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不改稿是我的原则和底线!(4k)
作者:榴莲来了    更新:2024-09-03 00:21
  童话常见,暗黑童话可能就并没有那么常见?
  其实江海有时候都在想,给孩子们看这些颠覆传统认知的故事,它到底合不合适?
  是不是有传播负能量的嫌疑?
  想了一阵子之后,江海最终还是肯定了自己最初的想法:
  “这并不算。”
  先不说这些暗黑版本的童话故事,比上什么童年阴影系列,诸如类似于《黑猫警长》母螳螂在新婚之夜公然生吃掉自己的丈夫公螳螂,又或者奥特曼系列,泰罗被斩首,雷欧和杰克被硬生生刨开
  和这些童年阴影一比,江海写的东西简直就只能算小儿科?
  纵观上一代人,大家都是看着类似于《黑猫警长》这样的童年动画长大,也没发现有几个心理畸形,也没发现几个孩子的三观有受到这些童年阴影的影响?
  如果说,只是凭借几个稍微现实一点的童话故事,便能吓到小孩子从而影响到他们成长路上的思想三观
  那可能需要反思的不是童话故事本身,应该是教育自己孩子的爹妈家长?
  “干就完了!”
  放眼当今文学界,准确来说,是儿童文学界。
  大多数供给到孩子们观看的文学内容,大多数都是一些积极向上的文章篇幅。
  从品类特点上来分析,低龄儿童看重启蒙益智,大龄儿童看重文学熏陶,不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低龄还是大龄儿童,但凡是涉及到孩子们观看的故事——
  必须都得是弘扬正能量的类型!
  《儿童文学》,审稿编辑部。
  审稿编辑有些拿捏不定主意,略微有些迟疑的把【佚名】所投递的寓言童话《小红帽》转发到了总编邮箱:
  “总编,你看.”
  《小红帽》的故事大家应该都听过?
  但如此现实并且掺杂一点点灰暗的启蒙童话,这倒是头一次见到?
  代表正义的猎人并没有打败邪恶的大灰狼。
  邪恶的大灰狼最终不仅吃掉了外婆,甚至于在打败猎人之后,还一口一口啃食掉了小红帽
  “这种尺度的寓言故事我们能收吗?”
  “这会不会有点儿不合适?”
  “这种略带一点致郁元素的儿童故事会不会对孩子们正在形成的三观造成什么影响?”
  从文笔上和框架上来看,这位名为【佚名】的作者,笔力非常之强。
  塑造的人物,栩栩如生。
  描述的故事,引人入胜。
  这显然就是一位具备不俗笔力作者才能书写出来的文字
  虽然,故事本身非常之精彩,剧情本身起伏跌宕而又能让人持续不断的看下去,但书里出现的某些剧情却是略微掺杂了一点点暴力,用词方面不太考究出现了一些类似于
  猩红的鲜血,碎掉的骨头之类的形容词
  其实单论故事本身的话,这是非常之优秀的一篇寓言故事,能对孩子们起到一些诸如类似于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随意向陌生人告知自己的家庭住址这之类的警醒?
  可这结局,可能略微就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邪恶怎么能打败正义呢?
  代表着正义的猎人怎么能惨败于邪恶的大灰狼之手呢?
  《儿童文学》负责收稿的总编尝试着联系这位名为【佚名】的作者:
  “亲爱的佚名作者,你这篇《小红帽》的篇末能不能稍作修改一下?因为这是儿童读物,我们杂志社可能更需要一个更加阳光一些的结局”
  可谁料,这位名叫【佚名】的作者,态度却是十分之强硬:
  “我改不了。”
  对于江海来说,他写这些致郁童话的意义,其目的不就是想让正处于温室之中的孩子,早日认清这残酷而又冰冷的现实?
  如果将原本灰暗的结局改换成光明,那他辛苦做这一切,又有何意义?
  不出意外,由于江海的强硬,这直接就导致了他的投稿被拒:
  【您的来稿暂未达到杂志社收稿要求】
  看着电脑屏幕前这一行血淋淋的文字,江海点燃一支烟,默默从嘴里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
  “意料之中。”
  成大事者,从来都是不拘小节的。
  哪位作家,特别是成名作家,在早期之时还没有过几次投稿被拒的经历?
  正如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作家,这個世界上,同样最不缺乏的——
  就是杂志期刊!
  你们这些一流的杂志期刊,看不上我写的稿件,那我就找低一档的杂志期刊继续投,一流期刊看不上我,我就投二流期刊,二流期刊投稿被拒,那我就找三流期刊继续.
  主打的就是一个永不言弃!
