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进城
作者:大病在身    更新:2024-08-2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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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李春花坐上小毛驴,李大壮挑着货物就早早往城内赶去。
  先前,李大壮来卖过草药和竹筐,所以,两人直奔目的地。
  药草很快就出了手,卖了两千钱。
  竹筐倒是需得等等,李春花手里还有竹孔雀需要卖,便与李大壮分头行事。
  【系统,我要卖竹孔雀,你快帮我查查哪里收。】
  【博物馆,在西市。】
  李春花牵着毛驴,往西市走去。
  一路上,四处张望,努力汲取这个时代的信息。
  南瓜,冬瓜,脚板薯,山药。
  能认出来的就这么多,还有许多不认识的。
  认出来的这几样都十分耐储存,味道也不错。
  等待会卖完竹孔雀,她就回来通通买光。
  ……
  博物馆。
  “掌柜的,来看看这个。”李春花将竹孔雀放到掌柜的跟前。
  古掌柜小心拿起竹孔雀,细细打量,“这是什么鸟?”
  李春花满头黑线,“这是孔雀。”
  孔雀?
  他只听过,也没见过啊,“客官稍等,我去叫先生来看看。”
  小二走到后堂,请出一个翩翩少年郎。
  “李先生,这位姑娘拿了一只竹孔雀来,还请先生帮着品鉴一二。”
  李放上前拿起孔雀,瞧了两眼,“确实是竹孔雀,编织技艺上课,值五百钱。”
  说完,便坐在一边,端起清茶喝起来。
  古掌柜眼神一亮,“姑娘可愿出售?”
  李春花点头,“五百钱,一个子不少。”
  李放闻言,转过头来,“姑娘还真是信任在下。”
  没办法,你长得俊俏嘛。
  李春花眉眼弯弯,“先生风光霁月,小女子自然是相信公子为人的。”
  抓住时机,不要吝啬夸赞之语。
  古掌柜取出五百钱递给李春花,“姑娘,若是还有这样的竹编,我博物馆一定会给出合适的价格。”
  李春花收好钱,“好。但是我要这位李公子帮我估价。”
  这一路走来,个个面色黝黑,瞧着实在不是那么美丽。
  好容易遇见个好看的,可不得抓紧时间,多瞅几眼。
  可惜,今天她还有正事要办,不能与他花前月下。
  “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李春花牵着小毛驴原路返回,将先前认出的吃食全部买下。
  那不认识的,她也买了些。
  毕竟,开发新物种,系统可是会给奖励的。
  没想到,进城还有这样的好处。
  不想,买得太多,小毛驴驮都快不动了。
  无奈,李春花只好去找李大壮。
  兴许,他能有办法。
  ……
  北市,李大壮卖竹筐的地方。
  “大壮,我今天要买很多东西,小毛驴不够拉,你有什么法子吗?”
  李春花将买的东西卸下。
  他们都分别一个时辰了,他这竹筐才卖出去一对。
  按照这速度,卖到太阳下山也卖不完啊。
  如此,还不如让他学习主编艺术品,还不愁卖。
  就是不知道他这胖粗粗的手指能不能行。
  “大壮,要不我们便宜点卖吧。今日,我们还要去买粮食,实在耽搁不得。”
  若是她对县城熟悉,也没必要拉着大壮与她一起。
  大壮起身,“箩筐便宜卖啰!今年最后一批箩筐,便宜卖啰!”
  果然,一听说便宜卖,人群一下就涌了过来。
  这箩筐家家户户都用的日用品,趁便宜买的人不少。
  一个时辰后,李大壮带来的竹编全部销售一空。
  随后,李大壮带着李春花走街串巷,来了一波源头进货。
  价格实在是比街上的铺子便宜不少。
  算下来,真是省了不少钱。
  “大壮,我们再买些棉花和布吧。”李春花想做帽子手套围脖。
  还有棉鞋,也绝对不能少。
  这里可没有空调,她又没有一身正气,只能多裹些了。
  李大壮对李春花现在只有顺从和宠溺,哪里会拒绝。
  等买完一冬天要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李春花又拉着李大壮买了一整只大肥猪。
  “花姐,我们买这么多猪肉做什么?”家里一共就四张嘴,不等吃完就得坏半扇。
  “山上有松柏,我们回去做熏肉。这肉若是熏得好,保存一年也没问题。”
  爷爷最爱吃了,每年冬天她都会陪着爷爷去乡下收土猪,在老家熏猪肉。
  那味道想起来就流口水。
  还有那坛子肉,爷爷也很爱吃。
  明明医生都说要少油少盐,那老头子还是喜欢背着偷吃。
  如今,即便没有爷爷在身边,她也想将做熏肉和坛子肉的习惯保持下去。
  李大壮:花姐果真是仙女。也只有神仙才能想出用整只猪做菜。
  他们这山沟沟的人,一年到头能吃上一次肉就不错了。
  “花姐真厉害,以后咱家岂不是月月都有肉吃了。”
  “这好日子,我以前是想都不敢想。”
  李大壮再次庆幸那晚他做了个正确的选择。
  李春花:每月吃一次就满足了?
  要是被他知道她以前天天喝酒吃肉,他不得羡慕哭了?
  算了,算了,就不刺激他了吧。
  好员工的心理健康也很重要,她不能打击得太狠。
  况且,大壮现在还是半个家人呢。
  “花姐,你在这等着,我去找辆牛车送我们回家。”
  这许多东西,实在不是一头小毛驴可以拉动的。
  李春花点头,“你快去快回。”
  李大壮快步离开,很快就走出了胡同。
  “姑娘,那小子身板真壮实,是个做相公的。”
  刘屠户还以为两人是一对。
  李春花瞧了瞧刘屠户那浑身的腱子肉,难怪会欣赏李大壮。
  “刘叔,她是我哥哥,还未婚配。若是你瞧上了,不如拉去做你女婿如何?”
  按照娘的话来说,李大壮一把年纪了,早就该娶妻生子了。
  那她推销推销应该错不了。
  刘屠户停下切分猪肉的动作,“当真?我家正好有一女还未婚配。”
  “不若,你给我留个住址。”
  虽然他很看好李大壮,可女儿的婚事,可不能马虎。
  还是得问了地址,好好打探一番。
  “我们住在李家沟,我哥叫李大壮,是个编筐采药的。”
  李春花万万没想到,这古代的媒比现代还好做。
  其实,她也不想想,能出手买下一整只猪的,家里必然是有些家财的。
  长得壮,人老实,还有钱。
  这不挺好的女婿人选吗?
  只能说,春花还是不太了解古代婚恋市场。www.yuxu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