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诸位英雄,谁能饮此老酒?
作者:贫道爱烫头    更新:2024-08-03 12:59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所有的牧马场,都会花费重金招揽相马师、驯兽师、兽医,在江湖豪杰聚会的时候,相马也算传统节目。
  不爱名马非英雄。
  江湖人可以不爱骏马,但不能不会骑马,长途奔驰的时候,骑马肯定比轻功省力,每多留一份力气,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会随之提升一分。
  另外,大部分人,只是讨厌喂马刷毛等繁琐杂活儿,不是不喜欢高大壮硕的千里驹,这还是要分清楚的。
  周白宇邀请的客人,要么家里是开马场的,要么是走南闯北的镖师,要么是富贵王侯,要么是大派掌门。
  哪怕是来凑数陪客的,对于相马也有几分研究,想展露几分本事。
  雪千寻小声问道:“姐夫,什么样的马最厉害,野马还是驯养马?”
  萧思衡笑道:“当然是驯养马,如果驯养马跑不过野马,为何要开牧马场训练战马呢?养马的成本非常高。
  说的太多,你可能不会理解。
  我说个最容易理解,同时也是动物成长最重要的条件——食物!
  马和牛羊是不同的,上膘的速度比较慢,掉膘却非常快,到了冬天,为了维持体力,必须投喂上等精料。
  一筐筐的大豆,混着鸡蛋,喂给那些精良马种,维持它们的体力。
  吃得多,吃得好,自然长得高、长得快、长得壮、速度快、耐力强。
  生病了有兽医治疗,每天有专门的人负责洗澡、刷毛、除虫、祛瘟。
  野马能有这种待遇么?
  野马撑过一个冬天,十之七八是瘦骨嶙峋,战力大大损减,汉朝时期,很喜欢卡着这个时间进攻匈奴。”
  “养马成本很高么?”
  “非常高。”
  “有多高?”
  “如果一匹马售价三千两,那么培养马匹的成本,至少需要一千两,良驹是从小培养的,不是野地抓的。
  野外抓的大多血统优良,同时又野性难驯,不适合骑乘,适合配种。
  或许是繁衍后代的本能,野马在这個时候会非常配合,牵几匹母马放在野马身边,自己就能完成孕育。”
  萧思衡看过皇甫端写的马经,对相马养马驯马都有些了解,裘行健送来的这批马都是上等良驹,最便宜的也要售价三千两,最贵的约莫两三万。
  落日马场当然有更好的,但售价三万两以上的骏马,只在关东出售。
  最最精良的骏马,只送不卖。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有些人花费重金买不到良驹,有些人在家等着,便有人主动送上门,甚至还包售后,留下兽医和驯马师。
  别问萧思衡是怎么知道的。
  可以去问问萧峰、虚竹、段誉。
  ……
  大部分年轻人都去相马,就连得了一匹宝马的雪千寻,也拿着刚从书箱中翻出的马经,兴致勃勃的相马。
  年岁稍长的没怎么动。
  一来稳重,不愿和小辈搅闹,二来担心兜里的银子,买不起良驹。
  总不能真的去拆兑银子吧?
  万君武微笑道:“裘掌柜与我某个朋友很像,他请我吃烧鸡,烧鸡却是没有腿的,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自己留着吃,裘掌柜也是如此啊!”
  “万老哥何来此言?”
  “刚才比赛的那些马,虽然都是上等良驹,却不是最好的,最好的两匹还在马栏中,为何不放出来呢?”
  万君武指了指两匹丑马。
  一匹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懒洋洋的躲在一旁,鬃毛很长,如果观察够仔细,会发现这匹马没骟过。
  一匹通体雪白,脖颈滑如天鹅,唯独两只耳朵是火红色,脑门上有一绺火红色杂毛,好似一道血色闪电,这匹马当然也没骟过,因为它是母马。
  裘行健恭维道:“万老哥当真是好眼力,这两匹马,从血统而言,确实是最好的,只是性子太烈,野性难驯,若是逼的太紧,它们甚至会绝食。”
  练霓裳柔声道:“绝食?说明它们俩不仅血统优良,而且通灵性,若是能够收服,跋山涉水,如履平地。”
  裘行健分别介绍两匹马:“那匹儿马名为老酒,每顿最少一石精料,还要喝三斤烧酒,勇悍炽烈,耐性极强,就算前方燃起烈火,也敢飞冲过去。
  那匹母马名叫火耳,双腿有力,凶悍至极,先后踢断三个驯马师,合共十三根肋骨,还曾踢死两匹野狼。
  它们俩颇为通人性,常规战马的训练项目,很快就能学会,也不会因此飞踹驯兽师,但想骑乘它们,需要得到它们的认可,否则便会拼死挣扎。
  手段用得狠了,我不舍得。
  常规驯马技巧,无法驯服。
  我把它俩带出来,就是想给它们找个合适的骑手,自古宝马配英豪,不知哪位英雄,想去试试这两匹马!”
  听到这话,正在和岳灵珊挑马的令狐冲,忽然来了兴趣,他最爱喝酒,却从未听说过,马匹竟然能喝酒。
  倒要试试陈年老酒有多烈!
  令狐冲信心十足的走过去。
  令狐冲气定神闲的上马鞍。
  令狐冲潇洒帅气的抖缰绳。
  令狐冲狼狈不堪的摔下马。
  老酒得意的扬着脖子,仰天发出一声嘶吼,好似取得胜利的角斗士。
  令狐冲被摔成土猴子,连续懒驴打滚避过马蹄,心中暗暗感叹,这匹马真的好厉害,真不愧是宝马良驹。
  倒不是令狐冲真的打不过,而是他方才驯马,只用自身气血膂力。
  华山混元功有淬体效果,但令狐冲血肉之躯,比起一匹良驹,还是有六七分差距,被颠下来并不算奇怪。
  另外,华山派比较清贫,骑马的机会不是很多,令狐冲经验不足,被老酒的鬃毛扫到面部,顿时慌了神,只顾着强拉缰绳,没想过脚下的马镫。
  宁中则慌忙把令狐冲扶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土,安慰道:“这是世上最顶尖的良驹,连落日马场的驯马师,也无法驯服,你做的已经很好了。”
  令狐冲大大咧咧的说道:“这匹马真是有趣,不知什么人能驯服。”
  虽然有些丢脸,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脸,但令狐冲的性格,怎么会在乎这些事?只想知道谁能驯马。
  周白宇使了个眼色,几个舞阳城的管事上前,他们老的五六十岁,年轻的三十多岁,在江湖中有些名号。
  然后,他们全都失败了!
  一来确实无法驯服老酒。
  二来裘行健的意思很明显,这就是在给人抬轿子,正主上去之前,无论有没有本事,都必须跌落马下。
  三来则是卖华山派人情,如果只有令狐冲失败,自然是大大丢脸,但这么多人丢脸,事情就能揭过去。
  就在周白宇想去驯马时,练霓裳忽然起身:“就让我去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