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王于兴师
作者:河北燕歌    更新:2024-06-29 03:55
  白起问道:“是哪一方的军马,有多少人?”
  哨探回答:“看上去足有四千人,不是官军,没有旗鼓与号衣,队形也不整齐,马匹不多,大部分是步兵,肯定是民军。”
  张仪道:“西北正是白水方向,肯定是孙传庭所说的什么整齐王。”
  白起盘算了一下:“眼下是未时,他们离此七十里,步行的话,每个时辰三十里,入夜可以到来,可今晚他们绝不会攻击。一二百里的路程走下来,定当休息一夜。”
  秦王问道:“大将可有破敌之策了?”
  白起连忙拱手:“正是。我们可用以逸待劳之计,趁他们疲于奔命之际,我们夜里冲杀过去,可以一鼓而歼。”
  秦王击掌叫好:“大将既然已有妙计,虎符在此,你自去调派军马吧。王翦,你做副将。”
  说着从袖中取出一半虎符,交与白起。
  虎符乃是战国时期各国通用的调兵令箭。大都是虎形,分为两片,一片在国君手里,另一半在将军手里。每支部队,都有一个不同的虎符,调派之时,军队只认虎符,不认其它的东西。因此就算你是大将军,丞相,王候,没有国君授予的虎符,也调不动任何一支超过五十人的军队,除非皇帝亲临调兵。
  在地宫里,秦王当然也带着虎符,他地宫中的大军有一万人,当调用超过五千人马时,必须动用虎符。
  白起与王翦领命,来到村中,传下令去,然后派人去另三个村子传令,教所有军士入夜时分,都到村外集合。
  刚刚传完令,有人来报,李敢等几个人回来了,还背着一个陌生人。
  白起一愣,赶紧命李敢来见。不多时,李敢来了,身后是那四个和他一起去的军士,果然李敢身后背着一人,看身形还是个少年。
  李敢将那少年放下,白起这才发现,少年人腿上受了伤,便问李敢:“这是何人?”李敢忙道:“这是小人在中途路上救下的一个孩子。”
  白起一皱眉:“中途救下的,怎么回事?为何不送他回家,却背来咱们这里?”李敢如实回禀:“这孩子受了伤,趴在河里的一块大石头上,我救了他上岸,发现他腿上有很重的箭伤,可我一问他是哪里人,这孩子居然说不知道。我问他叫什么,他居然也不知道,这么说吧,他眼下就是一个白痴……”
  那少年突然冷笑:“谁是白痴?我知道我姓李,也记得所有背过的书,就是想不起自己的身世而已。”
  李敢点头:“对对,他脖子上有个长命锁,上面刻着个李字。这才知道他姓李。”白起沉吟了一下:“这孩子读过书,这样吧,你送他去张相那里,再派个人给他治伤,等他想起自己的身世了,再送他回去。咱们眼下有大事要办。”
  这个姓李的少年自然就是李信。他自辞别父母,到灵宝探亲,一路上有两个家仆跟着,按理说不会出事。但天有不测风云,这天傍晚三个人错过了宿头,直到天色完全黑了,才找到一家野店住下。却不料这家野店乃是黑店,店中暗藏着五六个强贼,杀人越货。
  到了后半夜,贼人开始行动,摸进屋子,将两个家仆杀死,却独不见李信。原来他正好着了凉,闹肚子,半夜去如厕,刚由茅厕出来,便听到客房内动静不对,隐隐传出两声闷哼,他摸到窗根下细听,这才知道住了黑店,两个家仆已死。
  李信大惊,急忙翻墙而逃。
  逃出不远,后面贼人骑马追来,李信爬山而走,贼人赶上来,张弓乱射,一枝箭正中李信大腿,李信腿一软,从山上滚了下去,落到河里。
  幸好这条河水不太深,李信随波而下,连撞带淹,已经昏死过去,直到天明,他撞到一块大石头,头部又遭重创,李信努力爬到石头上,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此时李敢等人打探完了潼关,去河南买粮回来,正好路过河边,发现了他,这才将李信救下。
  由于李信头部受伤很重,因此才记不起自己的身世。
  李敢将他背到张仪的住处,张仪听完了李敢的述说,又看了看李信,心里叫了一声好,眼前这个孩子,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大耳有轮,双目如星,当真是个美少年。
  只是李信失了记忆,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称呼起来不方便。张仪想了想,说道:“你是在山间大石上被救的,如此……就叫李岩好了。”
  李岩谢过,张仪派人给他调治伤势不提。
  冬天的夜,来得很快。转眼天就黑了。
  此时按着白起的军令,所有人都到齐了,在村子外面整整齐齐地排成四个方阵。都尉子义站在最前面,后面四个分队,由四个军候掌管。
  白起拿出虎符,交与子义,子义取出另一半虎符一对,严丝合缝,这才将虎符交给白起。白起看了看他的军队,感觉很满意。
  短短半个月的功夫,这一万秦军已经装备一新。
  每个方阵前面,都站着三排弩兵,他们手中的弩是刚刚制成的,很多都没有上漆刨光,看起来并不好看,但已经可以形成密集的杀伤力了。弩兵身后都背着五枝弩箭,箭头映着月光,如同野兽的钢牙。
  每人五枝箭,确实不多,毕竟他们立足的时间太短,能制成几千枝弩箭,已经很不容易了。
  弩兵后面,是三排长矛手,手中的长矛约有两丈长,超过了两个成人身长。这三排长矛手后面,是枪兵和戟兵。他们是军阵的主体。
  大秦士军以前是不用枪的,战国时候,后世的枪型还没有出现,枪与矛是一样的。当白起等人从华阴城带回明军所用的枪之后,众人觉得这样的兵器要犀利得多,于是不再生产矛头,改制枪头。这半个月以来,已经赶制了几千枝长枪。
  这支秦军没有骑兵,因为马太少了,加起来不到二百匹,当然更不可能有战车部队。在战国时代,秦国的战车部队是军中的重要部分,四匹马拉着战车,车上配备戟兵,弓兵或弩兵,既可远攻,又能近击,若再组成车阵,当真是所向披靡。
  可是眼下秦军刚刚找到一片小小的立足之地,生产战车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只是先装备步兵。
  所有秦军都没有盔甲,只是赶制了上千面木头盾牌,以防敌人的弓箭。
  一万名装备齐整的秦军,静静地立在那里,穿越历史的风尘,穿越时光的迢递,穿越岁月的轮回,穿越红尘的万象,他们又回来了,一如千年以前……
  今夜,他们将抹净岁月附在锋刃上的灰尘,刺出一千八百年以来的第一剑。
  这一剑,必将是血淋淋,凄艳艳,亮煌煌的。
  白起也是身穿便装,没有盔甲,他注视着这一万秦军,神思恍然已经回到他前世之时。那个时代,他曾无数次率领秦军,一次次出师,一次次布阵。隆隆的战鼓是他最爱的音乐,健马的嘶鸣是他最爱的乡音,他天生就属于战场。而这一次,他又回来了。
  寒冷的夜风中,响起了白起低沉的声音:“将士们,今夜我等将刺出复兴大秦的第一剑,北方三十里,贼兵正在扎营,两个时辰以后,是他们刚刚入寐,睡得最沉的时候,我们将在那时候出击,四个方阵,分四个方向,同时向内攻入,记住,这一仗,只杀人,不斩人头。务必保持队形严整。事后有拿人头报功者,斩!都听清楚了?”
  众军齐声喝道:“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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