  对于江海来说,我可以接受被拒稿,我也可以接受你们的建议和指正,但如果你们想让我改稿?
  这绝对不可能!
  “改不了一点。”下定决心,江海在网上疯狂搜寻着各大儿童杂志社的投稿邮箱。
  从国家级档次的期刊,投到省级,再到市级,最后甚至一度投稿到了一些小地方的区县城市期刊.
  终于,天不遂人愿。
  江海一路从《儿童文学》投递到《博物》,再从《博物》投递到《科幻世界》,最终——
  《小红帽》和《狼来了》的故事精编版,被一家具有法国合资背景名为《锋绘》的儿童期刊看中。
  【尊敬的佚名作者,您的原创稿件《小红帽》《狼来了》,已被《锋绘》儿童期刊收录.】
  中国有句古语叫做:
  万事开头难!
  尽管中间难,后期也难!
  但是,只要有杂志社愿意收,只要自己的短篇故事能被刊登在杂志期刊上——
  这就代表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不是吗?
  【您的原创稿件《小红帽》《狼来了》,将会在《锋绘》儿童期刊第321期发表,具体发售时间暂定下周,稿酬方面请联系审核责编】
  类似于这种儿童刊物,收稿的价格并不会特别高。
  江海的收稿价格被定在了千字八十。
  根据国家版权局在2014年发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千字八十的稿酬,属于是纸质杂志投稿最低一档的收稿价格。
  虽然收稿价格相对低廉,但江海却对此完全就不在意,甚至还有些高兴:
  “能发表就已经不错了,这么挑剔干什么,这还要什么自行车啊?”
  宿舍里,夕阳到黄昏。
  一直从下午忙碌到伴晚的江海,狠狠伸了个懒腰。
  “终于结束了”
  只见他从手边的便携式冰箱,掏出一罐冰镇可乐,拔掉拉环狠狠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舒坦.”
  其实一罐三块钱的可乐,第一口就值两块九,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道理的。
  可乐的第一口——
  最冰!
  最爽!
  也最能解渴!
  这就好比于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永远是刚认识的时候最好,可乐越喝越没气,朋友也是越处越不值钱,喝到最后瓶子会被丢掉,不管是废弃罐子还是朋友都会变得一文不值.
  正当江海抒发着人生感慨之时。
  下一刻,他就收到了《青春前言》莫主编的诉苦讯息:
  【江海,我们杂志社被人泼油漆了.】
  ?????
  说实话,当江海收到了莫主编的来信之时,江海本人是有些懵逼的:
  “被人泼油漆关我什么事?”
  “油漆又不是我泼的,杂志社被人泼油漆你报警不就完事了吗.”
  可谁料,面对江海的反驳,莫主编却径直挑明了他的反驳:
  【江海,我的意思是,《龙族》的后续剧情能不能稍微变动一下?我们可不可以让画面温馨一些,后续剧情能不能不要再加那么多悲情元素?我是真的有点儿扛不住.】
  原来,自从上一次《龙族Ⅱ悼亡者之瞳》在书写到【夏弥身死】,被自己一生所爱楚子航亲自终结掉自己的生命
  这剧情,本来就相当之壮烈!
  已经引起了相当一部分读者的不满!
  可江海,非但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还越写越悲壮,越写越悲情!
  【楚子航在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生所爱夏弥之后,来到了夏弥身前所生活过的小屋,他静静躺在夏目的床上,感受着这屋里的一切,感受着有关于夏弥生活过的点点滴滴.尽管,夏弥那熟悉的轮廓就浮现在眼前,可楚子航知晓,自己所爱之人,这辈子也不可能活的过来.】
  似乎是嫌楚子航幼年丧父,青年丧偶,并且所爱之人还是自己亲手杀死不够悲壮一般.
  江海在下一幕,直接就开启了送女模式。
  截止到《龙族Ⅱ悼亡者之瞳》,这书里一共有两个人气颇深的女性角色,分别是小龙女【夏弥】,以及多次拯救主角路明非于窘迫之中,路明非将之视如生命里唯一救赎的陈墨瞳,也就是所谓的【诺诺】学姐。
  楚子航和夏弥是官配情侣,但是已经be(bad ending),并且是很坏很坏的结局。
  原以为,在彻头彻尾的大悲过后,有良心一点的作者都会给读者撒一点糖——
  算是对悲愤交加读者的一种慰藉?
  可谁料,在猝不及防写死了【夏诺】之后,江海反手就对【诺诺】动起了手。
  诺诺应该是在《龙族》整本书最重要的一位女角色,也是迄今为止,读者们在书里,最为钟情的一名女性?
