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俩傻子弟弟,还是有一点功德在身上的
作者:财神千金    更新:2024-11-17 22:48
  ()“爸,你这是大公无私,为民除害,人民只会感激你,相信大姐死前也想明白了,不会怪你的。”阮七七安慰。
  阮七七苦笑了几声,声音更哑了:“她不恨我就行了。”
  “我恨你你咋个不在意?”
  陆野听到这话,心里的火又勾了起来,怼了过去。
  那么在意陆春草恨不恨,怎么就不在意他的恨?
  陆得胜噎了半晌,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心虚地低了头,不过被陆野这么一怼,他对陆春草的死,也没那么难过了。
  女儿心太毒了,竟要下毒害小野,死了也好,省得再祸害其他人。
  两人只待了一个多小时,便准备离开,还带走了不少野葱,陆得胜在山上干活,山上野葱疯长,随便一薅就是一捆。
  “七七啊!”
  林曼云守在门口,看到他们出来,脸上堆满了笑容,讨好地打招呼。
  陆野冷哼了声,没理她。
  阮七七也不想理,但被林曼云拦住了,死乞白赖地问:“七七,你知道解放援朝的地址不?我做梦都想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想给他们寄点吃食,毕竟他们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我心疼他们啊!”
  林曼云说得情真意切,还流了几滴眼泪。
  阮七七半句话都不信,不过她装得信了,还问:“林姨想寄什么?我可以帮忙。”
  “不……不麻烦你了,我自己寄吧,你把地址告诉我就行。”
  林曼云眼神闪了闪,她有其他的想法,肯定不能让阮七七帮忙寄。
  而且她身上没多少钱了,哪有闲钱买吃食,自己都过得可怜巴巴的,陆得胜工资那么高,肯定不会亏待两个儿子,用不着她补贴。
  阮七七笑了笑,贴心道:“想来林姨定要寄不少东西,听说解放爱吃牛肉干和麦乳精,援朝除了这些,还喜欢吃鸡蛋糕和午餐肉,林姨应该是寄这些吧?”
  “对……就是这些。”
  林曼云眼神更闪烁了,心里直骂娘,这些都贵得要死,她现在哪买得起。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解放援朝有你关心爱护,他们可真幸福,不像我家陆野,唉……说起来都是辛酸泪。”
  阮七七感慨了几句,吊足了林曼云的胃口,这才说了陆解放兄弟的地址。
  “谢谢七七啊!”
  林曼云欣喜若狂地回去了,准备晚上就写信,明天寄出去,半个月应该能收到了吧?
  她主要是想鼓励儿子在边境好好表现,主动争取些艰苦的任务,要是能立功就更好了,前阵子农场里有个老头,儿子立了二等功,老头都回原单位上班了。
  她就是受这老头的启发,只要儿子立了功,她也能回医院上班啊。
  以前她还嫌护士辛苦,现在她不嫌了,就算天天上晚班,都比在农场强。
  回家路上,陆野问:“你干嘛给她地址?”
  “让她表现慈母心肠呗。”
  阮七七笑眯眯地回答。
  陆野哼了声,嘲讽道:“她的慈母心可没多少。”
  “就是要让那俩傻子看清楚啊,母子离心多好玩,就像你妈被亲女儿背后捅刀子一样,比你骂她一万句都痛。”
  阮七七笑了笑,说了她的计划。
  林曼云肯定有其他目的,或许会寄一点吃食,但绝对不会太多,这女人的工资不高,又享受惯了,存不下多少钱。
  况且她对儿子也就那样,让她从嘴里省出钱支援儿子,自己过苦日子是不可能的。
  “莫和平怎么会是那种人,可能有误会吧。”
  陆野到现在还不相信。
  “人是会变的,你和莫和平有多久没见过面了?”
  阮七七没见过莫和平,她三月穿来的,莫和平已经开学了。
  但她听陆野说过很多莫和平的事,在他的嘴里,莫和平是个漂亮善良的妹妹,是莫家对他最好的人。
  不过阮七七只信了一半,毕竟陆野是个,别人对他一点点好,他都会放大无数倍铭记在心的人。
  当然莫和平很可能小时候确实不错,但人是会变的,尤其是在京城上学,又是这个特殊的时代,年轻人的思想太容易改变了。
  所以,莫和平的那封信,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这个时候,父子母女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
  回家后,阮七七连夜给陆解放兄弟写信,为了让离间计更起效,她准备再寄点东西,一罐麦乳精,一包奶粉,几盒午餐肉,毕竟在许丽娜那赚了不少,这一点东西她并不心疼。
  “今天见到你们妈妈了,她向我打听你们的地址,说担心你们在边境吃不好,想给你们寄些吃食,林姨说你们爱吃麦乳精和午餐肉,还有牛肉干,她打算给你们多寄些,唉,可怜天下父母心,林姨虽然好吃懒做,思想不端正,总喜欢拖后腿,还背叛了咱爸,在背后捅了狠狠的一刀,差点害咱爸没命……这些事都已经过去了,林姨就算千不好万不好,但她对你们的爱却是真真的。
  这些麦乳精和午餐肉,还有奶粉,是爸爸让我寄的,他也很挂念你们,还叮嘱你们一定要自立自强,不能给军人丢脸,相信你们一定能做到,还有边境的蚂蝗,其实是一味营养丰富的食材,只要处理干净,高温煮熟,做成菜也是个荤菜呢,你们这样想就不会害怕了,加油哦!
  真心挂念你们的大嫂阮七七写于1971年6月2日。”
  很快写完了一封信,在信里,阮七七把林曼云背叛陆得胜的事,细细地说了,还顺便说了个蚂蝗菜谱,五花肉炖蚂蝗,前世听人提起过,据说营养很好。
  阮七七没吃过,她再癫也不吃这玩意儿,她将信封了口,贴上邮票,再打包了个包裹,明天就寄出去。
  “又给他们寄东西?对他们也太好了!”
  陆野去水房洗漱,回来看到媳妇在缝包裹,有点吃味。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俩傻子怎么说也是你爹的亲儿子,人也不是太坏,总不能让他们被林曼云拐走吧,再说了,他们对你还是有点功劳的。”
  阮七七最近才想明白一件事,反而有点感激这俩傻子了。
  “他们能有啥功劳?”
  陆野不信。
  他虽然不恨这俩傻子,但也不喜欢,谁让他们是林曼云生的。
  “你小时候被林曼云欺负,心里肯定憋着火,换了其他人很可能会走上歪路,但你没有,反而长成了伟岸正直的好人,除了你自己本身就很好外,还有个原因,是你把火气发泄在这俩傻子身上了,林曼云造的孽,他们兄弟受了罪,还是有一点功德在身上的。”
  阮七七很耐心地和他解释,不是替陆解放兄弟说话,而是就事论事,这俩傻子还真有点功劳。
  陆野眨了眨眼,“好像是这么回事,我有时候恨得想杀人,想把林曼云宰了,和她同归于尽,每次这样想的时候,这俩傻子就会窜到我面前,我一肚子火就朝他们撒了,林曼云也没宰成!”
  他拍了拍额头,笑道:“那就给他们寄吧,就当是小时候打断他们骨头的补偿了。”
  一点东西而已,他不是小气的人。
  “我就知道你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一般人绝对没你的肚量。”
  阮七七拍了记马屁,把陆野哄得眉开眼笑,又乐颠颠地去提着拖把,去水房打了桶水,回家哼哧哼哧地拖地了。
  【蚂蝗确实有人当成食材,这个东西,如果不是能长命百岁,作者绝对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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