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作者:棠栀 更新:2024-05-16 01:22
“……”林可可假装温柔的脸瞬间裂开。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心梗,眉头皱得凶神恶煞。
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道,“您不给也没关系,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就给一千块感谢费。这感谢费,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
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说了,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龌龊不要脸。不要脸的人会怕啥?再说,我光脚还怕穿鞋的?”
林云初反问,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
“……妈。”
王秀君还没说话,林可可急了。
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贪了林云初的钱。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云初,因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这一去闹,婚事黄掉都有可能。
林可可能想到这些,王秀君自然也想到了。
“你!”王秀君脸青红轮回变化,最后忍住了自己的脾气,咬牙切齿的道,“钱我给你!这些天在家里给我安静的呆着!”
话落音后,王秀君走进自己房间,打开保险箱,好似割肉一样,从箱子里拿出一千三百六十块。
几乎是用扔扫把一样的动作把这些钱扔给林云初的。
林云初不在意她的态度。
和态度相比,到手的票子才最重要。
林家没什么好人。
王秀君自私自利,心肠歹毒。
林志峰看着是个老好人,实际……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脸。
她现在风评被害,环境形势恶劣。
想要和他们对抗,她得苟着,而后徐徐图之。
苟着之前,有一件事无论怎么搞都没错。
那就是搞钱!
“妈,你真好!说到做到!我还以为你不会给我了呢。”林云初笑眯眯道。
“……”王秀君表情和吃苍蝇了一样。
“那就再打扰你们一周了。”林云初道。
王秀君心疼肉疼,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可一想她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被人嘲笑的时间也越长,无所谓地道,“随你!一周后,给我赶紧滚。”
“好!”林云初有气无力地道。
“晦气!”王秀君白了林云初一眼,走了出林云初的房间,“可可,走!这房间呆久了,霉得很。”
“你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去一趟司家。”
“好的。”林可可乖巧应答。
走出林云初房间的时候,她冷眸扫了林云初一眼。
此刻的林云初可的很楚楚可怜,皮肤皙白,好似刚出壳的鸡蛋一样,弹指可破,脸上虽有淤痕,可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美,浑身上下都是一种破碎的美感。
若不是林父林母在,她真恨不得直接撕烂她的脸。
林云初明明是乡下的孩子,可她皮肤怎么能这么好?
她一早就知道自己是林父林母的孩子,每天都往自己脸上抹雪花膏,也尽量不晒太阳,皮肤却总是黑的,怎么都白不了。
林云初看出她眼中的嫉妒和恨意,冲她幽幽笑了一声。
“……呵……”林可可冷笑一声,也就林云初这种见钱眼开、没脑子的还能笑出来。
上辈子,她让她蹦跶了那么久。
这辈子,她会让她走的每一条路都刻骨铭心。
她以为拿钱回去就能过日子吗?
她天真了。
她回城之前,给她留了一个大惊喜!
林云初,你好好笑吧!
回乡之后,那大惊喜会惊得你完全笑不出来!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心梗,眉头皱得凶神恶煞。
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道,“您不给也没关系,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就给一千块感谢费。这感谢费,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
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说了,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龌龊不要脸。不要脸的人会怕啥?再说,我光脚还怕穿鞋的?”
林云初反问,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
“……妈。”
王秀君还没说话,林可可急了。
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贪了林云初的钱。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云初,因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这一去闹,婚事黄掉都有可能。
林可可能想到这些,王秀君自然也想到了。
“你!”王秀君脸青红轮回变化,最后忍住了自己的脾气,咬牙切齿的道,“钱我给你!这些天在家里给我安静的呆着!”
话落音后,王秀君走进自己房间,打开保险箱,好似割肉一样,从箱子里拿出一千三百六十块。
几乎是用扔扫把一样的动作把这些钱扔给林云初的。
林云初不在意她的态度。
和态度相比,到手的票子才最重要。
林家没什么好人。
王秀君自私自利,心肠歹毒。
林志峰看着是个老好人,实际……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脸。
她现在风评被害,环境形势恶劣。
想要和他们对抗,她得苟着,而后徐徐图之。
苟着之前,有一件事无论怎么搞都没错。
那就是搞钱!
“妈,你真好!说到做到!我还以为你不会给我了呢。”林云初笑眯眯道。
“……”王秀君表情和吃苍蝇了一样。
“那就再打扰你们一周了。”林云初道。
王秀君心疼肉疼,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可一想她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被人嘲笑的时间也越长,无所谓地道,“随你!一周后,给我赶紧滚。”
“好!”林云初有气无力地道。
“晦气!”王秀君白了林云初一眼,走了出林云初的房间,“可可,走!这房间呆久了,霉得很。”
“你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去一趟司家。”
“好的。”林可可乖巧应答。
走出林云初房间的时候,她冷眸扫了林云初一眼。
此刻的林云初可的很楚楚可怜,皮肤皙白,好似刚出壳的鸡蛋一样,弹指可破,脸上虽有淤痕,可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美,浑身上下都是一种破碎的美感。
若不是林父林母在,她真恨不得直接撕烂她的脸。
林云初明明是乡下的孩子,可她皮肤怎么能这么好?
她一早就知道自己是林父林母的孩子,每天都往自己脸上抹雪花膏,也尽量不晒太阳,皮肤却总是黑的,怎么都白不了。
林云初看出她眼中的嫉妒和恨意,冲她幽幽笑了一声。
“……呵……”林可可冷笑一声,也就林云初这种见钱眼开、没脑子的还能笑出来。
上辈子,她让她蹦跶了那么久。
这辈子,她会让她走的每一条路都刻骨铭心。
她以为拿钱回去就能过日子吗?
她天真了。
她回城之前,给她留了一个大惊喜!
林云初,你好好笑吧!
回乡之后,那大惊喜会惊得你完全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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