  正值青春敏感期的少年们,自称自己为‘衰小孩’,既然是衰小孩自然就会代入主角路明非的角色,正当衰小孩们钟情于【诺诺学姐】,他们也宛若路明非一样,将【诺诺学姐】视之自己生命里唯一救赎之际,谁料,下一幕.
  诺诺学姐直接答应了男友凯撒的求婚!
  并且,这一切,作为衰小孩的路明非全程知情,全程看在眼里
  江海的套路是什么?
  江海的套路就是,先给你塑造出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女性角色,这位女性角色之好,好到让人根本就无法挑剔!
  正当读者们逐渐喜欢上了这个角色,认为她就是主角生命里的光,她就是主角生命里唯一的救赎之际——
  要么,就刀了她!
  要么,就果断把她送出去!
  【夏弥】和【诺诺】就是这种套路最好的证明!
  “不是哥们儿???诺诺学姐也能嫁给别人的啊?如果诺诺注定要嫁给别人,那她为什么要对路明非这么好?那她为什么要和路明非走这么近?最关键你还全程让路明非知道这个消息这简直就是杀人诛心!”
  “我受不了了,这是哪个畜生想出来的剧情?江南,我要杀了伱!!!”
  “我都以为诺诺是女主角了,结果你突然给我搞这么一出?好好好这么写是吧,你等我,我到厨房去给你拿点儿东西.”
  “我踏马???我就不该手贱买这一期《青春前言》,只要我不知道求婚,只要我不知道诺诺嫁人,那我心心念念的诺诺学姐就永远没有嫁出去,呜呜呜呜”
  “先是夏弥,再是诺诺?那下一个又会是谁?江南,你不是人!《青春前言》,你没有心”
  如果说,不先经历【夏弥之死】这一情节,那或许大家对于【诺诺接受未婚夫凯撒】求婚的剧情,尚且还算是能接受?
  可是,这该死的江海和《青春前言》——
  甚至都不想让读者缓一缓?
  上一秒,把夏弥给写死。
  下一秒,直接就把诺诺给送了出去?
  “你们这样写,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吗???”
  果不其然,在这一期《青春前言》印刷发售出去的第二天,《青春前言》杂志社就遭受到了宛若雷雨一般的洗礼!
  读者如潮水一般的差评信件,从全国各地,四面八方涌来。
  “这怎么还能有这么多差评呢???”
  办公室里。
  莫主编看着眼前堆得如山岳一般的差评信件,顿时心焦。
  谁料,甚至都还不等莫主编处理读者的这些来信。
  下一刻,保安就冲进了主编办公室,只见他用一种极为慌张地眼神看向莫主编:
  “莫主编,我们杂志社门牌,被人泼了油漆.”
  前两天,杂志社门牌被人泼什么鸡血、鸭血,虽然这些东西的确是有一定的侮辱性,但好歹用毛巾擦一擦,它还是能擦得干净。
  可是这泼油漆
  这怎么擦?
  走到门口,看着原本崭新的门牌被泼得乱七八糟,面目全非。
  莫主编当即大怒:
  “报警!”
  “必须得报警!”
  警察来到杂志社,调取了监控录像,这才发现作案也就是泼油漆的嫌疑人,是两个看起来年龄不大的青少年。
  像是早有预谋一般,他们手里提着一个铁桶,从大楼踏入电梯之后,便直奔16楼。
  看见《青春前言》的门牌之后,端起铁桶泼了就跑。
  “为什么他们要泼你们门牌?”
  “为什么这俩孩子只泼你们家不泼别人?”
  面对警察叔叔的询问,莫主编心里,自然也是有些心虚:
  “或许,是因为我们做错事情了”
  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出来,在回杂志社路上,莫主编就马不停蹄的同江海联系:
  【江海,后续剧情,我们能不能改一下?我们能不能改一下《龙族》的后续大纲】
  谁料,对于莫主编的询问,江海也是回答得非常之坚决:
  “绝对不可以”
  江海连投个短篇都不想改稿,又何况是这动辄上百万字篇幅的长篇?
  不改稿应该是江海的原则和底线?
  “让我写刀子的是你,让我改稿的也是你,你们这是要闹什么?”
  江海至今都记得莫主编对他说过的那句话:
  “你越刀,我们杂志社销量就越好,你只管放手去做”
  不过,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杂志社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江海也是有些过意不去?
  思虑一阵子后,江海给莫主编发送了一则讯息过去:
  【莫主编,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我很抱歉,但我真的是不习惯改稿,如果你觉得实在难办,那《龙族》我可以换一家别的杂志期刊继续连载后续剧情.】
  谁料,对于江海提出的解决办法,莫主编的态度同样和他一样坚决:
  “绝对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