现在的一万顷耕地,绝对还有人隐瞒。
再想到番薯等新作物有些可以在以前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上种植,朱由检道:
“朕授权辽东百姓,在关外开垦土地。”
“所开垦的土地,前三年免征一切赋税。三年之后,按照军屯对待。”
“这些土地要确认是谁开垦的,只要为恢复辽土纳粮十年以上。将来复辽之后,把土地分给他们。”
“按户确认荒地,每户最高一井田。”
又听到了井田,群臣心中激动,工部尚书薛凤翔献策道:
“洪武四年定,河南、山东等地屯田,凡官给牛种者十税五,自备者十税三。”
“陛下应该将官府提供耕牛、种子的土地另外看待,以十税五收取。”
这是一个办法,能提高征收的粮食数额,也有利于推广新作物,朱由检道:
“那就按国初规定,制定关外屯田政策。”
“原有的军屯严格按照军屯纳粮规定执行,现有归民众的土地,仍旧让民众耕种。但是土地暂时征收为国有,他们耕种的性质属于民屯,是官府承包给民众的土地。因为辽东现在是军管,参照军屯征粮。”
“原则上仍旧让百姓耕种原有土地,但是每户最高限额五十亩。超过五十亩的,让有余力的家庭承包,恢复辽土后再归还给他们。”
“争取用五年时间再开垦一万顷荒地,在辽东屯田两万顷,实现粮食自给。”
“在此之前,朝廷继续为辽东支援粮饷。现在征收的辽饷的省份,以后逐年免除,争取五年后全免。”
确定了这个屯田政策,朱由检又想到屯田收获的粮食不可能全部自己吃完,说道:
“屯田的将士和民众缴纳粮食之后,其余粮食可自己支配,但是却不能自由买卖。”
“只能由护军府的粮仓和获得授权的商人,按统一价格收取。”
“这个价格,称为粮食最低收购价。”
“出售的时候,称为粮食最高出售价。”
“两者间的差价,不能超过三成。”
“由护军府制定价格,每年进行调整。”
“粟米、大豆等粮食都定为战略物资,护军府有权管制。”
“谁若违反规定,甚至向后金走私,那就以私卖军器、甚至以奸细处理。”
下决心对后金物资封锁,朱由检制定了这个制度,又问孙承宗道:
“这个政策是否可行?”
“辽东能不能把粮食管起来?”
孙承宗听着朱由检不断说出的新名词,感觉有些头晕。好在这些词都直白易懂,他只是想了一会儿,便都想明白了。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但是他知道必须执行。
因为不把辽东所有粮食都收起来,辽东军队就永远不能解决粮食问题,更别说恢复辽土,给功臣分封井田。
井田制的事情,必然引起朝野关注,以后恢复辽土,就是所有人关心的大事。孙承宗不可能因为困难退缩,向皇帝道:
“臣到辽东以后,会告诉护军使毕自肃。”
“让他把政务署建起来,管制辽东粮食。”
没在乎孙承宗把事情推给别人,朱由检听到他应下,当即就继续道:
“先前毛文龙说过,后金已经穷困得‘杀无粮之汉人’。”
“所以辽东那边的首要任务,就是封锁一切物资,尤其是粮食、铁器这些,不能有一丝一毫流过去。”
“所有战略物资,制定出一个名单,让辽东护军府,进行统一管制。”
“辽东与后金的联系,要完全切断开。断绝后金获得物资的渠道,继续穷困他们。”
对辽东被杀的汉人很是痛心,但是朱由检不可能因此卖粮给后金——
大明自己缺粮不说,后金即使买粮,那些粮食也落不到汉人手里,沦陷区的汉人仍然摆脱不了悲惨命运。
朱由检需要做的,就是加大对后金的物资封锁,让他们更加虚弱。然后派小股军队出击,解救沦陷辽民。
总之,要想尽一切办法疲弱后金,让他们无法入侵大明,带来更大威胁。
《满文老档》:
第二十四册天命六年七月(明天启元年):
十四日,为分田事先期传谕各村曰:“
海州地方拨田十万垧,辽东地方拨田二十万垧,共徵田三十万垧,分给我驻扎此地之兵马。
至於我众百姓之田,仍在我地方耕种。尔辽东地方诸贝勒大臣及富家之田,荒芜者甚多也!该荒芜之田,亦列入我所徵之三十万垧田数内……
我今计田每丁给种粮田五垧,种棉地一垧矣……
第六十一册天命九年(明天启四年):
(正月二十一日)奉汗谕:与诸申同居之汉人,一口有粮五斗者,则计入有粮人之数内,一口有粮四斗三斗者,若有牛驴,亦计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有牛、驴则取其户为奴。
二十一日降书曰:“奉汗谕: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乃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也。此等无食闻游之乞丐、光棍,一经诸申、汉人发觉,即行捕送。若有妻孥,则将妻孥赏於捕送之人;若无妻孥则捉一人赏银三两。因得辽东以来,汉人无定逋逃不绝,奸细肆行,务田不勤,故上怒而谕之。”
二十七日,选派人员前往各处,杀无粮之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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