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小狼
作者:老克林 更新:2024-08-03 01:34
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看着帐篷里幸福温馨的众人,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
这个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爱我了。
主人也不爱我了。
我要离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谅他们。
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也没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瞬间寒风刮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
算了!
这种天气不适合离家出走,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
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转过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时,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
纳什指着吃鸡翅的小狼崽,“头狼不死,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
头狼对于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头狼出事,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预感就会有反应。
现在没有反应,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
烦躁。
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难不成是狼窝!
小狼崽吃完鸡翅,可能还没吃饱,凑到逢山腿边嘤嘤叫。
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发里,几只臭虫钻来钻去,刚刚没有看到,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臭虫进入静止状态,减少能量消耗。
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
嘶!!
这狼崽身上有臭虫!!
别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其实环境极端寒冷,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只是活动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臭虫更为普遍。
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個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对付臭虫,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还用太阳曝晒过,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太阳就更别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
“纳什,快给锅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虫。”
纳什一听,连忙掀开帐篷,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惊恐叫声中,直接按进炖锅里。
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
护食而已?
打一顿不就好,有必要丢锅里煮。
以后可不能护食了。
不过话说回来,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没入热水中,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热水在毛发间流动,温暖整个身体。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脑袋,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
逢山打个激灵,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巫术啊。
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皮毛里才不长虫。
想到这里,逢山连忙伸出手,对着小狼崽,口中念叨奴兽术咒文。
一道红芒从巫器骨戒飞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虫纷纷离开小狼崽脑袋,集体投入热水的怀抱。
过了一会。
逢山觉得差不多了,拨弄小狼崽的皮毛,看不到臭虫的踪迹后,把它从炖锅里提出来,用兽皮包裹,放在火炉边烘烤。
纳什把炖锅拿出帐篷外倒掉,重新烧一锅雪水。
等会还要给雷鸟烫毛炖汤。
至于泡过臭虫,那又怎么样。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臭虫也是一种蛋白质,没看动物园猴子整天抓臭虫吃。
很快。
小狼崽的毛发烘干,解开兽皮那一刻,即便木讷的纳什也不得不夸一声漂亮。
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无遗。
每一根毛发都整齐而柔软,微微卷曲着,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是苔原狼,只有苔原狼才有这种白色皮毛。”纳什说道。
管它是什么狼。
好看就行。
逢山轻轻用手指梳理小狼崽毛发,感受那细腻质感,仿佛触摸到最柔软的云朵。
小狼崽眨着明亮眼睛,与逢山对视。
那一刻,逢山仿佛从它眼神中看到了信任和依赖。
“我会帮你找到家人。”
“让我看看,你是弟弟还是妹妹。”
逢山抓起小狼崽的前腿,拎到面前,小狼崽害羞的用尾巴挡住。
“王子,这是个妹妹,你们别欺负它。”
王子幽怨的抬起头,看着在主人怀里受宠的小狼崽,心里更是悲凉。
炖锅里的雷鸟汤煮好,气泡冲开厚厚一层油脂炸开,一股浓浓香气在狭窄的帐篷里弥漫。
剩下两只剥皮处理干净的野兔,用树枝穿起来架在柴火炉边缘,利用炉壁高温烘烤。
相比直接用火烤,这种做法好处是不会把兔肉烤糊。
本身兔肉的肉质嫩,不需要太高温度,也不用刷油,冬季是野兔脂肪最多的时候,只需要用炉温慢慢烘烤,将脂肪转化成油脂。
逢山掏出国内烧烤三大料,咸盐、孜然、辣椒面。
先用小刀在兔肉上划出一道道的斜口,撒上咸盐,让兔油把咸盐化开融进兔肉,等兔肉表面烤出一层焦酥皮壳,撒上孜然和辣椒面。
可惜在沃尔玛超市没有买到芝麻,少了一点味道。
本来雷鸟汤就够香了,撒入烧烤料的烤兔香味直接压倒雷鸟汤。
尤其纳什,瞪大眼睛看着逢山烤肉的动作。
平时自己烤肉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不管糊没糊,最多撒一些盐。
而Khilcom烤肉,随便抓一些粉末撒在兔肉,气味马上变得不一样,仅闻到气味就让人流口水。
王子、可乐、小狼崽守在火炉边,小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烤野兔。
逢山用小刀切开兔腿,看到肉的颜色,点点头。
“烤好了,准备吃饭!”
话音刚落,纳什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餐盒,王子和可乐也叼出自己的饭盆。
只有小狼崽懵逼的左右看看,朝逢山发出嘤嘤嘤的叫声。
“你身体还虚弱,不能吃辛辣,喝雷鸟汤吧!”
逢山拿出自己的餐盒,用勺子在炖锅荡了汤,撇开油层后舀一勺清汤,又挑了一些雷鸟肉放到小狼崽面前。
至于王子和可乐,逢山用小刀刮去兔肉表面的烧烤料,俩活爹各自分到一条兔后腿。
......
