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枪
作者:老克林 更新:2024-08-03 01:33
把没心没肺的王子塞进挂兜,逢山轻手轻脚的趴在树洞口观察一会,洞口周围泥土新鲜,能清晰听到洞里面传来的呼吸声。
逢山悄摸摸带人退出几十米远,三人躲在一个大树后面,商量猎熊计划。
“怎么把它引出来!”弗兰克掏出手枪比划着。
汤姆同样掏出手枪,一脸紧张的盯着树洞,“用烟熏,我见过猎人就是这样把熊从巢穴里赶出来。”
“好主意,我负责开枪,你们谁负责放火。”逢山同意这个建议。
两人立马不吭声,勾起脑袋装起鸵鸟。
逢山见状,暗骂一声胆小鬼,这俩货除了嘴能用,其它就是一包草,指望不上。
只能自己动手。
在附近找来一些易燃的枯草树枝和新鲜冷杉枝叶,小心翼翼堆在树洞口,用火机点燃枯草树枝后连忙把冷杉叶盖上去。
然后四肢并用跑到百米开外,顾不得喘气,架起步枪,机瞄准心瞄准树洞。
几分钟过去。
滚滚浓烟灌进树洞,不见棕熊出来。
“逢,棕熊不在家?”弗兰克探出脑袋朝树洞看一眼。
汤姆似开玩笑的建议,“要不你过去问问,给棕熊送个苹果派。”
“法克,信不信我把你送给棕熊。”
“不信,我血脂高和高血压,肾结石,肝硬化,应该不合棕熊的胃口。”
听着身旁呱噪的吵闹声,逢山真想先把这两个鸟人给突突了,打个猎都不安生。
就在这时,三人听到一阵野兽的低沉怒吼,表情骤变,纷纷举起枪瞄准树洞。
紧接着,洞口火堆被什么东西撞开,火星伴随滚滚浓烟向外扩散。
一头体型巨大的棕熊从烟雾冲出来,庞大身躯好似一堵厚实墙壁,肌肉在棕色皮毛下若隐若现,粗壮熊爪呼呼的刨着雪地,发出愤怒咆哮。
砰!
伴随一声枪响,棕熊咆哮声戛然而止,庞大身躯猛的一顿,随即重重地倒在雪地上。
这么快?
正准备开枪的话痨二人组,扭头看向收回步枪的逢山。
“逢,棕熊生命力很顽强,最好再补一枪。”弗兰克一脸紧张的建议,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阿拉斯加人,从小就被教导,打猎时候要小心,防止动物垂死反扑,尤其狩猎棕熊,一定不能忘记补枪。
“没错,伙计,补一枪。”汤姆躲在树后面附和。
“不需要,我打猎从来只开一枪!”逢山脸上露出绝对自信,步枪往肩膀一背,大步朝着倒下的棕熊走去。
“法克,你怎么不拦住他,万一棕熊没死怎么办?”见劝不住逢山,弗兰克朝汤姆嚷嚷。
“你怎么不拦?”汤姆耸耸肩膀,晃了晃手枪跟上去。
你们!
弗兰克一跺脚,没办法,只能打开手枪保险,保证在棕熊垂死反扑前能打光弹匣里所有子弹。
不等逢山走近,躲在挂兜里的王子扭动身体从毛皮大衣里跳出来,发出呜呜奶叫,朝着倒地棕熊扑过去,咬住一口熊毛摇晃脑袋。
见状可乐也几步窜到棕熊身体上,好奇的用爪子扒拉。
这头巨型棕熊安详的趴在雪地上,庞大身躯在雪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醒目,粗壮四肢伸展开,尽管已经没有了生机,但依旧能感受到它身前的威猛。
逢山走到跟前,从远处看棕熊就跟小山丘一样,走近后越发感受到它的庞大。
“法克,这头大家伙至少有800磅。”汤姆惊呼。
弗兰克不关心棕熊的重量,目光落在棕熊中枪部位,只见在熊头眉心位置渗出一小摊血迹,说明子弹瞬间击穿后留下的痕迹。
好准的枪法。
一枪爆头。
忽然弗兰克想起一件事情,听说在逢的故乡,无论男女人人都是神枪手,仅用步枪就能击中飞机。
“逢,你当过兵?”
“没,没来阿拉斯加前,我只在电视里见过枪。”逢山摇摇头。
弗兰克百思不得其解,没当过兵,也没碰过枪,反而枪法比猎人还要准,一般猎人百米外也能命中目标这么大的棕熊,可一枪击中头部,瞬间击毙,那可不是枪法好能做到的。
“那你的枪法怎么会这么准?”
