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尽夜
作者:妖精吃俺一棒    更新:2024-08-04 00:28
  这里怎么会有官军!?
  蒲师文惊得魂不附体,急忙勒马。
  这马却是有脾气的,不是你想勒就能勒的。
  当即摇脖子晃脑,嘶鸣着扬蹄人立而起。
  大约是蒲师文骑术不怎么地,立刻就被掀下马背,摔得七荤八素。
  一旁的随从护卫及时控马避开,不然又是一滩蒲氏肉泥。
  蒲师文手忙脚乱爬起来,慌慌张张地重新上马,企图换个方向逃窜。
  却听到凌厉的破空声从耳边掠过,边上一名护卫惨叫着跌落。
  同时官道右边的山岭上和左边的水田中,都响起了呼喝之声,这意味着此处已经被包围了,无路可逃。
  蒲师文身体一抖,不敢再动,他的那些护卫更是干脆利落地滚鞍下马,表示放弃反抗和逃跑。
  五十丈外的赵孟启耸耸肩,“竟然射歪了……还好没伤着马,去把那些家伙带过来。”
  他手中这张弓,就是之前姑苏城那个刺客留下的。
  赵孟启的力量能够轻松把弓拉满,练了一年多才比较有准头,虽然还是远不如那个刺客,却勉强也算是善射之人了。
  刚才他望见蒲师文那匹马颇为神骏,便起了爱惜之心,所以打算将马上之人先射下来。
  结果没射中,但却被吓住不敢再跑了。
  很快,耿直带着禁卫将人和马都押了回来。
  “求小将军饶命,若是能放鄙人一条生路,鄙人愿让家中拿出十万贯相赎……”
  蒲师文倒也有些眼力见,看出赵孟启是做主之人,所以迫不及待的想用钱赎命,在他想来没人能拒绝十万贯的诱惑。
  但他话还没说完,耿直一脚踹在他膝弯,让他跪倒在地,“什么小将军!?真是瞎了你的狗眼,你面前乃是燕王殿下!”
  “燕王?……燕王怎么会在这,他不是…不是在棉亭岭吗?”
  蒲师文懵了,这燕王难道会飞吗,居然赶到前头来拦截。
  赵孟启当然没必要和他解释,反问道,“你是蒲师文还是蒲师斯?”
  这时,蒲师文才发觉留清竺满是颓丧的跪在一边,也意识到眼前真的是燕王,“鄙…罪人蒲师文,我三弟蒲师斯已经死了……”
  “死了?倒是便宜他了。”赵孟启一挑眉,然后仔细打量起蒲师文来。
  原来的时空里,就是这家伙负责屠杀宗室,并且还是手段极其残忍的虐杀。
  落在他手中的宗室,多是被砍掉手脚活活放血,受尽痛苦折磨后才死去,就连女人和幼儿也一律残杀处死。
  而且这畜生还把泉州宗室的坟墓全都给挖了,搜刮其中的陪葬品,将尸体扔到野地中,任由野兽啃食。
  所以赵孟启也没打算让他能好死,正琢磨着该用什么刑罚才配得上这狗东西的罪孽,于是眼神不由就变得十分瘆人。
  蒲师文跪趴在地上,虽然只能看见燕王的双脚,却还是真切感觉到了这如泰山压顶般的憎恨和杀意。
  森冷寒气从脚底直冲天灵盖,蒲师文恐惧万分,喃喃哀求,“别杀我,我不想死,我愿意用所有的财产交换,十万贯,不,是五十万贯…”
  “呵呵,用钱换命?”赵孟启都被逗笑了,“不愧是商贾,以为有钱可以买到一切……不过你们蒲家可是蕃商之首,把持香料贸易,说是富可敌国都恐怕保守了,听闻你爹蒲寿庚常与人炫耀,‘胡椒八百斛不足为道’,你作为蒲家长子,一条命才值十万五十万?”
  胡椒,在后世只是普通百姓厨房中很寻常的调料,但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十分昂贵的奢侈品,常常价比黄金,甚至就是财富的象征,可以直接当钱用。
  唐代时有个名叫元载的超级大贪官,长安城中一百零九坊,他家就独占三坊。
  在元载倒台后,其被抄没的家产中最为耀眼也最令世人震惊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八百石胡椒。
  从此‘八百石胡椒’就成为一个梗,用来表示惊世骇俗的海量财富,频频出现在诗词一类文学作品中。
  无独有偶,明朝正德年间,锦衣卫高官钱宁被抄没家产时,也被搜出胡椒数千石。
  如此被权贵争相囤积,说明胡椒不仅昂贵而且保值易变现,就和后世茅台一样,都是贪官最爱……
  在宋代,得益于海贸兴盛,胡椒等香料进口量大增,但仍旧昂贵。
  宋哲宗时,广州每年向朝廷进贡檀香两千斤、胡椒五十斤,但哲宗觉得这个数目太大,就把檀香缩减为一千斤,把胡椒减到二十斤,可见胡椒比檀香还紧俏。
  直到明初,一斤胡椒都还能卖到十几两银子,永乐年时,朝廷直接将胡椒当俸禄发放,每斤折钞十六贯,这还是由于郑和下西洋带回了大量胡椒的情况下,后来禁海导致进口减少,宣德年时每斤胡椒就要折钞五十贯了,相当于将近七石大米。
  宋人极其热爱香料,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商品,可正常渠道进口的香料价格高昂,只有少数权贵才消费得起,于是便有了大规模的走私香料来填充这个庞大的市场,使得胡椒等香料从奢侈品变成了受众更广的‘中等消费品’。
  本来在这个贸易中,国家应该得到相当可观的税收,但因为政策失当和吏治腐败,导致走私频繁,大量利益转移到了官吏权贵手中。
  而控制着香料贸易的蒲家,从中得到的财富那就更是无以计数了。
  那么蒲师文只拿几十万贯就想买命,这不是打发叫花子么?
