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成年代假千金
作者:棠栀 更新:2024-05-16 01:22
逼仄、杂乱的街道里,昏暗灯光下。
林云初看着眼前的男子,感觉自己渴疯了。
男子脸庞俊朗刚毅、额头上、胸前有浓浓的血迹,鼻梁高挺,喉结性感且突出,薄唇闭紧抿成一条线。
他有双让人不敢侵犯的双眸,凶冷且危险,好似舔着血的狼,警惕且防备地冷视着她,散发着谁靠近他谁就死的压迫感。
酒壮熊人胆!
越危险越刺激,越刺激越想上!
林云初吞了吞口水,抬手直接往他身上去摸。
手还没触碰到男人,就被男人大而有力的手钳住。
林云初吃痛,抬起眼眸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裴淮远看着眼前的女子,女子不过十七八岁,红唇如珠晶莹剔透,她有一双非常美丽且惑人的眼眸,漾着水雾,湿漉漉的,勾得人欲望直飚。
他更看出来了,这姑娘不正常,脸蛋透着不正常的潮红,眼眸迷离。
她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他明明就往这边跑了。赶紧追,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老子这次非收拾他不可!”
“活捉黑鹰的,老子奖励一百张大团结。打死黑鹰的,奖励两百张大团结。”
身后传来急迫且凶狠的声音。
刚喘息片刻的裴淮远神色未动,手却微微颤了颤,如鹰隼一般的眼眸也微微暗了暗。
此刻的他已经重伤,根本跑不动,也躲不过。
森冷眼眸倏地闪过一缕光,迅速往地上抓了一把泥灰,往自己头发和脸上用力一抹,掩住自己脸上的血迹,而后直接往林云初身上生扑了上去,“冒犯了!”
“轻点,轻点……痛,痛……”
“呜呜……哥哥,不要了,我不要了……”
林云初娇软连连的声音在街道里响起,绵长且浓烈,听得人面红耳赤。
“操!这年头乞丐混混都这么有艳福!”
“老子若不是任务在身,老子也想来!”
“黑鬼还不走?人真跑了,你也死了!”
一群手持危险品的黑衣人看着地上一个喘着粗气,一个行为狂放的男女,迅速离开了。
男人身上清凉的感觉让林可可燥热的身体和心舒服了不少,可还没完全得到满足,那丝清凉便立马不见。
她感到自己的好几个手指咬破,钻心疼痛传过来,她打了一个机灵,整个人清醒,而后再次晕了过去。
*
“林志锋,这次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留她了!你看看她这德行,龌龊无耻,伤风败俗!”
“大街上男人干那事!这一身的血!我都不好意思带去我医院。”
“我们老林家的脸都被她丢光了!要不是可可机灵,现在我们家和司家的亲事都已经作废了!”
“呆在这里,哪里还有人会娶她?现在对她来说,回乡下是唯一的出路!那里的人不知道她干的这事,还能勉强找个婆家!”
听着耳边女人叽叽喳喳各种嫌弃且愤怒的声音,林云初脑袋嗡嗡嗡的。
眼眸一睁开,便看到床上古董级别的凤穿牡丹床铺,喷涂着红漆桌上摆放着几十年前的老收音机,墙上挂着充满年代气息港星的挂画。
可可?
司家?
林云初脑袋乍然一声响,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全部涌入自己脑袋中。
她穿书了!
穿到一本《真千金归来,假千金打哪来滚哪去的》八十年代、女主重生的年代文小说中。
女主真千金林可可一出生就和她这个假千金抱错,快十八岁才真相大白。
真千金在乡下长大,条件艰苦,林父林母心疼得不行,知道真相后,立马把她接了回来。
真千金回来后,原主整日惶惶不安,她不想回乡下。
为了自己能留在城里过好日子,她想尽办法陷害真千金。
在她们十八岁生日宴,原主设了一个局,往真千金的酒水里加了一些料。
却没想到被真千金将计就计。
最后喝下加了料酒水的人是她自己。
于是发生了昨晚街上、大家都以为她被糟蹋了的事。
“爸,妈,妹妹就是高兴,多喝了几杯,你们冷静一点。她也是受害者,被街上乞丐混混糟蹋了,身上全是淤青,身上都是血,很可怜的。”
林可可红着眼睛,一脸心疼的看着林云初。
“可可,你真是太善良了!她是受害者?我听说人说,她喝那杯饮料,本来是要给你的!我真是难以想象,如果喝下饮料的人是你那该怎么办!”
王秀君满脸愤懑,恨铁不成钢,“人家要害你身败名裂,你还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现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议论的人就是你!”
林云初听着他们两母女一唱一和,内心开始疯狂的捋剧情。
昨晚上发生的这件事,原主林云初确实设计了林可可,但她只是让林可可失态,出丑;林可可却在里面下猛药,将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来混混,让她失去清白,身败名裂,名誉尽失。
两人之所以针尖对麦芒,往死里这般算计的原因是司家大孙子。
林家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和司家老爷子有孙辈联姻的约定。
林可可没回来之前,这门婚事是原主的。
现在林可可回来,这婚姻按照规定那就应该是林可可的。
原主坚决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豪门,有洋楼有小汽车,司家大孙子一表人才,非常帅气,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部队军官了。
林可可更不愿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绝不允许自己的男人和林云初有一段情后,最后才和自己结婚。
两人第一轮对决,原主惨败。
林云初坦然接受这个结局,这局算是她林云初不对在前,活该被反扑。
但林可可现在这,自己一副黑心肠,还演得这么善良,就让她恶心了。
“姐姐,你心底这么善良,池塘里那一朵白莲花都没你这么白啊。”
林云初似笑非笑反问。
林云初看着眼前的男子,感觉自己渴疯了。
男子脸庞俊朗刚毅、额头上、胸前有浓浓的血迹,鼻梁高挺,喉结性感且突出,薄唇闭紧抿成一条线。
他有双让人不敢侵犯的双眸,凶冷且危险,好似舔着血的狼,警惕且防备地冷视着她,散发着谁靠近他谁就死的压迫感。
酒壮熊人胆!