“天赋好!”逢山摆摆手,不想继续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难道跟弗兰克说,自己被先祖开了智,自己是一名巫士。
“伙计们,这头棕熊体长超过2米,肩高超过1米,绝对是头大家伙,要不要制作成标本,我认识一名猎人会做动物标本,收费合理。”汤姆围着棕熊比比划划嚷嚷。
逢山蹲下身,将右手放在棕熊棕黄色的皮毛里。
手指上的巫器骨戒红芒闪过,开始吸收棕熊身躯中所蕴含的魂力。
随着魂力涌入,逢山立刻感受到一股灼热滚烫的热流在自己身体内奔腾流转。
那股热流仿佛燃烧的火焰,从接触部位开始迅速蔓延至全身,让逢山每一寸肌肤都能清晰感受到力量在涌动。
弗兰克跟汤姆正在谈论该如何处理这头棕熊,不经意抬头,忽然看到蹲在棕熊身旁的逢山,头顶散发阵阵白色热气,就像蒸锅一般。
“伙计,你没事吧!”
被询问声惊醒的逢山摇摇头,“第一次狩猎这么大的动物,有些激动。”
弗兰克感同身受的表示理解,“习惯就好了,我8岁时候用猎枪打中一只驯鹿,跟你一样,兴奋的好几天晚上睡不着觉。”
“这头熊怎么处理?”
“汤姆,你不是说要拿去制作标本?”逢山扭头看向汤姆。
“伙计,我可买不起,知道这头棕熊能卖多少钱吗?再说,飞机也装不下。”汤姆连忙摆手。
“还是取肉吧,你过冬需要储存大量肉食。”弗兰克建议。
既然都不需要,那就得赶紧处理。
等血冷后融进肉里,肉就不好吃了。
逢山脱掉毛皮大衣,掏出小刀,手起刀落,在棕熊喉咙部位抹一刀。
锋利刀刃划开皮毛,熊血汩汩从切口处涌出,原本无瑕雪地,被猩红熊血沾染,形成一片片不规则的血迹斑斑。
等熊血渐渐流干,与雪地混成一片暗红,逢山拎起还在撕扯熊毛的王子,丢到一旁,猎刀划开棕熊腹部,取出内脏。
逢山以前在饭馆没少杀羊,处理羊跟处理熊差不多一回事。
心脏,肝脏、肠子等等,被逐一取出。
把熊胆单独取出,埋在雪地里面冷藏,其它内脏熊肠子、熊腰也都保留下来。
看到逢山单独收起熊旦,汤姆连忙提醒,“伙计,阿拉斯加狩猎规定,狩猎到棕熊后熊旦必须丢掉。”
“没关系,这是逢的私人领地。”弗兰克知道熊旦可以制作中药,“不过你收集肝脏、肠子干什么,它们胆固醇含量太高,不适合食用。”
不适合食用?
难怪你们只会吃罐头和面包。
逢山并没有解释,忙活着把熊肠清理干净,将熊肉和熊皮分离出,一块块红白相间的熊肉归类摆放好。
同时,一张熊皮也完整无缺的剥离下来。
按汤姆的话,就这张熊皮,如果处理好,至少能卖到3000美刀。
......
逢山悄摸摸带人退出几十米远,三人躲在一个大树后面,商量猎熊计划。
“怎么把它引出来!”弗兰克掏出手枪比划着。
汤姆同样掏出手枪,一脸紧张的盯着树洞,“用烟熏,我见过猎人就是这样把熊从巢穴里赶出来。”
“好主意,我负责开枪,你们谁负责放火。”逢山同意这个建议。
两人立马不吭声,勾起脑袋装起鸵鸟。
逢山见状,暗骂一声胆小鬼,这俩货除了嘴能用,其它就是一包草,指望不上。
只能自己动手。
在附近找来一些易燃的枯草树枝和新鲜冷杉枝叶,小心翼翼堆在树洞口,用火机点燃枯草树枝后连忙把冷杉叶盖上去。
然后四肢并用跑到百米开外,顾不得喘气,架起步枪,机瞄准心瞄准树洞。
几分钟过去。
滚滚浓烟灌进树洞,不见棕熊出来。
“逢,棕熊不在家?”弗兰克探出脑袋朝树洞看一眼。
汤姆似开玩笑的建议,“要不你过去问问,给棕熊送个苹果派。”
“法克,信不信我把你送给棕熊。”
“不信,我血脂高和高血压,肾结石,肝硬化,应该不合棕熊的胃口。”
听着身旁呱噪的吵闹声,逢山真想先把这两个鸟人给突突了,打个猎都不安生。
就在这时,三人听到一阵野兽的低沉怒吼,表情骤变,纷纷举起枪瞄准树洞。
紧接着,洞口火堆被什么东西撞开,火星伴随滚滚浓烟向外扩散。
一头体型巨大的棕熊从烟雾冲出来,庞大身躯好似一堵厚实墙壁,肌肉在棕色皮毛下若隐若现,粗壮熊爪呼呼的刨着雪地,发出愤怒咆哮。
砰!
伴随一声枪响,棕熊咆哮声戛然而止,庞大身躯猛的一顿,随即重重地倒在雪地上。
这么快?
正准备开枪的话痨二人组,扭头看向收回步枪的逢山。
“逢,棕熊生命力很顽强,最好再补一枪。”弗兰克一脸紧张的建议,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阿拉斯加人,从小就被教导,打猎时候要小心,防止动物垂死反扑,尤其狩猎棕熊,一定不能忘记补枪。
“没错,伙计,补一枪。”汤姆躲在树后面附和。
“不需要,我打猎从来只开一枪!”逢山脸上露出绝对自信,步枪往肩膀一背,大步朝着倒下的棕熊走去。
“法克,你怎么不拦住他,万一棕熊没死怎么办?”见劝不住逢山,弗兰克朝汤姆嚷嚷。
“你怎么不拦?”汤姆耸耸肩膀,晃了晃手枪跟上去。
你们!