  等他意识到燕王没那么好糊弄,又急忙补救,“殿下,殿下,罪民说错了,不是五十万贯,是所有,蒲家所有的财产!所有财产都献给殿下,只求留我一条狗命,无论要我做什么都行,从此我就是殿下的奴仆,是殿下脚边的一条狗,我能为殿下招揽海商,并且替殿下操持香药贸易,罪民活着比死了更有用,杀了我只能脏了殿下的手,留着我却能帮殿下赚来源源不断的钱财……”
  “呵……那我留着你爹不是更好么?”赵孟启不以为然。
  蒲师文连忙分辩,“不好不好,我爹那人桀骜不驯,奸诈贪婪,早就暗藏悖逆不臣之心,所以才有谋害殿下的妄举,他把钱看得比命还重,哪会真心效劳于殿下,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甘心为殿下所用,可他都老了,还能做几年事,还是留下罪民吧,……”
  啧啧,这蒲家都是些什么奇葩啊,没人性无廉耻,比豺狼禽兽还不如。
  赵孟启十分腻歪,不过这蒲家在蕃商中影响力太大,处置前得先做好安排,以免其他蕃商产生误解和恐惧,不敢再来贸易。
  这蒲师文既然这么惜命,倒也还有些利用价值,就让他多活几天。
  心里盘算好后,赵孟启脸上却不置可否,也不再搭理蒲师文的哀求,自顾自绕过他走到俘获的马匹前。
  其中一匹全身黑得发亮,就像磁铁一般将赵孟启的目光牢牢吸住。
  好漂亮的骏马!
  马头精致轻俊,短小的耳朵不停动来动去,显得很是机敏,特别大且突起的眼睛中神光浮现,深遂且灵动,脖颈优美纤长,肩膀强壮腰背短直,轻盈的尾巴高高翘起,四肢细长端正却力量感十足。
  赵孟启不由自主的走近,发现马的肩部与自己肩膀差不多高,也就是一米六的样子,这绝对是他亲眼见过最高的一匹马了。
  瞬间,一种莫名的占有欲就从心间涌出,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
  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马儿长直略凹的脸庞,“小美人,以后跟着我混怎么样?”
  马儿没有躲避他的抚摸,反而还乖巧的蹭了蹭,又伸出舌头舔着他的手心。
  “你这意思就是答应啰?”赵孟启笑得很开怀,“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嗯……黎明前最是黑暗,一如你的黑,夜尽天明…就叫你尽夜如何?”
  马儿抽了抽鼻子,打了一声响鼻,可惜吃了不会说话的亏,只能‘被’欣然接受这个破名字。
  赵孟启心情变得十分美丽起来,又看了看其它二十几匹马,大多和尽夜的样子相似,只是没这么高大神骏。
  “这些,都是大食马?”
  见燕王心情愉悦,蒲师文顿时以为有了生机,连忙解释,“大部分都是大食马,有些是天竺马,那匹尽…尽夜是去年才运来的,花了六千贯才买下来的,其它也要一两千贯,蒲家还有三百多匹,殿下若是喜欢,全都献给您,以后小人还能为您买来更多。”
  “哦?真是大食马啊。”赵孟启若有所思,又问道,“这些都是直接从大食运来的?”
  蒲师文犹豫了一下,赵孟启轻蔑笑道,“怎么,还想保密?难道除了你就没别人知道了?”
  “不不不,殿下误会了。”蒲师文慌忙辩解,“小人只是在理顺思路。”
  赵孟启瞟了他一眼,“给你个机会,详细说来。”
  蒲师文不敢耍心机,老老实实说起来,“大食往外卖的马,通常都是从甘眉起运,用的马船要大于商舶,底舱以乳香等物压重,上载马数百匹,先运到天竺俱蓝,再到古里佛。”
  “古里佛成了最大的马匹交易市场,卖往天竺各地,以前一般都不再继续往东方运,毕竟运到大宋也无利可图,还不如运香料,也不是完全没有,只是很少。”
  “后来,占城人和交趾人经常打仗,他们以前都是骑象作战,但偶然发现骑马更加适合作战,于是从八十年前开始,占城人便到琼州吉阳军偷偷买马,结果没几年就被朝廷发觉,咱们大宋本来就缺马,怎么还能卖给他们,于是朝廷发布谕令,‘中国马自来不许出外界’。”
  “占城人已经尝到了骑兵的甜头,既然大宋买不到马,就设法向海商高价求购,然后就有人持续从天竺古里佛运马去卖。”
  “我蒲家祖上在占城居住过好几代,如今也还和占城保持着关系,要买马自然不难。”
  赵孟启听完就明白过来,甘眉大约就是后世的伊朗或者阿曼的某个地方,古里佛应该是印度南部,而占城则是在中南半岛的南端,这就等于是将十几万里路程分成了三大段,其中应该是有许多小段,倒是与自己之前想的分段运输不谋而合。
  不过这样能运到的马匹终究还是很少,一年下来都怕只有几百匹,面对有几十万匹战马的蒙古,压根就不够看。
  但是吧,若是用来做种马,以及改良本土马倒是不错。
  其实从汉朝开始,中原王朝就已经利用中亚及大食地区的马来改良马种,可惜那该死的阉马习惯,使得好马基因没有延续下来。
  现在赵孟启想做这事,不免有些临时抱佛脚的意思,毕竟这需要漫长时间,但也总好过什么都不做。
  如果真的想扩大买马规模,估计得先建立一个‘郑和舰队’先。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