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如敬神明
作者:宅猪    更新:2024-07-20 11:52
  沙婆婆呆呆地看着这一幕,这一连串的变化实在太快,让她目不暇接。
  陈实长长的舒了口气,将背上背着的羊角铜灯取下,笑道:“婆婆,我把你丢的铜灯取回来了!”
  突然,那小老太婆颤抖着奔了过来,一把将他搂在怀中,身躯颤抖,声音哽咽,死死的抱住他,老泪纵横,如雨般落下。
  “孩子,我的好孩子,婆婆再也不让你冒险了!”
  那小老太婆哭得很是伤心,对心心念念的铜灯也视而不见,让陈实有些惶恐。
  沙婆婆抱着他,便像是抱着自己的至亲之人,舍不得撒手。
  过了良久,沙婆婆才将他放开,抹去脸上纵横的泪水,反复检查陈实是否有什么损伤,发现他没受伤,这才放心。
  “婆婆,你没事吧?”陈实试探道。
  沙婆婆听到他的声音,不觉想起自己的孩子,顿时又泪如雨下。
  “我儿子天雨与他一样机灵可爱,如果还活着,只怕已经成家立业,我也能抱孙子了。孙儿应该与小十差不多大了。”
  这小老太婆触景生情,看到陈实在必死的情况下,竟从阴间逃脱,不觉想起自己的儿子向天雨。
  向天雨特别机灵可爱,悟性也高,那时也是十来岁的年纪。
  男孩子总是很淘气,但也很懂事,向天雨便是如此。
  淘气时,让她恨不得抓过来狠狠揍一顿,但也有懂事的时候,会特别贴心,对她嘘寒问暖,捏肩捶背。
  她对这个儿子无比疼爱,只是那时的她同样也有着自己的雄心壮志。她在魂魄上的造诣极高,还想再进一步,然而不知何故,总难以突破,于是便动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那便是潜入阴间,去寻一种只在阴间才有的奇石,三生石。
  倘若能以三生石炼药,服下后便可以觉悟自己的前世,将前世的修为化作自己当世的修为,从而让自己可以突破到下一个境界。
  然而阴间并非什么人都可以去,去的人,要么是童男精魂,要么是童女精魂。
  童男精魂,一派纯阳,能够抵御阴间的阴气侵袭,不至于魂飞魄散。
  童女精魂,一派纯阴,在阴间也不至于受损太快。
  她不信任外人,毕竟三生石极为珍贵,所以便打算让自己的儿子向天雨偷偷入阴间,为她盗取三生石。
  她为向天雨的安危,做了多重准备,各种保命的符箓、宝篆,以及各种法术、宝血,武装得极为齐全,这才让向天雨魂魄离体,进入阴间。
  向天雨是个特别懂事的孩子,为她做这么危险的事,没有任何怨言,也没有拒绝,就这样进入阴间。
  可是,向天雨没能回来。
  她等了七天,向天雨始终没能回来。
  七天是一个坎儿,修士的魂魄离体,七天内肉身还可以活着,七天后,肉身便死了,腐败了。
  她的儿子死了。
  那个淘气又懂事的小男孩死了。
  魂魄迷失在阴间,找不到回家的路。
  儿子之死,对她的打击极大,同样因为这件事,她的丈夫与她决裂,夫妻形同陌路,也因为这件事,她一辈子都在自责和悔恨中度过。
  当年,陈实爷爷陈寅都找到她,请她相助,她原本拒绝,但是看到陈实的脸庞,又想起自己的儿子,这才应允,不惜性命相搏,也要横跨阴阳两界,为陈实招魂。
  她也是在那时,得罪了阴间的巨头,留下了很多仇家,不能再踏足阴间,否则必遭围攻。
  沙婆婆幽幽的叹了口气,摸了摸陈实的头。
  “婆婆不会再让你做任何危险的事了。”她低声道。
  陈实举起羊角铜灯,笑道:“婆婆要找的灯,是不是这个?”
  沙婆婆振奋精神,点了点头:“为了这个劳什子破灯,险些让你送命,小十恨不恨婆婆?”