这个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爱我了。
主人也不爱我了。
我要离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谅他们。
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也没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瞬间寒风刮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
算了!
这种天气不适合离家出走,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
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转过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时,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
纳什指着吃鸡翅的小狼崽,“头狼不死,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
头狼对于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头狼出事,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预感就会有反应。
现在没有反应,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
烦躁。
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难不成是狼窝!
小狼崽吃完鸡翅,可能还没吃饱,凑到逢山腿边嘤嘤叫。
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发里,几只臭虫钻来钻去,刚刚没有看到,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臭虫进入静止状态,减少能量消耗。
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
嘶!!
这狼崽身上有臭虫!!
别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其实环境极端寒冷,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只是活动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臭虫更为普遍。
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個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对付臭虫,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还用太阳曝晒过,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太阳就更别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
“纳什,快给锅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虫。”
纳什一听,连忙掀开帐篷,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惊恐叫声中,直接按进炖锅里。
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
护食而已?
打一顿不就好,有必要丢锅里煮。
以后可不能护食了。
不过话说回来,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没入热水中,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热水在毛发间流动,温暖整个身体。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脑袋,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
逢山打个激灵,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巫术啊。
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皮毛里才不长虫。
想到这里,逢山连忙伸出手,对着小狼崽,口中念叨奴兽术咒文。
一道红芒从巫器骨戒飞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虫纷纷离开小狼崽脑袋,集体投入热水的怀抱。
过了一会。
逢山觉得差不多了,拨弄小狼崽的皮毛,看不到臭虫的踪迹后,把它从炖锅里提出来,用兽皮包裹,放在火炉边烘烤。
纳什把炖锅拿出帐篷外倒掉,重新烧一锅雪水。
等会还要给雷鸟烫毛炖汤。
至于泡过臭虫,那又怎么样。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臭虫也是一种蛋白质,没看动物园猴子整天抓臭虫吃。
很快。
小狼崽的毛发烘干,解开兽皮那一刻,即便木讷的纳什也不得不夸一声漂亮。
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无遗。
每一根毛发都整齐而柔软,微微卷曲着,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是苔原狼,只有苔原狼才有这种白色皮毛。”纳什说道。
管它是什么狼。
好看就行。
逢山轻轻用手指梳理小狼崽毛发,感受那细腻质感,仿佛触摸到最柔软的云朵。
小狼崽眨着明亮眼睛,与逢山对视。
那一刻,逢山仿佛从它眼神中看到了信任和依赖。
“我会帮你找到家人。”
“让我看看,你是弟弟还是妹妹。”
逢山抓起小狼崽的前腿,拎到面前,小狼崽害羞的用尾巴挡住。
“王子,这是个妹妹,你们别欺负它。”
王子幽怨的抬起头,看着在主人怀里受宠的小狼崽,心里更是悲凉。
炖锅里的雷鸟汤煮好,气泡冲开厚厚一层油脂炸开,一股浓浓香气在狭窄的帐篷里弥漫。
剩下两只剥皮处理干净的野兔,用树枝穿起来架在柴火炉边缘,利用炉壁高温烘烤。
相比直接用火烤,这种做法好处是不会把兔肉烤糊。
本身兔肉的肉质嫩,不需要太高温度,也不用刷油,冬季是野兔脂肪最多的时候,只需要用炉温慢慢烘烤,将脂肪转化成油脂。
逢山掏出国内烧烤三大料,咸盐、孜然、辣椒面。
先用小刀在兔肉上划出一道道的斜口,撒上咸盐,让兔油把咸盐化开融进兔肉,等兔肉表面烤出一层焦酥皮壳,撒上孜然和辣椒面。
可惜在沃尔玛超市没有买到芝麻,少了一点味道。
本来雷鸟汤就够香了,撒入烧烤料的烤兔香味直接压倒雷鸟汤。
尤其纳什,瞪大眼睛看着逢山烤肉的动作。
平时自己烤肉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不管糊没糊,最多撒一些盐。
而Khilcom烤肉,随便抓一些粉末撒在兔肉,气味马上变得不一样,仅闻到气味就让人流口水。
王子、可乐、小狼崽守在火炉边,小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烤野兔。
逢山用小刀切开兔腿,看到肉的颜色,点点头。
“烤好了,准备吃饭!”
话音刚落,纳什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餐盒,王子和可乐也叼出自己的饭盆。
只有小狼崽懵逼的左右看看,朝逢山发出嘤嘤嘤的叫声。
“你身体还虚弱,不能吃辛辣,喝雷鸟汤吧!”
逢山拿出自己的餐盒,用勺子在炖锅荡了汤,撇开油层后舀一勺清汤,又挑了一些雷鸟肉放到小狼崽面前。
至于王子和可乐,逢山用小刀刮去兔肉表面的烧烤料,俩活爹各自分到一条兔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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