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七年前救聿王的人,原来是叶锦潇
作者:君子扶光    更新:2024-05-05 01:23
  大家高兴的欢呼着,扬着一串串价值不菲的珠宝,结伴出门了。
  “我要买两件袄子,还要买一双新鞋,我的鞋子还是前年买的。”阿香说。
  “我想买一个手捂,冬天洗衣裳太冷了。”阿夏说。
  “叶一大哥,你们准备买什么?”阿秋问。
  四个大男人挠着后脑勺,又迷茫又憨的傻笑几声。
  这?
  他们平日不逛街,也不知道什么衣裳好看,什么衣裳不好看,只要穿在身上暖和就行了。
  “柔儿姐姐,你要买什么?”阿冬问。
  “我?”
  柔儿年纪不大,但是是叶锦潇的贴身丫鬟,位份高,被唤一声‘姐姐’是敬称。
  “我准备给小姐裁两件新衣裳,其他的再看看。”
  一行人结伴,高高兴兴的出府了。
  路上,不少婢女下人瞧见,投去鄙夷的目光:
  “没见过赏赐似的,乡巴佬!”
  “冷院出来的人,眼光能高到哪里去?”
  “柳侧妃经常打赏我们,一出手不是翡翠、就是夜明珠,可大方了,看看他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柳侧妃才是这座王府当家做主的女主人……”
  “就是……”
  叶锦潇换了件衣裳,也出去了。
  殊不知她前脚刚走,一道身影鬼鬼祟祟的摸进冷院,钻进屋子里,将什么东西快速倒进水壶里。
  月珠恶狠狠的咬着后槽牙。
  狐狸精!
  贱人!
  弄烂你的脸,看你以后还怎么勾引王爷!
  -
  都城,细雨绵绵,冷风习习,街上仍旧人来人往,热闹得很。
  柔儿几人去了当铺,把珠宝兑成了银票。
  当铺的掌柜一眼就认出了柔儿。
  “哟,姑娘,你又来了。”
  当初,她当给他的那块玉佩可谓是无价之宝,二十两银子收来的,第二天就有人出价两千两,他舍不得卖。
  柔儿这次可没那么傻了。
  来之前,小姐已经提前‘教育’过了她。
  “老板,你上次在我这里赚了笔狠的,我当时繁忙,懒得与你一般计较,若今天的物品你还敢杀我的价格,我便去别家当铺。”
  老板心头一紧。
  本以为小丫头年纪小,不识货,没想到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这他哪里敢再怠慢贵客?
  很快,柔儿等人带来的珠宝,都换到了一个很好的价格,他们满意的拿着银票,逛街去了。
  不远处。
  逍遥王摇着折扇,准备去春风楼听曲儿,却见一行人从当铺出来。
  一眼就认出了叶一叶二与叶三叶四。
  那不是那天在柳府宴会上,跟着聿王妃去砸场子的人么?
  他们是聿王妃的人。
  聿王妃权财皆有,她手底下的人自然也不会差,何时沦落到需要去当铺换银子了?
  逍遥王皱眉,觉得奇怪。
  玉骨扇一收,拍在掌心里,洋洋洒洒的走进当铺。
  “哎哟,贵公子!”
  老板一瞧见他的穿着与气质,便知身份不凡,赶紧上前待客:
  “不知公子想买什么东西?珠宝首饰、玉珏紫冠、武器配饰,应有尽有,您放开了眼瞧。”
  逍遥王懒懒的扫了眼铺面。
  铺面并不大,柜台里摆放着从各处收来的稀罕物件,但没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我问你。”
  玉骨扇遥遥一指,
  “方才出去的那伙人,在你这里当了什么东西?”
  老板愣了下。
  这位公子跟他们是一伙的?
  他打听这个作甚?
  当铺不比普通商铺,当铺里有不少来路不明的东西,不能呈在明堂上,所以不便透露客人隐私。
  正犹豫时,突然一张超大面额的银票扬在面前。
  五百两!
  老板登时见钱眼开:“公子请瞧!”
  拿了银票,立马把抽屉里的珠宝取出来。
  “刚才那群人当了这些首饰。”
  翡翠镯子、宝石簪子、夜明珠……都是上上品。
  逍遥王侧着眸子瞧了瞧:“只是这些?”
  “对,没有别的东西了。”
  老板点头,突然眼珠子滴溜一转,精明的打量着面前的男人。
  出手如此阔绰,必是富家子弟。
  上次那块玉佩,有人出两千两,他舍不得卖,若是能从这位公子手里赚个两万两……
  接下来一年都不愁没生意了!
  “对了,还有一物。”
  打定主意,他大步走到柜台。
  “这里有块玉佩,也是他们当的,不过已经是上个月的事了。”
  “公子请过目。”
  一只锦盒呈在桌上。
  只见里面摆放着一块纯墨色的玉佩,质地上乘,通体无暇,上面雕刻着龙图腾,寒凉得像霜雪。
  龙图腾!
  逍遥王瞳孔猛缩,立即拿起玉佩,翻看背面,在那繁琐复杂的花纹里,隐藏着一个‘五’字。
  这是老五的玉佩!
  他身上也有一块一模一样的,只不过背面刻的是‘四’,代表他排行第四,是四皇子。
  他们五兄弟每人都有一块!
  “这是从他们那里收来的?!”
  “对。”
  老板笑眯眯的:“不知公子可否看得上?价钱好商量。”
  这怎么可能!
  七年前,老五遇袭,不慎弄丢了这块象征身份的玉佩,还被父皇狠狠地责罚了一顿。
  这块玉佩怎么会在叶锦潇那里?
  难道……
  难道七年前救老五的人,根本不是什么柳明月,而是叶锦潇!?
  -
  叶锦潇上街来了,买了一壶烧刀子酒,准备去叶七那里。
  说来,叶七口味极烈,偏爱酒水中最便宜、却度数最高的烧刀子酒。
  一口下去,火辣辣的刺激感犹如穿肠破肚,他却沉醉其中,抚摸着那柄缠满黑布的剑,久久失神……
  他有故事。
  却从未对她提过半个字。
  但他教她武功时,尽心尽力,未有遮掩,但能学去多少得全凭她的本事。
  “救命啊!”
  “快救救命啊!天爷啊!”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道激烈地尖叫声,惊得不少百姓纷纷扭头看去。
  只见一个穿着华贵的妇人抱着小孩,从酒楼跑了出来,惊慌失措的喊叫,随行的下人急忙去附近的医馆叫人,而她怀里的小孩竟……
  竟被一根筷子捅破喉咙,穿透到后脑勺!
  大口大口的血从嘴里吐了出来。
  贵妇人急得惊哭:
  “乖孙!乖孙!天爷啊,有没有大夫,快救命,快来人救救我乖孙!”
  “天啊!”
  百姓们见此一幕,皆大惊失色:
  “筷子把喉咙和脑袋都穿破了,这哪能活?”
  “筷子一拔出来,脑浆不都迸出来了?”
  “这小孩必死无疑了。”
  “好可怕,太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