  陈实摇头:“爷爷说,婆婆当年为我做了很多事,让我报答婆婆的恩情。”
  沙婆婆心里一暖,又有老泪想要落下,连忙道:“天快要黑了,咱们先回去。”
  两人往回赶。
  “这盏灯,是阴差当中的鬼王才能拥有的宝物,叫做羊角天灵灯,能够照破阴阳两界,洞察幽冥,拥有着甚为了不起的威力。”
  沙婆婆说起这羊角天灵灯的来历,道,“当年我与几个老家伙联手,才抵御住羊角天灵灯的威力,将马面鬼王重创。马面鬼王带着灯坠入忘川河,我知道它必死无疑,但是没想到它竟能借忘川河的特殊之处活下来,并且活到现在。”
  她不禁有些后怕。
  若是马面鬼王还拥有一点力气,只怕一缕真气便能让陈实粉身碎骨。
  “这盏灯,婆婆先替你保存着,将来你随时可以取走。”沙婆婆道。
  两人回到岗子村,天色将晚,只见一只大黑狗早已在村口等候。
  陈实连忙上前:“黑锅,爷爷让你过来,叫我回家吃饭?”
  黑锅摇了摇尾巴。
  沙婆婆道:“小十,你先跟狗子回家,明天过来,我带你去找那座古庙。”
  陈实忙不迭称谢。
  沙婆婆目送一人一狗远去,心中感慨万千。
  “和天雨小时候,一样样的。也是这么聪明,这么灵动,这么倔强,答应别人的事,就要一定做到。”
  她回到住所,将那盏羊角天灵灯放在桌子上,桌子被压得咯吱作响。
  这盏铜灯陈实拎着的时候看似不重,但也有三百多斤。
  沙婆婆取出一根银簪,将灯芯挑长一些。
  那灯芯是插在羊背上的铜人的天灵盖中,铜人体内灌注的是灯油,尽管过去了很多年,灯油依旧很足。
  灯芯被挑出来一些的时候,铜人的面色变得古怪,张口发出凄厉的惨叫,在房间里很是刺耳。
  待到灯焰稳定,它仿佛习惯了疼痛,便不叫了,脸上反而露出笑容。
  沙婆婆催动这盏羊角天灵灯,突然灯焰的光芒暴涨,下一刻她的房屋,街道,岗子村,乃至乾阳山,仿佛统统消失不见!
  那洞穿一切的灯光,照穿了房屋,街道,村庄,山川,直达幽暗的阴间!
  沙婆婆穷极目力,借着灯光向无尽漫漫的黑暗看去,穿过迷雾与荒原,死亡与冷寂,扫过无数鬼魂,寻找那个小小的身影。
  “天雨,你在哪里?你是迷路了么?娘来找你了……”
  陈实回到家,爷爷已经做好饭菜等着他,陈实连忙去洗手脸,这才坐下。
  “你去找沙婆婆,她没有要求你做危险的事情罢?”爷爷不经意间问道。
  陈实摇头,笑道:“没有。爷爷,沙婆婆是个很好的人,待我可亲了。”
  “那就好。”
  爷爷背对着他,慢吞吞的吃着蜡烛,道,“沙婆婆虽然是个好人,但她执念也深,容易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倘若她要求你去阴间,你不要答应她。”
  陈实凛然,心道:“晚了,我已经去过了。”
  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爷爷,免得爷爷不让他去找沙婆婆。
  一夜无事。
  清晨,陈实吃罢饭,拜过干娘,跟爷爷说一声,便兴冲冲出门,直奔岗子村而去。
  “汪!”
  村口,黑锅坐在树下,冲着陈实远去的背影叫了一声。
  “我知道,他撒谎了。”
  爷爷站在黑锅身后,面色阴沉,“昨天他回来时浑身是水,身上带着阴气,显然沙婆婆让他去了阴间。他还包庇老太婆。”
  黑锅侧头看爷爷:“汪汪!”
  爷爷面带黑气:“你说得对,臭小子该修理了,竟学会撒谎了。还有沙婆婆,也该教训教训,免得她把我孙儿置于危险之中!更可气的是,她竟想抢我孙儿!”
