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潜伏!
作者:作家忧伤的飞鱼    更新:2024-12-22 08:28
  “吉哥.......这不合适吧!”
  韩成装出一副为难的模样,其实心里已经开骂:妈的!你个大色批!等下有你好受的!
  沈瑗虽然听不懂吉哥说的话,但她看到吉哥色眯眯地盯着她,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什么合适不合适?你废什么话!我看上的女人哪个能逃得了?你们是不是想挨枪子?”吉哥说着故意露出腰间的手枪。
  “我这是给你面子,才睡你的女人,反正你们去龙国又不回来了,谁知道你的女人被睡过!你好好想想,我不勉强!”
  吉哥见韩成犹豫了,立刻又补充了一句。
  "吉哥,我想跟我女朋友商量一下!”。
  “去吧!”吉哥说着又继续摸着陪酒女的脸蛋。
  韩成把沈瑗拉到角落,跟她复述了一遍他刚才跟吉哥的谈话内容。
  “韩成,你不会真想让我去陪那个猪头吧!”沈瑗瞪了韩成一眼。
  “你把我韩成想成什么人了!”韩成苦笑。
  沈瑗听后,冷哼一声,“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你哪会在意我的清白!”
  “你不是女朋友,但你是我的同胞啊!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韩成信誓旦旦地保证。
  “那你打算怎么对付那个猪头?!”沈瑗见韩成一脸诚恳,态度有些缓和。
  “这个吉哥身上有枪,门外还有他的一帮手下,我们在这里不好对他下手,等下我假装答应他的要求,把他引诱到外面去,再对他动手!”
  “好!那我再信你一次!”
  .......
  韩成和沈瑗重新走到了吉哥面前。
  “怎么样?想好了?”吉哥一脸奸诈的神色。
  "吉哥,我们商量好,我女朋友同意了,不过她不习惯在别人的地方做那种事,她想去我们现在租的房子,而且我们的现金正好也在出租屋里,到时你走的时候,我们还可以把现金一并给你,你看这样行吗?”
  “行!太行了!有女人玩还有钱拿,何乐而不为呢?"吉哥一副贪婪的模样。
  韩成心里暗道:这货简直无耻至极,真是人渣中的战斗机!
  ............
  吉哥喝了几瓶酒后,韩成扶着他摇晃着往外走。
  走到门口后,他让守候在门口的手下先回去,然后让司机送他和韩成还有沈瑗去韩成在克邦租的房子。
  韩成随便说了郊区的地址。
  其实他根本没有在郊外租有房子。
  司机载着他们朝郊区开去。
  车子开到一条没什么人的小路时,韩成趁吉哥闭眼小憩的时候,夺下了他腰间的手枪,然后给枪上膛对准吉哥的脑袋。
  "停车!"韩成大喊了一句。
  司机见状猛然踩住刹车,车子立即停了下来。
  吉哥睁开迷醉的双眼,看到枪口指着自己的脑袋,吓得浑身发抖,连忙举起双手投降:"别........别杀我!你想要去龙国或者想要钱,都好说!"
  “都给我下车!”韩成邪魅一笑,冷哼一声。
  吉哥和司机闻言,只好听从下车。
  韩成让沈瑗把两人的手脚用绳子捆绑住,然后又把他们扔回了车里。
  “我问一句你回答一句!撒一句谎,我马上扣动扳机!”韩成拿枪对准吉哥的脑袋,露出凶狠的表情,警告道。
  "好!好!都听你,小兄弟,千万别开枪!"吉哥吓得地连连点头。
  “大概在十天前,你是不是送过一批人去龙国然后又接他们回来?”
  “你怎么知道?”
  “少说废话!回答是还是不是!”
  “是!”
  “他们一共有多少人?”
  “15个人!”
  “他们是哪里人?”
  “我只知道他们是克邦本地人,具体是哪个县的人我不清楚!”
  “做我们这行的,只收钱办事不会多问!”
  “这帮人的长相有什么特征?”
  “他们的长相都很普通,就领头那个长得有点特别,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嘴角有颗痣,满脸横肉,目光凶狠......."
  韩成把枪交给沈瑗。
  然后拿出手机,根据吉哥的描述,在手机的手绘软件上迅速了画了一张人像。
  “像不像他?!”韩成把手机亮给吉哥看。
  “像!太像了!就是他!”
  “那帮人从龙国回来时,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有!他们扛着五六个大箱子,里面的东西看着很沉的样子!”
  “这些人后来去了哪里?”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当时回到克邦后,有辆卡车过来接他们,车上喷有个龙国文字‘明’字。”
  .........
  韩成和沈瑗把从吉哥那了解到的信息反馈回了218专案组。
  组长郭兴通过相关渠道查到在克邦的灵县有个明氏家族,这个家族的祖先是华裔,所以保留了使用龙国文字的习惯。
  韩成觉得那帮偷渡到龙国又返回克邦的人,极有可能就是明氏家族的人。
  于是,韩成和沈瑗赶到了灵县。
  一番打听后,他们发现明氏家族使用的车辆果然喜欢喷上个明字。
  韩成决定潜伏进明氏家族,先找到那个嘴角有痣的男人,再设法得到他的毛发或者唾液等等,提取他的DNA与嫌疑人的DNA进行比对,如果两者能比对上,那么就能证明那场纵火屠村案就是明氏家族干的。
  通过跟当地人的闲聊,韩成了解到。
  明氏家族是灵县当地的一霸,明面上这是一家正规的公司,但实际上却是一个黑白通吃的黑帮组织。
  明氏家族最近正和灵县的另一个黑帮组织玛氏家族争抢底盘,争做灵县第一帮派。
  双方都在招兵买马壮大势力。
  韩成觉得此时他想要混进明氏家族应该很容易。
  于是,韩成把头发染成黄色,戴上骷髅头项链,穿上花衬衫,再配上破洞牛仔裤,特地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典型的混混形象。
  这次,韩成决定自己一人混进明氏家族,因为沈瑗毕竟是女的,还是个美女,跟着他混进黑帮风险很大。
  加上,他混进去黑帮后,也需要有个人在外接应他,帮他做一些他不方便去做的事情。