弗兰克一跺脚,没办法,只能打开手枪保险,保证在棕熊垂死反扑前能打光弹匣里所有子弹。
不等逢山走近,躲在挂兜里的王子扭动身体从毛皮大衣里跳出来,发出呜呜奶叫,朝着倒地棕熊扑过去,咬住一口熊毛摇晃脑袋。
见状可乐也几步窜到棕熊身体上,好奇的用爪子扒拉。
这头巨型棕熊安详的趴在雪地上,庞大身躯在雪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醒目,粗壮四肢伸展开,尽管已经没有了生机,但依旧能感受到它身前的威猛。
逢山走到跟前,从远处看棕熊就跟小山丘一样,走近后越发感受到它的庞大。
“法克,这头大家伙至少有800磅。”汤姆惊呼。
弗兰克不关心棕熊的重量,目光落在棕熊中枪部位,只见在熊头眉心位置渗出一小摊血迹,说明子弹瞬间击穿后留下的痕迹。
好准的枪法。
一枪爆头。
忽然弗兰克想起一件事情,听说在逢的故乡,无论男女人人都是神枪手,仅用步枪就能击中飞机。
“逢,你当过兵?”
“没,没来阿拉斯加前,我只在电视里见过枪。”逢山摇摇头。
弗兰克百思不得其解,没当过兵,也没碰过枪,反而枪法比猎人还要准,一般猎人百米外也能命中目标这么大的棕熊,可一枪击中头部,瞬间击毙,那可不是枪法好能做到的。
“那你的枪法怎么会这么准?”
“天赋好!”逢山摆摆手,不想继续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难道跟弗兰克说,自己被先祖开了智,自己是一名巫士。
“伙计们,这头棕熊体长超过2米,肩高超过1米,绝对是头大家伙,要不要制作成标本,我认识一名猎人会做动物标本,收费合理。”汤姆围着棕熊比比划划嚷嚷。
逢山蹲下身,将右手放在棕熊棕黄色的皮毛里。
手指上的巫器骨戒红芒闪过,开始吸收棕熊身躯中所蕴含的魂力。
随着魂力涌入,逢山立刻感受到一股灼热滚烫的热流在自己身体内奔腾流转。
那股热流仿佛燃烧的火焰,从接触部位开始迅速蔓延至全身,让逢山每一寸肌肤都能清晰感受到力量在涌动。
弗兰克跟汤姆正在谈论该如何处理这头棕熊,不经意抬头,忽然看到蹲在棕熊身旁的逢山,头顶散发阵阵白色热气,就像蒸锅一般。
“伙计,你没事吧!”
被询问声惊醒的逢山摇摇头,“第一次狩猎这么大的动物,有些激动。”
弗兰克感同身受的表示理解,“习惯就好了,我8岁时候用猎枪打中一只驯鹿,跟你一样,兴奋的好几天晚上睡不着觉。”
“这头熊怎么处理?”
“汤姆,你不是说要拿去制作标本?”逢山扭头看向汤姆。
“伙计,我可买不起,知道这头棕熊能卖多少钱吗?再说,飞机也装不下。”汤姆连忙摆手。
“还是取肉吧,你过冬需要储存大量肉食。”弗兰克建议。
既然都不需要,那就得赶紧处理。
等血冷后融进肉里,肉就不好吃了。
逢山脱掉毛皮大衣,掏出小刀,手起刀落,在棕熊喉咙部位抹一刀。
锋利刀刃划开皮毛,熊血汩汩从切口处涌出,原本无瑕雪地,被猩红熊血沾染,形成一片片不规则的血迹斑斑。
等熊血渐渐流干,与雪地混成一片暗红,逢山拎起还在撕扯熊毛的王子,丢到一旁,猎刀划开棕熊腹部,取出内脏。
逢山以前在饭馆没少杀羊,处理羊跟处理熊差不多一回事。
心脏,肝脏、肠子等等,被逐一取出。
把熊胆单独取出,埋在雪地里面冷藏,其它内脏熊肠子、熊腰也都保留下来。
看到逢山单独收起熊旦,汤姆连忙提醒,“伙计,阿拉斯加狩猎规定,狩猎到棕熊后熊旦必须丢掉。”
“没关系,这是逢的私人领地。”弗兰克知道熊旦可以制作中药,“不过你收集肝脏、肠子干什么,它们胆固醇含量太高,不适合食用。”
不适合食用?
难怪你们只会吃罐头和面包。
逢山并没有解释,忙活着把熊肠清理干净,将熊肉和熊皮分离出,一块块红白相间的熊肉归类摆放好。
同时,一张熊皮也完整无缺的剥离下来。
按汤姆的话,就这张熊皮,如果处理好,至少能卖到3000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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