  黑锅狐疑的仰起头,它的话不是这个意思啊。
  爷爷若是想揍陈实,自己下手便是,何必说是它说的?
  只是这个锅,自己必须得背。
  陈实来到岗子村,沙婆婆已经早早的做好饭,自己没吃,在等着他。
  “陈寅都烧的饭菜,狗都不吃!难为你竟然吃了这么多年。”
  沙婆婆夹了几口饭菜,便放下碗筷,含笑看着陈实狼吞虎咽。
  没办法,爷爷做的药膳的确太难吃了。
  “慢点吃,慢点吃,别噎着。”
  沙婆婆笑道,“锅里还有,我再给你盛些。”
  陈实吃得肚子滚圆,两年来还是第一次吃得这么饱,连忙起身,帮沙婆婆刷锅洗碗。
  沙婆婆连忙道:“放那里,我自己收拾!这孩子……”
  陈实收拾妥当,又帮她打扫院子,然后眼巴巴的看着沙婆婆。
  沙婆婆穿戴整齐,挎着一个小篮子,篮子上蒙着一块花布,笑道:“知道你等急了,咱们这就出发。”
  一老一少出门入山。
  岗子村入山的道路,与黄坡村入山的道路又有不同。黄坡村的入山路比较平缓,而这里则比较陡峭。
  山路是在悬崖峭壁上凿刻出来的,细细的一条道路,只能勉强容纳一个大汉通行,倘若迎面走来一人,那就十分危险,稍有不慎就可能掉下山崖。
  沙婆婆看着年迈,步履却很是稳健,面对悬崖峭壁也丝毫不惧,倒是陈实有些心惊肉跳。
  “老嫂子,我和小十路过,从你这里借路。”沙婆婆停下脚步,向着一株虬根盘结的大树笑道。
  她来到树下,从篮子里取出几根香点燃了,插在树下。
  陈实好奇打量,只见那古树不知活了几千年,盘根交错,竟布满山崖,仅仅露在外面的树根,便有一两亩地!
  不过,这株大树的主干应该被雷劈了,树桩上留有雷火焚烧的痕迹,他们现在看到的树身,是在主干旁边新长出的树身。
  尽管是新长出的,但看着也有几千年的树龄了。
  这株古树的灵是一个住在树洞中的老太婆,个头很矮,比陈实还要矮一头,盘着花白头发,拄着拐杖,慈眉善目,笑呵呵的看着陈实和沙婆婆。
  她的嘴巴瘪了,没有几颗牙齿,笑的时候能勉强看到两三颗牙。
  “小十,快来见过庄婆婆!”沙婆婆给陈实塞了几炷香。
  陈实连忙上前,敬香,拜道:“陈实见过庄婆婆!”
  “好孩子,好孩子。”庄婆婆笑呵呵的看着他。
  两人从树洞间穿过。
  “大山,令人敬畏。要敬畏山,如敬畏神明。乾阳山中多有灵,草木有灵,山石有灵,爬虫走兽也有灵,即便是那山涧,那溪水,也有着灵栖息其间。”
  沙婆婆一边走,一边教导陈实,“心存敬畏,则路路皆通。心存不敬,活路也有可能变成死路。”
  他们来到一处更加陡峭的地方,前方的山路突然断去,黑石堆满了山路。
  沙婆婆上前,敬香,道:“道兄,我与小十路过,还请行个方便。”
  陈实瞪圆眼睛,只见那些黑石竟然有规律的移动起来,黑石攀上陡峭的崖壁,渐渐远去。
  待到那些黑石走的远了,陈实才得以一窥黑石真容,竟是一条无比庞大的黑蛇的蛇鳞,只是太巨大,所以看起来像是黑色山石堆叠!
  陈实跟着沙婆婆继续沿着山路前行,走了四五里地,终于看到那条大黑蛇。
  黑蛇盘在他们所在的山峰上,孤独寥寂的仰着头颅,呼气成云,吸气成风,一呼一吸之间,山谷中风云变幻,奇妙万分。
  大黑蛇是山中的兽灵,早已过了吃血食果腹的岁月,它餐风饮露,宿霞卧云,宛如大山中的隐士,与世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