越危险越刺激,越刺激越想上!
林云初吞了吞口水,抬手直接往他身上去摸。
手还没触碰到男人,就被男人大而有力的手钳住。
林云初吃痛,抬起眼眸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裴淮远看着眼前的女子,女子不过十七八岁,红唇如珠晶莹剔透,她有一双非常美丽且惑人的眼眸,漾着水雾,湿漉漉的,勾得人欲望直飚。
他更看出来了,这姑娘不正常,脸蛋透着不正常的潮红,眼眸迷离。
她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他明明就往这边跑了。赶紧追,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老子这次非收拾他不可!”
“活捉黑鹰的,老子奖励一百张大团结。打死黑鹰的,奖励两百张大团结。”
身后传来急迫且凶狠的声音。
刚喘息片刻的裴淮远神色未动,手却微微颤了颤,如鹰隼一般的眼眸也微微暗了暗。
此刻的他已经重伤,根本跑不动,也躲不过。
森冷眼眸倏地闪过一缕光,迅速往地上抓了一把泥灰,往自己头发和脸上用力一抹,掩住自己脸上的血迹,而后直接往林云初身上生扑了上去,“冒犯了!”
“轻点,轻点……痛,痛……”
“呜呜……哥哥,不要了,我不要了……”
林云初娇软连连的声音在街道里响起,绵长且浓烈,听得人面红耳赤。
“操!这年头乞丐混混都这么有艳福!”
“老子若不是任务在身,老子也想来!”
“黑鬼还不走?人真跑了,你也死了!”
一群手持危险品的黑衣人看着地上一个喘着粗气,一个行为狂放的男女,迅速离开了。
男人身上清凉的感觉让林可可燥热的身体和心舒服了不少,可还没完全得到满足,那丝清凉便立马不见。
她感到自己的好几个手指咬破,钻心疼痛传过来,她打了一个机灵,整个人清醒,而后再次晕了过去。
*
“林志锋,这次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留她了!你看看她这德行,龌龊无耻,伤风败俗!”
“大街上男人干那事!这一身的血!我都不好意思带去我医院。”
“我们老林家的脸都被她丢光了!要不是可可机灵,现在我们家和司家的亲事都已经作废了!”
“呆在这里,哪里还有人会娶她?现在对她来说,回乡下是唯一的出路!那里的人不知道她干的这事,还能勉强找个婆家!”
听着耳边女人叽叽喳喳各种嫌弃且愤怒的声音,林云初脑袋嗡嗡嗡的。
眼眸一睁开,便看到床上古董级别的凤穿牡丹床铺,喷涂着红漆桌上摆放着几十年前的老收音机,墙上挂着充满年代气息港星的挂画。
可可?
司家?
林云初脑袋乍然一声响,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全部涌入自己脑袋中。
她穿书了!
穿到一本《真千金归来,假千金打哪来滚哪去的》八十年代、女主重生的年代文小说中。
女主真千金林可可一出生就和她这个假千金抱错,快十八岁才真相大白。
真千金在乡下长大,条件艰苦,林父林母心疼得不行,知道真相后,立马把她接了回来。
真千金回来后,原主整日惶惶不安,她不想回乡下。
为了自己能留在城里过好日子,她想尽办法陷害真千金。
在她们十八岁生日宴,原主设了一个局,往真千金的酒水里加了一些料。
却没想到被真千金将计就计。
最后喝下加了料酒水的人是她自己。
于是发生了昨晚街上、大家都以为她被糟蹋了的事。
“爸,妈,妹妹就是高兴,多喝了几杯,你们冷静一点。她也是受害者,被街上乞丐混混糟蹋了,身上全是淤青,身上都是血,很可怜的。”
林可可红着眼睛,一脸心疼的看着林云初。
“可可,你真是太善良了!她是受害者?我听说人说,她喝那杯饮料,本来是要给你的!我真是难以想象,如果喝下饮料的人是你那该怎么办!”
王秀君满脸愤懑,恨铁不成钢,“人家要害你身败名裂,你还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现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议论的人就是你!”
林云初听着他们两母女一唱一和,内心开始疯狂的捋剧情。
昨晚上发生的这件事,原主林云初确实设计了林可可,但她只是让林可可失态,出丑;林可可却在里面下猛药,将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来混混,让她失去清白,身败名裂,名誉尽失。
两人之所以针尖对麦芒,往死里这般算计的原因是司家大孙子。
林家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和司家老爷子有孙辈联姻的约定。
林可可没回来之前,这门婚事是原主的。
现在林可可回来,这婚姻按照规定那就应该是林可可的。
原主坚决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豪门,有洋楼有小汽车,司家大孙子一表人才,非常帅气,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部队军官了。
林可可更不愿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绝不允许自己的男人和林云初有一段情后,最后才和自己结婚。
两人第一轮对决,原主惨败。
林云初坦然接受这个结局,这局算是她林云初不对在前,活该被反扑。
但林可可现在这,自己一副黑心肠,还演得这么善良,就让她恶心了。
“姐姐,你心底这么善良,池塘里那一朵白莲花都没你这么白啊。”
林云初似笑非笑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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